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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火乌赤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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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光闪烁,透彻屋舍。

    贾政大笑道:“这就是原创金光了,初次使用,足可增幅六成威能。就算以后再用,那也有两成的增幅呢。”

    贾代儒陪着笑,不自觉看宝玉一眼。他连篇名动级别的诗词都没有,一幅最得意的画作,还被老祖宗讨了去。

    想起宝玉没能出口的那首诗,他心疼肝痛,恨不得咬邢夫人几口狠的。

    贾政把玩火乌赤毫,一双眼睛却盯在了纸张之上。他嘴里赞叹这个,心里面实在没当回事。他作过名动的诗篇,也有原创金光,虽然难得,但跟《忆秦娥》的才气灵泉比起来,要往后放。

    【六尺七寸?六尺八寸?六尺九寸?七尺!】贾政心里念叨着,暗地里对自己嗤笑起来。按照他才气的消耗来看,《忆秦娥》应该是才高六尺有余,不足七尺,是煊赫级别里的中下品。

    “也算难得,也算难得……”想及此处,要把毛笔放回笔架上。

    可这时,蓦然,只见灵气成泉,自纸面上喷涌而出。

    一尺、两尺、三尺……纸张宛如泉眼,那灵气就宛如泉水,瞬间喷射八尺有余。雪白的灵泉照耀屋舍,晃花了他们的眼,也让贾政、贾代儒面面相觑,嘴皮哆嗦着,眼睛圆瞪,如铜铃一般无二。

    “才,才高八尺?!”贾政惊得发抖,手一颤,火乌赤毫掉在地上。

    他不管不顾,恍然间一拍脑袋,叫道:“对了!这是振奋心灵的词作,与我以往作的不同。才高八尺,哈哈才高八尺,没错!”

    贾代儒恨不得把老脸贴在灵泉上,一双眼睛又羡又妒,看向贾政。他的音调都变了,没了儒雅气,多了尖刻道:“老爷,这是才高八尺,八尺啊!才高九尺就能十城共举,古往今来,能够才高八尺的,早晚都要破了九尺开外!

    这只是初创,还没传扬名声,要是传扬出去了,有人学习、钻研、使用,才气还能再涨。这,这能提升多少才气?涨了多少文名?”

    贾政大笑,‘谦虚’道:“不多,不多。”

    贾代儒气得发抖,得了便宜还卖乖,就是贾政的这时候了。作为‘忆秦娥’的首次书写者,贾政能够提升才气数量,修为往前更进一分,等到名声传扬了,来个才高九尺,还能再提升一次。

    且不说才气、文名上的增长,那才高九尺,可是要十城共举、上达天听的。要是他能得到此生殊荣,死也心甘!

    只见贾政招呼宝玉上前,等宝玉近了,扬手一抓才气灵泉,灵泉就此涣散。足有八尺高的才气灵泉,五尺消散于天地之间,两尺被他吸纳而进,剩下的一尺从宝玉的额头正中沁了进去。

    贾政舒坦的伸个懒腰,筋骨噼啪作响,他是举人文位,又有更高的妖将修为,两尺才气算是开胃的小菜。宝玉就不一样,只见宝玉双眼漆黑宛如深潭,满脑子的魂灵儿,幽幽飘进了文山之中。

    脚落实地,宝玉发现自己站在文山的半山腰,略高一点的地方,他的七十二把文火烈焰熊熊,恰好烧在半山腰的中央,略微偏高,抬头看去,还有九个火把插在更高处,其中最上方未点燃的一把,距离山巅四十丈。

    而此时,只见高空浮显四个大字,为:煊赫首书。说的就是《忆秦娥》的第一次书写了。

    四个大字凝成一股,变成一尺才气,好像浓稠的灯油,缓缓淌入已经点燃的七十二把文火中,最上方的一把。

    这一把文火的光芒大亮,火苗窜起老高,被一股无名风吹拂着,斜斜点燃了更高处的一把文火。七十三把文火蜿蜒文山,照得一片透亮,隐约间,还能看到远处朦胧的八座,未曾踏上的百丈文山。

    【原来是这般修炼的。】宝玉心想道:【除了读书写字,原来还能这般修炼。自己的文章,有人发自内心的理解、学习、书写,他们广了学问的同时,我也能增长才气,点燃文火。】

    【就好像一棵大树,才气是根,有根才能活;文名就是大树的枝叶,吸收天地之精华,让大树更加繁茂。】

    【涨文名,增才气,缺一不可!】

    …

    …

    宝玉回过神,还在梦坡斋中。

    贾政含笑看着他,叮嘱道:“好生读书,六艺也不可放下。争取点燃全部文火,参加明年的秀才大考。”不问点燃了几把文火,不问别的任何事情,就是挥手赶人,道:“如此,你退下吧。”

    宝玉没动地方,眼睛盯着书桌。

    贾代儒噗嗤笑出声,往后退一步,仰头看天。

    贾政老脸微红,一拍脑袋,道:“我倒是忘了。”说着弯下腰,小心翼翼的把《忆秦娥》首版捧在手心。那模样,那神态,就是捧在手里拍摔了的那种。他对宝玉都没这般好过。

    刚冲宝玉站的方向送过去,没递出巴掌大的距离呢,又缩回去,“这词呢,我是替你写的,自然归你。不过为父近日不太妥帖,需要个振奋人心的,不然放在为父这里,嗯,那么几日,就是几日,等为父心情好了,遣人给你送去?”

    宝玉低头,不说话。

    贾代儒脑袋快仰成个平行面了,不敢看。这贾政一口一个‘为父’的,那是既要东西,又要脸面,还什么‘等心情好了’……呸,不要脸!

