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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龙和李国顺已经交手过一次,虽然只过了几招,可也互相知道了深浅,所以再次交手时,就省去了试探的过程,直接进入短兵相接的状态。
两人一上手就打的无比激烈,让周围的人看的都不由自主的屏住呼吸,根本没时间叫好。而打斗中的两人也无比的专注,此时他们若稍有疏神就会败在对方手里,而他们可都不想输。
功夫高手的较量,和武功是不一样的,没有一打就几百招的时候,即使实力再接近,也顶多十几招就会出现失误。在交手第十二招的时候,王金龙首先得手,一爪将李国顺的左臂扭脱臼了。但是李国顺也不吃亏,在胳膊脱臼的同时,一脚反踢王金龙的小腿,把他的脚踝踢的有些错位。
两人一个手臂脱臼,一个脚踝错位,算是两败俱伤。但受伤不代表失去战斗力,他们依旧互相虎视眈眈。
上次也是在这个时候,被走火的枪打断了他们的交手。这一次应该不会再有那样的事情了,可人们难免有惯性心理,不由自主的就会想起这件事。这个时候,就看出两人心境修为上的差距了。
王金龙虽然穿越了好几个位面,曾经当过皇帝,当过董事长,武功也曾达到极高的修为,可是在心境上却不算很高。毕竟无论是武功还是地位,他都是利用熟知剧情的优势弄来的,而非自幼苦练而来。就说武功吧,除了他之外,谁还能在短短三五年之内,就从根本不会内功的三流外家高手,一跃成为五绝之首?当皇帝和董事长也是如此,如果不是他有远超时代的见识可以碾压一切对手,只凭他自己,是不可能有那样的成就的。
李国顺就不同了,虽然他练的功夫算是力量层次比较低的,可他是从小一点一点练出来的。而且在练成之后,还能遵循他父亲的遗嘱,窝在小山村里当农民,没有仗着一身功夫去谋求富贵、名声,可见他的心境有多高了。这样的差距平时看不出来,到了生死关头,就会成为决定胜败的关键。
其实王金龙也就是念头一闪而已,可就是一闪的工夫,就被李国顺抓住了机会,猛的一步窜到了王金龙面前,用还能活动的右手发动了攻势。王金龙的反应虽然很快,可还是失去了先机。而且他伤在脚踝,拿手的八卦步用不出来了,躲是躲不开了,只能原地防守。
李国顺只有一条胳膊好使,攻击力难免下降。为了拿下王金龙,他使出了很少用的腿法。他的功夫以形意拳为主,可不代表他不会其他拳法。比如赫赫有名的谭腿,他也是十分精通的。
又过了刚好六招,两人都静止不动了。王金龙一手抓住李国顺的右臂,另一只手探向他的咽喉。只是还差一点距离才能抓到,再也没有机会了,因为李国顺的脚尖已经贴在了王金龙的太阳穴上。
胜负已分,如果他们都不停手的话,王金龙固然能废掉李国顺的右臂,可他自己也必然被李国顺一脚踢死,绝无幸免之理。这个结果,让李国顺的人都欢呼起来,兴奋的像是过年一样。
李国顺收回了如铁柱般的腿,王金龙也收回了双手。两人同时拱手,王金龙道:“李大哥好功夫,佩服!”
李国顺道:“你也不差,只是年纪还轻,经验不够,否则我没有取胜的可能。”
王金龙道:“胜了就是胜了,不管你是经验丰富也好,侥幸也好,如果没有实力,一切都是白搭。所以,你胜了,完全是你的本事,小弟心服口服!”
李国顺哈哈笑道:“既然你这么说了,那我就不客气了,承让!咱们接着打第二场,还是休息一下再打?”
王金龙道:“还是休息一下吧。咱们又不是拼命,而是互相切磋。现在你我都带着伤,发挥不出全部实力,还切磋个什么?好在咱们的伤都不重,三天后再打第二场,你看如何?”
