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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艳书中的蝉鸣

作者:红泥绿酒黄衫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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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序

    妖精鬼怪是世间最神奇的,世界之大,它们四方择处而居。

    墨精躲在茶馆说书老头的旧烟袋锅里,偷听英雄野史。

    痴心女子魂魄寄在老宅胭脂水粉黄铜镜中,年复一年看着世间青丝变白雪,良缘孽缘,离合悲欢。

    山魅住在深山林,偷山中百姓的铁锅煮菜吃,用完不忘装着野果还回去……

    狐妖懵懂化美人,厉鬼食心披画皮,山神像剥落朱漆有香火。

    ________

    有个小村子,名叫白甲村,村里有家怪人,姓赵,只剩一人

    这人不喜欢耕种劳作,没逼到快饿死的地步,就只宅在家读书,或许天赋太差,赵家两代人都没考到功名,所以赵家比一般百姓更穷,除了家中藏书,就院里几个大水缸最值钱。

    赵家这人名叫赵孟,是个男孩,命很硬,活了十六年,陆续克死了全家,在通宵看了十个时辰书后,他把自己也累死了,由此可以总结出两个教训,男人某些东西太硬,还做事太持久不知休息,会出人命的。

    ……

    漫漫长夜一点点过去,到了黎明,油灯快要燃灭时,本该死去的赵孟动了动,含糊不清的说道:

    “你要想改命,再找个老伴,赵某就要开天眼,通鬼神,此乃古时帝王也难遇的造化,自然耗费极大,大爷你得给我加十块钱,还得把你听评书的收音机留下……”

    过了一会,絮絮叨叨的梦话变成惊恐尖叫:“卧槽,我就是个公园摆摊算命的,没做啥伤天害理的事,这是什么玩意!,救命啊!!!”

    赵孟陡然惊醒,额头一层细密冷汗。

    话要从头说起,此人也叫赵孟,在孤儿院长大,大二那年退学,在社会底层摸爬滚打,当过泊车工,给酒吧当过服务员,前些日子开始摆摊算命,顺便卖蟑螂药,给手机贴膜,晚上回家再写写网络小说,倒是不愁吃饭。

    某天从晨练老头那忽悠来二十块钱,收摊回家时顺手在古玩摊买了块黑石头,不想那石头入手便钻到肉里,浑身血肉精华都被吸干,他自认必死无疑,并且尸体胜似木乃伊,但此时却依旧活蹦乱跳。

    场景陌生,家徒四壁,桌上笔墨纸砚,白纸上是繁体文字。

    这是哪里?

    恍惚之际,一阵凉风透窗而来,翻的书页哗哗做响,赵孟脑海蓦然涌现过往十六年的场景……

    过了一刻钟,他勉强消化掉全部记忆,表情半惊半喜。

    这种套路赵孟太清楚了,俩字,穿越。

    ……

    赵孟写过很多穿越故事,经验十足。

    如果猜测不错,那颗导致他穿越的黑色石头,就是金手指外挂。

    “嗡!!!”

    想到这里的瞬间,如同触发了地震开关,意识世界顿时天翻地覆,一阵猛烈意识冲击之下。赵孟差点晕厥过去。

    脑海有那颗黑石浮现,涌出无数无穷的光芒,光芒如水流淌,凝形构筑起一个神秘空间。

    不知过了多久,空间稳固下来,一个天意般的声音响起:“系统开启,与宿主绑定,愿宿主长生不死,执掌天下。”

    赵孟指甲用力陷入掌心,以痛感保持神智清明,他惊讶的看着意识世界,那里多出一个混沌空间,面积不大,只有十几平米,空间中心悬浮一颗人头大小的黑石,整体缓慢转动,不时闪烁细小电弧。

    赵孟小心翼翼以念头查看,立刻收到一段反馈信息,寥寥几十字。

    赵孟,凡人,十六岁。

    一级权限:初级扫描,通灵

    驯服异灵数:0

    积累香火数:0

    掌控庙宇数:0

    持有诡器数:0

    任务:发现并捉取书虫100只,奖励香火100,阳寿10天,任务物品:书虫(0/100)

