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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欲哭无泪
“发生了什么事?”队长和屠夫他们也冲了回来,看见我浑身是血地躺在地上,吓了一跳。
“蛇!”快慢机扬了扬手中的那段蛇身,指了指我手里的蛇头,说道。
“食尸鬼,你没事吧?”队长凑过来,检查我全身上下。这时候我才感觉到,肩部被队长触摸到后一阵剧痛。
“我脱臼了。”我扭头看了一眼耷拉下去的右肩膀。
“忍住!”队长扶住我的胳膊,伸手在我肩窝里摸索了一下,确定位置后拉伸一下肌肉,把肌腱理顺后向上一推。咔吧一声脆响,骨头碰撞的剧痛让我忍不住闷哼出声。
“你很幸运,这条缅甸蟒还没有长到七米,到那时候你再挣扎也没有用了!”狼人对动物最在行,拿起蛇头看了两眼,说道。
“是我妈保佑我!”我把手镯凑到嘴前深深亲吻了一下。如果不是这个手镯,我今天就死定了。
“怎么样,还能站起来吗?”队长和狼人开始顺着骨头检查我全身上下,看是否有骨折的地方,过了一会儿,他们确定我没有事后才问道。
“应该没有问题。”我尝试着站起来,浑身的酸痛就像上次被汽车撞飞一样。缺氧引起的呕吐感还没有完全下去,猛地站起身还有点儿头晕,扶着快慢机站了一会儿,我才慢慢地适应过来。
“你休息一下,过一会儿我们再行动!”队长下令原地休息。我坐在草地上看着面前的蛇尸,气就不打一处来,妈的!差点儿成了这浑蛋的腹中餐。想到这里,我拔出刀子狠狠地将地上的蛇头剁成了肉酱。
现在是越想越怕。如果说被人杀,那倒没有什么,我不怕。可是被吃掉的感觉从来没有过,从来都是我吃别的东西,没想过有一天会反过来被别的东西吃。这种感觉让我觉得自己是一个弱者,连生存的权力都掌握在别的东西手中,这就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捏住喉管一样令人恐怖。
拿出净水把脸上的胃液洗净后,我用手指摸了一下眉头被蛇牙剐出来的两道伤口,轻微的酸痛和触手的湿软告诉我伤势的严重性。边上的狼人扔掉手中的蛇皮,拿出止血粉给我洒上,又给我贴上弹性胶布拉合伤口,这东西不会像用针线缝合那样留下难看的伤疤。
“感觉怎么样?”过了一会儿,队长走过来,拍拍我的脸,注视着我的眼睛,想找寻我眼神中的斗志。他没有失望……“就像刚洗完土耳其浴再来上个马杀鸡(推拿按摩)一样爽!”我轻轻地吸气,调整伸展胸腔受创的骨间膈膜。随着吸气,肋间传来一阵阵的胀痛,有点儿像深度潜水后刚冒出水面时肺内压力过高的感觉。
“那好,我们行动,你和快慢机在远处掩护就行了。”队长把刚才制订的行动计划又重申了一遍。
“没问题!”我被分配为第二狙击手,是一个比较轻闲的位置。我没有因不被重视而要求什么重要角色,因为我明白现在的状况干这个比较保险。一个士兵应该知道自己处于一种什么样的战斗状态,这叫自知之明。
队长刚分配完任务,大家还没来得及进入战斗位置,突然,山背后不远处传来一阵密集的枪声。我们都大吃一惊,弄不清是什么队伍打枪。刺客听到枪声,不用队长吩咐便钻进树林中观测敌情去了,而我们看到山下湖边小屋中的匪徒顿时乱成一团。数只小舟带着人质划破平静的湖面,飞速地向东边逃去了。而我们只能远远地看着自己的猎物如惊弓之鸟一样逃脱。
“这他妈的是怎么回事?”一群人都骂了起来。快慢机架起瞄准具对准小舟上坐着的三人看了一眼,放下枪,说道:“目标确定,是中国人质。”
“妈的!”队长把手中咬了一半的烟草重重地摔在地上,破口大骂道,“这他妈的是哪帮王八蛋打枪?要让我逮住他,一定把手指给他打断!”
“是美国和菲律宾政府联军。队长,四个班和前哨卡的约70名绑匪打起来了。”刺客悄无声息地出现在队长背后,声音不大地说道。
“那群废物今天怎么这么能干?比我们还早一步找到这里。”队长十分诧异。
“给我要联军!”队长对背后的扳机下命令。扳机很快便调出了政府军的频率。
“你们这群笨蛋,你妈把你们生出来是吃屎的?”队长看着湖面上原本到嘴的肥肉渐行渐远,怒火中烧地骂起来,“你们该死的枪声把我们到手的目标吓跑了,一群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废物!”
