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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餐之后,苏黛儿没有去上学,而是让沈欢开车带着她去东海第一购物中心。
刚开始沈欢是拒绝的,学生就是学生,不去上课去逛街成何体统。况且最近苏黛儿身边并不太平,抛头露面的事情还是少一些为好。
不过苏冰山却非常严肃得说道:“你是我的保镖,作为你的雇主,必须让你有体面,今天带你去置办几套新衣服。”
沈欢满脸疑惑的看着苏冰山,然后走到落地窗前一把拉开窗帘,看了看外面。
苏黛儿一愣,问道:“你干嘛?”
沈欢回过头,满脸严肃道:“我要确定一下,今天太阳是不是从西边升起。”
“死人脸!”苏黛儿大怒,自己率先出了门。
沈欢在后面淡淡问道:“去哪里?”
“要你管!”苏黛儿狠狠瞪了沈欢一眼,朝车库走去。
沈欢从兜里掏出奥迪和玛莎拉蒂的钥匙在手里掂了掂,回到客厅,打开电视。苏黛儿的表现自然是受了凤紫依赠车的刺激,不过沈欢想想也认为,苏冰山的确需要尽尽责任。
不一会苏黛儿黑着脸推门进来,走到沈欢面前,把手一摊:“钥匙呢?”沈欢微微一笑,从沙发上站起来,与苏黛儿擦肩而过,双手插兜推门而出。
苏黛儿吐出一口气,收回手,压下怒意,跟在沈欢身后,像个赌气的小媳妇。正在餐桌旁做进出项统计的福伯把老花镜往下拉了拉,然后笑了。
大城市与小城市的不同之处很多,其中一处在于,不管什么时间,大城市的顶级购物中心总是人满为患,停车场更是如此。
绕了两圈没有找到车位,沈欢只能把车停在距离第一购物中心大概一公里以外,然后他和苏黛儿步行过去。
苏黛儿素面朝天,扎了一个清爽的马尾,靓丽的容颜带来极高的回头率,再搭配身上简约不简单的萨伦娜夏日套装,一副妥妥的富家女做派。
而沈欢依旧很没形象得双手插兜,落后她半个身位,眼睛却在不停的扫视四周。
人多的地方是非多,沈欢不敢放松警惕。
“美女,行行好,给点吧,我们好几天没吃饭了。”一个衣衫破旧的中年男子走了过来,低声下气得掂了掂手里的黑色鸭舌帽。
他的身后跟着一个满脸愁苦的妇女,怀里抱着一个两岁左右的孩子。孩子的脸脏兮兮的,闭着眼睛靠在妇女肩膀上,看样子是睡着了。
苏黛儿看了一眼孩子,恻隐之心大作,打开手包拿出四张百元大钞递了过去,柔声道:“找个地方洗个澡,让孩子吃个饱饭。”
中年男子眼泪接着就流下来,拉着女人朝着苏黛儿连连鞠躬,口中说着做牛做马的话。苏黛儿再次看了看可怜的孩子,眼睛微酸。
沈欢斜着眼看了看中年男人,冷笑道:“拿到钱就滚吧!”
男子脸色一变,拉着妇女快速离开。
苏黛儿却不乐意了,她看着沈欢的眼睛,一字一句道:“我很想知道,你到底有没有同情心?难道冲着乞丐口出不逊很威风么?”
沈欢微微一笑,缓缓道:“苏大小姐,你的脑门上写着——人傻钱多速来。”
“你什么意思?”苏黛儿怒道。
“智商果然捉急。”沈欢无奈摇头,话都说到这份上还问我啥意思,活该被骗。
苏黛儿毕竟不是真傻,片刻之间反应过来,望着男人远去的背影,有些迟疑道:“你说……他是骗子。”
沈欢一副你还有救的模样,淡淡说道:“用乙醚来迷晕孩子,我不认为亲生父母能做出这种事。”
“可恶!”苏黛儿对沈欢的某些判断一直很信服,听到这话之后掏出手机生气道,“我报警!”
沈欢没好气得一把夺过她的手机,挂断了正在拨出的电话,没好气道:“苏大小姐,你省省吧。”说完继续双手插兜,自顾自前行。
“可是,那孩子应该也是拐来的!”苏黛儿的胸口急剧起伏。
沈欢停下脚步,看着义愤填膺的苏冰山,淡淡说道:“你的正义感,我很欣赏。”
苏黛儿平复了一下情绪,看着一脸平常色的沈欢,皱眉问道:“难道你就不气愤么?”
