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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赴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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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睡过去了多久,笃笃笃……笃笃笃……

    一阵硬物有节奏地敲击玻璃的清脆声音响起。

    李青迷迷糊糊地苏醒了一些,他晃了晃还有些昏沉的大脑,翻个身继续抱着被单躺着,慵懒地有些不想爬起来。

    但是,那个敲击的声音还在继续坚持不懈地响着,像是灌脑的魔音。

    笃笃笃……笃笃笃……

    他那闭着眼皮的眼珠子,咕噜一转,突然想起来了什么。

    李青睁开眼睛,转头朝着窗户口一看,果然是一只身形翠白相间的信使鸟,这小东西在拼命地啄击透明的琉璃窗户,想要跑进屋子里来。

    噌的一下,他从床上坐了起来,顿时睡意全无。

    信使鸟,别名也叫蜂鸟,精灵鸟,密鸟。

    体型多在6-12厘米之间,只有拳头大小,体被鳞状羽,色彩鲜艳,并闪耀彩虹色或金属光泽,雄鸟更为鲜艳;嘴细长而直,有的下曲,个别种类向上弯曲;舌伸缩自如;翅形狭长;尾尖,叉形或球拍形;脚短,趾细小而弱。

    拥有类似蜜蜂的虫类薄翼翅膀,使得它可以在低空,使用两只虫肢配合翅膀快速弹跳飞跃,拥有超常速度,甚至可以在空中来回转折,倒退飞行。

    这些蜂鸟前进时速可达45公里,振翅频率由小型蜂鸟的每秒70-80次到大号蜂鸟的每秒10-15次。心跳同样快速,由休息时的每分钟500-600次到活动时的每分钟1000多次。

    最主要的是记忆力惊人出众,能够依靠记忆力一整年,长途跋涉上千公里到达出生地繁殖,能够通过蛰伏状态极大降低体温和心跳,降低消耗来长距离行动,靠视力行动,拥有紫外线视觉。

    经过聪明的驯兽师训练以后,可以在把看过的字体和简短书信,用自己吸管中的花蜜水书默写出来。

    虽然以前巫师也用过猫头鹰、鹦鹉、乌鸦等等飞禽用作传信,但最后还是发现信使鸟才是最有优势的,那就是因为他们专注和不易泄密。

    并且它们在接受了命令以后,只会主人指定的人面前,才会将信息书写出来,独特的紫外线视觉保证了信使鸟不会认错人,即使你乔装打扮成那个人也没用,所以兼具了不错的保密性。

    因此,这种信使鸟成为了巫师和巫师学徒之间广泛使用的,最简便和通用的低成本通信方式,他之所以知道这一点,是因为林特·托马斯和伊芙·海伦娜也都买了一对,这个可是许多情侣必备的传情密使~

    最近他们两人刚带着自己新买的信使鸟,认识了李青的外貌特征和大概居住范围,所以可以派自己的信使鸟来给他传信。

    从信使鸟颈项上的棕绿翎羽来看,这只是林特的那只信使鸟。

    他打开窗户,让信使鸟飞了进来,并且在他头顶的空中,来回悬浮环绕着,像闪电一样”Z“字型转折飞行,似乎在辨认着是否是他本人。

    李青拿出了早已备好的一点加了红糖的花蜜水,用小碟子盛放在了书桌子上,再然后把一本信纸铺在了旁边。

    那只信使鸟落到桌上的各堆巫术和历史教科书间,像只顽皮的精灵一般来回跳跃,一路小心地靠近了花蜜水,还不时看向他的反应,见他没有阻止自己靠近,信使鸟就在碟子旁,开始吸允蜜糖水起来。

    不一会,似乎吃饱了的信使鸟了似乎开心起来,对李青减少了一份惧意和小心,站在那梳理起自己的羽毛和翅膀起来,似乎还在回味蜜糖水的甜蜜味道。

    李青手指伸出了右手食指,就在信纸上轻轻敲了敲,发出“笃笃”的声音,吸引了信使鸟的注意力。

    它终于知道,该履行自己的职责了,再次飞到碟子盘吸允了一些蜜糖水,然后来到信纸上,开始缓慢地用红棕色的字迹书写起来,虽然因为书写力道较轻,并且有点歪歪扭扭地,但他还是看懂了什么意思。

    因为信使鸟的记忆力虽然很强,但脑容量却不大,所以一般传信者都是像发电报一样,简短地一句话说明事情内容经过。

    它传递的这句话,意思就是:“来老乔尔店,一起品尝美食,晚上六点。”

    看看机械钟,已经快四点多了,该提前准备一下。

    李青开始穿上衣服,准备下楼去洗漱,临出行前,习惯性地在里面穿上了自己制作的防弹软甲,这几个月来,但在出学院的时候都是这么做。

    他想了想后,也带上了一把转轮手枪,虽然这段时间很平静,但在这个法制依靠统治者的权力维持的现实社会里,意外总是会发生的,不谨慎一点,就是为自己的安全不负责任了。

    在他出门前,信使鸟也早已经在完成任务后,自行从敞开的窗户外飞走了。

    这几个月来,药材贸易的规模越来越大,部族那边因为获得了大量生产工具和物资,所以可以腾挪出人手参与药材种植和建设,连山谷谷口的那道防御墙也早已经建好,十分坚固和高大。

    达翰尔大祭司也来信让他不用担心,这里一切平安,另外感谢他在这里为部族收集紧缺的物资工作,再得知了最近发生的变故后,也提醒他注意自己安全。

    不过这段时间似乎分外地平静,可能前面的杀戮已经震慑注了那些不怀好意的歹徒,李青特意几次出去逛街一般“钓鱼”,也没有发现有多少窥视和跟踪者。

    所以最近也放心下来,开始像在地球上到其他旅游时一样,和认识的巫师学徒朋友们,走街窜巷地到处品尝美食,并且购买一些纪念品和使用的礼物,准备让来送货的达比他们捎带,送给部落里得那些朋友们。

    街上的人流还是那么熙熙攘攘,路边的商贩不时吆喝着自己所卖的货物,朝着自己认为的金主吹上几句牛,又或者只是干脆装作买卖,眼珠子却盯着来来往往的美女们看。

    李青虽然样貌并不算长得俊俏,但也五官端正,肩膀较常人更为宽阔,并且因为经常运动,从衣服中外露出的身材也显得矫健结实,简单地说,就是走路自有一股普通人所没有的沉稳凝实的成熟气势。

    就像在大城市里社会上生活久了,见惯了大场面后的人,在一些乡镇的村官面前反倒可能比对方还有气场的,就是那种气定神闲的样子。

    不过也确实如此,他都已经从地球跑到另一个星球来了,还有什么是能让他一惊一乍了,生死之间有大恐怖,但经历多了以后也让人更加成熟。

    周围不时有路过的二三十多岁的中青年妇女,会用打量他几眼,并且和身边的女伴打趣几句,也许是一些女性之间的玩笑话,不时发出一些调笑声,引得李青有些三丈摸不着头脑。

    路边的小摊小贩和驻足的行人,也有一些盯着他随意看了几眼的,不过这恐怕是想要招揽生意吧?

    这样想着,就错开他们有些期待的目光,继续顺着街道向前走去,毕竟总不能买一些他用不到的东西带回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