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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二章 伪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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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索间杨浩走向了距离自己最近的一个农夫。

    这个农夫简直就是广大农夫的典范,看见了杨浩这位“巫师大人”问自己路,立刻摆出一副受宠若惊模样,不但指指点点了半天,更是表示自己愿意亲自给杨浩带路,被杨浩拒绝了。

    一个人在泥土小路前行着,杨浩不断思索着这次任务的要点。

    按照哈雷克导师的意思,杨浩主要是以历练为主,毕竟有这么多强者在,用不着杨浩出头,一切都以一年后的猎魔巫师资格战为根本目的。

    然而,既然是任务,在杨浩想来,至少要前去探查个大概,总不能连探查都不探查一下吧?这样就实在有些说不过去了。

    这般想着,杨浩开始思索自己的计划。

    以黑巫师的认定标准来说,有三点行为能被认定为黑巫师行为。

    第一就是大量残杀巫师世界普通人类,用于某些邪恶的实验研究目的。

    第二,则是强行收录巫师学徒作为自己的灵魂奴仆(这个难度较高,一般黑巫师干不了这个)。

    第三,背反巫师世界基本利益准则,历史上出现过几个这样的巫师。(通俗说,就是反.人类,没有四级以上的实力想背叛也没有机会。)

    当遭遇文明之战时,这些黑巫师就是带路党,巫奸!

    接触、探查黑巫师就本身就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更不要说猎杀了。

    虽然哈雷克导师根据大量信息确定那边的黑巫师只是一名刚刚堕落的巫师学徒,可谁又能肯定呢?万一是一名正式巫师,傻傻冲过去清剿只不过是送死罢了。

    所以说,最好的办法就是伪装…

    作为从白石镇摸爬滚打出身的基层平民,杨浩对于人类城市里的某些规则十分熟悉,所以轻车熟路后,杨浩就换上了一身骑士盔甲,背着造型可怕的斩首大剑,收起了各种明显看起来像巫器的饰品。

    似乎觉得自己不够凶悍,杨浩异化术激发过后,喉间出现一道又粗又长,好似一条肥大蜈蚣的骇人伤疤。

    杨浩准备扮演一个寡言的凶悍骑士。

    这般过后,杨浩来到了贩卖兵器的打铁铺。

    “给我大量的精铁,越重越好,体积最好小些。”杨浩想来,既然要尽快挖掘出身体14点体质的潜力,增加负重绝对是必要的手段。

    长期负重的话能够更好的锻炼力量、提升体力和敏捷。

    铁匠身上一股发酸的汗臭味,空气中弥漫着有些刺鼻怪道,腮帮子上的胡茬子有些焦黄,滴沥着汗水。

    铁匠看了格林一眼,性格似乎有些沉默,一把脱掉身上蓝色的肮脏、油腻围裙,露出宽大的肩膀和厚实、粗壮胳膊的肌肉,片刻后,从后厅拖出一个打理得颇为干净的箱子,地面吱啦吱啦滑出一道痕迹。

    杨浩接过精铁快后,随意垫了两下,感觉大小重量差不多正合适,再加上杨浩是临时打算进行负重训练,没有什么讲究,因此满意道:“行,就这些了,多少钱?”

    铁匠看着杨浩随意垫动手中的精铁块,不禁瞳孔一缩,那张呆板的脸上也难以掩饰心中的骇然。这个骑士力量很强,比酒馆里那群混蛋强多了,绝对能在那些贵族老爷手下混个好差事,将来很有可能晋级成传奇骑士。

    铁匠给了杨浩如此评价。

    …

    一般的地区性城市都分为两个部分,贵族部分和商业部分。

    贵族部分讲究的是奢华、排场、精细、档次,这样才能够将那些不断压榨手下佣户、仆人、平民收取来的钱财花掉,才能显示出自己高人一等的身份,才能满足他们日益膨胀的奢侈需求。

    而商业部分,则充斥着利益、混乱、肮脏、暴力以及一些廉价色.情。

    “嘭!”

    杨浩走进了一群大嚎大叫流浪骑士们聚集的酒馆,酒馆里到处是吐沫星子混合着廉价麦芽酒的嘴巴。一个个不停走动的翘美女郎传来的愉快笑声、大声的吹嘘自己冒险经历的醉酒家伙,成了酒馆里的独特旋律。

    杨浩有些嚣张的推开大门,顿时引来大片脑袋挂腰带上卖命的流浪骑士侧目,不过看着杨浩明显不好惹的样子,除了几个正和卖酒女郎调笑到兴头上的家伙哼唧了一声,大多数都该干什么还干什么了。

    杨浩随意找了一张空桌子坐下后,片刻工夫,就有一个衣装暴露的挺胸翘臀女郎款款走了过来,虽然有些老了,脸蛋肌肤也不再好看,身材却是异常火爆,也是这些有使不完精力流浪骑士的最爱。女郎弯腰将手中的廉价麦芽酒放在杨浩桌子前,然后就趴在桌子上,眼波流转地看着杨浩,波涛汹涌的胸部在桌子上挤压得变了形,呈现在杨浩视野。

    杨浩一笑,他当然知道规矩。

    不动声色掏出一枚银币塞进女郎胸间缝隙,在女郎惊喜的目光中,杨浩又像其他骑士那样抓了一把,这才淡淡道:“有到帕米尔镇附近的任务,叫我。”

    杨浩在地图上指出了帕米尔镇的大概位置。

    “嗯。”

    女郎惊喜的从胸间拿出了那枚银币,看着杨浩的眼神不禁充满兴奋。

    像杨浩这样一出手一个银币的家伙,酒馆已经半年多没有碰见过一个了。甚至,女郎不禁想到,这家伙长相“还可以”,(越狰狞凶悍的流浪骑士越有男人味,与贵族审美截然不同。至于巫师,很多则是彻底丧失审美观。)

    要是晚上还没有合适任务的话,就叫到自己房间,说不定又是一笔不菲收入。

    不过,女郎的想法很快就泡了汤。

    一刻钟后,一名穿着皮胶鞋的矮胖子一把推开酒馆大门,看了眼嘈杂、肮脏的酒馆,嘿嘿笑了一下,露出嘴里几颗镶嵌的金牙后大声道:“加尔城的货,需要五个能打的,一个金币佣金!”

    从这个城市前往加尔城,一般来说需要二十几天左右的路程,一般抠门的商人佣金大约只给三四十枚银币而已,这个商人显然是个阔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