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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姻缘?什么姻缘?”凌侠一脸疑惑的望着天霄子。
只见天霄子说完之后,满脸肉疼的掏出一个碧玉葫芦:“这里面是三颗洗髓丹,乃是我道门秘宝,此丹若是被常人嗅一口丹气,便可百病解除,泡水稀释、洗伐换髓,服其半颗、万毒不浸。
三十年前,帝朝先皇“夏玄”曾三赴无量观,夏玄以帝皇之尊也只是求得了一颗而已,但就是这一颗洗髓丹,使其增加三十年内力,延寿十年,成功抵御了无尽海洋岛国的入侵。
当今公主“夏宁儿”天姿国色,容颜天下无双,但她因练功走火入魔而得了一种怪病,内力反噬、脸部毁容,朝廷发榜,若是有人能够治好公主的病,便可被招为驸马。
你持此丹去揭榜,不但能够治好夏宁儿的脸部之疾,还能治好她的内力反噬,一旦她身体痊愈,皇上定会册封你为驸马,佳人入怀,名利双收,你也不枉此生了。”
“这个嘛……”凌侠想了想,然后拿起那个玉葫芦,喜滋滋的装进了怀里,接着,他不待道士说话,急忙站起来敬酒,脸色恭敬的对道士表示感谢。
“这-------我------那------”天霄子原本只打算送给凌侠一颗洗髓丹,但是没想到凌侠竟然把三颗全都装起来了,他本想要回另外两颗,奈何被凌侠用恭敬的言语给挤兑住了。
望着凌侠恭敬感激的表情,天霄子先是叹了口气,接着,他豁然一笑,不再讨要另外两颗丹药,跟凌侠连饮了三杯,道士收起秘籍和地图,留下一句“恩情已还,有缘再见。”,然后便飘然而去。
……
琳琅疆内多山岭,飞凤岭上一座破旧的土地庙内,凌侠面前点着一堆火把,他没有去县城看科举考试,而是带着一些干粮来到了县城旁边的这处山岭上。
此时,他蜷缩在一个角落里,正一脸认真的端详着自己的手机,在凌侠身旁,放在一支笔和几张宣纸,而凌侠正对着屏幕上的内容临摹着什么?
几个时辰之后,凌侠终于停下了手中的笔,此刻,在他面前摆放着两张宣纸,左边那张纸上画满了线条,线条与线条之间标记着许多用英文写成的地名。右边那张纸上则写着密密麻麻的简体字,段落之间有许多图画予以注释。
“嘿嘿,手机虽然没有信号,但是录像功能还在,哥们把地图和秘籍上的内容全都拍摄截屏了,现在把这些内容抄录了下来,这不就等于我复制了一份金矿地图和武功秘籍吗,天霄子说是给我一份造化,其实我得到了三份。”
原来,之前在饭铺里,凌侠借着去给天霄子那酒杯碗筷之际,悄悄打开了自己手机的摄像功能,在他摆弄秘籍和地图时,特意往摄像机镜头前凑了凑,就这样,他把地图和秘籍里的内容全都拍摄了下来。
将临摹的金矿地图叠好收起,把手机上的视频和截图删除,看到手机快没电了,他小心的将手机收好,做完这些,凌侠拿起那张记有功法秘籍的纸张,好奇的观看上面记载的内容。
这份秘籍的年代已经没法考究了,恐怕有数百年之久了,亦或者年代更加久远,著作这份功法秘籍的人叫做“宇内无敌,”凌侠没听过这个名字,展开纸张,只见上面写道:
“恒古至今修道者无数,然有成者不过二三人,功法一途分为外劲、内力、真气、罡元,于上境界鲜有人知晓,吾一生奇遇颇多,四十岁许修至罡元巅峰,天下再无敌手抗衡。
静思之余,吾欲一窥天机,余后游历天下,参悟世间功法,耗时一甲子之光阴,终悟道法真谛,羽化之际,遗功法一卷,以馈后人,人有善恶、功无正邪,望得者善用之。
大罗金仙不死不灭功,外劲修其皮毛、内力入之门径、真气初窥端倪、罡元方能小成,此功共有七层,第一层暑寒不侵、第二层水火不浸、第三层百毒不透、第四层金刚不坏、第五层万法不破、第六层生死不沾、第七层不死不灭。
技近乎于道,功媲美于法,一阶一精进,一层一神通,欲修成正果圆满,须得大毅力、大机缘、大造化。现将功法口诀详录于下: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踢不还脚、踹不还腿,它强任它强,清风拂山岗……”
“名字起得这么牛掰,简介说的辣么厉害,我特么还以为是御剑术或者吸星大法之类的武功呢,结果呢?结果这上面记载的都是一些拳脚功夫,而且还是那种光挨揍不还手的功法,怪不得天霄子自己不学呢,感情他看不上啊。”
把记载的口诀看完背熟之后,菱侠满脸失望的叹了口气,这跟他想象中的武功有些不一样,大不一样,确定自己记住全部功法了,他把纸张往火中一扔,待纸张燃烧化成灰烬后,他躺在一旁去睡觉。
第二天醒来,凌侠伸了伸懒腰,走到外面看了看阳光,然后按照秘籍里记载的心法开始打坐练功,虽然秘籍上的武功不咋地,但有秘籍练总比没有强,按照秘籍中的记载,拳脚击出百斤之力是“外劲”入门,拳脚击出千斤之力才算“外劲”圆满。
