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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第52章 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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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为防盗章  被理智抛弃的幻想, 制造出不存在的怪兽。

    ——弗朗西斯哥.戈雅

    夜晚的森林安静辽阔, 在朦胧月光的笼罩下,森林里所有的生物都沉睡了——嗯,只除了,有数不尽精力挥洒的年轻探险者们。

    一片空旷的地带,燃起明亮篝火, 旁边扎起三顶帐篷。几个年轻人围坐在篝火旁, 吃着,喝着, 兴奋地聊着天,不时还一起欢唱几句。

    “这才是真正的野营, 在公园里扎个帐篷睡觉, 还不如直接睡大街呢。”

    “就是, 所谓的自然景色人工开发痕迹大重,又或者去的人多了,早失去了那种、那种——野趣,对, 野趣的味道。”

    “所以不枉费我们刻意绕开森林管理员, 专找没路的地方走,腿都快走断了, 才终于找到这么一个无人踏足过的地方——到了晚上, 怎么喊都没人管。今天到的时间有些晚, 等明天天亮后, 我们要好好去探险一番, 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岩洞之类的。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能找到古墓呢。”

    红红的火光映照下,几张年轻的面孔显得非常有活力——也不知是不是因为手中啤酒喝多了的缘固。

    时间已经不早,但几个年轻人似乎越说越兴奋,半点要睡觉的意思都没有。热闹的讨论声中,有人刻意压低声音神秘地说道:

    “嘿,你们有没有听过一个传闻,说这片森林里隐藏着可怕的怪物,专挑落单的旅客吃掉。所以千万不要一个人进入森林,万不得已时,就烧一堆火,越大越好,这样怪物就不敢靠近了。”

    这人的话音刚落,他的同伴发出整齐的嘘声。

    “这种骗小孩子的话还拿出来说,幼稚不幼稚。”

    “不要污蔑小孩子——这连小孩子都不相信了好吧。”

    “也不是完全骗人的吧,如果没有一点事实依据,也不会有这样空穴来风的传闻——今天中午吃饭时我听当地人聊天,说每年都会有人进来了却不见出去。我上网查了下,也确实提到过这样的事。”

    “这片森林面积这么大,被开发过的不到十分之一,谁知道那些跑来玩的人,是不是像我们这样另外找了条路离开。再说了,那些热门景点都会发生些意外,这么大的森林,真发生点什么,也不算稀奇事吧?”

    最后这句话,引发新一轮的讨论——或者准确来说,更像是讨伐。

    “别动我的酒,我去撒泡尿,回来继续。”有人站起来,酒喝的有点多,需要放出去一点,人也有点摇摇晃晃。

    他背着火光,走入黑暗的森林。

    剩下的人继续喝着,因为有些喝高,话题越来越天马行空,自己都不知道说了些什么。

    时间慢慢流逝,有人感觉到不对劲。

    “只是去方便一下而已,怎么要这么久,难不成还自己挖了个茅厕?”

    开始时还有人调侃,随着时间越来越长,终于所有人都感觉到不对劲,热烈的讨论声停下来,彼此对望。

    “不会是喝醉,倒在哪里睡着了吧?”

    最后他们提议去找人,因为同伴中有两个是女生,被留下来,另外三名男生往先前那人离开的方向去寻找。

    三人拿着手电筒,一边往前走一边喊那人的名字,没有听到任何回应。就在他们以为那人可能真躺地上睡着了时,身后传来一声尖叫。

    是营地方向。

    三人也顾不得找人了,赶紧往回跑。他们本来没走多远,所以很快回到营地。只见两个留下的女生,一个仿佛看到什么可怕的东西满脸惊恐。另外一个,也有点受惊,但更多是茫然的表情。

    “发生了什么事?”其他人问那个还没回过神来的女生。

    女生哆哆嗦嗦指着前面,气息不稳地说道:“我、我看到那边有东西。”

    “是什么?”

    “不、不知道,一眨眼就不见了。”

    一个男生大着胆子往那边照了照,只有灌木丛和树枝,其他什么也没有。

    “你是不是看错了?”

    虽然同伴回到了身边,女生还是有些惊魂未定,“不、不会,我看到了那双眼睛,好像、好像野兽一样。”

    想起还有一名同伴没回来,余下的人都沉默了。

    接下来的找人行动,两名女生都不敢再留下,于是五个人一起出发,这次他们只敢小声地呼喊。

    手电筒的光四处乱晃,突然,好像晃到了什么东西。

    “在那里!”

