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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铠甲勇士与十四行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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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6,

    2030年的冬天来得格外凶猛, 不到十二月西堰市便下了两场大雪。

    山里比市里更加寒冷, 宗铭怕后院的花草被冻死, 趁着天晴在花园上撑起了暖棚, 总算在第三场雪下来之前挽救了那些当年差点被焦磊拔了种成黄瓜和萝卜的玫瑰。

    高速已经关闭了,想要进城只能走省道,李维斯等了好几天, 好不容易看雪化得差不多了,这天一早便开着保姆车去城里采购生活用品——石湖农场什么都好,就是地方太偏, 一入冬快递就停了, 想要什么都得自己去买。

    大人可以凑合,孩子不能凑合,奶粉要屯,辅食要买, 还有零嘴、玩具、圣诞节的新衣服……还好宗铭已经彻底恢复健康,可以留在家里带孩子, 不用他又当爹又当妈,背着儿子逛超市。

    早上还晴空万里,中午天上便飘起了细细的雪花, 宗铭饭后给李维斯打了个电话,得知市里暂时没有下雪, 心里才安定了一点儿。

    大概年纪越大人就越婆妈吧, 瞻前顾后的, 再也洒脱不起来了……宗铭抱着儿子在壁炉前看电视,一边在内心感叹自己逝去……不对是早已逝去的青春。

    一转眼宗葳葳已经十五个月了,长得跟粉团儿似的玉雪可爱,和亲爹李维斯那叫一个神似。他的性格也和李维斯像了个十足十,开朗、乖巧,特别爱笑,经常睡着睡着把自己笑醒了,醒来还要抱着大宝剑继续笑上一刻钟。

    是的,这孩子不喜欢猫猫狗狗兔子熊什么的,就喜欢李维斯给他缝的玩具大宝剑。宗铭也是纳了闷了,为什么李维斯给儿子做的第一个玩具居然是大宝剑,难道是因为某种不可说的谐音吗?

    这货自从结婚以后真是越来越污了!

    李维斯被他的YY气了个半死,强制他看了一百多集《铠甲勇士》。于是宗铭终于明白这把破剑叫做“极光剑”,是皇帝侠的专用武器“极光盾”上的图腾幻化而来,当年李维斯小时候最大的梦想就是拥有一把这样牛逼的破剑。

    啊多么痛的领悟!

    为这他看了一百多集低幼动画,一百多集!

    他恨大宝剑!

    然而他儿子沉迷大宝剑无法自拔,宗葳葳坐在宗铭腿上看悬疑神剧,看完一集用大宝剑捅捅他胸口提醒换下一集。宗铭摸到触控板点了一下,百无聊赖地跟儿子一起看。

    现在的网剧是越来越离谱了,连悬疑都能拍出来神剧风,反派智商统统都在二十以下,主角金手指……不,金大腿……不,金蛮腰粗得要命,从第一集开始打脸打脸虐反派虐反派,看得人后背一阵阵虚汗直冒——这水平的警察撒出去破案,不是特么的送人头么?

    老子牛逼成这样当年都送掉半条命呢!

    宗铭对祖国刑侦事业充满浓浓的担忧,抚摸着儿子毛茸茸的大脑袋谆谆教诲:“葳葳啊,看看就得了,别往心里去啊,犯罪分子可狡猾了,千万不要轻敌,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啊……”

    宗葳葳嘻嘻一笑,挥舞着大宝剑叫道:“布吉道,布吉道!”

    宗铭看着儿子空白的笑脸儿,深深觉得自己可能想多了——这这么大的孩子人和狗都不分清,看什么剧都一样吧,就是瞅个热闹而已。

    演完两集,宗葳葳趴在他胸口睡着了。宗铭小心翼翼将儿子放回摇篮里,盖上小毯子,回到壁炉前继续看神剧。隆美尔终于等到机会,趴到他身上占领了宗葳葳小朋友的专属座位,惬意地打起了呼噜。

    宗铭一边撸猫一边看剧,投影里主角解开了罪犯设下的谜题,正在贼巢中和大反派尬聊。遵循“反派死于话多”的宇宙真理,对话冗长而平淡,宗铭催眠似的听着,脑海中却慢慢浮现起自己曾经经历过的种种……

