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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万剑被誉为是文汇章,卫庄,曹冲,李挚之后的新一代领军人物,也是被天下公认的可与这四人并肩的武道高手,这十几年来,他仅仅出手过一次,便是在竹海之中殂杀李挚。也是这一战之后,让他的声望达到了顶峰。但正如之前他极少下竹山一样,此战过后,他再一次地将自己隐藏了起来。
两大高手对面相恃,望台之上,除了文汇章,卫庄与秦风三人之外,其它的人都纷纷退了下去。
“十年养剑,一朝出鞘,今日便让我来领教领教。”面对着毕万剑这样的人,曹冲此主必早已经摒弃了所有的外特萦绕,本质之上,曹冲是一个对于武道狂热之极的人物,要不然也不至于一辈子不娶,几乎将全部的身心都沉浸到了武道修练当中。
“我占便宜了。”毕万剑简单地道。
曹冲知道毕万剑所说的是什么意思,自己已经打了半日了,与他交手的不管是最早的野狗,还是后来的杨致傅抱石,都是宗师级别的高手,不管怎么样,他都是消耗了不少,而毕万剑却是养精蓄锐,此时正是锋芒正锐之时。
“所以,你先出手。”不等他作出反应,毕万剑再一次道。
这个意思就是他要让曹冲出手先攻击一次了。对于他们这个级别的高手来讲,可没有什么后法制人一说,谁能抢上先手,基本上就赢了三分,想要找到出手的机会,并不容易,看到毕万剑如此托大,曹冲不由得眯了眯眼睛。
毕万剑绝对不是一个冲动的人,他敢这样做,自然是因为他有着绝对的自信,也就是说,这十年来,他已经完全消化了与李挚那一战所得来的感悟了。而这个级别高手的绝死搏杀所能带来的经验,可不是把自己关在家里冥思苦想能够得到的。
“如此,得罪了!”曹冲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跨前一步,前弓后箭,倒似是摆了一个架子一般,向前轻飘飘地挥出了一拳。
望台之下,普通的士兵不明所以,但像李致闵若兮这些高手却是脸上齐齐变色,像曹冲这样的人,早已到了杀人于无形之间的境界,这一拳,竟然是摆上拳架子之后再一拳击出,可是想象得到他的对象毕万剑面临着什么样的冲击。
只不过宗师级别的高手,出手之时,凝力于一点,几无一丝外力泄出,他们根本就无感而已。
毕万剑本来平静的衣袂此刻突然向后齐齐飘起,便如有狂风自对面吹来,便连脸上肌肉也是如水波一般波动不已。一拳及面,碰到了他的防御圈子,顷刻之间便被一丝丝一缕缕地化解,望台之上另外三人身形微动,成了一个半圆的圈子,不见其形,只闻其音,台上波波之声响个不停,但却被三人尽数拦截在望台之上。
曹冲一击之力不曾外泄,但被毕万剑化解之时,逸露出来的力量,却仍然恐怖之极。毕万剑向后退了一步,整个望台微微颤抖,似乎随时都有可能垮塌。
仅仅是退了一步而已,曹冲脸上露出遗憾之极的神色。
毕万剑单手一拂,微微躬身,“还礼。”
台下之人仍然没有任何感觉,但在毕万剑这一拂之后,曹冲的衣衫之上,陡然便传来了衣帛撕裂之音,一道道细密的裂缝无声无息的出现,与此同时,曹冲背手的山岩之上,哧哧之声不绝于耳,一个个寸许深的小洞蓦然出现。
曹冲的身体僵在了原地,好半晌,突然波地吐了一口气。
“好剑,我输了。”
“承让!”毕万剑双手抱拳,深深一揖,向后退去。
“天下第一,终是归你了。”曹冲道。
退到一边的毕万剑摇了摇头:“你错了,我打不过他。”他的目光转向秦风,他抵达秦风的大营之后,两人有过一次切磋,最后毕万剑知难而退。
曹冲的目光转向秦风,眼中有着难以掩饰的错愕之色,好半晌才道:“秦风,我这一辈子,倒在一大半时间花在了这玉龙山底,能不能让我最后看一眼,你到底能不能打开那个秘密?”