李国顺当然没问题,和王金龙携手回去休息养伤了。
他们两个要养伤,其他人可不能闲着,李国顺的人还要干农活,王金龙则组织手下开始训练。
王金龙的练兵之法,当然是效仿他当兵时学的那套。不过毕竟时代不一样,兵员素质也不一样,有些方面还是需要修改。比如这些人几乎全都参加过实战,就算是打输了,也体验过子弹在头顶上飞过去的感觉。而且这个时代的天灾人祸频发,人命不那么值钱,和和平时代的人价值观大不一样。体现在训练方式上,有些东西就不得不修改。
但不管怎么修改,有一条是绝对不能改变的,就是对纪律的强调。对一支军队来说,若是纪律不严,那就是一盘散沙,就算士兵再勇猛,也是散兵游勇而已,算不得强兵。
也同样在这一点上,受训的土匪和原伪军,都是叫苦连天。他们都散漫惯了,哪受得了军纪的严格约束?才短短两天时间就受不了了。那些投靠过来的伪军也就罢了,他们上面没人,只能忍着。王金龙的老部下和孟青山的手下就开始动心眼了,分别鼓动孟青山和郝大胡子去跟王金龙求情。
孟青山是个重感情的人,对手下兄弟向来宽容,只要不犯大事,都是臭骂几句就过去了。郝大胡子也差不多,为人以义气为先,挨不过兄弟们的央磨,一起来找王金龙了。
孟青山和郝大胡子是王金龙手下最能打的两个了,除了郑大山之外,地位算是最高的。可是他们两个一起来求情,却被王金龙毫不犹豫的拒绝了,而且严惩了两人,在训练时比其他人的训练量都加倍。
如此严苛的要求,让一直冷眼旁观的李国顺暗暗点头。尽管王金龙手下的人不多,也不属于任何一党,但他确实是按照军队的标准来打造这支队伍的。这说明他是真的想和小鬼子干,否则费这么多劲,还弄的手下怨声载道,又是何必呢?
转眼间三天过去了,王金龙的脚踝和李国顺的胳膊已经好的差不多了,于是开始第二场比试。
两人再次站在场中,李国顺说道:“王兄弟,你想比什么,尽管说。”
王金龙笑道:“客随主便,现在你还是主,就听你的吧,第三场再由我来指定。”
李国顺呵呵笑道:“你的信心很足嘛!我已经赢了一场,要是再赢一场,第三场就不用比了。”
王金龙道:“若是没有信心,还打什么小鬼子?趁早回家种地算了。拳脚是我最弱的一项,比别的我可不怕你。尽管划下道来,我全都接着!”
李国顺哼笑道:“本来我想比点简单的就算了,但你这么说话,我还真得难为难为你了。这一场咱们就比兵器,不过不是在这比,而是在那边的草棚上。”
这里有老老少少百十口人,种了几百亩地,当然需要大牲口来拉犁。那个草棚就是给牛马住的地方,只是简单的几根木杆支起来,上面铺了一层草而已。人要是站在上面,必须非常小心脚下,不然很容易踩在空隙中,一脚踏空就会失去平衡。在打斗中失去平衡,基本上就等于是输了。可上面有草覆盖着,根本看不到哪里有空隙,只能小心地试探,同时还要应付对手的攻击,其难度可想而知。
王金龙“啧”了一声,心里还真有些为难了。单纯比兵器的话,凭他的枪法,打赢李国顺应该不难。可是在草棚上打,变数就太多了,就算武功再高,也不敢说必胜,还要看运气如何。
尽管心里没底,但王金龙之前已经说出大话了,总不能马上就吞回去,只好点头道:“好,我没问题!”
李国顺一挥手,就有两个村民抬了一个兵器架过来,上面架着刀枪剑戟等八件兵器。八件兵器却只有四种,其中刀就占了三件,一件是正常的单手大刀,一件是颀长的苗刀,还有一件是长柄大关刀。枪也有三件,分别是八尺长和一丈二的白蜡杆,还有一件是精铁打造的枪杆。另外两件,则是连鞘长剑和长杆大戟。
从八件兵器有六件是重复的,就能看出李国顺精通刀法和枪法。但不管对手如何精通,王金龙都丝毫不惧,他自信在枪法上无人能比他强。龙抓手没能胜过李国顺,是因为龙抓手被删减了大部分,否则不可能输。
由于是步战,所以王金龙选了八尺长的白蜡杆长枪。随手一抖,一朵斗大的枪花一闪而逝。李国顺看的眉梢一挑,大声赞道:“好枪法!没想到王兄弟在枪法上的造诣如此之深。”
王金龙一边抖着枪花,熟悉这杆枪的枪性,一边微笑道:“李大哥过奖了,还请赐教!”
李国顺伸手取过单手刀,挥舞了两下道:“好说,王兄弟,请吧!”
两人同时助跑,一踩草棚的栏杆,利索的上了房顶,分别站在两端。王金龙感受着脚下粗壮的原木房梁,心中大致有底了,说道:“李大哥,小心了,看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