看到队长越来越白的脸色,我们知道对方的话也不怎么好听。最后队长把手中的无线电话机重重地摔在地上,不过好在是军用器材,抗摔打性还是不错的,拿起来,一点儿问题也没有。
“王八蛋!一个破准将牛什么牛,老子不高兴,马上让你成死准将!”队长骂骂咧咧地用手指了一下绑匪消失的方向。不用多言,大家排成搜索队形急行军向绑匪追去。
走出一公里后,被蟒蛇攻击的后遗症慢慢出现了。受损的骨关节处开始作痛,尤其是肋骨和肺间的疼痛让我想起了第一次10公里跑后那种撕心裂肺的感觉,每一次呼吸都不敢用力。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我的脚倒是没什么痛痒,还能走上两步。
“食尸鬼,你看起来糟糕极了,要不然你回去吧。我把鹰眼叫来。”队长看着我走路不敢弯腰的样子都觉得难受。
“没事,我进这山里可不是来享福的。”
“Yeah!”其他人都笑了,伸出手互击一下手掌。然后恶魔又伸手在我的屁股上挠了一下,不过我实在提不起回身揍他的兴致。
我们八个人绕路想截在武装分子前面,所以必须比他们的速度快一倍还不止。队长尽量迁就我的伤势放慢速度,即使如此,我仍感到不适,越来越痛的肋骨让我怀疑是不是骨折了。不过把手伸进衣内摸了一下,并没有什么骨折的感觉。
希望不是刚才骨头受压错位而刺伤内脏,我在心中祈祷。
虽然疼痛难忍,可我还是咬牙坚持下来了。因为我觉得这是个挑战自己的机会,现在我越来越喜欢折磨自己,总爱给自己找点儿罪受,当时也许很难受,但每一次挑战后都会有种突破极限的感觉。其他人也喜欢这样做,这也是大家能在战争中活下来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烈日炎炎的热带丛林中赶路,滋味简直美妙无比。此时,树荫下是最危险的地方,大量的毒蛇和怪虫子就盘踞在那里乘凉,一道细小的地缝中都可能有美丽的森林之王——眼镜蛇。如果你不小心从它头上跨过去,你马上就会后悔自己走路不带眼睛,这东西每一口注入的毒液足以杀死一头大象或大约20个人。其毒液是神经性的,会使受害者全身麻痹并导致神经系统瘫痪,特别是呼吸器官。
除了毒蛇,其他东西的威胁倒是没有那么厉害,因为我们有厚得能捂出脚气的军靴。看着脚下拼命挥动尾巴对我的脚背进行攻击的蝎子,我轻轻地抬起脚让开,让胜利者挥动屁股后面的武器神气地从脚下穿过。说实在的,挺佩服它的勇气的。
等我们跑出40公里后,身上的疼痛慢慢地消退,取而代之的是淡淡的舒服的感觉。这种奇怪的反差一般出现在身体突破运动极限时,如跑上50公里,中间就不断地重复这种从痛苦到解脱、再痛苦再解脱的过程。这说明我的身体机能有了新的突破,让我有种胜利者的自豪感。
等到中午我们以为已经赶到绑匪前面的时候,却发现出现在伏击圈的竟然是一队政府军大兵。一群人扛着M16,叫唤的声音连丛林中的小鸟都惊飞了。
“这他妈的是怎么回事?”队长看着下面的一群白痴,“这群人跟进得好快啊!他们的嗅觉什么时候也变得如此灵敏了?”
“是啊,看来有美国的情报支持,确实比以前强了很多!”我们都给菲律宾军人上过课,对他们的设备都有比较深的了解,可是现在看来,美国人又教会了他们不少好东西。
不过,看到这些军人没有任何察觉地从我们枪口下穿过,我知道菲律宾的政府军比一流军队还差很远,武装到牙齿的老鼠也打不过猫!
“我们怎么办,头儿?”看着远去的军队,我们知道附近10公里内都不会再有叛军的踪迹了,想要重新找到匪徒谈何容易。
“不能放弃!我们还有地图,也许可以看看他们去哪儿了。”队长掏出日本老兵做的地图,对着面前的路校正位置后,在地图上开始搜索匪徒可能的集结地。
“这里!”队长很肯定地说道,“科伦比奥镇的布那湾。从那里可以绕过政府军的搜索,并趁机离开这里。”
“那可是段很长的路。”屠夫看了一眼地图上挺长的距离,说道。
“是的。”队长笑了笑,说道,“所以我们现在就要起程。”说完,他收起地图揣进怀里,对着大家笑了笑。这笑在脸上的迷彩遮掩下显得很滑稽,尤其是在那整理得很整齐的小胡子上还停了几只小飞虫的情况下。
“你是老大!”所有人都从原伏击位置聚拢过来,重新排定队形,向地图上标定的位置前进。
已经一天一夜没睡觉的我们,在如此炎热的环境中行军确实有些疲惫。我低下头咬住吸管,从背心的水胆中喝了几口水,边嚼能源棒边快速地赶路,直到晚上十二点才休息了两个小时,然后又是一路紧赶。敌人有船坐,而我们没有,这让我不禁感叹交通工具的快捷。
不过我们可不敢叫鹰眼过来送我们,因为这里所有的村民都是绑匪的同情者,如果看到我们的飞机经过,一定会向绑匪通风报信的,那就会打草惊蛇。
经过一天的狂奔,在第二天凌晨四点前,我们终于赶到了布那湾。从山坡上向下看,前面有个不知名的村庄,整个村庄一片漆黑。虽然天色已经开始发白,但仍没有人醒来。刺客摸进村内转了一圈,回来告诉我们,并没有发现绑匪的踪迹。队长马上命令在路边的橡胶林和对面的山林中设伏。
队长和扳机在边上忙着联系政府军互通军情,我和恶魔则蹲在草丛中对周围进行观察记录,做战前准备。这条路呈L形,快慢机、屠夫、狼人、刺客在对面拐弯处的丛林中卡住路口,我们四个人在拐角对面深处等待敌人。
耳边的大群蚊虫飞来飞去,如果不是身上的迷彩有驱蚊作用,我很怀疑人被这么多的蚊子吸上一口,还能剩下什么,干尸?一张皮?不知是蚊虫的嗡嗡声有催眠作用,还是跑了两天有点儿瞌睡,我觉得额头有点儿轻,眼皮有点儿沉。
掏出提神剂抹上强打精神,看着远处人迹全无的路口,这种没有确定的等待是最难熬的。
身后一阵枝叶响声,队长扒开树丛凑到了我和屠夫跟前,从我们两个的角度向路口看了一眼,点了点头,然后说道:“好极了!政府军报出的位置表明匪徒只有这一条路走,放心吧,我们所要做的只是等待。”
“放心吧,这个我在行。”我发觉队长的眼神一直在我脸上逡巡,不得已,只好张口向队长保证道。
“我相信你!”队长笑了笑,又钻回自己的草丛。我回头看了一眼正在擦拭机枪的屠夫,从他脸上的笑容可以看出,这小子正在嘲笑我。
“笑个屁啊!”我有点儿恼怒,我觉得,让人为我担心,对我来说是一种无能的表现。
“你可真是有魅力,连温驯的缅甸蟒都想和你亲近亲近。”屠夫没有回头,仍擦他的机枪。
“当然,我是龙的传人,中国有句话叫‘龙蛇不照面’。意思是说,属龙的人不能和蛇对面,还要放它活路。我想,它也是这么想的。”我想糊弄他一番。
“那你们中国的蛇一定过得很惨!”看起来屠夫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典故。
“所以,它们都待在家里不出来。”我一边往身边撒驱蚊虫的药粉一边和屠夫开玩笑,希望借此来活跃一下气氛。
“想家了?”屠夫布置好阵地架好枪,将身后的M202火箭炮还有炮弹放在一边,看着仍在布置阵地的我,笑了。
“从未停过!”我晃了晃手上的手镯,“你呢?没有想过家吗?”