    ……

    纵然赵孟早有心理准备,但听着系统提示音,眼中惊喜越发浓郁。

    随着系统开启,它的目前的功能和规则出现在赵孟记忆里,浑然一体,无师自通。

    这个系统功能很少,眼下只能扫描周围异灵,赵孟此时的能力也只有通灵一种。

    通灵,便是查探沟通灵物。

    天地间异类生灵繁多,却与凡人界限分明,即便近在咫尺也不相往来,凡人偶有机缘才能窥见接触它们,不见者不知,多少年来只有市井段子,玄奇故事流传,其中以《聊斋》、《阅微草堂笔记》为代表。

    这通灵能力却能打破灵凡界限,让使用者接触精怪诡异,无疑是神鬼世界的入场券。

    穿越者回到古代顶多造造玻璃炸药,考科举升官发财,三妻四妾,命特好当个皇帝也就顶天了,可从系统所给信息推断,这是一个存在鬼神力量的古代世界,那能做的事就太多了,随便嗑个仙丹就是几百年寿命,定个小目标也要活一万年,甚至他有机会长生不灭,乃至成圣做祖!

    赵孟按耐住激动,抿了抿干燥嘴唇,尝试着驱动扫描功能。

    ”开始扫描……扫描结束……”

    ”宿主家里藏书中,共计寄居书虫三千六百三十七只……”

    因为赵孟被赋予通灵能力,在他眼前的一本本旧书不再寂静,凝神侧耳倾听去,纸页文字间隐约絮絮,有小虫震翅之声。

    赵孟定神走近书架,抽了一本《同韵四声考》,随手翻开一页,不禁一呆,而后眼神炙热,他知道,自己的一生从此刻便不同了。

    ……

    过了两个时辰,雄鸡唱白,朝阳扯出一道浅红。

    赵孟眼前摊开七八本泛黄老书,书纸潮湿,文字晕染微微模糊。

    他把一页页书飞快翻动,他不是在读书,而是捉取某种小东西,实验熟悉自己的奇异能力。

    只见他偶尔伸手在字里行间轻柔一捻,指尖就凭空多出一颗小米粒大的黄白色光点,光芒暗淡,仿佛离开书页便要熄灭,幸好每次在它们消失之前,都会被混沌空间收取。

    “哈哈哈。”

    书房内,赵孟毫无困倦之色,满脸欣喜,比嫖妓不给钱还得意,压抑不住大笑三声,经过一番锻炼,他已经能熟练使用自己的能力。

    刚刚捻出的光点,本体是一种常见的微生物,啃食书籍衣物为生,名叫衣虫,寿命极短,可用樟脑丸祛防。

    有的衣虫幸运,啃食书籍纸张时,被上面的文字意蕴感染,又正巧受到日月光华,就变做这种最低等无意识的异灵,名为书虫,概率很小,五万只衣虫里才有一只能变化。

    书虫平日蛰居于书籍故纸堆里,以作者灌注在文字的精神理念和人类才气为食,可活一百年之久,一般旧书或老文章中都有书虫,可它们虽然低等,但也算脱离了凡俗,那便有了世界之隔,哪怕用再大倍数的显微镜,凡夫俗子也看不到,更别想像赵孟这样,一只只把它们从文字间捻出来。

    ……

    白甲村是个人丁稀少的农耕小村,识字的村民也才十几个,也幸亏赵孟穿越的这户人家奇葩,竟藏书二百八十四本,在这个时代已经算了不得了,一般的举人家里,也未必有这个藏书量。都是有年月的老书,完成任务绰绰有余。

    赵孟捉住手中那书里最后一只小虫,正巧凑够一百只,他长松一口气,累瘫在椅子上,两个多时辰,四个小时的全神贯注,着实累人。

    这时系统果然有了信息反馈。

    ”任务(1):发现并捉取书虫100只,奖励香火100,阳寿10天,任务物品:书虫(100/100)。已完成。”

    意识世界中,黑石头闪烁一道柔和光芒,赵孟感觉一股暖流走遍全身,十分舒畅,手中凭空出现一枚事物。两道系统声音相继响起:

    “宿主阳寿增加10天,

    “宿主获得香火数100”

    任务奖励的所谓香火,是一块三寸长的四方香块,颜色醇红,纹理浑实,颇有古意,这块香本身就价值不菲。

    随着香块入手,相关信息也一起浮现在脑海。

    ”香火是众生纯诚之念汇聚,用于供奉鬼神,或饲养灵物,能增长道行,疗补灵体损伤。”

    ”此红色香火等同百名虔诚信徒礼敬一日总和。”

