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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蛋紧跟魏青霄脚步就怕一不小心被周朱衣甩下,三人上了马车,暗六扮作车夫,城中其他暗卫前几天已经撤出去了,所以也没有后顾之忧,收拾些东西便出城去。
到了城门口,暗六给守门侍卫递上一角银子,又点头哈腰奉承了几句,那守卫掀开帘子往里面看了一眼,便放人出去了。
马车速度不快不慢,直走了三五里,又翻过一个小山头,看不到城门,这才加快速度。
好在京城附近的路要好走些,马车夜间也不曾停息,奔着一个方向行驶,看见城镇也不曾停留,直到夜深再看不到一点路,才停下车休息一阵。
三人下了马车,四周空寂,点了个小火堆,烤几块面饼对付一口,也就罢了。
到天亮,又是疾行不休。
此时秦子湛正在眯着眼,打瞌睡,他昨天一夜都没休息,好不容易找到一点证据,杨大人跟那谋逆之人的信件是伪造的,只是上面签名却跟杨大人字迹如出一辙。
这两日三皇子甚至还派人来找他,希望他倒戈,太子一党众人都遭受到不小的打击,连他管着的锦衣使也出了点岔子。
忽然,他猛地睁开眼,这件事最开始是由太子殿下铺子引起,而管着铺子的便是周朱衣...
他起身连件衣裳也顾不得披,就匆匆奔到周朱衣院门口,到了门口,他苦笑一下,太子说关心则乱果然没错,就算担心周朱衣安危也不至于这大早上的来探望。
他正要转身离去,猛然察觉到不对,走到门前敲了两下,没人回应,从墙边纵身一跃跳进院子...
院子里有些凌乱的脚印,他往里走,直走到周朱衣的房间门前,整个院子一片死寂,推开门,房间里面空荡荡的,没有人。
他按住太阳穴,忽然笑了一下,‘好,好你个周朱衣,竟然趁乱跑了...’
周朱衣逃离,他带着些愧疚去跟太子禀报,太子正跟一个心腹说话,见他来了,两人都收住声。
那心腹怪异的看他一眼便退下了,许是太子最近事情太多,脸上也挂不住那和善的笑容了。
“出了什么事?”
“周朱衣...逃走了。”
“什么?”太子一惊,然后便不解的问,“她怎么逃走的?你不是说派了探子在附近盯着她吗?”
秦子湛一阵苦笑,然而这个时候他更不能说出九皇子的事,只好硬撑着回道,“微臣也不知,探子不知被何人打晕了,她住的那院子现在一个人都没有。”
太子看着他,许久,才开口,“既然如此,你就出城去把人追回来吧。”
“微臣领命,只是...”秦子湛还有些担忧,“如今尚安局势动荡,若是我离开了,殿下您...”
“无妨,”太子浑不在意,“你只管把人追回来就是,而且,我也很好奇,她一个弱女子是如何逃出去的?”
这话说的秦子湛心头一跳,太子这是疑心他了...离开太子府,他叫上几个人,驾马出城,周朱衣不管去哪个方向最后想要回临夏,都要绕到南边去。
快马加鞭直奔南方,若是不能把周朱衣带回去,太子必然不会再信任他了。
尚宇比起临夏山林要多些,地势起伏不平,春天一到,草木生长,有小鸟叽叽喳喳的树枝间跳动,马车行过,掠起一阵烟尘。
离京城越远,路越不平整,马车也十分颠簸,几人遇到镇子的时候,进去买了几匹马,弃车转而骑马。
狗蛋不会骑马,被暗六带着,好在这两个人都不算重,也还有备用的马可以轮换。
又行了许久,几个暗卫忽然追上来,“主子,秦子湛追上来了...离这里不到三十里。”
魏青霄看了周朱衣一眼,“去两个人引开他,然后记得到边界附近汇合。”
两个暗卫领命去了,一行人继续赶路,然而不到半天,又暗卫来报,秦子湛又追上来了。
这个人十分聪明,他一察觉到不对就马上放弃,奔着原来的方向继续追,而且这次再想让人引开他就更难了。
“分开吧,咱们人太多,太引人注目了,”周朱衣提议,“全都分散开,他只能追一个方向。”
魏青霄伸手拉住她手腕,“咱们要在一处。”
狗蛋则去拽住魏青霄衣角,“魏公子,我跟你们一起。”
“你跟着凑什么热闹?”周朱衣不满,怒目而视,“狗蛋你跟着暗六吧,你又不会骑马,我们俩也不会骑马带人。”
狗蛋撇撇嘴刚想反驳,魏青霄拦住他,“你信我吗?”