    离开腥风血雨的刑警生涯已经三年多了,三年多来他一直过着和普通人一样的日子,休息、复健、打理名下的生意、抚养他和李维斯唯一的孩子……

    生活平稳而甜蜜,没有枪声,没有凶案,没有处心积虑想弄死他的对手。每一天他需要面对的最大的困难不过是适应自己的平凡,以及驱逐自己如影随形的噩梦。

    是的,迄今为止他还在做噩梦。

    以前他以为这是大脑损伤造成的后遗症,可一年多前于天河确认他体内的E病毒已经彻底被清除,大脑彻底痊愈,之后他却仍旧隔三差五便会梦到自己在破案。

    现实生活越平淡,他的梦境就越激烈,他的人生仿佛被撕裂成了两个极端,白天风花雪月,夜晚枪林弹雨。

    有时候他甚至有一种奇怪的错位感——白天和黑夜,到底哪个才是真实,哪个才是虚幻?

    安逸的生活温暖舒缓,对他来说却无比陌生,因为他整个前半生都在动荡中度过,即使再说服自己,他的本能还是更适应噩梦中那种无处不在的紧张感。

    这种紧张感让他觉得压抑,觉得焦虑,但同时也觉得踏实,觉得自己有价值。

    真是抖M啊……宗铭自嘲地哂笑,关闭投影,起身下楼迎接老婆——大门响了,李维斯应该回来了。

    外面雪下大了,庭院里铺了一层薄薄的积雪,巴顿和朱可夫正在菜地里撒欢儿,搅得雪沫满天飞。李维斯打开后备箱,里面塞满了东西,奶粉、猫粮、狗粮,还有一大罐蒙哥马利喜欢吃的谷子。两个巨大的保温袋堆在后座上,里面应该是给他们两个大人准备的生鲜肉类。

    “这么多?你不是把超市搬空了吧?”宗铭将平板车拖过来帮他卸货。

    李维斯穿着薄薄的羊绒衫,鼻尖冻得通红,年轻的身体却冒着热气儿,“够咱们吃到过年了,天气预报说最近还要下雪,下回出门要等腊月末了。”

    宗铭从车里拽出羽绒服给他披上,两人合力将平板车推到厨房,李维斯整理食物,宗铭出去停车。

    “葳葳乖不乖?”李维斯收拾完了,顺手将一块羊排丢锅里飞水,准备晚上吃红烧羊排。

    “乖,看了几集神剧睡了。”宗铭默契地从柜子里拿出各种香料准备炖肉包,“路上好走吗,挂防滑链了没有?下回还是我去采购吧,你开车出门我比你还紧张。”

    李维斯不答,坐在高脚椅上捧着脸嘿嘿笑。宗铭感觉他笑得有点阴险,警惕地道:“你又做什么怪,笑得这么猥琐?”

    “我怎么可能猥琐?我这张脸简直就是实体化的正义。”李维斯跟他时间长了,大约是近墨者黑,也变得不要脸起来,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背在身后,“其实我今天进城是专门给你拿圣诞礼物的,想不想知道是什么?”

    “圣诞节不还有二十天呢么?”宗铭坐到他对面,也捧脸看着他,“是什么啊?”

    “猜啊。”

    “猜不着。”

    “你是懒得猜吧?”李维斯嗤笑,将盒子递给他,“算了,估计你也猜不着,给吧。”

    宗铭属于牵着不走打着倒退的类型,俗称倔驴,被他一激将反而猜起来了:“指环王全集?龙与地下城卡牌?乐高……情趣内衣?伟哥……不可能我用不着那玩意儿!”

    李维斯连连摇头,哈哈大笑:“打死你也猜不到,自己打开看吧!”

    宗铭不服气,然而实在猜不到了,只好嘟嘟囔囔拆开盒子……然后就傻眼了:“诗集?你太过分了吧?我有那么文盲需要送诗集来讽刺吗?!”

    “仔细看!”李维斯拍他,“看封面!”

    “《大西洋底的十四行诗》……作者……孔京?!!!”宗铭内心升腾起不祥的预感,翻开中间一页一扫,顿时五雷轰顶,“这踏马都是啥?”

    “你的语录。”李维斯捧大脸星星眼,“仔细读一读,是不是有一种诗一般的韵律?”

    “你这个死孩子!!!”宗铭暴走,合上书拼命打他,“老子那是病理性结巴,你踏马居然全记下来了,还攒了个诗集……呸呸呸!神特么诗集!世上哪有这样的诗集!!!”

    “啊啊啊!”李维斯抱头鼠窜,叫道,“怎么不是诗集了,你仔细看看,可有意思了!”

