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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穿爱马仕的土行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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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见过凌晨四点的福全镇吗?

    常乐打着哈欠,抹了抹因为太困从眼角微微渗出的泪水,被自己的诚意与努力感动了。

    昨天郑嫂陪着他去报名处交了二十两银子,替他换回了一块玄玉打造的牌子,今日早起就是去参加蜀山剑派的招生大会的,只是这个时间嘛,确实是早了一些。

    他像往常一样更衣洗漱,接着跑到楼下开始享用郑嫂为他准备的早餐,香喷喷的鸭肉粥,热乎乎的肉包子,要是还觉得不够,可以去后厨打一碗热气腾腾的菜泡饭。

    这样的生活已经过了两年了,倒不是常乐小小年纪就过上了无忧无虑的被包养的生活,而是十岁那年,他的父亲去世,二娘与他的弟弟霸占了常家的家产,将他从家中赶了出来,好在郑嫂不顾当地人的风言风语以及丈夫的拳打脚踢,毅然将他留在了酒楼。

    “唉,作为一个穿越过来的人,一般都是要经历父母双亡,被兄弟姐妹羞辱,被千金小姐退婚等等一系列劳其筋骨苦其心志的悲惨经历,相比较之下,只是被霸占了财产,已经算作者良心发现了……”

    常乐是一个乐观的人,这一点从他的名字上就看的出来,他的心态很好,也很想得开。

    “郑嫂,我要走了,要是被蜀山剑派录取,我可就回不来了。”常乐依依不舍,与郑嫂告别。

    “嗯,你不跟林小壮告个别吗?”

    “不了,小壮来了一定会哭的,虽然平日里我也没少欺负他,但是到了真的要走的时候……希望郑嫂以后多多照顾我这个小兄弟。”常乐拱了拱手,语气之中略带哽咽。

    他深呼了一口,接着说道:“谢谢你这两年的照顾,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一定会衣锦还乡,来看望你的。”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郑嫂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往后的路,就要靠你自己走了!”说着说着,郑嫂的眼眶微微红了起来。

    常乐也是眼眶微红,他握紧了郑嫂柔弱无骨的小手,半晌之后,才喃喃道:“郑嫂,我……我真的舍不得你!”

    “你还有完没完!演煽情也要有个限度啊!你当你是戏精啊!说的好像你已经被蜀山剑派收入门下了一样,没听说蜀山剑派招收弟子的要求很严格吗!”

    “得嘞,马上走,马上走!”常乐转过身,背起郑嫂被他准备的包袱,一溜烟跑出了咸亨酒楼,随着酒楼外涌动的人潮前往福全镇外的招生处。

    随着涌动的人潮一起向着镇外走去,巨大的会稽山在视线里变得越来越大。

    相传这会稽山乃是上古神皇大禹封禅、娶亲、计功、归葬的圣地,虽然随着岁月的流逝,这座大山渐渐被人们遗忘,山上灵气也不足以让修仙门派驻扎在这作为修炼的仙山,但是山上还残留着些微的上古灵气,用来作为入门的测试地点,再合适不过了。

    “蜀山剑派不愧是名震天下的修仙巨擘,连招生的场地费都这么会省,真是前途无量啊……”常乐一眼就看破了蜀山为什么要将招生地点放在福全镇外的会稽山。

    此时的会稽山被朝阳镀上了一层淡金色的光芒,终年缭绕的云雾中一道金桥从天缓缓而降,众人纷纷踏上金桥,随着这座金桥,踏上通往会稽山上的路,等到众人跨过金桥来到山脚下,才发现这会稽山下有一条开凿出的约摸五六人并行的石阶通道,直接通向会稽山的山巅。

    两个身着青衫的蜀山剑派弟子站在石阶之下,神态肃穆,一人看起来稍微和善一些,另一个则臭着张脸,虽然看去并未有丝毫怒意威势,但远远的只要望向他们一眼,便有股隐隐的压迫感觉。

    这两位守在会稽山下的蜀山剑派弟子气度不凡,显然并非只是光伫在这儿摆摆样子的,所有从福全镇里汇集于此的人流,此刻在会稽山下已经有数百人,并且后头仍然还有人继续源源不断地赶来。

    但所有的人,都被这两位蜀山剑派的弟子直接拦在了石阶之下。

    常乐看得真切,那些被拦下的人群中并没有人敢露出怒意,多数反倒是客气打着招呼,有的甚至还露出带着些谄媚意思的笑容。

    至于这两位蜀山剑派的弟子则是少有理会,面不改色,很快的就从人群中走出一个个少年少女,手中都拿着一块半个巴掌大小的玄玉牌子,走到那两位蜀山剑派弟子跟前。

    这两位蜀山剑派的弟子则是一一接过,在手上也不知他们施展了什么秘法神通,只见每当他们拿起一块玄玉牌子,那上头登时便幻化出一缕白色烟雾,幻化成一些艰涩难懂的铭纹,之后看过一块牌子,确认身份之后,便让一位少年通过。

    常乐下意识摸了摸自己那块触手处温润滑腻的玄玉牌子,没有跟着那些人流一同上去,而是选择站在原地,观察着四周的情形。

    “蜀山剑派这次举办招生大会,规模颇大,听说不少王公贵族子弟也千里迢迢跑来福全镇报名,今日一见,果然不假啊!”

    他向左右看了看,只见在自己周围的少男少女们,差不多都是十二三岁的年纪,个个身着绫罗绸缎,衣衫的料子,恐怕比福全镇上最名贵的江南丝绸还要名贵上一些。

    “果然是寒门难再出贵子啊!”常乐长叹一声,据他的观察,今日前来参加招生大会的少年少女,十个里有九个都是非富即贵,剩下那一个比较穷酸的,大概也就是自己这个样子了……

    “咦?那不是常剑吗?”常乐突然见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就在常乐百米处外,一名身穿白色锦衣,身材高大,面容冷峻的英俊少年正热情的与人攀谈着,正是常乐的弟弟常剑。

    “这小子,真是人如其名,从面相上来看,真的是越长越贱了,据说这种面相会克死亲娘……诶,他旁边那个家伙,又是什么人?”只是一瞬间,常乐的注意力就从常剑身上转移到另一名少年身上。

    因为那名与常剑勾肩搭背亲热攀谈着的少年,实在是太显眼了!

    那名少年皮肤黝黑,身材矮小,又长着一副尖嘴猴腮的样子,虽然一身的锦衣华服,但也掩盖不了他身上散发的猥琐气质。

    “卧槽,想不到我有生之年,还能看到这么刁丝的人,活生生能把爱马仕穿出城乡结合部山寨童装的气质!”常乐心中一惊,瞬间有种辣椒水泼进眼睛的感觉,简称辣眼睛,眼前这名跟常剑厮混在一起的少年,活脱脱的就像是穿着低配版乡村龙袍的土行孙啊!

    “看来蜀山剑派真是穷疯了,为了那区区二十两报名费,连这种人都派发了参加招生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