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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葫芦娃谈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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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方正带着葫芦来了学校,腰间的葫芦随着他的走动而晃晃悠悠,让他整个人看起来好不悠闲自在。

    葫芦葫芦,福禄福禄。

    中国人很喜欢葫芦,所以盘葫芦也是一种时尚,一种爱好。

    很多人会亲手把一个自然生长的葫芦做成能装东西的成品,装点水或者酒,好不自在。

    不过随时把葫芦带在身上的人可不多,一是不方便,晃晃悠悠的影响工作,上班的时候老板肯定不会让你带的。二是太引人注目,你身上的葫芦那么明显,别人看到便会瞧上一瞧,被那么多人盯着,相信绝大多数人都会感觉不自在的。

    方正此时被很多人盯着,当然绝大多数的眼光都放在了他的葫芦上,那么形状完美而又奇特的葫芦此时挂在腰间,实在是太让人诧异了。

    就像一个妹子穿着汉服走在街上,行为不同寻常,便会被人多看几眼。

    但他是一点都不会感觉不自在的,别人怎么看关他什么事?他又没影响别人,也没干什么坏事。

    正所谓行的正站的直,身正不怕影子斜。

    更何况,过日子的是自己,又不是别人,天天在意不相关的人的眼光不是太累吗?

    不过到了教室里,还是有不少人议论方正的葫芦的,坐在身边的小胖还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摸了两把。

    上课的时候还有几个老师还品论了一句:这葫芦挺好看的。便什么也没说。

    很多人想知道里面装的什么,方正都懒的说,越说越麻烦,说了还不如不说。

    如果他说是酒,那老师就得逮着机会训他一顿。所以还是闭口不言最好。

    一天下来,方正在班上得了个外号——葫芦娃。听的他是目瞪口呆,这些小屁孩太会来事了,而且这个外号实在是……唉!不说了,每次听到别人喊他葫芦娃他就嘴抽抽,太恶心人了。

    不过再怎么麻烦,这葫芦方正还是不会放下,面子要什么紧,葫芦丢了里子可就丢大了。

    “葫芦娃,回家了。”放学的时候林竹喊他,听的他是大感头痛,这是什么狗屁外号了。

    葫芦娃,是不是他还有六个兄弟啊!是不是还要斗蛇精啊!

    路上,方正想起了自己的发财大计,兴冲冲拿起了手机,打了个电话。

    他是给上次输给他一万块钱的那个富二代打电话,那小子估计能量不小,除了有些傲气还是挺不错的一个人,这笔生意找他还是不错的选择。

    更何况他也不认识其他有钱的豪主。

    手机号码他清楚的记得,不一会儿,电话就通了。

    “谁啊!”

    刘俊很诧异这个陌生号码,早知道这是他的私人号码,他很少给别人,当然给的最多的就是他认识的能人异士了,而一般人和不认识的人他根本不给。

    “你好,我是方正!还记得我吗?”

    记得,刘俊当然记得,这个力气大的惊人的中学生,上次他才和他有过一面之交,想要结识方正所以给了张名片。

    本来想要方正陪他去非洲的,可是后来想想觉得不合适,就放弃邀请了,而且这个想法被他父亲知道了,却被父亲严厉斥责,禁止他去,那么个乱地方,尤其是刘俊特别喜欢探索些神秘的东西,到处跑那还不容易出意外啊。

    非洲,你被蚊子咬一口都可能会死,真是死都没地方说。

    战乱,疾病,野兽,一般人去旅游都危险,更别说刘俊这个乱跑的人了。

    所以他现在还在龙渊市,没有实现去非洲的想法。

    “当然记得,小兄弟本事那么大,我怎么可能不记得,不过你找我有事吗?”

    “有空出来喝杯茶吗?我有笔生意想和你谈谈。”方正说道,这的确是笔大生意,很大的生意。

    “好。”刘俊很快答应了,这些能人总是会给他惊喜的。

    送林竹回了家,方正才打车去了一个茶馆,等他到了,门口已经有个保镖迎接他了。

    刘俊这个富二代虽然因为家境而说话有些俯视人的感觉,但他行动上却很平易近人,估计多和人交流交流,就是个很合格的生意人了。

    二楼,刘俊已经在等着方正了,等他上来,整个二楼便只有他们三个了。

    刘俊一身休闲服,而方正则穿着校服,两人并没有因为因为服装而有任何诧异,而且他们也并不是以貌取人的人。

    给方正倒了杯茶,两人便喝边谈。

    “不知道小兄弟找我谈什么生意。”刘俊有些好奇,虽然年龄和外貌并不能评判一个人,但却还是有着很大的联系的。方正一看就还没成年,不知道他所说的大生意是什么。

    “叫我方正就行了。”方正也不愿客套,绕来绕去的也麻烦,干脆直接说了。

    “你做不做房地产生意?有个地方挺好的,不知道你有没有意向。”

    “我家什么生意都做,不过这房地产最重要的是地理位置,位置不好可赚不到钱,而且龙渊的好地段早就被瓜分完了。

    实话实说,我家也有房地产公司,很多住宅区也是我家开发的,这些我一清二楚,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地段?”

    刘俊说的是实话,他家很多行业都有涉足,房地产这么赚钱的行业当然也少不了,虽然这些都是他父亲管的。

    所以,如果有很好的项目,他自己就干了,那赚的钱可就没人指手画脚了,毕竟他还远没有到接收他父亲产业的时候。

    “鬼宅那里的老城区怎么样?那里地段很好,开发出来利润可很可观的。”方正直接明说。

    老城区那个地方的确很好,甚至是好的不能再好了,那块地没什么人住,地势平坦,拆迁简单。

    更重要的是它离市中心不远,附近商业街很多,似乎,它的附近都开发的很好,就光溜溜的留着它在那里。

    虽然那里有座鬼宅,几十年都征服不了的鬼宅。

    可一旦征服了那座鬼宅,那里的地价绝对涨的飞快,但不管怎么涨,也一定会有人去开发,因为实在是太赚钱了,绝对不会亏。

    而如果趁现在的地价去买,再开发,那更是会赚得钵满盆满。

    可惜方正对这些麻烦事一点兴趣都没有,他没那个关系,没那个时间,也没那个精力。

    “你不是和我开玩笑吧?整个龙渊,没有人不知道那里闹鬼,要不是这样,那里早就被开发了,还能等到我吗?那里动土就出事,根本没有开发商愿意接手。”

    刘俊听到他的话,感觉像是在听笑话,谁都知道那里是块好地,开出来赚个几亿都是玩。

    但直到现在,市政府都想把它扔给开发商,可没有人接收,价格再低也没戏。

    鬼宅的恐怖深入人心。

    “我已经搞定鬼宅了。”方正气定神闲的说道。

    可他这话却惊的刘俊不敢相信。

    “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