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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严铁柱进了院子, 四喜笑了笑, 转过身去,把陈葛甩在脑后。
男人也看到了她的那一脸笑——暖暖的, 区别于对待陈葛的客气笑容, 心里不知道多高兴, 但依旧是冷着脸把手上身上的“飞禽走兽”挂在廊下的竹竿上。
竹竿夏日里是挂干辣椒和玉米棒子的,只有富有的猎户才会挂上猎物。
陈葛心里有点看不起牛高马大的男人, 除了种地和打猎,也看不出他会做什么。倒是在甜言蜜语这一点上, 自己一个四处往来行商之人竟然败在一个种地的人手下,想想都是一种莫大的耻辱。
种地人眼里全然没有这个竞争对手, 在廊下放好东西以后,很自然的走进屋内帮四喜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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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人一下子就炸毛了,自己在这里坐了这么久, 竟顾着去讨好四喜娘了,怎么就没注意到这丫头一边炒菜一边烧火,两条小腿蹦跶来蹦跶去的,都快忙翻天了!
看种地人这个熟悉的架势, 想必不是第一次跟四喜搭伙做饭了。
想想心里格外不是味道。
“今天打回来啥啦?”四喜问。
种地人目光闪了闪:“你猜?”
“多吗?”
“你猜?”
“切,我才不稀罕猜呢。”四喜的脸上显出些羞怯和嗔怪之色,是陈葛从未见过的。
她好像长大了,再也不是那个小姑娘的样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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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多时灶膛里面的火焰燃了起来, 男人拿着火钳在灶膛里面拨弄了几下, 把里面抖空, 新鲜的空气进到木柴里面一咕咚,柴火便开始更加猛烈的燃烧。
看着锅底冒着青烟儿,四喜说道:“好了好了,我煎鸡蛋,不要太大的火。”
“知道了。”男人笑着看她。
炒鸡蛋的盐必须加在蛋液里,等到下了锅再放就会拌不匀,在和鸡蛋液和韭菜的时候,就要进盐和少量的水。
四喜拿着勺子舀了两勺菜油放在锅里热着,菜油在火热的锅里滚了滚,浓郁的香味散了出来,油烧热以后,再把打匀的鸡蛋液往锅里一丢,鸡蛋液很快在热油上面翻起来几个泡泡。
做这个菜一定要油多,让蛋液浮在油面上,这样鸡蛋不会沾底,才会香,待底下的鸡蛋稍微凝固,用锅铲把鸡蛋液翻个面,顺便戳散,等到另外一面鸡蛋液快要凝固之时,再舀出来几块煎蛋,把碗底剩下的蛋液沾了沾,再倒进锅里炒,鸡蛋不用抄到老,老了不好吃,瞅着翻散的鸡蛋断了生,再略等片刻就可以起锅了。
炒完鸡蛋的锅还很香,为了省油,在盛鸡蛋的时候尽量把锅挂的干净些,后面不用洗锅直接抄青菜,青菜还能粘上炒鸡蛋的油,有一股子香气。
做菜有很多讲究,有些菜能够放在前面炒,有的菜必须放在后面炒,比如做鱼,做完鱼的锅如果没有洗净就炒青菜,青菜都会有一股鱼腥味,而炒完肉类跟鸡蛋的锅,锅底油就不用浪费,直接就这干净的锅底炒青菜,也可以剩料。
多少的生活经验是在不断的积累中产生。
陈葛很喜欢这样的姑娘,多踏实。
他喜欢的姑娘却在他面前有一搭没一搭的跟种地人说话。
“明天你陪我去趟镇上呗,家里没盐了要去买,皂角也没有了。”
“最近没有货郎来吗?”
“货郎那里的东西我瞧不上。”四喜撅起嘴儿。
“镇上的东西你就瞧得上了?”
“你到底去不去?前几天猎的东西还没吃完,又打了这么多,卖掉一些也好啊,你不去我叫别人跟我一起了。”
以前她也经常去镇上,也没见她这么矫情非得要别人陪,这下就是盯死他了对吧!