    “有意思个屁!你这是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老子的痛苦之上!”宗铭满屋子追着薅他,“我算是把你给惯坏了!你居然趁人之危!老子那两年三五个字蹦得不知道多辛苦,你居然抄下来当笑料!不行了,你给我趴下,看我不干|死你!”

    李维斯被他扑倒在地上,连滚带爬钻到茶几下面,抱着沙发腿不放手:“是你自己说要当严肃作家的,是你说我们网文写手都是食物链最低端,你你你反咬一口……老子花钱给你买的书号,我连自己的书都舍不得花这个钱呢……”

    “你给谁当老子,啊?”宗铭力大无穷,将茶几掀开,把诗集往他嘴里一塞,骑在他腰上开始扒他裤子,“反了你了,你今儿把这本书给我吃了,吃多久老子干你多久,你最好吃到明天早上!”

    李维斯被他挠到了痒痒肉,狂笑着扑腾,“放开……我叫狗咬你了!巴顿和朱可夫都是我的人……放开!啊!”

    宗铭是属驴的,病着的时候一三五,好了一二三四五六七全周无歇,李维斯根本闹不过他,只能无奈哀求:“去、去沙发上,地上太、太硬了,我要断了!”

    宗铭将他抱起来丢沙发上,胳膊一伸又将诗集捡起来塞他嘴里:“自己作的死哭着也要给我吃完!”

    “呜呜呜……”李维斯追悔莫及,万万没想到他自尊心这么强……不就是一本诗集么?

    发表之前自己还专门请一位作协的老师润色了来着,挺好看的呀……

    两小时后,羊肉炖好了,李维斯衣衫不整地坐在餐椅上,眼角红红地看着宗铭吃肉,面前的大盘子里一粒肉末都没有,只有那本被他们俩揉得像咸菜干一样的诗集。

    “我错了。”李维斯哭唧唧说,“我想吃肉。”

    “道歉有用的话要警察干嘛?”宗铭啃着香喷喷的羊排,白他一眼。

    “我就是警察。”李维斯继续哭唧唧,“我宣布我可以吃肉了。”

    宗铭被他气笑了,虎着脸道:“知道自己错了?”

    李维斯点头如捣蒜。宗铭又道:“错哪儿了?”

    “我不该拿你的语录出诗集,我有罪,我以后再也不敢了。”

    宗铭看了他半天,抽了张纸巾给他擦了擦快要流出来的口水,“没有以后了,家里有一个人作妖就够了,你以后给我乖乖的。”

    李维斯终于得到了一大碗羊排,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一边吃一边小声嘀咕:“你也知道自己作妖……”

    “说什么?”

    “没、没有,我说肉好好吃……”

    “我好不好吃?”

    “……好、好吃。”

    “那晚上继续给你吃。”

    “不要了……再好吃我也不能天天吃,你都多大岁数了……我错了!别拿走我的羊排!我吃我吃……我晚上继续吃还不行吗?”

    李维斯欲哭无泪,早知道还不如随便买一盒巧克力给他当圣诞礼物呢。

    弄什么诗集嘛!

    一转眼二十天过去,圣诞节到了。

    平安夜当天上午,宗铭开车去农场买了一棵小枞树,带着宗葳葳一起装点成了圣诞树,彩灯一开漂亮得不得了。

    晚饭后一家三口坐在树下拆礼物,宗葳葳穿着红色小斗篷,戴着绿色小领结,又帅气又精神,小胖手好不容易撕开一个纸盒子,从里面拿出来一只塑胶恐龙,献宝似的交给李维斯,抱着他的脖子糊了他一脸口水。

    李维斯将儿子架在脖子上,教他够高处的礼物盒,手机忽然响了,是出版社的编辑打来的。

    “圣诞快乐!”李维斯一手扶着儿子的小屁股一手接电话。宗铭怕把孩子摔着,小心翼翼抱了过来,让他坐在自己肩膀上继续玩。

    “哈?真的啊?”李维斯惊讶地说,“脱销了?加印……三万册?!不是吧?”

    电话那头不知道说了些什么,李维斯的眼皮抖了抖,迟疑道:“这……不太合适吧?他只是个新人,才出第一本书……倒不是档期的问题,他在家闲着也就是带孩子和撸猫……哦哦,西堰市啊……这样,我明天答复你可以吗?我先和他商量一下。”

    宗铭支棱着耳朵听他说话,见他挂线立刻狐疑地道:“谁呀?什么三万册?什么档期?”

