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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彤睁开眼睛时,她额头上有一只女人的手,女人手心粗糙,长满老茧,一看就是常年下地干活的。
她神智还不太清醒,迷迷糊糊的只能隐约听到有人站在不远处冷嘲热讽,“这都病了多少天了,请了这么久假,工分不要啦?供你们吃供你们穿,还天天抢我家的粮吃,你们母女俩简直是吸血鬼!”
是个女人的声音,咄咄逼人的架势,似是要将屋内的两人赶出去。
余彤眼睛转了转,知道大伯母李秀又闲不住来找事了。
余彤并非70年代人,她是生活在2018年的现代人,只是不怎的,她一觉醒来便重生到这个与自己同名同姓的小姑娘身上了。小姑娘刚刚15岁,这两日因为身体虚弱没能下地干活,天天都要忍受大伯母的冷嘲热讽。
坐在余彤旁边的就是母亲林香莲,一个地地道道的传统女人,此刻被嫂子这般辱骂,她也只是温柔的抚摸余彤的脸庞,并未生气。
在李秀骂完街后,她甚至憨厚的笑笑:“嫂子,彤彤马上就好了,这两天就先把我的粮给她吃吧,我们母女俩吃一份就行。”
要说这林香莲也是命苦,她虽然是乡下人,但家里有四个哥哥,四人生得人高马大,能赚不少工分,林家的条件在村里也算上游。因为条件不错,当年找对象时就找了隔壁村学历最高的老师,虽然工分不算多,但好歹是知识分子,林家就缺个知识分子。
林香莲过了几年好日子,还给老余家生了一个大胖小子和闺女,余家老太把大孙子看成掌中宝,连带着林香莲的地位也很高。
这大孙子就是余彤的哥哥。
余彤的哥哥受父亲熏陶,在读书方面很开窍,他甚至赶上最后一批高考,考上全国最好的大学。哪知道他人第一天去报道便失踪了,余彤的父亲担心儿子,进城去找,两人再也没回来过。
余家两个男人一失踪就是十年,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以往对林香莲毕恭毕敬的李秀也开始明着暗着挑毛病,林香莲这十年的日子十分难过。
家人处处针对她不说,小女儿余彤又时常患病,老余不富裕,林香莲变卖自己所有嫁妆才把余彤换回来。当然,这件事李秀还不知道,若是知道了,家里大概又要闹一场。
林香莲和余彤虽然是女人和孩子,但她们干的活并不比老余家其他人少,只不过他们看她们母女俩无依无靠,好欺负罢了。
余彤作为一个现代人,自然不理解林香莲的隐忍,她这几天受够了老余家这几个长舌妇,恨不得能跳起来痛揍她们一顿,只可惜她附身在这个身体里,身体虚弱得紧,坐都坐不起来。
等李秀骂够了离开,林香莲的表情才多了一抹担忧,她愁眉苦脸地看向躺在简单床铺上的余彤,叹道:“彤彤,这回你可一定要挺过去啊,妈也只剩这点嫁妆了,要是再有下一次……”
她们母女俩恐怕真的没活路了。
余彤想搭话,但费了半天劲也没张开嘴,只好作罢。
***
大约又休息了两天,余彤的身体才逐渐痊愈,这两天的时间里,她消化了原主的记忆,也慢慢接受自己穿越到70年代的事实。
原主是个蛮可怜的小姑娘,她5岁时父亲和哥哥便失踪了,不大点时就被迫学做家务,因此很早熟。她这辈子运气实在不算好,在家里受老余家人欺负不说,在外面还被排挤,遇到的男人也是个渣。
渣男是个知青,看中她美貌,却又和大队长的女儿纠缠,原主家世比不过大队长的女儿,最后知青和大队长的女儿双宿双飞,原主落得个放荡的名声,孤苦一生。
余彤发现,就算她只想平平淡淡过完这一生,那都是十分艰难的。
早上天刚亮,林香莲便起床洗漱,回房间后,她从口袋里摸出一个煮鸡蛋,塞到余彤手里,“快点吃,吃完收好鸡蛋壳,别让你大伯母瞧见。吃好了就来田里吧,你要是再不干活,你大伯母和婶婶恐怕又要不高兴了。”
余彤接过鸡蛋,心里无奈。
想她余彤已经活了21年,家里虽然不是大富大贵,但条件也不差。她前两天刚过了21岁生日,父母甚至送给她一个小超市,让她毕业后打理,哪知道她还没新鲜够呢,便穿到这个世界。
余彤无比怀念超市里的三明治和披萨饼。
余彤接受能力很强,她已经适应自己的新角色,“妈,咱俩的工分换的粮食足够咱俩吃的,不能大伯母说啥就是啥啊。我爸还在的时候,她敢这样吗?”