“自无不可!”秦风道,毕万剑这一击,已经断绝了曹冲的生机,此人,活不了多长时间了。
曹冲点了点头,向后退去,步履却已经极是蹒跚难行了。
秦风的目光看向曹辉。
“虽然自知不是你的对手,但我仍会全力一击。”曹辉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提着刀走上前来,“我的功夫,皆在刀上。”
“一样。”秦风笑了笑。
“与我皇叔一样,我想看看你能不能打开那沉积了上千年的秘密。”
“当然。”秦风点了点头:“请。”
曹辉自知这一战他连一点点侥幸的机会都没有,虽然他在这几年也勉强跨入了宗师的门槛,自身有了质的飞跃,但与曹冲,毕万剑这样的人根本毫无可比性,眼下曹冲败给了毕万剑,毕万剑又坦承自己不是秦风的对手,这一战,与其说是骄傲,不如说是秦风给他一个体面的死去的机会。
刀光起,刀锋映着渐渐西落的阳光,直如霞光万道将整个望台完全笼罩在内,所有人的眼前,能看到只有一座刀山从天而降,平平地压向整个望台,似乎这一刻,望台上的所有物事,都会马上被剁成齑粉。
刀光落,人还是那些人,甚至连位置都不曾移动过。只有那把刚刚闪烁了无数道光芒的战刀,已经变成了一地的碎片。
秦风如同先前没有出过手一般,还是负手站在那里,曹辉手中却只剩下了一个刀把,好半晌,那刀把才啪哒一声落在了地上。
曹辉在转瞬之间,似乎老去了数十岁。
“曹云,山下还要打吗?”秦风指着山下的明齐两军,“最多明天,我麾下大军便将齐集长安。”
曹云沉默了片刻:“可保我曹氏一族宗庙否?”
秦风一笑:“秦,楚,越三家宗庙,至今安然无恙,三家子孙,愿意去祭拜的,也从无人阻拦,我能毁掉这些宗庙,却毁不掉这一段历史,所以你大可放心。”
“果然是胸怀广阔,难怪我不如你。”曹云长叹一声,对一名奔过来扶着他的侍卫道:“你,去传我旨意给郭显成,曹著等人,大齐投降了。”
亲卫跪地大哭,望台左右,被围的齐人齐齐落泪。
“去吧,多拖延一刻,便会多死一些人,已经没有必要了。”曹辉踢了这个亲卫一脚,低声道。
亲卫大哭着起身向着山下奔去。
秦风向着望台之后那个幽深的通道走去,文汇章与卫庄两人紧紧跟上,两人的中间,曹冲被两人一人一只胳膊地架着,此刻的曹冲,已是连移动一步也极是困难了。
闵若兮紧跟着上前,在她的身边,曹云一只手托着曹辉。看到两人步履艰难的模样,闵若兮挥了挥手,身边的瑛姑与霍光上来,一边一个架住了两人。
“她还好吗?”曹辉突然问道。
闵若兮一怔,旋即明白过来曹辉问得是谁。
“她很好,舒畅对她的爱之深你也是清楚的,这世个,恐怕没有哪一个女人有她那样幸福了。”闵若兮看着曹辉,一字一顿地道。
“那我就放心了。”曹辉低声道,嘴里似乎还在喃喃地说着什么,但终是不可闻,几人都是停下了脚步。
“他死了。”瑛姑看着闵若兮,道。
闵若兮叹了一口气,月瑶知道这个消息之后,会不会很伤心?离开越京城的时候,王月瑶来见过自己一次,几次欲言又止,最终却是什么也没有说便离开了,但闵若兮知道她想要说得是什么。
看破不说破,闵若兮不会应承,一切随缘就好。每一个人都有一段珍贵之极的情感,月瑶与曹辉之间,便是一个懵懂姑娘的第一次恋爱,刻骨铭心自然是难免的。
抬头看向前方秦风的背影,心里不由很是庆幸,这是自己的第一次,也是自己的唯一的一次,天下之幸事,也莫过于此吧。
闵若兮快步向着前方的秦风追了过去。
一路走过了悠长的通道,秦风耳边蓦然传来了熟悉的旋律之声,心头大震,猛然停住了脚步,怔忡了好一阵子,这才一步一步地慢慢地向前挪进了大厅。
他终于见到了那个沉积千年的秘密。
在他的面前,整整一面墙壁之上,画面正在一桢桢地放过,那山,那河,那海,那城,还有那正在徐徐展开的旗帜,于他而言,是那样的熟悉。
熟悉的旋律再一次在耳边响起,这一刻,泪水模糊了他的双眼,他情不自禁地和着旋律,高声歌唱了起来。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歌声激昂地在宽敞的大厅之中回荡,所有人都面露疑惑之色地看着秦风,闵若兮担心地走了过来,轻轻伸手挽住了秦风的胳膊。