    李维斯看着他狼一般的眼神,打了个哆嗦,强笑道:“没、没事,我们继续拆礼物吧?呃,要不要吃宵夜?我煮一点桂花汤圆给你?”

    宗铭驮着儿子阴测测注视着他:“好好说话!”

    李维斯咕咚咽了一口口水,后退两步,和他保持安全距离,战战兢兢地说:“宗铭你冷静点……大过节的你别吓着孩子……我说了哦,我真的说了哦……你、你的诗集卖得太火,脱销了,出版社联系我加印三万册……站住!你别过来!当心葳葳要掉下来了!”

    宗葳葳抱着宗铭的脑袋,特别有眼色地说:“不掉不掉!葳葳稳稳的好腻害!”

    李维斯:儿子啊你关键时刻不要坑爹啊喂!

    宗铭扒开儿子的手,一边一个握牢了,怪笑一声道:“哈?!脱销了?那破书能脱销?”

    “书店和网上都脱销了。”李维斯也是一脸懵逼,当初出这本书他完全是闹着玩的,首印只定了八千,没想到上市不到一个月就卖完了!

    见鬼了,这年头电子阅读盛行,当红作家首印也无非五万十万的,宗铭一个半吊子文盲,居然二刷三万!

    还有没有王法了!

    “编辑说今天已经通知印厂赶工了,预计三天之内二刷的三万本就能上市。”李维斯做梦似的,对宗铭说,“他说你这本诗集现在在网上可火了,传播度超过正在热播的网剧——就是葳葳喜欢看的那个——他们打算给办个签售!”

    “哈?”宗铭怀疑自己耳朵有问题,“签售?开什么国际玩笑!那破册子让我去签售?你的编辑该不会是个傻子吧?”

    “他、他说先就近在西堰市开、开一场签售会试试。”李维斯说,“如果反响好就办全国巡回签售,然后明年给你运作个奖项什么的……”

    四目相对,尴尬的寂静。

    “哈哈哈哈哈!”宗铭忽然狂笑,笑得宗葳葳差点从他肩膀上掉下来。李维斯眼疾手快将儿子接住,结结巴巴道:“宗、宗铭,你冷静点,不签售就不签售了,千万别疯了啊?!”

    宗铭好不容易刹住笑声,抹一把眼角的泪花,哆嗦道:“签售就签售,告诉编辑我同意了,让他把合同发给你。”

    “啊?”李维斯抱着孩子惊悚地看着他,“啥?”

    宗铭正了正神色,道:“嗯,我现在也算是知名诗人了,严肃作家,文化人,以后你不能再笑话我文盲了,懂?”

    李维斯:“……”

    宗铭点点头,往楼上走去:“我去找找我的万宝龙,好几年没用过了不知道坏了没有……你还愣着干什么?把孩子哄睡了煮好宵夜送上来,别以为捧红了我就能逃过一死,今晚你就等着哭吧!”

    李维斯抱着孩子瑟瑟发抖,现在就想哭。

    出版社办事雷厉风行,李维斯前脚电话打过去,编辑后脚就告诉他签售计划OK,定在元旦下午,于西堰市图书大厦二层小厅举行。

    元旦当天,宗铭怀着无法言喻的心情踏上了签售之路。

    其实答应签售的第二天早上他就后悔了,但话都说出去了,李维斯的电话也打了,他只能硬着头皮上。

    事实上到现在他都没有勇气看他那本传说中红过神剧的诗集,太尴尬了,满篇的胡话,还夹杂着好几句“踏马的”,也不知道现在的读者都怎么了,居然会推崇这种莫名其妙的“作品”。

    文曲星他老人家是过节喝多了吗?

    雪上加霜,狗仔小胡和小王的第一个孩子过满月,李维斯被请去吃满月酒了,所以宗铭还得带着宗葳葳去签售。

    下午两点半,他戴着墨镜抱着儿子像做贼似的溜进了书城,一上二楼就被吓了一跳——等待签售的读者居然已经排起了长队,保守估计得有二三十个人!