狼群其他人的身世我都清楚,只有屠夫一直神秘得很。从别人那里打听不如直接问他。
“你知道吗?一般第一次问我这个问题的人,都会被我暴扁一顿。”屠夫的瞳孔一阵收缩,目光像刀锋一样扎向我。
“看来我问的正是时候,现在这种情况下,你不敢打我。”收拾好阵地,我坐到屠夫跟前,拉了拉身上的伪装网,擦了把额头上渗出的汗珠。
屠夫是我在狼群最亲的人了,是他把我拖进了雇佣兵圈,改变了我的一生,也可以说是毁了我的一生,但每次不管我多生气,只要听到他那招牌式的阴笑声,总是无法真正地怨恨他。他教会了我现在掌握的所有东西,就连在战场上如何解手,都是他给我讲解的。可以说,他和我是亦师亦友。估计他也是这么认为的,至少他对我特别宽容,比如说现在,他就没有因为我的提问而打烂我的鼻子。
“你怎么知道我不会回去后再找你算账?”屠夫拿出提神口香糖,放进口中嚼了起来,又倒出两粒给我。
“那就应该让我这顿打挨得有点儿价值。”我接过口香糖抛进嘴里,一股呛人的味道刺得我眼泪都流了出来,精神也为之一振。
屠夫看了我一眼,沉默了一会儿,低声说道:“在一个贫穷的小镇上,有个和蔼的煤矿工会会长。这个男人有个温柔美丽的妻子和一个可爱的女儿,生活虽然不富裕但很幸福。但有一天……”屠夫说到这里,脸上的肌肉开始抽搐,眼珠开始充血,脸上的刀疤不断地跳动,“……有一天,矿上因为主管的过失引发了一起重大的塌方事故,死伤无数。作为工会会长,男人有责任为死亡的工友讨回公道。为了这份责任,他不顾主管的威胁,无数次地向上举报,终于把主管绳之以法。就在他看着那名主管锒铛入狱,以为一切都结束的时候,一名凶徒来到了他家,打跛了他的腿,并当着他的面强奸了他美丽的妻子和女儿——”
说到这里的时候,前面的小路上突然转过来一队人,屠夫马上打住了话头。我们两个伸着头向下看去。那队人慢慢地走近了,全都背着枪,可是人群中并没有被捆绑的人质。从衣着和谈话中可以判断出这些人是前面村子里的村民。
我们没有出声,看着这些人慢慢地从枪口下走了过去,慢慢地消失在远处的村庄里,这才松了口气,又重新坐回地上。
屠夫坐回地上后又开始讲:“……那个男人事后得知,这个凶徒是一名雇佣兵,受那名主管的指使来报复他,没有杀他,是因为那名主管要让他痛苦一辈子。他确实痛苦,因为等他能从床上坐起来的时候,已经是七个月后的事了。就在他再次以为噩梦过去的时候,才发现原来一切只是刚刚开始。妻子忙着照顾他,没有发现12岁的女儿竟然怀孕了。等他们把女儿送到医院的时候,医生告诉他们,这个孩子一定要生下来,因为女儿做引产会有生命危险。就这样,一个本不应来到这个世界的生命诞生了。
“可想而知,这个孩子的生命不会像顿河的流水一样平静,他从小没有得到过任何关爱,得到的只是咒骂和毒打。他的祖父恨他,祖母恨他,母亲更恨他,因为他从小就和那个摧残她们的男人如同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母亲和祖母不止一次把他丢到荒郊野外,希望野狼能把他叼走。可是小男孩利用一枚磨尖的钢钉,一次又一次地从狼口里爬了回来。这时候,家里的人开始害怕他,仿佛他就是那个恶魔。他们用火烧他,引他去触电,在食物中下毒。可是这个孩子得到了撒旦的宠爱,他经历各种磨难后活了过来。
“直到13岁的一天,喝醉酒的祖父拿着猎枪开枪打中了他的脸。这时候,他积蓄已久的憎恨终于爆发了。他夺过枪,杀死了祖父和祖母,打昏了母亲,冲出了家门。他参加了雇佣兵,发誓要找到那个害了母亲和他一生的男人——他的父亲。终于,他在16岁的时候找到了那个男人。他亲手割下了他的脑袋,带回了家。他希望用这颗人头换回母亲的爱,但这时候他的母亲已经疯了,被关进了疯人院,根本认不出他了!”
说到这里,屠夫沉默了,我也不用再打听了,屠夫为什么变成如此嗜杀的样子。除了和长年累月的厮杀有关外,看来根源就在这里了。我没有说“我很同情你”“听到这个我很难过”之类的话,因为屠夫不需要这个。
“看来有人比我更惨!”我想起自己的经历,和屠夫的比起来简直是天壤之别啊。
“你?惨?嘿嘿,”屠夫阴笑起来,“你离惨还差得远呢!”
“不惨,怨我啊?平白无故地被你个王八蛋给拉进了这个圈子,你说我冤不?”我给了屠夫一拳,骂道。
“嘿嘿,如果那天你不表现得那么勇猛的话,或许我就不会拉你了,谁让你一路杀上天台的?到嘴的肥肉,你会让他跑掉吗?再说了,你杀了杨,2500万美元我向谁要去?”
“可别提那2500万美元了,我不是还你了吗?还天天挂在嘴边,也不烦!”我刚说完这句话,从对面的路上走过来一群人。远远地看上去应该有三四十人,个个全副武装,手上什么都有,AK74步枪、PK通用机枪、RPG火箭筒、82毫米迫击炮,看上去像个加强排。
“这群人够阔的!”这哪里像恐怖分子,有点儿正规军的派头了。
“菲律宾政府给了2000万美元的赎金,买什么不行?”屠夫把机枪的保险打开,进入了战斗位置。
我架好枪,从瞄准镜中看去,人群中有几个被绑住的人质被人用枪托顶着向前走。调整放大倍数后,可以看清楚,他们很像照片上的人质,但毕竟经过两个月的折磨,人有点儿走样,我也不敢肯定。
“应该是他们了。”队长的声音从无线电中传来,“不要冲动,等他们进村后,我们再动手,现在情况复杂,容易出事。”队长也没有把握能毫发无伤地把人质从匪徒手里抢过来,如果抢不过来,那就只有偷了。解救人质最重要的是人质没有伤亡,否则一切都白费了。
就在匪徒刚从我们眼前走过,还没有到村子边上时,远处便传来一阵杂乱的脚步声。
“靠!是政府军!”刺客在路口骂了起来,“要坏事,队长!”