美丽的山河壮丽景色渐成过去,钢铁丛林重新闪现,一幕幕惨绝人寰的战争场景在所有人面前快速地闪过。
当那面鲜艳的五星红旗铺满整个墙壁的时候,旋律之声戛然而止,秦风仍然泪流满面,泣不成声。
“不一样了!”文汇章突然大叫起来。
过往,他们看到这里的时候,那面红旗都是徐徐收起,然后一切从头再来,但这一次,旋律已经停止,但那面红旗却仍然在墙壁之上飞扬。
满屏的红色渐渐淡去,一个人影出现在墙壁之上,由模糊到清晰。
“李清大帝!”曹冲,曹云都是失声大叫了起来。那张面容,皇宫之中有不少的画像,他们都是极其熟悉的。
“嗨,兄弟!”李清的开场白,让众人在震惊于麻木之中,又多了一丝呆滞。
“能看到现在我说的话,那毫无疑问,咱们是来自同一个地方了,只是你来自于什么时候呢?是怎么来的呢?我是永远也无法知道了,不过我是怎么来的可以告诉你,想必你也猜到了一二,我是驾驶着战舰,呼啦一声也不知怎么就跑到了这里来了。好吧,咱不给自己脸上贴金了,其实我是被敌人追得慌不择路整个战舰被黑洞捕获之后再醒来就到了这个地方了。醒来的时候,还有一些战友,但在后来的日子里,他们一个接着一个的死去了,我成了唯一一个幸存者。”
“战舰?”秦风已经慢慢地恢复了平静,自己那个时代,可没有这些东西,这么说来,李清大帝所处的时代,要远远在自己的后面了。
“我想要回家。”墙壁之上的李清道:“很快我就知道了,我与这里的人是不同的,我是一个外人,在这里,我永远会是一个孤独者。我想要回家,因为我的战友还在战斗,还在为我们的同胞有一块生存之地而战斗。可是我发现,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所幸的是,悟空还是好的。哦,悟空是我战舰之上的电脑主机。在被黑洞捕获的时候,我们都不省人事了,它可还是在工作着的,他收集了大量的信息,记录了有可能回家的途径。他整整算了一年的时间,终于得出了结果,而我,也利用这一年的时间做了很多的事情,那就是熟悉了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我知道了回家的路,但是我却无法回家。因为我的战舰已经损坏无法修复了,唯有逃生舰还是好的,但很可惜的是,逃生舰打不开我回家的路。我需要大量的能量来辟开回家的路。所以,我决定,我要击败这个世界之上最大的一个帝国,自己当上皇帝,然后利用皇帝的权力来达到我的目的。”
“我首先要让自己成为这个世界之上武道最强的那个人。”墙壁之上的李清大笑起来:“这听起来似乎不可思议是不是?但对于我来说,这并不是太难的事情。悟空我为量身定做了一套武道修练系统,我给他取名为混元功,至于这名字好像是我曾经看过的一本小说上的,反正无所谓,一个名字而已嘛。兄弟,这东西你可以练一练,别人嘛,还是算了,因为他们练,那是要死人的。至于怎么在短时间内练成,我当然是没有问题的,因为在我这个时代,生物基因技术已经到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地步了。于我而言,只是睡一觉而已,剩下的,就交给悟空去忙活了。”
听到这里,秦风苦笑,自己练了,也差点死了,因为自己与李清也是不一样的。
“然后我横空出世了,这个时候的大周朝,已经到了一个皇朝的末期了,正是英雄辈出的时候,当然,这个时候,也是名将辈出的时候,我打了许多败仗,但我最终,把他们引到了这个地方。想来你也明白了,我使用了战舰之上的近身防御系统。在我们那里,如果这些防御系统被使用基本上就等于是垂死挣扎了,但在这里,这些却都是最为厉害的进攻武器,因为他们还处在荒蛮时期啊。”
“一夜之间,大周朝的数十万大军灰飞烟灭,他们以为是天罚,于是他们剩下的所有人都崩溃了,我成为了那个天命王者,说来可笑不?”