狗蛋点点头。
“信我就跟着暗六吧,你放心,没有这几个暗卫我们是出不去的,不会抛下你不管的。”
几句话说完,众人就分散开了,往不同的方向而去,魏青霄和周朱衣对视一眼,剩下的路两人要自己走了。
秦子湛得知这群人分散开怒骂了一句,然而这个时候他只能选中一个追上去,以他对周朱衣的了解,周朱衣先是虚晃一枪,这次应该是真的了。
他把自己的人分成两队,一队顺着原来的方向追去,自己则带着人往东去了。
尚宇跟临夏之间能通过的边界只有东南方,不管周朱衣从哪绕过去,最后都只能从那里离开。
散开之后,魏青霄两人反而放慢了速度,遇到镇子还会进去休息一下,吃点东西。不过没有暗六在,两人实在弄不好易容面具,只得买个斗篷挡住脸。
就这么走走停停,竟然让两个人摆脱了追兵,当然,也许只是他们没发现追兵的存在。
两人行至东南方最后离边界不远处的一个小村子,就不敢再往前走了,等着跟几个暗卫汇合,而且就算人都聚齐了,也还要找到向导才行。
村子里十分祥和,傍晚的炊烟升起,一阵阵朴实的香气传来,周朱衣肚子不成器的咕噜了几声。
两人进了村子,先去见了村长,这村子被叫做林家村,因为村里大部分都是林家人,村长是林家人里识字最多的老者。
“我们夫妻二人行至此处,见此风景甚好,欲观赏几日,还请您帮忙找个住处,您放心,我们会付钱的。”
村长沉默了一阵,才小心翼翼的问,“你们要住几天?”
“这...”魏青霄如何算得出来住多久?“也许十来天吧。”
村长点点头,“存东头有间没人住的房子,你们尽管收拾了住下就是,一会儿我让人给你们送点粮食蔬菜,明日邻村要杀猪,到时候给你们再带上一点猪肉...”
两人万分感激的道了谢,然而到了村子东头,望着那破败的茅草屋,都愣住了。
这房子四周倒是用了几块木板,可房顶却是稻草的,估计一下雨便会漏水,而且孤零零一个房子,连个普通的围栏都没有...
好在,这旁边有两棵树,可以把马拴到那,拿了包袱,一进那屋子,一股霉味熏得两人直咳嗽。
周朱衣叹口气,“早知道就把狗蛋留下了,起码这个时候他可以帮忙收拾房间。”
她认命的上前收拾,先把地上那长满了青苔已经看不出模样的小凳子,拎着扔到外面,魏青霄挽起袖子,也上前帮忙。
房间里一张看起来还能用的床,一个落了厚厚一层灰的木桌,两人费了好大力气,才把桌子擦的能看得下去。
忙到半夜,才算收拾差不多,村里人陆陆续续给送了些东西过来,村长的媳妇抱了一床被褥过来。
大红的被褥,看上去干净又喜庆,村长媳妇打量了两人一遍,“这是我新做的,希望你们不嫌弃。”
她神色有些胆怯,把被褥递过去之后,一双手揪着围裙不知该往哪放好,对面那男人长得可真俊,那媳妇皮肤也嫩的能掐出水来。
只看两人容貌就知不是普通人,再加上两人说话口音明显不同,她心里先起了几分惧怕。
“大娘,真是谢谢你了,”周朱衣上前,拉住村长媳妇的手,想了想,把耳朵上带着的一副珍珠耳环摘下来放到对方手上。
“这...这可使不得,我这被褥不值多少钱,那用得了这么贵重的东西?”村长媳妇连连推拒,那珍珠散发着好看的光彩,只她前些年去镇子上,见过一位土财主的女儿带过。
听人说,那一刻珍珠抵得上十几辆银子,她一套被褥用不到一两银子,哪好意思要人家那么贵重的东西?
“我听说您有个女儿定亲了,这耳环就当我给她的,您收着吧。”周朱衣把耳环又塞回对方手里。
“那...多谢小娘子了,”村长媳妇一瞬间热情起来,“你们晚上吃饭了吗?我回家给你们端点...”
说着,她匆匆跑回去,到了家里,先找了块红布把耳环包起来,小心放到柜子里,这才到灶台上盛了一大碗菜,又捡了几个馍馍放到竹篮子里,忽然想起什么,又拿了两根蜡烛一起给送了过去。
等她回去,周朱衣两人把饭菜放到木桌上,就着不算不算明亮的蜡烛吃了几口,馒头还算软和。
“青霄...”周朱衣啃着馒头,“明日我就要开始亲自做饭了,你要有所准备...”
魏青霄呛了一下,“咳咳,要不然咱们跟村里人买吃的?”
周朱衣摇摇头,“不成的,咱们初来乍到,人家也就今天给送些东西,日后还是要靠自己。”
而且他们最好也不要跟这些人接触太多,万一有哪个人起了歹心,他们两个肩不能抗手不能提的,又是在这么偏远的地方,被人害了都没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