“这里是狼群!这里是狼群!目标已被我们掌握,不要接近布那湾。重复,不要接近布那湾。完毕!”队长赶忙向政府军呼叫,而我和屠夫已经感觉到事情不妙,我们都听到脚步声了,匪徒不可能听不到。要坏菜!
“这里是克斯中校,狼群回避!我重复,狼群回避!你们太慢了,交给我们。”亚伯特·克斯中校的声音从无线电中传来,带着一丝骄傲和蛮横。
“回避个屁!我们已经设好埋伏圈——”队长的话还没说完,下面已经打起来了。近一个连的政府军从屁股后面追上来,前面正前进的匪徒听到脚步声,一回头,看到政府军的绿军装,没有任何犹豫地举枪便打。一时间枪声大作,子弹乱飞。两名政府军官兵被第一轮扫射给打倒了,生死不明。政府军也很积极地马上组织还击,弹雨夹杂着火箭弹在我们面前来回穿梭,场面一时间煞是好看。
“怎么办,队长?”我举着枪瞄准端枪看押人质的匪徒,只要队长一声令下,我就能干掉他。
“妈的!”队长气得一跺脚,拿着电话大声呼道,“你们是来救人的吗?他妈的匪徒还没撕票,你们就先把人质打死了!”
“难道我们不还击吗?”那个准将的声音出现在无线电中。
“有这样救人的吗?他妈的谁教给你们的?迈克尔·杰克逊吗?”队长扔掉无线电,看着下面打成一片的景象,一时间也没了主意。
刚开始政府军的人数占优势,火力明显压得匪徒抬不起头。可是不一会儿,从村庄中陆续跑出五六十名支持者,扛着武器加入了匪徒一方,这下就打成了势均力敌。
“食尸鬼,我们……”队长正下战斗命令之时,我的瞄准镜中的人质突然推开身边的匪徒,四下奔逃起来。
“靠!”我咒骂着连连开枪,击倒三个举枪准备射杀人质的匪徒。边上的其他匪徒有的开始逃跑,有的正在交火,其余的没有得到头领的命令,不敢开枪射杀人质。这给了三名人质逃跑的时间,其中两人飞快地向我们藏身的橡胶林冲来。
“快,快!”看着两名同胞向我奔来,我不禁激动起来,端着枪就想站起来冲出去,却被屠夫一把拉住了。
“危险!”屠夫拉住我的衣服将我拽回阵地。就在这个时候,我看到一个中年人端着AK冲了出来,对着即将奔入丛林的两名人质就是一梭子。我眼睁睁地看着两个人胸前爆起数朵血花,倒在血泊之中。
看着两名同胞眼中原本满怀希望和欣喜的眼神,瞬间被不甘和痛苦所代替,我心中说不出地难受。虽然这种情况我已经习以为常,可是看到原本完全有可能被救回的同胞死在眼前而自己束手无策,强烈的愧疚像浓硫酸浇在心头,痛得我闭上眼睛,没有勇气再看他们俩倒下的场面。
战士的本能很快便把愧疚赶得无影无踪。我睁开喷火的双眼,搜索那个枪杀人质的浑蛋,可是那家伙已经跑得无影无踪了。气急之下,我把枪口对准其他跑得慢的家伙连连射击,不一会儿便打倒了一片。
屠夫和队长他们看着眼前失控的场面也束手无策,原本是来救人的,可是现在成了这种局面,根本没有再进行攻击的必要了,所以便看着我一个人像打靶一样将奔跑的人群一点点地吃掉。扳机倒是饶有兴致地在边上用MK12帮忙打倒了几个。
不一会儿,政府军便攻下了村庄,匪徒一逃进村庄和丛林,根本就没有办法追踪。看着一群政府军像没头苍蝇一样乱撞,我们狼群的人真是气得冒火。如果不是他们来搅局,到了晚上我们就可以把人质安全救出,可是现在……看着地上趴着的尸体,我一气之下把一个政府军士兵打倒在地,冲他大喊道:“谁给你们下命令强攻的?把那个浑蛋给我叫来!”
MK12 狙击枪
5.56mm口径的MK12 MOD0采用M4A1的机匣,18英寸长的比赛级枪管,PRI护木和准星,主要用于近距离战斗中的支援武器,是7.62mm狙击枪MK12 MOD0的一个补充。
坐在台北的希尔顿总统套房窗前,看着楼下忠孝西路穿梭的车流,流光溢彩的台北在夜色中像位珠光宝气的贵妇横卧在淡水河旁。我把手中的半瓶伏特加一饮而尽,气恼地将酒瓶重重地砸在包房的墙壁上,玻璃的破碎声带给人一种宣泄的满足感。
“怎么了?还在生气?”Redback的声音从背后传来,一串轻微的脚步声过后,一双纤手从后面圈住了我的脖子,满头金发的脑袋从我左肩上冒了出来,眨着深蓝色的大眼睛看着我。
“你说呢?”我斜瞥了她一眼,伸手去够桌上的另一瓶伏特加。自从在俄罗斯经历了冰天雪地的一番“熏陶”,我也爱上了这能要人命的烈酒。
Redback顺手打开瓶盖,自己喝了一口,抿抿嘴,把酒瓶递给我,然后站在我背后用手轻轻地在我脑后揉起来,并低下头咬着我的耳朵,轻轻地问道:“还疼吗?”