沈欢反向走了几步,距离苏黛儿只有两米,他看着对方的眼睛,极为认真的说道:“我很气愤!但是每时每刻都有成千上万的不平事在发生。做一件事之前,你要考虑后果。”
“去报警,抓他们,很好!但是下次他们再出来的时候,可能就不会用乙醚,而会彻底将孩子毒哑。”
“那我们就不管么?”苏黛儿摊开双手,望着沈欢,她需要答案。
“如果你真得想做一些事情,那么就先去调查,然后关键时刻请强力部门介入。而你今天的四百块,也不是一无是处。”沈欢望着马上快要见不到背影的那对骗子,“至少那孩子最近几天可以吃得好些。”
说完,沈欢轻轻叹了一口气,转身前行。脑海中不停闪过一幕幕记忆中的画面。
这个世界需要热血青年男女,他们可以不计后果不想周全就那么悍不畏死得冲上去,但是更需要谋定后动,胸有成竹的全盘掌控者。善战者无赫赫之功,便是如此。
沈欢掏出电话,悄悄给南宫绝拨了过去,小声把刚才的所见所闻告诉他。
南宫绝闻歌而知雅意,简单说了几句就挂掉了。沈欢看着前方路上偶尔出现的乞丐,心想,恐怕用不了多久,这些人就会作鸟兽散,一些孩子会得到拯救。
再过一阵子,又会出现一批新生力量。生活,就是在这么重复。
苏冰山的心情显然有些糟糕,以至于踢开了路边一名乞丐的不锈钢碗都没有感觉。乞丐也没吭声,默默爬了几米,把钢碗拿了过来。
而接下来发生的一切让苏冰山始料未及,几个街头混混样子的人物手里拎着棒球棒走了过来,其中一个一脚踢出,把乞丐刚拿回来的碗踢出老远,里面不多的钞票四下散落。
“你在哪里,我们弟兄就在哪里,死瘸子,自己找死啊!”一个像是混混头目的年轻人站在离乞丐大概两米左右的地方,大声骂道。
苏黛儿被这一幕吸引回来,而沈欢却一把抓住她的肩膀,止住他前行的步伐。
乞丐戴着一顶帆布帽子,右大腿上缠绕的绷带还带着血迹。他身边放着一根拐杖。混混的挑衅他没有反击,也无法反击,只是默默得爬到远处,把碗再次捡回来。
“哎呀呵?当弟兄几个是摆设?”混混头目显然怒了,指着乞丐喊道,“扁他!”几个混混死死攥着棒球棒小心翼翼得往前蹭。
乞丐单手舞起拐杖,和混混们僵持,但是由于断了一条腿,最终失去平衡,被混混找到了破绽,几支棒球棒雨点般落在他身上。
乞丐团着身子捂着头,护住要害部位,不吭一声。
沈欢眼睛眯起走了过去,一脚将混混头目踹飞出去,大喝一声:“滚!”沈欢这一声吼,仿佛直入人心魄,几个混混瞬间吓破了胆,扔下棒子屁滚尿流的跑开。
沈欢沉着脸,靠近乞丐,那家伙却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大喝一声抡起拐杖砸向沈欢。
苏黛儿站在一旁惊叫出声。
沈欢手一扬,将拐杖牢牢抓住,一只手缓缓伸过去,摘下乞丐的帽子。
乞丐霍然抬起头,露出一双满是血丝的眼睛,赫然是在小吃街小巷里袭击沈欢却被沈欢打断一条腿的那个男人。
两人的目光对视了几秒钟,乞丐垂下视线,拿过拐杖,挣扎着起来,一瘸一拐走过建筑物的拐角。
沈欢走到苏黛儿身边,低声道:“跟我走。”
“去哪里?”苏黛儿追问道。
沈欢没有回答,只是急匆匆得钻进了乞丐消失的小巷,苏黛儿不得已只能跟上。
小巷临近商业区,虽然很窄,但是很繁华。沈欢一直在后面吊着乞丐,最后看到他拐进小巷深处的一个小院。
沈欢和苏黛儿像是一对逛街的情侣,慢悠悠挪到小院门口。一眼望去,院门破败不堪,本应是白铁皮的材料表面到处都是氧化的锈迹。
沈欢将苏黛儿掩在身后,轻轻推开门,扑面而来的是一股浓郁的药味儿。
拄拐的男人拿着一个药罐子从屋里出来,看样子是要倒药渣,看到沈欢进门,脸上怒意尽显,却压低沉声喝道:“要杀要剐,外面说!”
沈欢没有理他,只是淡淡道:“看样子,你已经成了丧家犬。”
男人低吼道:“我这辈子做的最错的一件事,就是相信了郑成。”
这个断腿的男人赫然就是熊子,他被郑成招揽,想要击败沈欢,一雪前耻。但是没想到却被沈欢一招废了一条腿。
今天在街上看到熊子乞讨,沈欢有些意外,当时他是叫了救护车的。而且看当时的样子,这个熊子似乎也惹上了麻烦。
熊子是什么身手,沈欢知道得一清二楚。如果论单兵能力,这熊子也算是一流,这也是沈欢当时脚下留情的原因,否则一脚下去,直接让熊子挂掉也不是很难的事。
沈欢没有欺负断腿人的爱好,男人自然更没有和沈欢一决高下的兴致,于是,这曾为对手的两人竟然极为和谐得坐下来开始聊天。
而事情的始末慢慢在苏黛儿和沈欢面前清晰。
“找我的是我多年的兄弟老刀,他的老板就是郑氏集团的少东家,郑成。”叫做熊子的男人说道,“郑成说,只要我能废了你,我妈治病的费用他全都掏了。”
沈欢点点头,原来是这样。
熊子曾经是一名军人,战斗力十分强悍,当郑成听说熊子母亲病重无钱医治的时候,便一口答应下来,替他妈治病,但是条件是废掉沈欢。
“我败了,然后郑成就翻脸不认人。”熊子一拳狠狠砸在院里的石桌上,“他派人把我妈从医院里扔到大街上,然后还找人隔三差五得来骚扰我。”
“你的退伍费呢?”沈欢眉头紧皱,心想难道这里面又有猫腻。
熊子摇了摇头道:“退伍之后,我又去国外呆了几年,但是最后钱却没存下来。”
退伍之后,去国外?沈欢眼中疑惑一闪而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