    几人奔过去,手里的光也一齐照过去。

    “啊——”

    比之前更大声,更凄厉的尖叫响起,穿透了森林的黑暗。

    只见地上确实躺着一个人,正是那名去方便的同伴。他此时躺在地上,却不是醉酒睡倒——眼睛睁得很大,耳朵被什么刺穿,血液汩汩流出,汇成一小滩。

    *

    庄笙坐在食堂,面前摆着油条、包子和米粥。他一手抓油条,一手拿资料,一边吃早餐一边看以前的案件资料。

    刚回国就遇上连环杀人案,庄笙根本没时间熟悉适应环境就投入工作。现在案子结束,他一边找出丹藤市这些年来破获的大大小小案件看起来,一边算是调节心情。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丹藤市不愧是长年占据犯罪率榜首的城市,不仅犯罪事件发生频繁,案件性质都不太普通,与他在国外所见的那些相比,也丝毫不逊色。

    很多人都抱着科学严谨的态度研究过,丹藤市的犯罪率为什么这么高,或者说那些犯罪为什么喜欢扎堆丹藤市。但都没有得出什么令人信服的理由,最后是一条既不科学也不严谨,一看就是胡扯的理由反而得到一致默认。

    ——风水问题。

    “怎么还跟小时候似的,吃东西还看书,伤胃又伤眼睛。”头顶响起一道低沉嗓音,随即手上拿着的纸档被取走,一个高大的身影在旁边坐下。

    “……”庄笙保持手举在半空的姿势,眼神愣愣的,有些没反应过来,“——孟衍?”

    “没大没小。”男人笑骂一声,揉了揉庄笙的头,将带来的早点放下推到眼前,“这是你喜欢的灌汤包,尝尝看,味道有没有变。”

    庄笙还没从愣神的状态中恢复过来,下意识接过男人递到手里的包子咬了一口,熟悉的味道在口腔弥漫,让他瞬间有种回到儿时的感觉。

    孟衍面上装的若无其事,实际在小心观察庄笙表情,看他咬了一口后仿佛怔愣住,似乎忘了嚼,不由紧张起来。

    “怎么,不好吃吗?还是你小时候吃的那家店,只是做包子的师傅换了,不过我吃着还成。”说到后来语气明显有了不确定,他自己捏了个包子往嘴里送,吃完后脸上浮现些许疑惑,小声道,“是一样的啊,难道是我吃太多味觉失去敏感度了?如果不喜欢就——”

    转头正要劝庄笙吐出来,就见青年木着一张脸慢慢嚼了起来,鼓起的腮帮子像小仓鼠一样嚅动着,更别说他转过脸用那双黑葡萄似的眼睛直直望着他——孟衍下半句话就那样夭折在张开的嘴巴里。

    “喜欢就多吃点。”夹了个灌汤包放在青年餐盘里,然后一脸满足地看着他吃。

    “好吃吗?”孟衍含笑问道。

    庄笙吃的嘴上不得空,似乎愣了下,然后看他一眼点点头。

    青年脸上没有明显表情,吃得很认真,仔细看的话,眼睛也比平时亮一点。孟衍看得更加心满意足,手指有点痒,他顺从心意再次抚上青年的脑袋,轻轻揉了揉。青年乖乖地任他揉,于是孟衍脸上的表情更加满足,像极一头餍足得要打瞌睡的狮子。

    还是跟小时候一样的手感,被投喂时也还是一样反应变迟钝,像被顺毛的小奶猫似的朝你露出肚皮,同时伸出肉垫跟你玩。

    重逢第一次见面时的尖锐,以及在之后办案过程中时不时表现出来的别扭和抗拒,此刻都已不见踪影。

    这是他一手养大的孩子,陪伴着从童年长到少年。虽然很遗憾错过少年到青年的转变,但孟衍相信,庄笙初时的尖锐只是出于孩子对家长长时间缺席的小小怨气和叛逆,只要他好好哄一哄,两人多相处些时间,相信很快就会回到从前。

    ——这不,笙笙已经吃完他买的包子了吗?