“疼!”脑后的疼痛让我想起了几天前的一幕。那是在菲律宾的丛林中,原本十拿九稳就能救出的人质,却被政府军无聊的“抢功”行为害死了。看着倒在面前不远处的同胞,我怒不可遏地将下命令的菲律宾准将打倒在地,骑在他的胸口想掐死他,结果被边上的美军特种兵用枪托砸在我后脑勺上,弄了个脑袋开花。由此我们和在场的菲律宾政府军以及美国兵发生冲突。现在想起当时的混乱场面,不禁有些失笑。当时连队长都气急了,一群人你一拳我一脚地打成了一团。最后我被数百人用枪指着脑袋押进大牢关了三天,骑士他们忙前忙后地才把我救出来。
那位准将硕果仅存的几颗牙齿也被我打掉了,怪不得连队长都被关了起来。听说政府轻易将我们放出来,他气得不轻,扬言要和我过不去,会找我麻烦。像他这种手握实权的人物如果真想整死我,虽不像捏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却也不是难事。结果队长吓得不顾我的反对,赶紧把我派到了台湾。
今天早上我才下飞机,在希尔顿等了底火一天也没见他来接我,想起不明不白地被赶出菲律宾以及死在面前的人质,我的气就不打一处来,本来想喝上几杯解解闷的,可谁知开了头就停不下来了。幸好我受过抗干扰训练,即使用致幻剂,效果也会下降,何况只是酒精。
闭着眼享受着Redback的轻抚,很舒服!
隐约地感到屋外走廊上似乎有人在我的门前停了下来,背后的Redback停住了手上的动作。我也睁开了眼,慢慢地从腋下掏出了MK23。Redback也掏出她的P210,转过身瞄准房门。我的枪永远都是上膛的,只须把保险推上去就可以射击。
“你是不是拿着枪对着我?千万不要走火哟。”房门把手慢慢地转动起来,门外传来底火和大熊的声音,紧接着他们俩便推门走了进来。
直到看清两个人的脸,我和Redback才把枪收起来。几年来的战争生涯让人对任何事情都不会放松警惕,也不相信任何未经确认的信息。
“幸福啊!有酒有肉,还有美女相伴。你小子不是来执行任务,而是来度假的吧?”底火从桌上的银盘中捏起一片薄饼,蘸满鱼子酱,丢进了口中,接着端起一杯酒,晃荡着踱到我面前。看着站在我身后的Redback,他暧昧地笑了起来。大熊更是不客气地坐到了餐车前,直接大快朵颐起来。
“她好久没有回台湾了,想回来看看,正好和我一路。”我把枪装回枪套,站了起来。Redback则看了一眼底火和大熊,对我说:“既然他们来了,我就去教会了。好久没有回来看看台湾的朋友了,来之前我通知过他们,到现在才过去,估计他们已经不高兴了。”
“好的,忙完了给我电话。”我轻轻亲了一下她的嘴唇,然后拿起椅背上她的外套替她穿上,目送她出了房门。
“我们逼走了你的小甜甜,今晚你要孤枕难眠了。千万不要恨我们哟!”底火坐在沙发上跷着二郎腿,一脸淫贱地打趣。
“去你妈的吧!”我拿起一块干贝扔了过去。他来不及抵挡,被丢在了西服上,吓得他跳了起来:“靠!这可是我最后一套干净的阿玛尼了!”
“你没事穿这么整齐干什么?发春了?”我看着自己的杰作,不无得意地笑了起来。
“工作需要。你以为我喜欢穿这种伸不开腿脚的衣服?”底火气恼地扯了扯脏了的西装,抓起大熊面前盘里的菜肴扔了过来。我就站在那里让他丢,反正我穿的野战服不怕脏。
看到我根本不在乎地站在那里,底火没脾气地举手投降:“得了,你穿军服,不怕这些东西,等你也换了正装,咱们再算账。”
“穿正装?”我笑起来,“最后一次穿正装还是两年前上大学的时候呢!”
“所以是换换口味的时候了!”底火得意地笑了起来,拍了拍边上狼吞虎咽的大熊。这时候我才注意到他也穿了身西装,不过这身衣服已经被他恐怖的肌肉撑得看上去像紧身衣了。
“干吗穿西装?”我非常意外地问大熊。如果要出不穿军装的任务,像我们这种身材的人一般喜欢穿运动衣,这样比较利索,不会因为抬个腿就把裤裆撑破。
“队长没和你说派你过来干什么吗?”大熊酒足饭饱后,推开餐车,拿餐巾抹了一下嘴,动作看上去很优雅。
“没有。”我纳闷儿道,“我是在那边惹了大人物被发配到这里来的!”
“噢。”大熊和底火一拍手,忆起我来台湾的原因,两人都笑了起来,“想起来了,你小子怎么会想起来去打那个准将?他们已经表示愿负全责了呀!”
“呸!”我一口痰吐在长毛地毯上,鄙夷地骂道,“负责?负什么责?人都死了,说什么负责都是放屁。他能还女儿一个父亲吗?奶奶的!不是自己国家的人,政府就不心痛。拿我们中国人当实战演练的试验品,他以为我不明白吗?狗娘养的!”
“经历这么多战火,看过那么多死亡,你难道还有什么看不透的吗?”骑士衣着鲜亮地从门外走了进来,手里提着一只袋子。
“看不看得透和在不在乎似乎不能放在一起比吧?我理解政党和国家这些上层建筑都是一种利益的体现,民族是共同地域内生活习惯和血缘相同的人群的一种划分,都是一种代号。可是这又如何?看到同胞死在面前,谁能没有任何反应?即使我再死一万次,我也会愤怒。”我一把捏碎了手中的钢化杯。
“至少应该比平常人更能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至于做出不明智的事情。你这一次的冲动把当时在场的狼群成员全都带进了一个极为被动的局面。如果当时那个准将一声令下,万枪齐发,你觉得你们八个人能跑得了吗?要是他们死了,是不是你造成的?”骑士把衣袋扔到床上,点了一根烟,坐在沙发上看着我。
听到他的话,我一时语塞。确实,作为一个战斗团体,最重要的不是自己的得失,而是整个队伍的生死。我当时的行为的确很自私。“是我的错!”坐在床上沉思了一会儿,我承认错误。
“没有人要怪你,”骑士笑了笑,扔给我一根古巴雪茄,“只是提醒你而已。听说当时的情况连罗杰都动手了,看来确实发生了令人极为愤怒的事。”
“现在想来,不管怎样,我都不应该动手。如果不是我先挑头,队长是不会动手的。是我太冲动了!”我坐在那里坦承自己的错误,“好了,不说那些事了。我已经明白以后该怎么做了。还是说说现在的情况吧。我来得太急了,还没弄清楚来这边干什么。”
“没什么,当保镖而已。”大熊看骑士教训完了,赶紧打破这严肃的气氛。
“保镖?”我挠了挠头,这几年净杀人了,还真没保护过人,一下子还有点儿不适应。
“对,保镖。”底火指着我笑了起来,“这家伙的反应就和快慢机当年的反应一模一样,手足无措的!笑死我了!”