    这都是出版社雇来的吧?僵尸粉吧?宗铭人生第一次感觉有点腿肚子转筋,结婚的时候都没有这么紧张。

    “哎,孔老师您来了?”编辑火眼金睛,不等他逃跑便一把将他薅住,按坐在椅子上。也不知道文文静静一个小伙子哪儿来那么大力气。

    宗铭满头黑线,编辑已经拿起麦克风宣布签售开始,读者们拿着《大西洋底的十四行诗》纷纷围了过来。

    “您的诗写得太好了孔老师!”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年激动地对宗铭说,“我那天本来已经打算要跳楼了,无意间拿起你的书看了一眼就放不下了,我从您的诗里感受到了无法形容的力量,是您救了我!”

    宗铭:“……”

    “我是替我女儿来的孔老师,她那天失恋了特别痛苦,是看了您的诗才从阴影中走出来!”一个老太太感激地说,“后来她通过诗友会认识了现在的男朋友,比以前那个人渣好一百倍,我和我老伴都特别感谢您!”说着将一个玻璃罐头瓶子放在他手边,“这是我亲手做的番茄酱,独家秘方,您拿回去尝个鲜……这是您儿子吧?太可爱了,回头我给他织个毛线帽!”

    宗铭:“……”番茄酱好评。

    “孔老师没想到您这么帅。”一个少妇脸红红地将诗集递给他,“麻烦您给我签‘赠与我的小玫瑰’,小玫瑰是我女儿。”将一个与宗葳葳差不多大的小女孩抱起来给宗铭看,“一岁三个月了,我希望她能像您诗里写的那样坚强勇敢!”

    宗铭:“……”夭寿哦,谁家姑娘像我似的说话这辈子就别打算好了。

    “咕咕!”宗葳葳星星眼看着小玫瑰,挥舞着安抚奶嘴够她,“爸爸爸爸,我要咕咕!”

    半年前李珍和伊登带着小海莉来中国探亲,宗葳葳别的没记下,就记下要管海莉叫“姑姑”了,从此以后在他绿豆大的人生观里所有和他差不多大的小姑娘都叫“咕咕”。

    “是小妹妹,只有海莉是姑姑,不可以乱叫哦。”宗铭无奈地摸了摸儿子的脑袋,将他放下地和小玫瑰玩。小玫瑰性格十分开朗,主动伸出小手和宗葳葳握了握,还从口袋里掏出一粒棒棒糖送给他。

    宗葳葳马上被小玫瑰圈粉了,摸遍所有的口袋没找到零食,急得直跺脚,灵机一动把安抚奶嘴递给她:“送给妹妹!”

    宗铭哭笑不得,小玫瑰的妈妈也笑了,说:“不用啦小朋友,谢谢你哦。”

    小玫瑰从兜里掏出自己的安抚奶嘴给他看:“我也有哦,粉色哒,凯蒂猫。”

    “黄、黄色的。”宗葳葳挥了挥自己的安抚奶嘴,说,“大黄鸭。”

    两个小朋友就安抚奶嘴的色彩、口感和背后的故事展开了深切友好的交流,小玫瑰妈妈在旁边看着孩子,宗铭继续签售。

    半小时后,小玫瑰打了个哈欠表示累了,抱着妈妈的腿要抱抱。

    “她可能困了,那我先带她走了哦孔老师。”小玫瑰妈妈抱起女儿和宗铭告别。宗葳葳依依不舍地挥爪再见,爬上宗铭的大腿,窝在他怀里打起了瞌睡。

    又过了一个小时,签售终于结束了,编辑发表了感谢陈词。宗铭宛如死了一回,抬起墨镜擦了擦鼻梁上的冷汗,抱着睡成小猪的儿子准备走人。

    “辛苦了孔老师。”编辑对今天的活动十分满意,跟宗铭商量接下来的全国巡回签售,“您看我们年后二月十四日开始巡签怎么样?那时候高校开学了,天气也不像现在这么冷……”

    宗铭诚恳婉拒:“还是算了吧,我出这玩意儿……这个诗集纯属意外,今天答应办这个签售完全是为了感谢你们辛苦帮忙出版,配合一下出版社的活动。巡签什么的就免了吧,我自问不配称什么诗人,还是把机会留给那些更专业更伟大的作家吧!”

    “可是您这本诗集真的是很不错,反响超过很多知名作家。”编辑惋惜地说,“您能再考虑一下吗?听李先生说您现在闲赋在家带孩子,不如考虑一下走专业作家的路子,您可能不明白自己的价值,您的文字有一种特别直接特别振聋发聩的力量,就这么放弃了太可惜了……”

    宗铭哭笑不得,潜意识中又有一种十分迷茫的感觉——我真的可以成为一个专业作家吗?