    孟衍眼中的笑意愈加浓郁,他轻咳一声,打算说点什么跟庄笙联络感情。

    “笙笙——”

    青年蓦然站起,仿佛忘记身边还有一个人似的,端起盘子潇洒地转身而走。

    伸出的手尴尬地停留在半空。

    孟衍看着庄笙离开的背影,表情有些僵硬,很久都没回过神来。

    ——他需要点根烟冷静冷静。

    至于端盘子走人的庄笙,心里远没有脸上表现出来的那么平静。在走出食堂确定对方看不到自己时,脸上淡定稳重的表情顿时垮了下来,鼓着腮帮子有点气呼呼的。

    “哼,就算还记得我小时候爱吃的包子,也别想用几个包子就收买我。把我一丢八年,才没那么容易原谅你——不过那个灌汤包真的很好吃啊。”

    一边回味包子美味的庄笙,一边慢慢往单位走。快到大门时接到一个电话,庄笙方才轻松的表情霎时全都不见,变成一片肃然。

    又出命案。

    有这么一个人,他非常非常得懒。有一天,懒人的娘要出门走亲戚,怕把儿子一个人丢家里饿死,于是娘想出一个办法。她做了一张很大很大的饼挂在儿子脖子上,这样儿子饿了只要低下头就能吃到饼。

    娘很放心地走了,几天后她回到家,发现儿子奄奄一息地躺在地上,饿得只剩一口气。那张大饼还很好的挂在脖子上,只有正前方缺了道口子,咬过几口的样子。

    当娘的抹着泪问儿子:儿啊,你咋不动动脖子呢?你动动脖子就能吃到饼了。

    儿子虚弱地回答:懒得动。

    这名懒癌晚期患者,患病程度与这位儿子也是不遑多让。

    史柯调查清楚后,立马派人去几位潜在受害者家,他更是亲自前往去保护这位懒癌晚期患者。

    史柯到了地点,周围探查一圈没发现任何异样,便叫了几个人在门口布控,他则一手端枪,一手敲门,高声喊道:

    “有人在吗?我楼下的,你们家漏水了,都滴我家床上了。”

    喊了好几遍,没反应,史柯使了个眼神,让开位置让旁边的物业拿钥匙把门打开。那物业以为屋里住着歹徒,开门时战战兢兢,手抖着插了好几下才插对位置。

    待到开了锁,史柯拿脚一踹,一马当先闯了进去,然后保持双手举枪姿势,雕像一般呆滞住。

    *

    地下光线昏暗,只有应急灯散发出的橘黄色光,本该给人温暖的光色,此时却显出几分诡谲来,配着不知从哪传来的歌声,直令人毛骨悚然。

    庄笙拿手机照明,一步一步往里走。静谧的环境中,除了自己的脚步声外,便只有那若有若无的歌声。地道里有回声,因而听不分明,只是感觉着像是一首儿歌。

    歌声渐渐清晰,庄笙听清楚了,那唱的确实是一首儿歌,还是一首颇为欢快的儿歌。

    “一个呀和尚挑呀嘛挑水喝,嘿嘿挑呀嘛挑水喝。两个呀和尚抬呀嘛抬水喝呀,抬呀嘛抬水喝呀,三个和尚没水喝呀没呀没水喝呀,没呀没水喝呀,你说这是为什么呀,为呀为什么……”

    童稚的嗓音,加上欢快的调子,本该令人会心一笑的歌曲,此时听在庄笙耳中,却让他的心脏被一股巨大的恐惧掘住,双腿沉重得迈不开步子。

    前方的通道似乎已经走到尽头,吊在门口的灯泡轻轻晃荡,过道里明暗晃动,好像整个世界也在摇摆似的。

    庄笙的手按在门板上,留着条缝隙的门只须轻轻一推便能推开,看清门后的世界——然而站在门前的青年,微垂头颅,仿佛不堪重负似的,安静的通道里只有压抑到极点的低低喘息声。

    额上有细密的汗珠渗出,然而双手冰凉,似乎将门那头的寒意透过门板传到身上。

    庄笙定了定神,终于轻轻推开了那扇半关着的木门。

    *

    史柯挂断电话,然后满脸一言难尽表情地望向屋子正中那张床上——在他闯门进屋,又搜查一翻打过两通电话后,床上那人的姿势是一点都没变。要不是眼珠会转动,用咬在嘴里的吸管时不时吸口水,简直就跟一尸体没什么两样。

    真有人能懒到这种程度,史柯实在是大开眼界。

    所有日常用到的东西都摆在触手可及的地方:手机连着充电器用支架固定在正前方,床头柜上摆满各种零食,撕开的包装被随意扔在地上。最绝的是地上放着一小桶水,上面插着吸管,吸管的另一头含在那人嘴里。

    因为之前闯进来时连问好几个问题,那人只是有气无力地“嗯嗯啊啊”几声,史柯不打算再浪费口水,挥手准备带队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