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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衣怪人阴冷骇然,小召更是颤抖不止。而我心焦如焚,看来,红虫突然被消灭,这账记到了小召的头上,小召再劫难逃。
我慢慢地后退,坏风衣哥真的从进入这里开始,整个人精明得逆了天了,见我慢慢地后退,居然也是慢慢地靠近,到了我身边,我小声说:“你和姑娘们到人群那去,护住这些人,别出什么问题。”
坏风衣哥答应着。而我怕这小动作让黑衣怪人反感,立马前进了两步,意思是我在这,权当人质了,看你怎样。
而此时,黑衣怪人冷笑着,突地一挥手,一道黑影直打向小召,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根本不容我看清,电光火石一般,就听到小召呀地一声惨叫,全身颤抖,整个人本来是蜷曲在地上的,此时竟然一下子弹起,站了起来。
天啦!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敢说,我长这么大,确实没看到眼前的情况。黑衣怪人还在冷笑,而站起的小召,整个人稍肿了一些,脸上鼓他起来,而怪异的是,整个人如透明一般,天,那皮下,是什么东西在游走。
小召惨叫不断,整个人想跳动,却是不敢跳动的样子。那皮下游动的东西,细看,象虫子,但绝不是红虫,钻拱着,在全身游走,小召张着嘴,脸上完全扭曲,先是惨叫,继而哀号,进而嘴张着,似乎只有进气没有出气的样子。
我第一次看到,一个人透明如皮囊一般,里面盛着游走的虫子,整个人那种极为痛苦却是无法言说的噬骨穿髓的感觉,天啦,我肉心发麻,整个人几乎是呆了。这就是小召所说的生不如死么。看这情形,如果是在我身上,还真的不如死了痛快。
小召已然张着嘴只有微弱的啊啊声,全身全没有倒下,我猛然明白,小召不会倒下,因为那些游走的虫子,在她全身游走,几站是串通了她的全身,而挺着她。一个人不靠自己的力量支撑着,而靠虫子硬挺,那份痛苦,想想心里一阵骇然。
我怒火中起,人大不了一死,折磨人也太不人道了。想也没想,冲动而出,一股纯阳之气逼向小召,我心里想的是,既是阴冷的虫子,必是阴骇之物,我纯阳之气应该可以减轻小召的痛苦。
啊呀一声,小召张着嘴,更痛苦地扭曲,整个人不倒下,却是扭曲如麻花一般,而那透明的皮下的虫子,却是钻拱得更欢,而小召的痛苦显然又加重了。
不对,收了气场。黑衣怪人一直没动,就在我发出纯阳气场的时侯,依然没有动。此时突地哈哈地怪笑声起:“打呀,接着打呀,这倒是好事,你把元虫全激活了,这下子,你是帮了我的忙,这姑娘,怕是要恨你一辈子了。”
咦?怎么回事。我心里骇然。身后也是传来惊呼声,我大声说:“别动,都别动,护好了。”
黑衣怪人嘿然冷笑:“李青云啊李青云,你倒是聪明得很啊,在我面前尽玩小动作,没想到吧,这元虫,本是至阴之物,你以阳气相激,那虫子倒是欢喜得紧啊,吸了阳气的虫子,生生不坏,生生不死,至此,长在了小召的身体里,这姑娘要一辈子受此噬骨之痛,这就叫做生不如死。”
天啦,怎么成了这样。而我真的想不明白,元虫是至阴之物,怎么不怕阳气,而且一般阴戾之物都是害怕阳气的,这倒是怪了,我反是助了元虫的气势,天,我难不成是想救助小召反是将她推向了痛苦之中。
“嘿嘿,李青云,很奇怪不是,怎么啦,我从没看你这个傻样子,现在倒是让我看到了,也很好,怎么啦,太平间风光无限,说起来,这些虫子,还是拜你所赐啊,现在,这就叫不是不报,时侯未到。”
黑衣怪人阴冷的声音打在我心尖上,心头一震,怎么回事,她提到了太平间,而且还说这些虫子,也就是我也搞不清楚的什么元虫,居然还和我有联系。
此时黑衣怪人狂笑着,很得意,而那罩在黑衣服下面的身体摆动,我一直在脑子里转个不停,这是个女人,而且还在我印象是似乎有那么一点熟悉,但就是想不起是谁。
那故意装出的粗声大气的声音,我似乎听着总觉得有那么一点的联系,可时间长了,就是想不起这个人来。
“我从不和什么阴诡的虫子打交道,你不要乱说,还有,你把人折磨成这样,我想,你倒不如杀了她更好,这样,太不人道了吧。”
我冷声地说着。而此时,黑衣怪人突地一挥手,又是一道黑光弥起,直打向小召。小召全身一震之际,怪啊,居然停止了扭动,而那透明的皮肤一下子复了原,小召,又是原先的小召。