凌侠对着山上的树木和石头打了几拳,试了试自己的境界,打树手疼,踢石脚肿,拳力疲软,毫无劲道,看到这儿,他知道自己离练出外劲还远着呢,所以他只能稳下性子从最基础的地方炼起。
……
一连数月过去了,凌侠始终坚持在破庙里练武,饿了吃点果子,渴了喝点泉水,累了倒地休息,醒了继续练功,几个月之后,他的武功也算是小有所成,经过这段时间的勤苦练习,他已经修出了一些外劲,拳脚能够击出四十斤之力了。
这天傍晚,凌侠双臂平展,手中各提着一桶水,从山下跑回山顶破庙,这是他学着电视里的情节,自创的练功方法,每天去山下打水,然后在跑步数十里返回破庙。
起初他光是跑这段距离就累的没劲了,经过这几个月的坚持,他已经能够提着两桶水往返山岭之间了,这个改变对凌侠的鼓励可不小,这种体能他以前是想都不敢想,但是现在竟然做到了。
把水倒进庙里的破缸内,凌侠跳进缸里泡澡,因为太累了,所以他在缸里睡着了,不知过了多久,他被冻醒了,此时虽然刚刚入冬,但夜里的气温已然寒冷冻人。
“咔咔-----咔嚓-------”
抬头看了看天空,漆黑的夜里闪着电芒,周围已经起风了,看样子,马上就要变天了,凌侠从缸里出来,用布擦了擦身子,换上一件衣服,然后去外面捡拾干柴。
当凌侠走到庙外捡拾树枝干柴时,看到山下明晃晃的,许多人举着火把在走路,火把绵延数里之长,估计下面的人有数千之众,只瞅了一眼,凌侠不在理会,继续专心捡柴。
……
飞凤岭下的山坳里,一队身穿盔甲的骑兵正在行军,军队中间架着一辆马车,马夫是两名身穿锦缎的华服汉子,这二人双手起着一层厚茧、太阳穴鼓的甚高,一看便知是外家功夫高手。
这种高手往往都是一方豪强,江湖霸主,但此刻却只能充当一名小小的车夫,由此可见,车内之人的身份非同小可,马车包裹的森严,使人无法窥视里面。
也不知马车内装的何物?除了高手护送之外,居然还调动了军队护驾,军队领头的是一名满脸胡须,体型魁梧的大汉,此人是夏朝禁军副统领屠虎,后面跟着他的副将------禁军千户长柳寻安。
除了柳寻安之外,旁边还有一名骑着白马神驹,身披白袍、腰挎飞凤宝刀,体型婀娜,身材窈窕、脸上戴着一层白色面纱的女子,这人是内宫侍卫长-----琉白玉。
三人身后跟着整整一千名禁军骑兵,众人手持火把宛如长龙,照的山谷明亮如昼,此时虽在行军,但队伍却军纪森严,军马队列整齐,将士机警谨慎,一看便知训练有素。
“呜……”
正在行军时,忽然,山坳间传来一阵异样的号角声,军人对号角声极为敏感,听到号角吹响之后,屠虎摆了摆手,示意队伍停下来:“柳千户,哪来的号角声?”
“骑兵将军,末将已经派细作前去调查。”回答之后,柳寻安略一思忖,随后有些犹豫的回道:“刚刚末将听那号角之声,感觉陌生的很,放眼数十里之内毫无人烟,末将从军多年,从不知道哪种号角能够传出这么远的声音?”
“各个疆域之内多有驻军,各个军队制作号角的材料都不一样,莫说是你,就连本将也不敢说识便天下号角,这有什么好奇怪的。”说罢,屠虎看了眼左右,问:“这里是什么地方?距离河道府还有多远?”
“将军,这里是飞凤岭,往南三十里便是崇鞍县境内了,崇鞍县距离河道府只有区区五十里官道,疆域总督大人已经派人在河道府衙门接应了,按照咱们的速度行军,末将估计一个时辰左右,咱们就可把人送到河道府。”柳寻安抱拳答道。
“传令下去,加速前进,务必……”
“咚……”
“哞……”
“嗷……”
屠虎正在传达命令,忽然,山坳对面传来一阵闷鼓声,接着,一声声兽鸣之音从远处传了过来,阵阵风啸伴随着兽鸣,忽然,天空亮起一道闪电,只见原本空无一物的地面上,凭空冒出了一支军队。
那支军队装束奇特,前者骑着一头头猛虎野狼,士兵头戴细尖高直的帽子,身上穿着白色布衣,手中兵器不是长枪长矛,竟然是一根根丧魂幡。
在这队士兵后面出现的是一队战车,战车造型古老,上面血迹斑斑,每辆战车由四匹批着铁甲的战马拉行,战车上挂着八盏燃烧青焰的宫灯,车夫是一具具没有头颅的尸体。
战车过后,是一队步兵,那些步兵穿着各朝各代的铠甲,手中握着各式各样的兵器,身上的战甲残破不堪,那些士兵造型诡异,双眼无神,行军时居然没有丝毫声音。
仔细一看,那些人的衣服竟然是纸扎的,再一看,屠虎和身后士兵全都惊出一身冷汗,怪不得那些人走路没有声音呢,原来,对面那些士兵居然不是人类,而是一具具纸人。
“阴、兵、借、道!”
望着对面越走越近的军队,琉白玉仿佛记起了什么,随即脸上露出一丝惊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