    超级脑案结案已经三年半了,头两年他一直在恢复,之后一直忙着带孩子、打理生意,似乎完全忘记了自己曾经是个刑警。

    是真的享受这种平静的生活吗?还是因为某些原因,一直在逃避自己的内心?

    那颗穿过左胸的子弹,那架坠落在加勒比海上的飞机,那两个月在死神镰下反复徘徊的日子……是不是击碎了他的斗志,让他再不敢正视自己的理想?

    那些噩梦中频频出现的可怕的场景——猩红的血海,燃烧的城堡,胸口喷涌着鲜血的李维斯,还有嗷嗷哭泣的孩子……是不是像可怕的咒语一样逼迫着他,逼迫他退向安逸的生活,退向他曾经耻于沉耽的平庸?

    宗铭陡然间觉得自己想得太深了,立刻晃了晃头,将思绪从负面情绪中拽出来,道:“抱歉,我对写作实在没什么兴趣,也并没有什么真正的天赋,您实在太谬赞了。我想我还是……继续当我的家庭主夫吧。”

    编辑说服不了他,只能遗憾地放弃,临走前给他留了自己的电话和微信,叮嘱他如果有什么新作品一定和自己联系。

    宗铭告别编辑,搭滚梯下楼,准备开车去酒店接李维斯,刚刚下到一层,忽见总服务台那里围了一堆人,一个女人正在人群中央放声大哭。

    宗铭眼力极好,从人群缝隙里一眼便看出那是小玫瑰的妈妈,忙抱着宗葳葳挤过去,问她怎么回事。

    小玫瑰妈妈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原来她带着女儿去一楼童书区选绘本,小玫瑰迷上了一本立体书,便坐在角落的小豆袋上玩书里的立体折纸。妈妈选好书去自助结账,一回头的工夫便发现女儿不见了,立刻下楼来发寻人广播,又报警调监控,但折腾了快半个小时连小玫瑰的影子都没有找到。

    “我就低头开了一下APP,刷了个付款码,再抬头孩子就没了,豆袋上空空的!”小玫瑰妈妈哭着说,“前后一分钟都不到,我发誓!”

    宗铭掏出面巾纸递给她,一边远远打量童书区的布局,一边问她:“你确定只有一分钟?”

    “真的只有一分钟,自助收款机正对着豆袋,我就是因为那里能一直看到孩子才选择自助付款的!”小玫瑰妈妈说,“我只有开APP和扫码的时候低了一下头,其他时候一直看着孩子的!”

    “当时周围有没有什么人?”

    “好像有几个孩子,还有家长……还有工作人员……我记不清了。”小玫瑰妈妈哭得站不住,“怎么会这样啊,我每个月都来这里给孩子买书,从来没发生过这样的事情……”

    宗葳葳被吵醒了,懵懂地揉了揉眼睛,翻宗铭的兜兜找安抚奶嘴。宗铭掏出来给他,问服务员:“监控调出来了吗?”

    “已经通知保安部了……哎,保安经理来了!”

    一个穿着保安制服的中年男人走过来,满头大汗地说:“对不起对不起,我们刚刚查了监控,您小孩待的那个角落正好是盲区……”

    “童书区怎么会有盲区?”宗铭狐疑地问,“你们是怎么通过安全验收的?”

    他身上自带警察才有的那种压力,保安经理想都没想便回答道:“也不是盲区,是那边角上的监控昨天晚上坏了,正在检修,按规定二十四小时内我们应该更换的,今晚就能装好,谁知道今天下午忽然发生这种事!”

    “这么巧?”宗铭皱眉嘟哝了一句,忽然问,“这事儿都有谁知道?”

    “呃……我、一楼巡场保安,童书区理货员,还有检修处的工人。”

    宗铭四下看看,道:“要么你先把相关人员叫过来问问,免得等会儿警察来了一问三不知。”

    “对对!”保安经理连忙叫人去把保安和理货员都叫过来,就在总服务台这里询问起来。

    宗铭抱着孩子站在旁边看,隔着墨镜仔细观察几个人的表情、肢体动作,片刻后不动声色地挪到一名老实巴交的中年男人身边,突兀地问:“你是今天的巡场保安?”

    中年男人一愣,脊背立刻绷紧了,等看清他抱着孩子,脸上的肌肉才稍微放松了一点,说:“是啊。”

    “事发的时候你正好在童书区巡逻?”