“我建立起了大唐王朝,这个名字是怎么来的,你想来也知道吧?其实我的目的只有一个,收集能量,替我打开回家的路。呀,这颗星球之上,核原料是如此的稀缺,以至于我不得不花费了如此长时间来寻找,这是我的不幸,但对于这颗星球上的人来说,或者就是最大的幸运了。”
屏幕之上的李清脸色显得有些黯淡了:“地球,最终毁于核战。”
秦风的身体大震,地球,终于还是没了吗?
“这个星球上的核原料太过于稀少,我动用了举国之力来寻找他们,这一找,就是几十年啊。到后来,我都不敢出来见人了,因为我在这里的伴侣,同伴,战友,仆从都在不可遏制地老去,而我,却还是几十年前的老模样,我的衰老速度要比这里的人慢得太多,基因改造使得我们获得了更长的生命。”
“终于,我使用战舰内部的机器,制出了足够的核材料,我要回家了。我的许多忠心的部下,也决定要跟我走,其实我不知道他们跟我回去之后能不能活下来,因为我来这里的时候,那么多的战友都不在了,但我还是带上了他们,因为我害怕了孤独,我怕当我回到那边的时候,那边已经成了一片荒芜,再也没有人了。”
“走之前,我毁掉了战舰里制造核材料的设备,毁掉了所有武器以及与武器有关的资料,我不希望我曾经生活过的这个地方,再一次走上地球的老路,我希望这里,永远也不要出现热武器,出路,并不仅仅是只有一条的,有时候,愚昧也可以说是一种幸福,当你见识过末日惨象之后,你绝对会无比怀念过去的日子。那远远不是一些科幻电影上所描述的那样,那是比地狱还要残酷千万倍的景象。不过我还是给你留下了有关医疗农业方面的资料,虽然他们对于这个世界来说,还过于高深,但一些基础的,我想还是有用的。我那个时候,一心想要回家,可没有心思来弄这些,如果你不能回去,那么,可以用上一辈子时间来做做这些。”
“我带走了悟空,他是我回家的指路明灯,不过副机也足以让这艘再也飞不起来的战舰保持最基础的运行。每十年,他蓄积了足够的能量之后,便会重新开启一次。”
伴随着李清的叙述,紧闭了千年的大门缓缓地在众人面前敞开,一艘梭形的飞行器出现在众人的视野中,一群人正在鱼贯向内走去。
“兄弟,我要走了,如果你来了,而且不能离开的话,请不要再让这里走上地球的老路,让这颗星球,永远保持平静吧!副机的控制密码也是一首歌,《好一朵茉莉花》,你不会说你不会唱吧?哈哈哈!”
爽朗的笑声之中,李清以及那艘梭形飞行器的映象渐渐淡去,内里,一盏接着一盏的灯光逐一亮起,一个比他们现在所处的地方还要宽敞的大厅展现在众人的面前,正中间的一面屏幕闪烁了几下之后,一个大大的猪头出现在了上面。
“我是八戒!”
