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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给我融合的到底是什么东西?”挺胸抬头地走出了训练馆,吴胜男虽然感到心情很不错,但更多的还是疑惑。
在医院里修养的时候沈牧让她融合一个东西。具体是什么东西她没看到,只能感觉是很小的一块类似于晶体似的东西。
本着对沈牧的绝对信任,当时她也没有多问,直接利用精神力融合了这枚晶体。但是万没想到,在她融合完成之后,带来的变化简直就是天翻地覆。
首先,第一个改变就是她能很清晰的感觉到自己的精神力在疯狂一般的暴涨。疯狂到什么程度?那已经不仅仅是几倍十几倍的问题了,而是如同有一个巨人在她脑海中挥动巨斧为她从新开天辟地一样。如果非要用具体的数字来形容,之前吴胜男的精神力指数最多也不会超过两百点,但现在如果测试她的精神力的话,这个数字绝对能轻松突破一万点,并且这个数字还在缓慢的继续增长。
而精神力开天辟地般变化所带来的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她能敏锐的感知到附近千米之内的所有一切细微之处,哪怕就是一只蚂蚁爬过去,她都能感觉到那只蚂蚁是先迈的是哪一条腿。这感觉就如同是从人一下子变成了神。
但这些变化还仅仅只是最直观的表现而已。要说对她影响最大的,还是对战歌的领悟和控制能力。以前沈牧给她的十三首战歌她最多只能领悟两、三首,控制能力就更不用说了,连最简单的《化身孤岛的鲸》都无法做到完美掌控。而现在,她瞬间就在意识中完成了七首战歌的演唱,掌控力度绝对完美。可以说只要魔法元素能跟得上消耗,她现在就能完美的将它们完全的唱出来。
除此之外,精神力的改变对法力水晶的凝聚速度的影响也是巨大的。精神力越高凝聚法力水晶的速度就越快,这已经是被公认的事实。以前按照她的精神力水平,想要凝聚出一颗三级法力水晶,就算辅助以各种药剂,不眠不休全力修炼的话最快也需要两个月。而现在她感觉,最快也仅需要两天!
如果按照现在这个速度修炼下去,在龙华之星杯预选赛开始之前,她绝对可以轻松晋级四阶职业,甚至如果不怕惊世骇俗的话,她都可以晋升到五阶职业。
其次,也是最重要的则是来自灵魂方面的改造。是改造,不是改变。职业晋级的过程也可以理解为不断锻炼人体的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中有三处是最难修炼的:
其一是五脏六腑。任何防御型的战技功法都很难修炼到内脏上,尤其是低级职业阶段,内脏是最容易受到伤害的。
其二是精神力。精神力的高低一方面取决于先天起步,另一方面取决于后天的锻炼。然而虽然精神力是可以锻炼提高的,但是经过研究表明,在二十岁之后无论如何修炼增长提高的速度都会直线下降,一直到二十五岁以后几乎就不会再增长了。而且即便是二十岁之前可以快速锻炼提高的阶段,也要受到先天的限制,绝大多数人在是十七、八岁的时候就已经达到了精神力先天的顶峰,绝难再提升半分。像吴胜男这样可以借外物突破先天桎梏限制的,可以说是绝对的凤毛麟角。
其三,就是灵魂。精神力是灵魂的一种表现形势,但精神力不等同于灵魂。灵魂的强弱全完取决于先天,从来没有听说过有能够后天提升自己灵魂强度的修炼方法。只有少部分逆天级别的强者才能在修行到一定高度后,可以修炼些涉及灵魂层次的魔法。而到了那种层次之后,其实严格来说已经不能称作是人了。
而灵魂从根本上被彻底改造,提升了灵魂强度后的好处更是数之不尽。从某些角度上来讲,精神力的提升也只是灵魂改造后的附带而已。还有之前的战斗,为什么吕战之前可以克制吴胜男的战吼这一次却失效了?就是因为此刻吴胜男的灵魂极为稳固。不要说是他一个狂暴撕裂者用出的战吼,就算是深渊中永狱黑魔龙的龙吼都别想打断她演唱的战歌。
那么让她越发疑惑的问题就来了,沈牧给她融和的到底是什么东西,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力量?即便是她再能保持平常心也忍不住的好奇了。
“不是说好了不问的吗?人总得有点秘密的吧!你只需要知道这个东西真的很难得,千万千万要小心。”知道吴胜男做事一向谨慎,但沈牧还是忍不住叮嘱了一下。
沈牧给她融合的自然就是来自荒古神族的神格碎片。虽然仅仅只剩下了那么一小块碎片,但对于普通人类来说它所蕴含的灵魂力量还是太庞大了,足以让吴胜男完成非凡的蜕变。
关于这枚神格碎片要怎么用的问题,其实沈牧也考虑了很多。他想过要自己用,但考虑再三后还是根据当前利益最大化原则把它给了吴胜男。有了这枚神格碎片之后,相信吴胜男进入龙华之星杯的决赛圈问题应该不大,而且还可以造出极大的声势。至于他自己,有一个金手指就足够用了。
“神神秘秘的!行,我不问了!不过你记得,无论做什么,一定都要小心再小心。还有,给我记得按时上课,你要是敢期末考试不及格,看我怎么收拾你!”吴胜男知道自己现在已经管不了这个弟弟了,只希望他自己心里有数,别惹出什么大祸来。
“放心吧,老姐,我明白的!”沈牧搂过吴胜男的肩膀,拍了拍:“走吧,找个地方吃饭!”