男人打心眼里不想去镇上,无意中撞见了跃跃欲试的陈葛,她没准是看准了自己不会在陈葛面前拒绝她。
“去,这么重的东西你也搬不动,陪你去。”男人知道陈葛有车,她还是叫自己不叫陈葛,只得乖乖投降。
“咋每次叫你去你都那么不情愿。”
“我不喜欢跟旁人打交道,你知道的,我应付不来。”
“咯,也没见你跟我说话应付不来。”
两人目无旁人的打情骂俏,叫门口的陈葛酸掉了大牙,真想冲过去跟他俩说,还有人在一旁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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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桌晚饭很丰盛,因为陈葛是客,四喜还搬了个桌子来,桌子上加了个小锅子,一边炖着锅子肉,一边吃,其他的菜放在锅子一旁,也不会太快凉掉。
以前大丫做饭还有四喜搭把手,如今是四喜一个人做饭,也能做出来,所以说这丫头的适应能力不是一般的强。
“婶子,刚才我说的——”
“吃饭,我娘哪里决定的了,这件事情还是得我爹说了算。”
“胜叔要回来了吗?”陈葛窃喜,要知道以前李有胜还是蛮喜欢他的,若是李有胜回来了,不知道会不会看得上这个只会打猎和种地的小子,要知道李有胜的眼界可不是寻常妇道能比的。
“是啊,我爹要回来了。”三丫在一旁很是高兴,现在只要是有人在她面前提起爹爹小回来这茬,能把小家伙高兴坏了。
四喜在旁边轻轻敲了敲三丫的碗,示意三丫不要在碗里堆太多菜。
天渐渐暗了下来,炉子烧得火热,锅里面是美味佳肴在翻滚。四喜的小脸蛋在炉子边被考的发红,腮帮子鼓鼓的,可爱极了。
“吃了再夹,吃了再夹,不许浪费。”
“我才不会浪费呢。”三丫执拗的脾气上来了,这丫头就是这样,最喜欢跟二姐较劲:“我现在在长个子,自然吃的多啦,要是我爹在啊,肯定给我把碗里面堆得满满的。”
提起爹她就格外来劲。
四喜瞪了她一眼:“你爹你爹,你爹那么疼你,你以后别跟着姐后面转,你仔细些不老实,爹也会揍你的。”
说完这话一旁之人都在笑,本来有些尴尬的气氛渐渐合写起来,桌上多起闲话来了。
于氏本来有些后悔留陈葛下来吃这顿饭,生怕这顿饭没掏着人的好,还给吃出矛盾来看,现在看起来两个男人虽然心里互相膈应着,但是对四喜的心都是各人真真的,两人都竞相向小姑娘讨好,生怕自己一不留神就被另外一个比了下去。
“陈葛,你刚才说要租下我们房子做客栈的是外地人?”
“是啊。”陈葛脸上有些不自在的笑了笑:“咋了,你要是不想租,回头我拒了他们就是了。”
“为啥他们看上我们这间,我们家本来就是小两层,再在上面盖一层楼多麻烦呀,干嘛不直接租一个能用的呢?”
“兴许是看你们门脸那里到期了吧,兴业街那一带地段也好,又不吵闹,做客栈就是要选这样的地方。对吧,四喜,你咋看?”
四喜埋头吃了几口,猛的抬头:“我觉得也可以,要不客栈我们自己开吧,陈葛哥,我出房子,你出钱,我还可以卖点东西,你说成不?”
陈葛瞬间兴奋起来,如果跟四喜一起做生意,岂不是能够更多时间跟她相处,况且这方面是他强项,那个五大三粗的种地佬绝不是他对手,到时候再让四喜看看,到底是谁比较好。
更重要的是若是能在镇上安顿下来,以后就不用东北西走的做生意,不用一走走小半年见不到四喜,以后有的是机会跟她朝夕相对,培养感情。至于那个种地佬嘛,陈葛打心眼里看不上他,男人光长块头是不行的,还得要有脑子,你说你打猎能天天猎吗,眼见就要入冬,很多动物都不出来了,过了冬天,春季是不能狩猎的,一年能打的总有个数,哪有做生意来的稳当。
年轻人们说着这些,于氏心里打起了鼓,这丫头到底咋想的,怎会想到去镇上做生意呢,这样一来又要跟自己当年一样抛头露面,当年若不是惹上不该招惹不得的人,全家也不会搬到乡下窝着。
还有一件事于氏没跟孩子们讲,当年全家之所以不做生意,回乡下住,主要是因为一桩桃花案。大概四五年前知州的公子从府城路过小镇上,无意中见到在布庄做生意的于氏,当时连魂都没了。公子本来是绕近路经过镇上,没想到这就不愿意走了,就近找了个宅子自此住了下来。
接下来的事情不消讲,这公子倒不是个蛮狠货色,也不胡搅蛮缠,刚开始并没有人发现他有什么用意,只是觉得奇怪,这么高贵身份的人,在兴业街一带住了下来,停下里似乎没有走的意思。
且不说这一带没有什么名胜古迹,更没有什么风流雅士,旁人就开始留意了,到底是什么因素使得公子在小镇流连忘返。
渐渐的有人发现端倪来,公子喜欢去李记布庄,今天是去裁衣服,去了就问东问西,老板娘虽说疲于应付,但对这种客人也是无可奈何。这公子也不白问人半天,每每走的时候都会买些东西。
小镇不大,但凡出了些风流韵事,自然不用隔夜就能传得沸沸扬扬,加上老板娘不偏不倚是个响当当的大美人,这便更容易落人口实了,一个是二十多岁的风流韵致少妇,一个是府城知州公子,虽说身份上不大相配,但是少年爱美人,这种心境是所有人都能理解的。
有人说李记布庄那大美人老板娘跟知州公子看对了眼。
有人说哪里是看对了眼,明明就是好上了呀,昨天看公子从布庄后面出来的,端的是个衣冠不整。
更有人说,李有胜不是经常不在吗,他们家的那个于娘子早就受不住了,那天公子经过布庄之时,不是这个女人给公子抛了几个媚眼儿,谁没事往布庄瞧啊。
……..
也不知道这些流言从何而来,于氏平常几乎是不出门的,上街买菜有老妈子,她一般都留在后院看着孩子,要不是李有胜出去办货,她平时是连店里都不来的。
流言蜚语顿时充满了小镇,若说有人不知,一个人公子,一个是于氏,于氏除了觉得这公子问题多点,浑然不觉有什么异样的情绪在四周涌动。
直到有一天,李有胜从外地回来,这事才算画上一个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