“靠!怎么保护人?我可没这方面的经验。”我看过李连杰的《中南海保镖》这部片子,里面的一句台词让我记忆深刻:“杀手失败了,还可以有很多机会,可是保镖失败一次都不行。”以前我还拿这句话问过我哥,他给我的答复是:保镖失败一次就可以死了。也许他是保护中央领导的,所以失败了,只有一死以谢天下。对我来说也许没有这么恐怖,但仍让我有点儿紧张。没想到,我也有做保镖的时候,不知保护的是什么人,怎么保护呢?
“这有什么难的?在雇主被害前杀了那个杀手就可以了,就这么简单!”大熊言简意赅,听得我一愣。有道理啊!
“保护谁?”
骑士扔给我一沓照片,上面有四个可爱的小人儿。拿近细看一眼才发现四张脸竟然长得一模一样,看上去是混血儿。三女一男,都是十六七岁的小家伙,女孩子长得如同天使一样,唯一的小男孩也长得极为秀气,乍看像四个女生。
“小孩子?”我奇怪了,“狼群什么时候改当保姆了?”
“林氏姐弟——四胞胎林晓幽、林晓然、林晓晓、林晓峰。其中三姐妹是同卵生,长得一模一样,幼年丧母。他们的父亲林子强是电子大亨、亿万富豪,不知得罪了何方神圣,有人寄信恐吓要杀他的子女,雇过两拨保镖,结果竟然被杀手潜进他女儿的卧室装了枚炸弹,还让杀手闲到洗了个澡才离开。”骑士悠闲地吐了个烟圈,接着道,“林子强气得差点儿吐血,结果经人介绍就请我们来保护这四个小家伙了。”
“洗了个澡?”我奇怪道,“变态?”职业杀手就算时间再富余,也不可能在工作场合留下任何痕迹。如果这个杀手这么专业,不可能犯这种低级错误,这样只有一个可能,他是个变态!
“有可能!”骑士笑了笑道,“穿上衣服,我们车上慢慢谈。”
“衣服?”我迟疑地拉开骑士扔在床上的衣袋,结果一件纯黑色的阿玛尼便出现在眼前。底火笑嘻嘻地拿着一块烤牛肉,似乎在等我换好衣服后报一箭之仇。
“为什么一定要穿这种衣服?”其实我并不讨厌西装,只是这种衣服穿在身上不适合战斗。多年的习惯让我有点儿不太适应战斗服以外的其他服装。
“总不能我们一票人穿着DCU(美军沙漠迷彩作战服)跟在四个小孩后面吧?别废话了,快穿!快穿!”骑士催促着我赶快穿衣。
无奈之下,我穿上了这件束手束脚的名牌西服。底火刚要用烤牛肉丢我,就被骑士一脚给踹飞了,气得他大叫“不公平”!
“看起来挺合身!”骑士绕着我走了两圈,点点头。
“可是,我的家伙怎么放?”我指着床上常备的两把手枪、三把军刀、手雷、绞颈丝、弹夹等一大堆东西。
“捡用得上的带。”骑士扔给我一把手枪、一把跳刀、三个弹匣,其他的全塞回背包中,“这里是台湾,你怕什么?这里的小流氓都用刀的!你还怕搞不定?”
“噢。”虽然我对这些不太相信,不过还是听话地只拿了比较娇小的Five-seveN和反击王跳刀。跟着骑士他们下了楼,我们坐进一辆普通的奔驰E200房车,掉头向市中心驶去。
“去哪儿?”我坐在后座上,揉了揉脑后的肿包。
“阳明山!”骑士的中文也不错,咬字挺清晰的。
得到答案后,我就没有再多问,坐在车上看着台北的夜景。台北确实是一个非常繁华的城市,除了车流比较拥挤和空气有点儿污染外,其他都挺不错的。
不多时,我们就开到了阳明山上,车子在一家餐厅门口停下了。我们跟在骑士后面走进这家挺有格调的餐厅。进门前抬头看了一眼上面的招牌,招牌上的两个繁体字我竟然不认识,这真让我有点儿汗颜。
刚进门,一个大蛋糕迎面飞来。我下意识地一闪身,只听啪的一声,蛋糕结结实实地砸在了身后的玻璃门上。站直身体才看到,一群满头满脸都是奶油的家伙在大厅内追来跑去。店内“弹药”横飞,小猫和天才他们站在远处,不停地躲避不时偏离轨道的“流弹”。
看着眼前这个烂摊子,我终于明白骑士说到这四个小家伙时那一脸的无奈是什么意思了。被杀手追杀的人还开派对,这几个小孩可真够大意的,要么就是胆子大到西瓜那种程度了。
“我们要不要向他们祝贺生日快乐?”我调侃道。
“还干杯哩!”骑士一把拍在我后脑的肿块上,痛得我一龇牙。
“哔!”小猫看着我走过来,向我吹了声口哨,用眼睛在我身上瞄来瞄去的,看得我浑身不自在。
“天才,看紧你的猫,她快发春了!”受不了她那看牛郎的眼神,我骂出声来。
银光一闪,吓得我一缩脖子。小猫的刀子贴着我的头顶划过,又一瞬间消失在袖子内,速度快得店内根本没有人发现我已经在鬼门关转了一圈。
“有本事再说一句呀!”小猫的刀法直逼快刀,吓得我一身冷汗。
“我去喝口水,喝口水!”我摸了摸头顶,赶紧躲到了大熊后面,生怕她再给我来一下。
“哈哈!”背后的一群人哄笑了起来。牛仔和冲击等人都过来和我打了招呼。我看了一下,为了这四个小家伙,还来了不少人呢。
“大家都挺闲的嘛!都凑这儿来当保镖?有这么多人了,我还来干什么?不如我放假得了。”看了一眼边上聚成一团的狼群成员,我很好奇,这四个孩子有这么重要吗?
“兄弟,你这就不懂了吧,保护一个人要比杀一个人多派十倍人手。何况是四个?而且现在我们的女性人手还不够呢,他们有三个女孩,而我们只有小猫和美女两个女性成员。做隐私的事时就比较不方便!”