    “是。”

    “哦。”宗铭唏嘘道,“太惨了,这当妈的也真是,一点心都不长,自己孩子都看不住……啧啧,那么小的孩子一个人丢在那儿看书,太不应该了。”

    “是啊是啊!”保安激动地说,“一岁多的孩子,还是个小姑娘,怎么能这么大意,现在的女人真是……不配当妈!”

    宗铭连连点头,忽然将宗葳葳的安抚奶嘴摘下来塞进了大衣兜里,单手抱着他从裤兜里掏东西。宗葳葳刚睡醒,没了奶嘴马上扭动着吭叽起来,挣扎不休。宗铭被他闹得快抱不住了,顺手将他递给保安:“麻烦您帮我抱一下,我找个东西……怎么摸不着了……”

    保安眼睛里闪过一丝狂乱的光,立刻将孩子接过去,双手微微颤抖。宗铭假装继续搜裤兜,眼睛的余光从墨镜上方冷冷射出,观察着他的表情,顿了一下忽然指了指他微微凸起的衣兜,对宗葳葳说:“咦,葳葳,看这是什么?”

    保安完全没反应过来,宗葳葳已经将小胖手伸进了他的制服口袋,一把掏出一个粉红色的凯蒂猫安抚奶嘴。

    保安脸色一变,宗铭倏然发难,一把将儿子从他手里抢过来,单手抓住他的手腕一拧一折,将他按倒在地,屈膝顶住了他的后腰。

    所有人都愣了,保安经理瞠目结舌,喃喃道:“你、你干什么?”

    “孩子还在书城里,去找!”宗铭死死摁着中年保安,厉声道,“保安休息室、开放的仓库、楼梯间、封闭的厕所隔间……所有这个人可以进入的地方,立刻去找!”

    “放开我!”保安回过神来,剧烈地挣扎着,额头青筋暴跳,双目之中闪烁着疯狂的凶光!

    小玫瑰的妈妈认出宗葳葳手里的安抚奶嘴,立刻尖叫着冲过去,掐着他的脖子狂喊:“我女儿呢?你这个王八蛋!你把她藏哪儿了?”

    两名民警分开人群走了进来,宗铭默默扒开小玫瑰妈妈的手,将保安交给他们:“这人可能有精神病,孩子是他偷偷抱走的,这么短的时间应该还没有转移出去,加派人手很快就可以找到。”

    混乱的审讯和搜查,半小时后一名理货员从地下仓库的角落里找到了昏迷不醒的小玫瑰。经过突审,警察发现那名保安刚刚失去了两岁的女儿,妻子伤心自杀,他的精神已经濒临崩溃……

    夜幕降临,李维斯从派出所接了宗铭和宗葳葳,一家三口返回石湖农场。

    宗葳葳已经睡着了,手里还捏着小玫瑰送给他的凯蒂猫安抚奶嘴。李维斯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儿子,问宗铭:“你怎么知道是他?”

    “唔?”宗铭像是被惊醒了,顿了一下才说,“能在一两分钟内偷走孩子,藏起来,又熟悉监控盲区,肯定是内部人员干的。我让保安经理把嫌疑人全部拢过来,扫了一遍发现那人好像精神有问题……没什么神的,换了你也能二十分钟破案。”

    “感觉怎么样?”

    “嗯?”

    “当诗人的感觉怎么样?”

    宗铭一哂,摇头。

    “那当刑警呢?”

    宗铭一怔,在后视镜里沉默地看着李维斯。

    李维斯也在后视镜里看着他。

    两个人对视了五秒,宗铭别过头去,眉宇间慢慢泛起一丝沉郁的纠结。

    李维斯不再说话,打开音响,宗葳葳最喜欢的《铠甲勇士》主题曲立刻倾泻而出:

    宇宙生命永不会停息 ,

    万丈光芒照耀一个崭新的天地 。

    善恶就存在我们的身边 ,

    当你遇到困难的时候 ,

    第一想到的就是要奋战到底 。

    ……

    最后的胜利,

    属于勇敢的自己 。

    宗铭默默听着自己完全不喜欢的RAP,不知道为什么,忽然觉得心头氤氲的雾气正慢慢散去。

    他扭头看了一眼沉睡的儿子,大手抚过他稚嫩的脸蛋,小小的身躯,慢慢将视线挪向窗外漆黑的夜,轻轻叹了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