    宝玉好像很舍不得的样子,咛咛道:“老爷,这是我第一首煊赫的词。”

    贾政瞠目结舌。对啊,这是宝玉第一首拿出手的词,谁能要?就算哪个有资格要的,也轮不到他这个当父亲的。

    为人父者,抢夺孩子的东西,算什么事?

    脸红,通红,红得发紫。贾政眨眨眼睛,眼泪快流出来了,哭丧道:“也对,是这个理。如此,你便拿去吧。”说着眼睛一闭,双手往前一送。肝疼!

    宝玉笑起来,道:“这第一首煊赫的词,谈什么放几日,就送给老爷了。”

    贾政蓦然睁眼,激动莫名。贾代儒的脖子咔嚓一响,痛得他连连闷哼,两手抱着脖子扭过来看宝玉,好像看见个吓人的妖怪。

    送人?煊赫的?首版?

    贾代儒差点叫了出来,想起在贾政的内书房,送的又是贾政,又是人家当面,好悬没开口阻止。这要是张嘴挡了,贾政要跟他拼命。

    只见贾政胡子发抖,惊道:“这怎么可以?这不可以!”双手却缩了回去,放怀里抱着。

    宝玉再笑,道:“我只是个生员,还用不了这东西,秀才才能纸上谈兵呢。”弯腰捡起地上的火乌赤毫,想着给贾政递过去,道:“说了送您,那就是送您了,呃……”蓦然一呆,不动声色的退后一步。

    “如此,我就告退了。”

    贾政连忙道:“去吧,好生读书。”

    宝玉就往外走,一边走,一边把火乌赤毫偷偷往袖子里掖。这火乌赤毫,刚看到就让他惊了一次,等到入手,更是怎么也放不开了。

    这火乌赤毫,触之滚烫如同沸汤,应该是百年以上的叶仙龙血树,取最精华的一芯精制而成,单个笔杆就是个了不得的。

    再说笔毛。以长短论,笔毛属于中锋,除行书外皆可适合书写;以材料论,笔毛分为硬毫,隶书、魏碑、大篆、小篆都用硬毫,他钻研的柳体,取匀衡瘦硬,追魏碑斩钉截铁势,最是适合不过。

    【好东西,真是个好东西!不愁没笔写文了!】宝玉藏了再藏,步子更快。

    “等等!”身后传来呵斥。

    宝玉回头笑道:“老爷,还有什么吩咐?”

    “拿来。”贾政伸出手,板着脸,他还没见过这样的呢,连他的命根子都敢眛。

    照理说,宝玉送了他《忆秦娥》原版,他该投桃报李,让宝玉把火乌赤毫拿了去。他也是这样想的,所以宝玉藏笔的时候,当没看到。

    可宝玉往外走,那可是带着火乌赤毫的,好像心头肉被人剜了去,要带着走。他的心疼肝颤,就是忍不住,想起自己是当家的老爷,干脆,不要脸了!把心头肉给本老爷送回来!

    宝玉嘴一瘪,恋恋不舍的把火乌赤毫抽出来,给贾政递过去。

    贾政哼了一声,捏起笔杆就要拿回。

    一拿,不动。

    他看宝玉抓的很紧,嗤笑一声,又是一扯。

    贾政的修为多深,只是略用点力,也有上百斤力气,宝玉是个身子骨孱弱的,他以为这点力气,足够。

    可这一扯,毛笔是扯过来了,连着宝玉都被扯了两步,就是不松手。

    “老爷……”宝玉瞟了眼桌上的《忆秦娥》首版,又看贾政,一双眼睛满是小可怜儿。“老爷,”他委屈的喊道:“我还没个堪用的家什呢。”

    贾政老脸一红,看宝玉一个劲往《忆秦娥》的首版上瞅,脸就更红了。他差点哭出声来——这冤家,今个是真他么开窍了!

    人家送了他好东西,人家不放手,他能怎么办?还能抢回来不成?

    贾政气得咬牙切齿,嘴里咔嚓嚓的,恨不得吃了宝玉。努力平和脸色,磨牙问道:“你的银丝狐毫妙笔呢?”

    “撅了,就是‘不成好字’的那一次。”

    贾政气急,瞪宝玉。撅了?那么多笔你不撅,偏偏要撅最贵的那个?败家子!混蛋!就等着今个要老爷的命根子是吧?他几乎是哭着道:“如此,好吧……给你,拿去。好生待它,它可是为父的心头宝。”

    好不容易让自己松开,贾政看宝玉离开,一张脸扭曲得跟苦瓜一样。心疼,心酸,不舍得,牙花子疼。

    “这孽子……”他对贾代儒叹道:“冤家,实在是冤家!老祖宗说他开窍了,我还不信,今个是真信了,信得不能再信。你说,他怎么就不学好呢。”

    贾代儒盯着书桌上的《忆秦娥》,“老爷要是舍不得,那也简单。不如您把首版给我,我去找少爷,给您把火乌赤毫要回来?”

    “你拿什么跟他换?”

    “不劳老爷费心。身家、性命?就不信豁出去这把老骨头,少爷还不动心?”贾代儒的一双老眼一眨不眨,盯着《忆秦娥》,“就这样说定了,老爷您放心,铁定办好事。”

    “休想!”

    贾政趴桌上把平整的纸张再慰平整了,掌了灯使劲瞅,牙花子直抽抽。

    谁赔?谁赚?

    谁也不知道。

    贾政突然开口:“金钏的事,玉儿做的很好。”

    他换了称呼,慈祥满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