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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魏徵收徒

作者:九宫格夫妻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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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徵想了半天,终于无奈的发现,自己就算是表明了身份,貌似拿人家也没啥办法,人家一没贪污二没受贿,黄老板名义上是捐赠粮食给灾民,这特么是黄老板的仁义,而灾民兄弟是投桃报李帮着提前卸个货,这是灾民们知恩图报,也没有一个铜板进了某个个人的腰包。

    而且最关键的,这特么秦浩还不是官啊!自己貌似还管不着他。

    想着想着,魏徵不由得冷汗就下来了,这事办的自然没什么问题,既解决了灾民的粮食问题又能把南城给修了,而且对这一特殊时期的国都也是有利的,可真正让魏徵感到震惊的,是这手段。

    假如他要的不是粮食,而是钱财呢?自己这个御史大夫又能去找谁的麻烦?小杜?人家把码头包出去换来了南城墙的修建,有错?那么秦浩有错么?人家不是官员,而且就算他是,这里面没有一文钱是见不得光的,没有任何贪污受贿的行为。

    如果官场上有其他人这么做事,自己要怎么才能抓到此人的证据?

    隐隐的,魏徵仿佛触碰到了什么东西,却又说不上来,始终没法参透。

    如果让秦浩知道魏徵此时的想法一定会笑的,他这已经是最原始的雅贿手段了,当然了,跟大唐比还是很先进的。大唐的宰相以权谋私,竟然都还停留在买官卖官和强买土地上,这在一千年后就是个笑话。

    一千年后的经济社会中,权钱交易比秦浩这一手高难一百倍的手段有的是,所谓雅贿,就是老子明明就是以权谋私了,但凭一千年后的法律就愣是一丁点毛病都抓不到,秦浩好歹以前也是广电的小领导,多少也会一点点,更何况没见过猪肉难道还没见过猪跑么,像这种最基本的白手套三转包还是信手拈来的吧。

    而秦浩,眯着眼睛看了一圈,确定今天来吃饭的人都明白了,也就继续道:“这个粮食么,大家捐出来当然是好事,不过也不能让灾民们吃白食么,毕竟朝廷也是有赈灾,足以保证他们饿不死的么,我看这样吧,索性也让我们这些要饭的对洛-阳做一点贡献,把南城墙修了么,用这些粮食来支付工钱么。”

    嗯,修城墙这种事,除了石头以外也没啥别的东西,也就人工和口粮是钱,其他的东西几乎都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如此一来,用城墙包码头,又用码头上的垄断优势卡富商的脖子要‘插队费’,再用这插队费来修城墙,一个完美的闭环,就这样形成了。

    而这样的手段,连魏徵这样的国之重臣,世之人杰也不由佩服不已。

    魏徵暗道,此子确实不是池中之物,若走正路则江山社稷之福,若走邪路谁能制之?虽说现在看来,秦浩此人仁义正派未来应该是我辈同道中人,可是现在这年纪,正是人格养成的最关键阶段,十三十四,人嫌狗厌,天潢贵胄与村头二狗子在这一点上都差不了多少。

    这人又是没了父母的孤儿,整天和难民,府兵混在一起,万一以后守不住本心,或是经不住诱惑,不小心走上了歧路,岂不是社稷的损失?

    想到此,魏徵不由得暗暗动了几分心思。

    直到众人谈完了事都走了,秦浩亲自送杜县令和魏徵回县衙,无人的时候,魏徵越看秦浩这小子越觉得喜欢,一想到以后没人管教很可能会误入歧途,就觉得替大唐江山可惜。

    终于道:“小子,你可愿意拜我为师?”

    一句话,秦浩愣了,杜县令也愣了。

    杜县令此时简直羡慕嫉妒的几乎要发狂了,这特么的什么样的小子,居然会如此好运啊!灾年这事本就已经入了朝廷的眼,再攀上魏徵这么个当朝宰相做靠山,那仕途还不得平步青云啊!

    最关键的是,他才十三啊!!只要不短命的话,这妥妥是个宰相的预备役啊!

    秦浩听了却挠挠头,道:“我知道伯伯您一定不是简单的人物,如果方便的话,能否赐教您的姓名?”

    这也是应有之意,你要收人家为徒,总得告诉人家你是谁,总不能随便来个老头人家就磕头不是。

    “本相魏徵。”

    “………………”

    魏徵安安静静地坐着,发现自己报完名字之后秦浩一点反应都没有,也不回话,变成木头人似的,好半天,最后实在忍不住了干脆伸手推了他一下。

    “啊,不好意思啊伯伯,刚刚我应该是出现幻觉了,没听清您说的是什么,您说您叫啥来着?”

    “额。。。。。本相魏徵。”

    “…………”

    卧槽!魏徵!千古人镜子魏徵!对着李世民嘴巴子反正抽的魏徵!当朝宰相魏徵!活的!

    等一下,他刚才说啥来着?要收我为徒?魏徵要收我为徒?

    秦浩清楚,想在大唐混,尤其是以一个文人的身份混,他是必须要有一个老师的,别的不说,他现在可是父母双亡的孤儿,弱冠的时候总得有人给他束发吧,总得有人给他取表字吧。

    更何况,唐朝的社会是一个典型的贵族社会,贵族门阀几乎垄断了一切,不加入这个圈子,终究不可能有这草根的出头之日。

    也因此,秦浩早就有要拜师的想法,他也并没有妄自菲薄,等这大灾之年过去,以他的名气,应该没有哪个大儒会不收自己,想找一条大腿抱应该不难。

    可是谁成想,不等自己抱,一条闪闪发光的金象腿就自己伸过来了。

    可也正是因为这条金象腿太粗了,秦浩一时反而有些不敢抱了,只要他点一下头,那他以后可就跟魏徵脱不开关系了。

    “多谢魏相抬爱,小子不敢高攀。”

    “嗯,既然拜我为师,以后要。。。。。。你拒绝?”

    秦浩点头。

    “…………”

    “为何?”

    “我不想当官走入朝堂。”

    “不想当官?那你想做什么?”

    “我本是个散漫的人,想吃就吃,想睡就睡,赚了钱就花,赚不到钱就挨饿,不希望有人欺负我,我也不想去欺负别人,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

    魏徵愣了好久,秦浩明显能感到他的愤怒,但最终还是忍住了,只是淡淡地说了四个字:年少轻狂。

    是啊,轻狂,却不是年少。

    谁又能想到,在这个十二三岁的小孩子的皮囊里,藏着一个四十多岁的灵魂,一个对官场厌倦的灵魂,前世勾心斗角的事经历的实在太多了,记得年少时也是意气风发,可二十年来在体制内终究还是磨平了棱角,那个曾经的自己再也找不到了。

    如今既然重生于一个少年的皮囊之中,难道还要走老路么?就算抱了魏徵的大腿,但初唐对官员的任免极其严苛,终究还是只能从九品小官干起,慢慢的熬,有这尊大腿抱着可能二十年后也能混一身紫袍,可是那又有什么意思呢?

    虽然秦浩也知道这是一千年前的阶级社会,不入公门啥都干不了,但凡事总得尝试尝试不是。反正秦浩现在觉得,当戏班老板和青帮老大都比当官有意思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