“Redback也跟我一起过来了,我可以叫她来帮忙。”我听到这句话,笑道。
“那太好了!不过会不会麻烦她?”美女在边上说道。
“这有什么!再说我们也好久没有在一块儿了,应该好好聚聚了!”我掏出手机给Redback打了个电话,把这里的事说了一下。她很干脆地答应了,说过一会儿便来找我。看来教会的那群人一定很无趣,不然她不会刚见面没一会儿就想逃过来。
我收了电话,天才凑到跟前指了指面前尖叫着跑来跑去的男男女女,笑道:“看,多天真啊!”
“是啊,这就是幸福!”我感慨良多地说。
想要从脸上沾满奶油的人群中分辨出哪个是要保护的目标,确实不太容易。好在她们几个长得比较高挑,天才给我指认了她们,说:“四胞胎过生日,真够恐怖的!”
我想了想,说的也是。四个人同一天过生日,朋友加一起快上百了,看起来这个餐厅是他们包下来了。
“他们要闹到什么时候?”我坐到附近的椅子上,看着玩得正高兴的小朋友们。端起牧师刚泡好的咖啡,不客气地替他喝了,热咖啡下肚后,酒意减轻了几分。
“玩到几点都可以。”牧师重新倒了咖啡,又被我抢了过来一饮而尽,就算他是好脾气,也不禁瞪了我一眼。
“什么?”我意外地皱了皱眉,“这样可以吗?”
“没有问题!”骑士说道,“这个活儿我们接手很久了,也许是我们的名头吓到了杀手,结果一直没有动静。我们不能一直挂在这个活儿上……”
“所以,你准备引蛇出洞?”我指了指四个玩得正欢的小天使,说道,“这样不会太冒险吗?”
“你有更好的主意?”骑士露出一副不得已而为之的表情。
我耸耸肩摊开手,表示没有。
“这不得了!”骑士吸了口雪茄,把烟掐灭,站起了身,“我先回去了,明天早上我们来换你们的班。今天晚上,他们就交给你们了!”
说完,他便带着冲击、牧师、公子哥儿、牛仔他们四个走了,留下天才、小猫、美女、大熊、底火、我和其他保安人员,看着一群“圣诞老人”发呆。
过了好一会儿,这群要命阎王才玩累了,坐在地板上喘着大气哄笑起来。餐厅中一时间洋溢着无比欢乐的气氛,连边上的小猫和美女都受到感染微笑起来。
我倒是没有笑,只是松了口气,心想,总算结束了,这下可以回家了吧。谁知,三姐妹中的一个突然从地上跳了起来,大叫道:“被关了两个多月,总算脱离了那个囚笼,今天我们一定要玩个痛快!”
“对!”地上的一群小年轻像被打了兴奋剂似的从地板上跳了起来,号叫开来。
“我们去玩个痛快!”四姐弟中的老幺林晓峰举着手叫喊起来。他的提议得到了其他人的附和。
“赞成!”
“好主意!”
“我们走!”看到大家群情激动,大姐林晓幽下了行动令。一群人号叫着冲向后面的休息室,不一会儿各个都衣着鲜亮地从里面冲了出来,原来他们是带着备用衣服来的。
这时候,林家的随护人员中一个年纪比较大的老人拦住了兴奋的林家姐弟,说道:“小姐、少爷,天色不早了,我们回去吧。晚上逛夜店太危险了!”
“王管家,你好烦啊!我们都被关了两个多月,好不容易过生日才出来玩一下,怎么能不玩个痛快再回去呢?再说了,保安主管都说我们想去哪儿玩都可以。Daddy(爸爸)也同意我们出来透透气,你就不要啰唆了。好烦啊!”林家二小姐林晓然蛮横地推开那个姓王的管家,带着一票人冲了出去。
看着那个一脸担心的管家紧跟着冲了出去,我看了一眼边上的天才。他耸耸肩,表示已经见怪不怪了。刁蛮小姐加淘气少爷,这下可有好戏看了。
走出舞厅,看着一群豪门之后纷纷开出自己的名牌跑车,争奇斗艳地在餐厅边上较劲儿轰油门。我不由自主地摇了摇头,这可是从没见过的情景啊,新鲜!
四姐弟分别开着自己的法拉利360 Spider、法拉利550 Barchetta Pininfarina、兰博基尼Cala和道奇Viper-GTS穿梭在车群中。看来,四姐弟都喜欢开快车,要不然怎么会都挑选华而不实的跑车呢?
可是等我看到小猫和美女从停车场开过来的布加迪EB16.4 Veyron时,我再也说不出话了,哪有人开着数百万的跑车当保镖的?如果说这两辆不合时宜的跑车让我傻眼的话,那么喷在车盖上的加菲猫和兔八哥就足以把我气晕了。这可是我花了两百多万美元给她们两个买的,被她们这样糟蹋,真是让人欲哭无泪啊!
等底火和其他人也开着跑车停到面前的时候我就明白了,看来这群小鬼是喜欢飙车的,不然保镖怎么会都开跑车?
“食尸鬼,看看我的车,怎么样?帅吧!大众W12的发动机哟!排量5584cc,功率309kw/5800rpm,大众最新的概念车,还没有参展就被我搞到了……极速350公里/小时……”底火拍了拍他的黄色跑车,叫道。车子是非常好看,可是大熊缩头弯腰地坐在里面的样子却让人忍俊不禁。如果不是改装过的悍马,时速也只有180公里,和跑车的时速差得太多。我想,打死他也不愿坐在这小火柴盒里。
“你那破车也敢拿出来显摆?”天才开着辆奇怪的跑车由远及近,我看见所有人盯着那辆车,眼球都快掉出来了。
“布加迪ID90?这款定型车没有被采用,根本没有生产呀!”边上的一个小开流着口水自言自语道。
“怎么样?采用W16的发动机,最大马力1001匹,0~100公里加速约3.2秒,极速406kmp。”天才不无得意地拍了拍车身,狂妄地笑道,“这可是世界上开得最快的街车!”
“你个王八蛋哪儿弄的?”底火差点儿没从车里跳出来,指着天才的鼻子骂了起来,“这么好的车,怎么不给我也弄一辆?”
