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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农场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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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乐用一根筷子沾了点番茄酱放入口中,细细品味,努力分析。

    他是得到美食协会认证的五星大厨,对各种瓜果蔬菜都有非常深刻的认识,其中甚至包括各种瓜果蔬菜的生长情况以及在各种季节时的味道偏差!

    而通过舌头来品味分析一种酱料的原料有哪些,则是一个五星大厨所必备的基础素养!

    但无论他如此尝试,都分辨不出这番茄酱的原料!

    好半天后,购买汉堡与薯条所附赠的番茄酱都已经被他吃光,但他依然一无所获。

    巴尔见他神色不对,便贴脸问道:“吴大厨,怎么样了?”

    吴乐有些恼怒:“鳖说话,再去买!”

    一份不够,那就再来一份!

    堂堂五星大厨怎么可能连平民酒馆的酱料都分析不出?

    ……

    而这一分析,就分析到了太阳落山,明月升起,黑夜的帷幕彻底笼罩了天空!

    吴乐吃了整整一天的番茄酱,连舌头和嘴唇都染成了鲜红色,味觉都麻痹了,却依然什么都没有分析出来。

    巴尔就在他的旁边看了他一整天,此刻脸色已经成了酱猪色,他已经开始怀疑起这位名厨的真本事来……

    深夜时分,门客渐少之时,火焰女郎的生意却又迎来了一波新的高.潮!

    中午的时候,约翰和他的冒险者伙伴在火焰女郎大吃了一顿,当晚就又叫来了整个公会的冒险者,直接将火焰女郎坐了个满满堂堂!

    约翰所属的冒险公会名为“农场之子”,他们公会虽然不大,但在这附近几条街还算有名,这除了因为他们公会成员的实力还算不错之外,也是因为那些成员都是农家之子,与人处事颇为和善,非常受那些大叔大妈的欢迎。

    其中约翰是“土豆之子”,公会会长布莱尔是“羊毛之子”,而副会长爱丽丝则是“牛奶之子”!

    在这个世界,土豆属于最廉价的蔬果品类,羊毛则是较为昂贵的织布原料,而牛奶则根据其品质高低,有较为便宜的普通牛奶和非常昂贵的魔牛奶!

    那公会会长布莱尔是个高大英俊的红发青年,他家中有个大农场,养了很多羊,也算是大户人家的孩子,不过他是家中第二子,不需要继承农场,所以才能出来冒险,并且成立了一个冒险公会。

    而副会长爱丽丝和布莱尔则是相邻农场的青梅竹马,所以她才会跟着布莱尔一起出来冒险。

    “农场之子”冒险公会大约有三十人,这三十人一起涌进酒馆,其中不乏体格健壮的莽汉,乍看之下就像是来砸场子的混混,倒让罗文稍微惊了一惊。

    约翰从人群中走出,笑呵呵地对罗文喊道:“老板,六十人份的汉堡薯条,再来两桶大麦酒、二十斤酱肉、六大份的蔬菜沙拉!其它像花生米、土豆泥之类的也都来一些!”

    罗文就业以来,还是第一次接待这么庞大的客户群,不过丽莎倒颇有经验,记单送餐井井有条,就是忙得有些喘不过气来。

    这时候已经过了零点,火焰女郎里的其它客人已经不多,罗文就让奥比去酒窖里搬了两桶大麦酒上来,自己则和丽莎一起赶制汉堡薯条。

    等奥比把大麦酒搬过去后,他回厨房切了酱肉,做了蔬菜沙拉,然后在六个大碗里盛了土豆泥。

    将所有的食物都准备好并搬上餐桌后,罗文让丽莎和奥比暂时停下来,三人找了张空闲的桌子,也坐下来吃起了晚饭。

    不过他们的晚饭有些特殊,是一大盘的辣子鸡丁配米饭!