“去尝尝我们的食堂怎么样?味道挺好的!”吴胜男建议道。
“好啊!我还没吃过大学食堂呢!唉对了,姐,刚才报仇的感觉怎么样?”沈牧嬉皮笑脸的问道。
“你说呢?”吴胜男板了一下脸,然后忽然又乐了一下:“好极了!”
……
扬了名,报了仇,一曲战歌横扫校队,这种劲暴的消息从来都像是风一样,转眼间吹的满世界都是。沈牧他们这边才刚点完吃的,韩琳琳她们几个就得到了消息,叽叽喳喳的跑了过来嚷嚷着要让吴胜男请客。
沈牧正好也刚发了一笔财,就从善如流的买了一大桌的美食,就当是谢谢她们几个对吴胜男的照顾。
都说是一个女生顶五百只鸭子,四个女生坐到一起那叽叽喳喳的简直说起来没完。沈牧开始跟着她们聊了几句,后来实在是受不了他们转化话题的角度和速度,干脆就一个人在边上自己吃自己的,顺便想想接下来是不是该给吴胜男再弄几首新的战歌。
当初他是什么都不懂,只是听吴胜男说战歌要具有感染力,于是当时一冲动就写下了那十三首战歌。刚才他也是第一次看到这战歌的实战效果,比他预想中还要好一些,以这首《红莲之弓矢》来说,全部完整演唱出来的话威力应该在八、九级左右。
既然如此,那他也不介意再多抄一点战歌出来,在他的记忆中优秀的战歌可着实还有不少。不过这事还不着急,这十三首战歌已经足够吴胜男消耗很长一段时间了。
欢声笑语声中天色已经渐晚,结束了庆祝的饭局,吴胜男一直把沈牧送到了学校门口,细心地给他整理了一下衣领,叮嘱道:“今天晚上在北阳住一晚,明天一早就赶快回家。不要乱跑,更不要惹事,我们现在的处境其实并不好,凡事多小心!”
“知道了!你也多小心。我看你们校队里面有几个人也非善类,凡是多留个心眼,有事随时联系我。等龙华之星杯正式开赛的时候我来看你比赛!”沈牧也给吴胜男整理了一下衣服,然后狠狠地拥抱了一下。
又简单的说了几句话后,姐弟两个才依依不舍的告别离开。沈牧独自走在街头上,在那一瞬间竟然有点迷茫。如果可以选择的话,他现在宁可不要什么金手指,就他们三姐弟安安稳稳的继续以前生活。正如那句话说:此生若能安逸,谁愿颠沛流离?要是能安安稳稳的过日子,谁愿意天天明争暗斗,刀头舔血,出去了都不知道明天能不能回来?
但是,他现在真的没得选!
都是被逼的!
沈牧感叹了一声,晃了晃脑袋,把这些多愁伤感都赶了出去。正准备要打车找个宾馆住下,但这时候贴身的通讯器突然震动了起来。
他有两个通讯器。一个是平常使用的,一个团队里使用的。团队用那个通讯器他一直贴身放着,连洗澡的时候都不离开视线,就怕是遗漏了什么重要信息。但是这个通讯器很少响过,它的最主要功能就是查看团队任务。至于团队成员之间则很少有人,确切的说是根本没有人互相沟通交流。
眼下任务才刚结束,不可能是新任务。是谁找他?死胖子?还是伯爵?沈牧相互来想去,也就只有这两个人最有可能联系他。
沈牧觉得是死胖子来在催他将战利品变现的可能性要大一些,但没想到却是伯爵发来的,只有一个地址。而这个地址竟然还是北阳市的!
什么意思?让他去这个地址吗?
沈牧在原地思索了一分多钟,决定还是要去看看,至少他知道伯爵是不会害他的。
他与伯爵之间的关系很微妙。应该说是伯爵对他简直就是千般照顾,几番维护,态度明显到几乎所有人都能感觉的出来。胖子就曾经偷偷问过他,伯爵是不是他什么亲戚?由此可见,这照顾有多明显了。
要说这里面没有更深层次的原因,估计谁也不会相信。
但问题是,沈牧也不知道为什么啊?