“我买下了车模自己装的,世界上就这一辆哟!”天才得意地向边上的小女生们丢了个媚眼,引起一阵羡慕的尖叫。
回头看着林家姐弟,他们脸上的神色可就不大好看了。
“哼!”林家老三气恼地哼了一声,开着她的兰博基尼冲出了车圈,沿着中山北路冲向台北市区。一阵发动机的咆哮后,数十辆跑车结成一条长队浩浩荡荡地跟在林晓晓后面飞驰而去。
“你干吗抢人家风头?看,小妮子生气了!”我钻进天才的车内,把他挤到副驾驶座上。
“你干吗?那是我的位置!”天才被我挤到副驾驶座,急了。
“残疾人怎么能开车呢?会被开罚单的!”我拍了拍他的机器假肢,不理他气得发白的脸,一踩油门冲进了夜色。
一路上,天才在我耳边唠叨个没完,一直在辩解他的腿脚有多灵活。直到我们停在一家叫high bar的俱乐部前面,他仍喋喋不休。最后不得已,我只好把他扔到小猫怀里,这才让他闭上了嘴。
那位管家跟在四姐弟后面不停地劝说,可是四姐弟根本不理他,直接冲进了烟雾缭绕的店内。当了保镖就要尽职,我们几个也想赶紧跟进去,可是刚到门口就被看门的保安拦住了。
“对不起,先生,这里是会员制。你们有会员卡吗?如果没有,你们不可以进去——”结果话还没说完,就被大熊一把提起来不知扔到哪儿去了。林家姐弟原本想看笑话的表情马上僵在了脸上。
进了俱乐部,只见荧光的地板和沙发散发着昏暗的光线,到处迷漫着大麻烟味。震耳欲聋的音乐伴奏下,一群穿着暴露的男男女女挤在中间狭小的舞池里疯狂地晃动脑袋。有两个女孩抱着脑袋蹲在地上不停地摇头,口水挂成丝流下来也不自知。
半开的沙发包厢内,林氏姐妹和其他朋友很大胆地把一些白色结晶体粉末混合一些烟草,放进一个小烟袋内吸,也有人从几个在俱乐部内不停闲逛的家伙手里买了几包白色的粉末。
“海洛因?”我看了一眼一边的天才和底火,“他们自己抽死了,我们用不用负责?”
“那谁知道?”天才扭头看了一眼边上脸色发白的王管家,只见他匆忙地拿出手机,看样子是要向家主告状。
看王管家紧张的样子,林家姐弟似乎没有吸毒的嗜好。这几个家伙不会是想用药把她们迷奸吧?想到这里,我一把夺过那几个青年手中的白粉,戳破包装,取出一点儿放进嘴里舔了舔,味道微微发苦,远没有海洛因那么苦。我是近两年在中美洲烧罂粟田时学会如何辨识毒品的。
“这个东西不是海洛因,但是什么我尝不出来。”我把东西扔给了天才,这家伙玩这东西很熟。
天才尝了一点儿,又把东西扔还给了林家老幺,回头对我们说道:“是Ketamine(氯胺酮),一种非巴比妥类静脉麻醉剂,常用于外科手术,具有一定的精神依赖性。不过,它的效力并没有摇头丸那么强,一个多小时后就能恢复正常。毒性不大,用完不会有不适感。”
说完,他又从那几个青年手中抢过一支包好的卷烟,点上火吸了一口,吐了个烟圈,然后熟练地把烟插进鼻孔中,又深吸了一口,微笑着说:“是大麻和甲基苯丙胺(冰毒)!”
接着,天才又从桌上铺满的摇头丸中挑了一颗印有镰刀和锤头的,咬碎舔了一口,猛地吐到了地上,又挑出一颗印有三叶草图形的尝了尝,皱了皱眉头,说:“这摇头丸里还添加了冰毒、麻黄素、氯胺酮、咖啡因,大大增强了它们相互的毒性。吃了这东西会出事的!古巴出的货一批不如一批了,竟玩起这种下三烂的手段。”
听到这里,我把桌上放着的几袋摇头丸一扫而光,倒进一杯啤酒内化掉,然后倒进了垃圾桶。坐在那里的几个小子虽然不满意我的所作所为,但听了天才的一番高论后,也知道我们不是一般人,都乖乖地坐在那里不敢吭声。
“你看你,真是暴殄天物啊!”天才忙伸过手,抢走了一袋。挨个儿品尝后,他挑出印着奔驰标志和Adam(亚当)字样的扔到桌上,说:“这两种还不错。”
看到边上的王管家脸色由白变紫,我一把将天才拉到一边,问道:“你这是干什么?有你这样的保镖吗?你这不是添乱吗?”
“反正来这里也是为了high一下嘛!吃了也不会死,没事的!”天才说完,又把手中的烟卷放进鼻孔内深吸了一口,有点儿发飘地傻笑着向小猫走去。我回头一看,林家姐弟和那群“好友”已经将“炒”的氯胺酮用吸管吸进了鼻孔。看来是第一次吸,他们被呛得直打喷嚏。
我和其他人坐在对面的包座内,看着林家姐弟满脸兴奋和紧张地等待药力发作,闲得无聊,向天才问道:“你的专长不是搞机械和电子吗?什么时候对药物也这么熟练了?”
天才抱着小猫,把脸埋在她胸前,不停地亲吻,惹得小猫不断地娇笑。听到我的问话,他抬起头眯着眼说:“我有个朋友,是个很厉害的角色,世界有名的植药学家和化学家,专门研究这种东西。我是从他那里学来的,他和他女儿还开发过一种植物,那种东西提取的茎液能和可卡因一较高低,还不上瘾。那才是高手……对!高手……”天才像喝多了一样,又趴回了小猫胸前,看得大家都无奈地摇头。他不是战斗人员,也不知哪根筋不对了,竟然非要跟着我们执行任务。奇怪!
不一会儿,对面那群人的药力上来了。那些吸大麻的家伙便开始表现出梦幻般的傻笑,吃了摇头丸和K粉(氯胺酮)的便出现难以抑制的兴奋和神经质,并开始随着音乐摇动脑袋。
林家姐弟都吸食了K粉,开始不停地晃动身体。不一会儿,几个人相互架着挤进了舞池,疯狂地摇摆起来。为了不让他们消失在我们的视线中,我和大熊拨开人群,也挤到了他们边上,就站在那里看着一群神经病抽风。
刚站了一会儿,我突然感觉有只手向我肋下的手枪摸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