    费尔南迪的人们并不习惯吃米饭,但罗文却是地地道道的中国人,米饭才是他的主食。

    虽然这里的大米贵了些,但酒馆生意这么好,这点钱哪能算钱?哈哈哈哈。

    至于辣子鸡丁……

    这是一种非常著名的的川菜,主料是鸡脯肉,配料选择多样,罗文其实并不太会做,但既然有奥比在,他就直接将自己了解的做法告诉他,然后就有了这一盘试作品!

    虽说是试作品,但这盘辣子鸡丁的色泽却非常鲜亮,棕红色的辣油铺在鸡肉上,浓烈的麻辣直冲鼻腔!

    那种浓郁的鸡肉油脂味和辣味混合在一起,极大地刺激着味觉。

    “味道还行。”

    罗文夹了块鸡肉放入口中,只觉得舌尖突然被麻了一下,咸味与辣味立刻就在舌尖爆炸了开来,但回味之时却又有甜香,令人啖之难忘,回味无穷。

    这实在不是仅仅用“还行”就能形容的味道!

    第一次试做就有如此成效,只能说奥比的厨艺确实精湛,果然不愧是千锤百炼而来!

    当然,这和辣子鸡丁用的是迷雾世界的鸡肉也有很大的关系。

    “原来‘炒’出来的东西能这么入味!”

    奥比将鸡肉和米饭一起刨入嘴中,脸上露出近乎迷醉的表情。

    “尤其是配上米饭来食用,简直完美!”

    这个世界在烹饪时很少用到“炒”的手法,奥比近乎没有炒过菜,也根本不懂那些炒菜手法。

    而且在他看来,罗文将“辣子鸡丁”的炒法直接教给他的这种行为是非常无私的!

    有这样的老板,就算不要工资也值了!

    ……

    工资还是要的。

    ……

    旁边,丽莎一点一点把米饭放入口中,却显得没什么精神。

    这一整天下来,她实在太累了!

    以前当看板娘的时候,她一个月加起来都没有今天一天做的事多,现在放松下来,顿时觉得全身酸软,整个人都不想动了。

    若不是这辣子鸡丁太过好吃,她或许连饭都要吃不下去。

    “老板……”终于,她忍不住对罗文抱怨道,“老板,什么时候招个新员工吧?”

    “嗯?”罗文挑了挑眉,“怎么?觉得累了?”

    “累尼玛……”丽莎趴在了桌上,“嗯,确实累了。”

    ……

    隔壁桌旁的冒险者们大口喝酒、大口吃肉,不一会儿便互相吹嘘玩耍起来。

    他们行着酒令,唱着歌,像是要将生活的劳累与冒险的苦痛全部甩去一般,刺鼻的酒味逐渐溢满了整个酒馆。

    冒险公会偶尔会在深夜人少时占据一整个酒馆,这时候就算喝多了乱嚷嚷也不会对他人造成太过的影响,是他们最喜欢的时间段。

    罗文没有回答丽莎的话,他支起胳膊,偏头看着那些“农场之子”的冒险者们。

    金发碧眼的约翰在人群中颇为显眼,他性格开朗,幽默大方,很容易就成了聚会的核心。

    几个女性冒险者围在一桌,一边小口地喝着酒,一边指着约翰在说些什么。

    虽然听不清,但却能想象得出,她们肯定是在聊着一些有关约翰的话题。

    “说起来,约翰好像很受欢迎,但为什么还是单身呢?”

    罗文有些八卦地想着,目光转到了酒馆的角落。

    那里相对安静,只坐着两个人,看起来格格不入,但罗文从约翰口中得知,他们分别是“农场之子”的正副会长。

    会长布莱克是个红色短发的白肤青年,副会长爱丽丝却是个金发碧眼的正宗欧式美人儿,而且她的胸部很大,非常大!

    出于男人的本性,罗文的目光不经意间掠过她那膨胀得过分的胸脯,心中不免荡起了一丝涟漪。

    他随口问道:“那两人身为正副会长,为什么会坐在那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