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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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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墨从博宇科技出来,三个多月的努力终于有了成型,他也是喜不自禁,开了车直奔公司加班。

    柳依依拿了文件进去给陈墨签字,是报账的单子,他只略略看了一篇就很爽快的写上自己的名字,笔走龙蛇,写得行云流水,写墨字的时候,一笔而书,一连到底,潦草而潇洒。

    他得意看了看签名,又觉得钢笔写字到底是伤于纤小,可恨此时没有一支毛笔,在砚台里吸满墨水,笔酣墨饱之际,方可一展胸臆。

    不过此时柳依依侍立在旁,颇有些红袖添香的味道。陈墨放下笔,看了看站在他面前的柳依依,今天的她穿了一套天鹅绒宝蓝色职业套装,姣好的身材曲线毕露,脚上穿着黑色丝袜,笔直的长腿半遮半露,她的妆容精致,一双丹凤眼的眼角稍稍向上勾着,勾人心魄一般的妩媚多情。

    陈墨喜欢的女孩从来就不是性感的女孩。他从小生活在家教森严的家庭,审美也是更偏向清丽,林素素就是天然耐看的大美女,一举一动,仙气十足,所以陈墨才会在相亲的时候,一眼就相中林素素。

    但,或许是喜事临门的缘故,陈墨觉得今天的柳依依分外好看,递给她文件夹的同时也闲闲的赞了一句:“香水很配你。”

    若是一个男上司赞美一个女下属用的香水,恐怕就说明他对她的关注已超乎工作关系。

    柳依依到底是久经情场的人,她伸手拿过文件夹,酒红色大波浪长发随着她的动作滑落肩头,更添一份娇媚,她红唇轻启,笑说:“谢谢陈总,我一直很喜欢这个牌子的香水。今天有什么开心事吗?”

    陈墨放松的靠在宽大的真皮椅背上,嘴边噙着一抹似有似无的笑,说:“嗯,算是吧,游戏马上就能测试了。”

    “哦。”柳依依对游戏的兴趣不大,但她是一位优秀的秘书,自然知道如何讨领导欢心,脸上露出期待的表情,说:“真厉害,到时候能给我一个内测号吗?”

    “咦,难得你有兴趣。”

    柳依依笑说:“听说游戏画面唯美,陈总你别笑,我玩游戏就是图个好看。”

    “好,到时我给你弄一个来。”陈墨心情大好,想起晚上还有应酬,又说:“下班没安排的话我带你去吃饭。”

    对方是所谓的创业者,最近新起的电商,主攻女性轻奢消费品,前期投入太大,资金链一时没能供应上,正四处求门路,托人与陈墨搭上线,陈墨也颇有兴趣,向他们伸出了橄榄枝,他看过他们的方案,觉得这个年轻团体骨子里的闯劲与陈墨很相似。宁欺白须公,莫欺少年穷,就算是日后不合作,陈墨也想与他们结识。

    晚上的应酬更像是年青人的聚会,对方公司的CEO何建树恭维:“陈总真是年轻有为。”

    陈墨笑说:“起点比别人高一点,算不得什么,我更佩服何总白手起家。”

    何建树说:“小打小闹的小生意而已,还要谢谢陈总肯来吃饭。”

    “生意不分大小,我们是晚了时候,早几年开淘宝,现在就开宝马,不过也不算太晚,轻奢品是能带得起来的,关键是要保证货源。”

    何建树又说:“这您放心,我们找的厂商都是亲自去看过的,货源保证出自一线二线品牌工厂,都是直线供应,价格比外头便宜不少,只是用料没有那么讲究,边边角角的,一分钱一分货嘛。”

    “嗯,好,今天不说公事,我们喝酒。”陈墨举杯邀约。

    何建树听他口风,像是有几分心动,笑着举杯说道:“所谓白头如新,倾盖如故,说句攀高的话,陈总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既然是朋友,就不见外了,叫我陈墨就好。”

    “爽快,不管生意做得成做不成,以后有用得着的,你说话。”

    酒过三巡,众人都喝高了。

    陈墨今晚尽兴,比往常还多喝了两杯。

    柳依依也喝了不少,去卫生间补妆出来,见众人仍是兴致高涨,商量着要去唱歌。

    寒风凛冽,乍从酒店里出来,柳依依涩涩地打了个寒战,站在她旁边的陈墨及时的脱了外套给她披上。

    柳依依的父母都是工厂的工人,没有人脉没有金钱,只是高中毕业的柳依依,凭着自己尚算标致的美貌和察言观色的本领在城市立住脚跟。

    工作小十年,诱惑很多,当然也有不少金主隐约的表示要包养她,她也曾动摇过,但每一次她都守住了自己的底线,她确实是靠颜值多过靠才华,但对于爱情,她始终有自己的坚守,她也向往电视剧里纯粹的爱情。

    原以为年轻气盛的陈墨也会跟她大部分前领导一样对她不是口中调戏就是暗地里动手动脚,她做好保护自己的所有准备,但一个都没派上用场。这位比她年纪更轻的上司做事向来公事公办,对她也从来都是以下属的态度对待。

    柳依依不信世上真有柳下惠式的正人君子,但在他身边的五年时间,他确实没有对她动过歪心思。

    柳依依也不得不承认,朝夕相处中,她爱上了年轻的上司。

    外套上还有他惯常用的淡淡的香水味,混合着她浓烈的香水味,气味交织,意外的很好闻。

    他们直到凌晨才散场,陈墨叫了的士,先送柳依依回去。

    柳依依下车前将外套递给他,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她的烈焰红唇擦过他黑色的西装,不仔细看难以发现。

    可巧林素素是个心思细腻的人,一早起来帮夜归的丈夫整理衣服,打算送到干洗店去。

    铺开来展在衣板上的外套,面料柔软,做工精细,出自上乘工匠之手。

    这样的衣服染上东西是不容易除去的,林素素的纤纤玉手摸过外套衣领上的红唇印记,仔细闻,酒味里参杂着丝丝香水味,不是他的,但她一定闻到过。

    这种情况不是没有发生过,一起吃饭的人里有男有女,一个醉了就什么也顾不上了。

    但这个吻痕出现的位置未免太隐秘。

    林素素呆呆的出神,陈墨从后面保住她,她才回过神。

    “想什么呢?”陈墨的手轻轻放在她的肚子上,他已不能完整的抱住她了,他的孩子快要出世了,一想到这世界上即将多一条与他血脉相连的生命,他就兴奋不已。

    “我在想,赶在孩子出生前去拍一组写真留纪念。”林素素笑说,或许一切都是她太过敏感了吧,她一向思虑过甚。

    “好啊,我请人叫到家里来。”

    “不用麻烦,蕙蕙是会摄影的,我回头给她打个电话。”

    “嗯,我陪你一起拍。”陈墨将林素素扳过身子,拉起妻子白皙的手放在唇边一吻,笑道:“是胖了,手都有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