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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章 前世长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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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珩不言语,静静听着。

    “梦很长很长,就如同在另一个世界生活一般。在那个梦里,我也是安灵芝,同样被送往楼鄯和亲。”

    宋珩身子微微一颤,转头看向灵芝。

    灵芝眼望天际,眉尖微蹙,那个梦似给她带来无限痛苦。

    “我一个人和楼鄯使团出发,走了很久的路,穿过沧海无穷无尽的沙子,见到海市蜃楼,如飘于异世的仙岛,还经过了林木繁茂的绿洲,最后到了楼鄯。”

    “后来呢?”宋珩忍不住开口问,有这样的梦吗?梦见一个从未去过却确实存在的地方。

    “后来那个人出现,救了我。”

    太阳完全沉入沙海,留下漫天紫色霞光,黄沙如在黑暗前迎来最后的狂欢,闪烁着璀璨流光。

    “你在找的那个人?”宋珩有些讶异,自己竟也出现在灵芝的梦中。

    灵芝点点头,上一世生命最后一刻的痛苦和遗憾真真切切涌上来,一幕幕清晰得可怕。

    她费劲所有力气只想再看看救她之人的脸,想问他一句这些年去了哪里,可终究没能实现。

    她浅浅呵出一口气:“可惜他来晚了一步。”

    宋珩看见她眼角晶莹起来,心下恻然。

    不远千里跑到西疆来找自己,都是因为这个梦吗?

    在梦里她究竟遭遇了什么?

    他不忍再问,伸出手,轻轻划过她眼角。

    灵芝感受到那手指的温度,不知为何,眼泪更似断线珠子般跌落下来。

    宋珩轻轻揽过她肩,将她的头斜靠在自己肩上,语气轻柔得如山脚下的泪泉:“现在不是梦,不要怕,你再不用一个人,至少有我在这里。”

    灵芝觉得他的身体像能挡风遮雨的大山,在这一刻,无迹哥哥似变成一个遥远的梦,身旁这个人则是真真实实可以触碰可以依靠的。

    她第一次没有推开他,随缘而聚,随缘而散,能不能找到无迹哥哥,听天由命,对身旁这个人,也听天由命。

    就像一粒沙,遇见另一粒沙,既然风将我们送到一起,那就在一起吧。

    天幕最后一丝霞光散尽,夜临大地。

    一轮圆月如刚从泪泉中洗濯而出,光华明净悠远。

    方才还炽热昳丽的黄沙霎时间覆上一层银霜。

    宋珩舍不得动,即使灵芝不说话,他也能感受她的心意。

    灵芝似忘记了时间,静静看着沙漠之上日落月升、斗转星移。

    忽鼻尖嗅到一丝淡淡的香气,芳香中带着浅如芙蕖的甘甜,甜而不腻,似这世间一切美好,叫人迷恋沉沦。

    她坐直身子,朝四下张望。

    宋珩依依不舍地放开她:“怎么了?”

    灵芝欣喜地站起身来:“是沙漠幽昙的香味!”

    沙漠中的昙花极为珍稀,世所罕见,开花之时更是百年难得一遇,相传人一生只能遇见一次,但其花瓣幽香,能百年不衰。

    上一世她曾在沧海见过,那香味就是这样奇异甜美。

    宋珩知道她嗅觉灵敏,却讶异她连沙漠昙花的香都能认出:“你怎么知道?”

    灵芝俏皮眨眨眼:“我梦里见过啊!”

    宋珩更加觉得有些不可思议,真有这样栩栩如生的梦啊?

    灵芝似小狐狸一般,翘着鼻子嗅着往前走去,感觉那香味从山下而来,心头急切,干脆学楼鄯人,一屁股坐到沙上准备滑下去。

    她回身招呼宋珩:“你也来吗?”

    宋珩深一脚浅一脚地跟在她身边,他真讨厌沙漠,满腿都是沙子。

    灵芝见他艰难前行,忍不住一把拽住他衣襟往下一拉。

    宋珩冷不防她这般大胆,一个趔趄跌坐下去,两人一起尖叫着顺着沙坡滑下去。

    到了山脚下,灵芝乐不可支,一面笑一面站起身拍拍沙粒往那泪泉旁跑去:“快些,那昙花只开三刻便谢了!”

    宋珩见她娇俏模样,心头的欢喜比这满地沙粒都多,连衣衫上的沙尘都不管了,站起身大步随她往前找去。

    明镜似的水面旁,白玉般千层花瓣次第绽开,每一朵都足有碗口大,皎洁似霜月,清冽如泪泉,像不属于凡间的神物,静静矗立在月华之下。

    灵芝欣喜若狂,轻轻蹲下身,目不转睛地盯着那还在徐徐展开的花瓣。

    宋琰派出去调查邓钟岳的人在晚间送回了消息。

    这个邓钟岳并不是金宗留的嫡系,而是原本西凉王手下的一名副将,西凉王获罪之后,他也被牵连锁拿入京,两年后又才回到军中。

    确实如他自己所说那般,金二爷的提亲被他婉言谢绝,但那金二爷软硬兼施,邓钟岳怕他强抢,连夜将女儿嫁给了城中一位郎中。

    金二爷因为提亲未遂,找人打伤了他的腿。这件事在哈密城所传甚广,并不是什么秘密。

    而他的军职也从参将降为了千户,成为金家的眼中钉。

    宋琰对这个消息很满意。

    西凉王时这人已是参将,想必本领不小,他正好需要这样的人才,又从前几日看中的兵将中甄选了几名出来,命人誊写调遣令送入哈密卫都督府内。

    哈密卫都督府不像府衙,倒像一座异族宫殿。

    白墙金顶,四角高高耸起圆顶尖塔,屋棂刷成天蓝色,装饰着金漆合欢花,威严富贵。

    院中岗哨森严,持红缨长枪的黑甲护卫如林立,正厅内顶高壁阔,刷满金漆彩绘,地板上铺着色彩艳丽的羊毛毯,墙角两尊金光闪闪的鎏金龟鹤香炉青烟缭绕。

    壁上未装饰字画,反而挂满兽头标本,马、鹿、虎、狼……或狰狞或惊恐,死不瞑目一般看着厅内人。

    忠顺侯兼哈密卫都督金宗留正坐在案前,翻着宋琰派手下递来的调遣令。

    他不到五十,糙黑的脸上已沟壑丛生,眉毛杂乱,盘在一双狐狸眼上更显露几分凶相,尤其嘴角一道紫红伤疤斜拉到下颌,只看这张脸便已经让人生了几分怵意。

    “都让他带去。”他拿过案几旁的虎纽银印“咚咚”盖了上去。

    那调令上包括邓钟岳、杨怀安等十二名将领。

    “那邓钟岳还是有点本事的,要不要保他一命?”他身旁一个瘦得挂风的高个文士迟疑着。

    金宗留“啪”将那令册扔出去,那册子上都是和他不亲近的人,正好趁此机会剔除掉。

    “有本事有什么用?狼有本事,你敢用它去看羊吗?他要去送死,我也不拦着。”

    他说话的时候,那疤上下颤动,似蚯蚓般扭曲。

    宋琰快去吧,他在心里想着,快些去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