只是,站着,全身如水里起来一般,汗水和泪水混在一起,头无力地垂下,天啦,人成这样,真的生不如死。
“就给你一个面子,暂时止了,但我只要发力,小召又是如此,所以,这以后她就是我的一条狗了,怎么样,这条狗还够漂亮吧。”
黑衣怪人冷笑着。而我心里再次泛起的,还是先前的那个印象,这黑衣怪人有点变态,是的,以折磨人为最大的快乐,有这样特征的人,依我的理解,那要么是压抑得太久,要么是受过什么非人的折磨,所以最后成了这种扭曲而变态的样子。
“那我还得谢谢你啰。”我冷然说着。
“你也别讥讽我,这一个人情,我是会还给你的,你可能不记得了,但我还是要还你这个人情,你用自行车驮着周全福,趁夜埋在了古碑村,让周全福入土为安,这个人情,我迟早得还。那时,月下的你,痛苦的样子,还有对着周全福尸体喃喃自语的样子,倒还有那么几分迷人的。”
啊?我一震。这哪跟哪?她居然提到了古碑村,而且更重要的是,她提到了周全福。是的,我就是接手周全福当的太平间的保安。先前的保安全死了,只有周全福断了一条手臂活着,而我找到了他。
而周全福却是认为,我找到了他,是逼向了他的绝路,这也是我最后才知道的。当时,周全福先是断了一条手臂,最后,是两手臂包括前胸,全是血肉模糊,就是医院后的小树林里,我救回了周全福,只剩了半口气,强挣着在他的小屋里躺了两天,最后死了。
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当时,确实是我趁夜将周全福的尸体用自行车驮到了古碑村埋了,入土为安,也就是那个夜晚,我碰到了我现在的师傅刘古碑,或者更直白地说,也就是那个夜晚,改写了我的全部的人生,从此阴诡不断,我无可奈何。印象太深了,我死也忘不了。
而周全福有个女儿,叫周春,也是早死了,出车祸死的。当时在太平间来过几次,还与我发生后面的许多事,周春喜欢我,也也喜欢这个热热辣辣的姑娘。
而且周春在太平间是中了情花毒的,那一晚,她中毒后,一冲而出,走时给了我她的精元,至今还在我体内。这就是这黑衣怪人所说的一切的源头,也就是整个事情的经过。她此时居然能如此清晰地提起,而且如她亲历一般,我心里发紧,她到底是谁。
而且她为什么感激我埋了周全福,还说这是个人情,她迟早要还的。
我心里突地一震,抬起头来,我脱口而出,冷冷地说:“你是周春!”
“哈哈哈哈!”
一阵的阴冷的狂笑荡起,黑衣怪人笑得前仰后合,而先前低着头的小召,在狂笑中抬起头来,老天啊,小召的脸是个什么脸啊,白得惨人,而两眼无生气,全身因害怕一直抖着,这样子,看一眼,就钻心啊。
“小哥哥,你可好啊,这别来无恙啊。”声音突地清丽起来,与先之前黑衣怪人发出的声音是两个人的声音。而这种声音,充满着媚荡,满是风尘味。是个女人不假,但这声音,有周春的声音的样子,却不是周春的声音,或许所有的女人的声音都差不多吧。
不对不对,我快速地否定自己。不是周春,周春叫我是叫“云云”,是的,这姑娘们个个习惯不同,姐姐是叫我云儿,胡甜是叫我青云,若晜是叫我小哥,周春一直叫我云云。
此时,她这浪荡的小哥哥的叫法,不是周春的叫法。
还有,周春虽是热辣性感,但绝不是这股浪味,而且也绝不是这种放浪的笑法。更何况,周春本是中了情花毒,命都不保,而且还将精元给了我,哪来的这般的气场功力,要知道此时黑衣怪人的气场,比我强,能比我强的,我还就在此处发现过她一人。
“看来,你还是记得周春了,也不枉她当初陪着你九死一生,也不枉她生死关头自己中了毒还能将自己的精元给了你,你知道吗,李青云,一个女人将精元在自己都不知道能不能活的时侯给你,那是把你当成了她的心尖肉啊,可你,一直没想过去救她。”
老天,我脑子彻底糊了。这女人,居然能将所有的事说得清清楚楚,只有周春本人才会这么清楚,也只有周春才会对我埋了周全福而感激,因为那是她的父亲。
“我不是不想救,也不是没想着救,我一刻也没有忘记,可我一直没腾出手来,一直自己朝不保命的,算了,和你说这做什么,我周春在我心里,与我之情,不是你能猜度的,而且与一个不相干的人谈我的周春,没必要。”
我冷冷地说出这些话。
“哈哈哈哈。”
“越说越邪了啊,还说什么你的周春,那你身后的那些姑娘们作何解释?还有,你说不相干就不相干吗,我倒是要让你看看,我与你相不相干!”
黑衣怪人此时突地抬起手来,慢慢地掀下了头上罩着的黑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