“我是八戒!”
单调的机械音伴随着一首舒缓的曲调在偌大的空间里飘荡着。
一个月以后。
对于普通百姓来说,玉龙山并没有什么变化,只不过是这里驻守的人,换成了大明的士兵。只有少数一些人知道,困挠了他们上千年的事情,终于真相大白,只是这个真相让他们有些难以接受而已。
齐国在最后,选择了投降。郭显成在接到命令一场大哭之后,选择了自杀。曹著带着他的亲信逃出了长安,随后在明军的追剿之中被击毙。除开这些人,长安算是比较平和的归属了大明,这片大陆,最终统一在了大明的日月旗下。
玉龙山,望台之上。秦风与闵若兮两人并肩而立,闵若兮紧紧地挽着秦风的肩膀,自那天以后,只要是两个人单独在一起的时候,闵若兮就会这样紧紧地抓着他,哪怕是在睡梦之中,也会如此。
头顶星空璀璨,两人都仰望着那满天的繁星。
“你是从那其中一颗星星上来的吗?”
“算是吧?”
“那你会走吗?”
“当然不会。我就在这儿陪你一辈呢!我还要带你去走遍山川大海呢!”
“你是不是也不会老?就跟李清一样,等我成了一个老太婆了,你还是一副年轻英俊的模样,那个时候,你还会要我么?”
“傻瓜,你瞧瞧我现在,我比你可老得快,我头上都有白头发了。”
两个人影依偎在一起,其中一个头颅靠在另一个人的肩上,随着月光的偏影,两个人影渐渐地重合成了一个。
后记:
历时整整三年,终于完本了,这是枪手写过的最长的一部小说,也是出场人物最多,彼此关系交织最复杂的一部小说.赞也好,谤也罢,对于枪手来说,顺利地将其写完,已经获得了最大的成就感.
首先要说得,仍然是感谢,虽然很俗套,但除了感谢,我真的不知道怎么来表达这三年来我对支持自己的那些新老书友们的感激之情,是你们,一次次地给了我写下去的动力,是你们的订阅,打赏,让枪手获得了不菲的报酬,从而能安心地创作.不想唱高调,稿费,的确是我们这些写网络小说的最大的源动力.
第二,是要检讨.检讨的第一件大事,是错别字,正如很多书友猜测的那样,枪手写完一章,是没有校对就直接发上来的,不仅仅是错别字,还有人名和地名经常搞混淆,枪手一直觉得自己记性挺好的,现在终于明白什么叫做好记性不如一个烂笔头,而且随着年龄一年年的增长,记性也是一年不如一年了,下一本书,枪手一定要牢记这一点,写完要校队,要做人物图谱.要检讨的第二件事,是地图,在这上面,枪手是出了大问题的,很多书友或者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说到这个问题,的确有些汗颜,掩面,没脸再说了.下一本书,一定不会再出这样的BUG.
第三,当然是广告了.这本书完,下一本书便也开始了.书名.在中华璀璨的五千年文明当中,我们有过一统六合,建立了第一个大一统国家,书同文,车同辙的大秦帝国,有过犯我大汉者,虽远必诛的大汉帝国,有过富甲天下但军事力量却羸弱的宋朝,当然,也有我们口诛笔伐但实际上将我们中华版图大大扩张了的清帝国,但枪手实际上最喜欢的还是大唐帝国,雄踞东方,傲视世界的盛唐,有着包容天下的广阔胸怀,物产丰富,交通天下,人文荟萃,种族融合,通商通海于四邻远邦,文治武功矜伐于欧亚大陆,正是因为这个大帝国的崩溃,使得我们的中华文明陷入到了一个充满暴力,血腥和动荡的残酷时代之中.在其后的五代十国是一个上下失矩,四分五裂,乱象从生,有枪就是草头王的血腥时代.我们的主角来到的末唐时期,他想要做的,就是找回盛唐之景象,重谱一曲盛唐赞歌。
不出意外的话,明天起点就能找到这本书了,热切盼望新老书友的光临,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