这个地址在北阳市的中心经济区,距离北阳大学还比较远。沈牧整整坐了一个小时的车才到了地方。
这是一座大酒店,名字叫‘红叶’,还挺诗意的。走进里面更是立刻就感觉到了一股逼人的富贵之气,估计穷人走进来腿立刻就要打哆嗦了。
在迎宾小姐的指引下,沈牧直接来到了顶层的豪华套房。
其实豪华沈牧都觉得有点寒酸了,因为这顶层就只有这么一个房间。这得有多少平米啊?
而还没来得及等他好好参观一下这奢华的房间,一个满头银发特有派头的官家迎面就走了过来,微微躬身地说道:“沈牧先生吗?主人已经在等您了!”
主人?看他这架势和派头,难道是伯爵来了?
沈牧这可是被吓了一跳。他是万万没想到伯爵竟然会到行源星来找他,而且还是上一个任务才刚刚结束的时候。有事情,或者还是说终于要摊牌了?
带着一肚子的疑问,沈牧跟着管家一路穿过了好几间屋子,最后是在最里面的房间里终于见到了伯爵。
这是沈牧第一次见到伯爵不带面具的样子。不得不说这老家伙真的是帅暴了,比队里的那个俊美男子也不遑多让,而且还多了几分贵族似的优雅气质。
现在沈牧是越发觉得,他可能真的是一个伯爵。
“你觉得这间酒店怎么样?”伯爵一开口就不按套路出牌,把沈牧有点问懵了。
“挺不错的。虽然我没怎么去过这种高级的大酒店,但能感觉的出来,这里挺高档的!”沈牧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只能如实的说道。
伯爵点点头,面带微笑的说道:“你喜欢就好,从今天开始,这间酒店是你的!等一下官家会带你办手续。放心,一切都给你安排妥当的。”
沈牧现在嘴巴已经合不上了,被震惊的完全不知道该做出什么反应。这是什么情况,现在有钱人都这么玩吗?一见面就送了一家大酒店!这是奢侈,还是败家啊?
“我知道你有很多的疑惑。没关系,今天晚上有时间,我们可以慢慢的聊!”伯爵坐在了一把不知道用什么木头做成的奢华椅子上,笑呵呵地冲着沈牧说道:“别这么拘谨孩子,这里现在可是你的地方。你可以来点喝的,这儿还是有一些不错的藏酒的!”
“哦,不了,谢谢!给我来一杯开水就行!我没喝酒的习惯!”沈牧完全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一屁股坐在附近的沙发上,问道:“现在能跟我说说了吧?”
官家很快就沈牧倒了杯水,然后就出门离开了房间,守在外面。
伯爵慢悠悠地喝了一口如血色般的红酒,缓慢地说道:“事情还是从头开始说起吧?你对咱们这个团队的历史了解多少?”
“都是你告诉我的那些!”沈牧一摊手,表示自己什么都不知道。
伯爵笑了一下,说道:“你一定很奇怪,我为什么会把你一个一阶的小牧师拉进团队,又为什么对你多加照顾?这里面当然是有原因的,一切得从咱们这个团队的历史说起。队里的规矩你应该都知道了,咱们队里没有队长,只有一个组织者。这一任的组织者是我,而下一任的组织者,是你!”
“我!”沈牧这下可真的是被九层天劫给震晕了,就是打死他也想不到伯爵竟然会给他这么一个答案:“你这个玩笑可真的是一点都不好笑。你这个组织者不是当的好好的吗?你找我干什么啊?”
“这个团队里到底谁当组织者可不是我决定的,也不是你决定的。而是它决定的!”伯爵从怀里拿出了一个罗盘似的东西,指着它介绍道:“这东西来历神秘,不可考究,落在咱们这个团队手里已经不知道多少年了,甚至我怀疑最初能建立这个团队就是因为它。我们称呼它为天命罗盘!”
“它的真正作用到底是什么,我们历代组织者研究了上万年都没研究出来。但是它会每隔一个月会指引一个地方,在那个地方会有莫大的机缘。而除此之外,它还会不定期的对一些人做标记,组织者的任务之一就是找到这些人,然后说服他们加入团队。”
沈牧瞪了瞪眼,用手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天命罗盘。意思是再说,难道我也是被它选中的吗?
伯爵很肯定地点点头,接着说道:“我跟别人说加入团队需要引荐,那不过只是遮掩罢了。其实找你们加入团队的真正原因,是天命罗盘选择你们。不过你跟其他人不一样,你是我的继任者,下一任的组织者。这一点在我按照罗盘指引找到你的时候,它就已经很明确的告诉我了,否则我也不会对你诸多关照了!”
“可是,可是我没想过要当组织者啊!而且你还在,我当组织者,你怎么办啊?我可不想把你赶下台啊!你还是当你的吧,我觉得现在这样挺好!”沈牧现在感觉背后有点凉飕飕的,生怕伯爵担心自己会抢他的位置而把他给干掉。
“你不用担心我的!”伯爵给了他一个安心的笑容,然后起身站到窗边,凝望着北阳的夜色,有些寂寥,也有些苦涩,还有几分解脱地叹息道:“我,就快要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