余彤父亲还在时,李秀恨不得天天巴着他们家,和颜悦色的样子和现在简直不是一个人。
这话只是普通人的正常吐槽,然而到了林香莲耳朵里,她却有些惊讶。
女儿的性子她最了解,平时一声不吭的,总是埋头干活,遇到再不公平的事,只要林香莲让她忍一忍,余彤就绝对不会多说什么。像这种当面吐槽的事,更是做不出来。
今天怎么……
大约生病这几日,她是真委屈了吧。
一想到此,林香莲便觉得对不起女儿,她心疼道:“没办法,在你爸回来之前,就先忍忍吧。”
林香莲是传统女人,余彤的父亲又是村里少有的尊重女人的知识分子,两人结婚后恩爱有加,因此即便余彤父亲失踪十年,林香莲也从没想过改嫁。
母亲对父亲还有所期待,余彤却是清楚,父亲和哥哥再也不会回来了,所以万事还要靠自己。
林香莲又匆匆叮嘱余彤几句,然后便赶去地里劳作。
余彤叹口气,认命地起床穿衣服。
别说,原主虽然只有15岁,还只是个小女孩,但因为整日劳作,身体上的肌肉还真不少。15岁的女孩已经开始发育,原主身材很是不错,该紧实的地方紧实,该有肉的地方也不缺肉,每一处都恰到好处。
吃好鸡蛋,余彤没去李秀那里找晦气,而是一溜烟跑出家门,去找林香莲了。
走在乡间田野里,余彤这才有自己穿越到70年代的真实感。
虽说这里条件不好,但绿树成荫,泥土芬芳,天空还是湛蓝湛蓝的,大片云朵像是棉花糖,十分诱人。余彤站在土路旁呼吸了会新鲜空气,心逐渐安定。
既来之则安之,既然已经来到这里,就应该好好生活才是,说不定还能锻炼锻炼生存能力,回家继续开超市呢。
只不过在物资匮乏的70年代生活,想要填饱肚子都是难题,余彤还真要想想如何生存。
余彤正思索如果改变自己的境况,不远处结伴走来几个女孩子。
她们扎着麻花辫,穿着刚做的新衣服,叽叽喳喳往余彤这边走。
没走几步,她们便瞧见余彤,停下脚步。
“哎,那不是余彤吗,你们听说没,从城里来的刘知青好像喜欢余彤。”
“刘知青?刘明伟?不会吧,我看这批知青里,就他长得最好看了。”
“有啥不会的,听说刘明伟前几天还给余彤念情诗了。”
“情诗?他们城里人还挺浪漫。”
女孩们叽叽喳喳,聊八卦聊得十分尽兴,谁都没注意到走在最中间的女孩脸色越来越差。女孩叫赵莉莉,就是余彤记忆中大队长的女儿,因为父亲有职位,其余人一直巴结着,赵莉莉的生活过得很是不错。
终于,她忍不住低斥道:“喂,你们够了吧?!”
其余几人瞬间安静。
她们看看彼此,这才想起来,昨天赵莉莉还在和她们炫耀,说刘知青好像对她有意思呢。
有人忍不住呛道:“人家余彤本来长得就好看啊,天天下地干活还细皮嫩肉的,五官也没得挑,咱们附近几个村,就属她最好看了,刘知青看上她怎么了?”
赵莉莉绷着小脸,被气得半死。
她没说谎,刘明伟的确向她流露出过那么点意思,因为刘明伟长得好看,她就迫不及待的告诉了朋友们,哪知今天就得知刘明伟还给余彤念过情诗。
赵莉莉和余彤一直不对付,明明她长得也很好看,但因为有个更出类拔萃的余彤,旁人就像忘记她了似的,她哪能接受得了?
因此说刘明伟喜欢谁都行,就余彤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