    一看介绍,赵孟就明白这东西的分量,按照系统所说,香火对神鬼异灵都有裨益,那这块红香价值远超金银。

    要知道白甲村村民也不过寥寥百人,这小小一块红色香火,就和大节日时全村一整天的盛大供奉祭祀相等。

    不过是骡子是马得拉出来溜,活好不好要床上试,这香具体效用如何,也得检验一番。

    ……

    赵孟念头一动,被捉取的100只书虫出现在掌中,它们聚成一枚西瓜籽大小的光团,黄白光亮明灭不定,脱离书本的书虫脆弱不堪,一口气吹过,对它们而言便是灭顶之灾。

    他手掌平展,另一手持香,心意转动到掌心虫团,此香顷刻无火自燃,一缕悠长不绝的鲜红烟气散出,直奔书虫而去。

    “嗡嗡……嗡嗡……”

    百只书虫顿时躁动,如涸鱼遇水般急迫,争先吞食,那缕细微香火气顷刻就被瓜分干净,再看书虫,不复之前的萎靡,个个周身光芒比之前都重了许多,可见香火补益之效强大,赵孟舍不得浪费,当即止了香火自燃。

    “嗡!”

    “嗡!”

    “嗡!”

    掌中书虫尖锐细弱的齐鸣三声,急切而渴望,仿佛是饿急的乞丐尝了小小一块红烧猪肉,绝不会满足,本能想索取更多。

    接下来,以这三段虫鸣为起始,赵家书房内,三个大木书架上,将近三百本书中,先后响起了杂乱虫鸣,飞出一只只明暗光点。大的如沙粒,小的像浮尘。

    单独一只的叫声细微若无,但三千多只杂乱和鸣,声音就惹人心烦,甚至心惊,或许是忌惮什么,只是结成虫云,没有立即扑上来,此时一阵轻风拂过,轻易便吹死了十几只书虫,永久消散在天地之间。

    可其余书虫对同类的凄惨下场视而不见,隐隐又向前逼近几分。

    赵孟没想到这香火对书虫有如此大的吸引力,竟引得它们主动脱离书页文字,暴露于现实中。

    被几千只书虫包围的感觉不好受,谁知道这东西有什么诡异,就算是几千只普通蚊子也让人心里发寒,更别说某种意义上讲。这三千多只都是货真价实的妖怪,他又不是取经的孙猴子……

    赵孟看着周身密密麻麻的书虫,眉头皱起,暗悔自己得意忘形,处事不慎。

    然而还没等这丝悔意扩大,书房之内就响起一声清越虫声——“知了!”

    一声鸣后,几千只书虫立刻静默无声,耳畔嘈杂刹那消失。

    “知了!”

    二声鸣后,书虫如临大敌,齐齐调转,散成光点,四下飞散,重新没入书页之中。

    “知了!”

    三声虫鸣依旧清越优雅,如蒙童稚子朗朗读书声,竟有几分悠扬不绝。

    赵孟惊讶之余,循声望去,声音来源是一本薄薄老书,并不和经义典籍诸子百家摆在一起,显得孤零零的。

    他几步走过去,将这本书抽出拿在手里,很轻,不过六十几页,纸张柔软微红,如同风干花瓣,上面积了灰尘,看样子很久没人翻阅了。

    不过灰尘无损它的鲜艳,这本书名叫《旧胭脂》,记忆中赵孟也曾读过,作者名为宋三,是前朝一位落魄书生,所写所记乃是秦淮河岸名妓生平。

    它的颜色,名字,所记文字,无一不艳。名副其实的一本艳书。

    而此时此刻,被少年握在手里,书页文字之间,“知了,知了”声不断,手掌间更是传来如活物的颤动。

    赵孟坐回原位,捻起一页页仔细查看,可最终翻到末页,赵孟也没从其中找到哪怕一只书虫,纸张文字之间,空旷干净,这本身就不合常理,幸好在系统之下,有些东西是无处遁形的。

    在赵孟开启系统扫描之后,系统精确的信息就传递过来。

    “此书中寄生文蝉一只,品相潜力上佳,建议宿主妥善保留此书,留待日后驯服,此蝉性凶,为了避免反噬,宿主修为未达标准,不宜用香火饲养。”

    “哦……”

    赵孟似乎这般应了一句,便再也无话,独自想了一会,俯在桌案上浅浅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