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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几个人看着花野晶子,跃跃欲试,就连我怀里的欧阳彤都呆了。
“李维京,这是怎么回事,你抓了她?”
“不,其实……”
没等我说完,人群里就有愤怒的声音,打断了我的话。
“打死这个曰本女人。”
“对,打死她,省得以后再祸害大家。”
花野晶子虽然听不懂他们说了些什么,但是从人们的脸上,也能猜出个大概意思。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她居然跑到我的背后,寻求庇护。
花野晶子打从来到黑森岛,就没干过体力活,她的身材保养的很好,肌肤也依旧红润细腻,不像欧阳彤那般消瘦孱弱。
女人颤抖的胳膊,传递着内心的恐惧,一次次叩击着我的心房。此时的她,就仿佛一个被狼群追逐的女孩,站在我家门口呼救。
心里有一个声音告诉我,李维京你不能杀她,也不能让别人杀她,要不然你和那些黑森鬼子又有什么区别。
很快又有另一个声音警告我,李维京你不要多管闲事,要不然会死得很惨。
在我内心挣扎的时候,杨采薇已经走上前去,冲那些饱受折磨的苦工们解释:“大家不要冲动,这个女人虽然不可饶恕,但还不至于罪恶到处死的地步,她的父亲有罪,她的同胞有罪,但那些人的罪恶,不能让一个柔弱无力的女人去承担。”
杨采薇手里有枪,我发现她说这番话时,手枪保险是打开着的。
她也不想花野晶子死,毕竟我们三个有过一夜患难之情,一起死里逃生。
人群里开始传出各种嘈杂的议论声,有汉语,有英语,有法语,唯独没有日语,因为曰本人要么被打死,要么被打跑了。
我想,要不是花野晶子躲在我的身后,要不是我和杨采薇手里都有枪,这些人早就扑上来动手了。
有个绅士的欧美男子走了出来,他身上的衣服虽然破碎不堪,脸上也和别人一样全都是灰土,可发型依旧保持的很好。
海难前,他一定是个体面人物。
果然,那人自我介绍说他叫史密斯,是某家美资企业的驻华代表,希望就这件事和我商讨一下。
我很惊讶这个男人的普通话,居然说的比我还标准还流利。而且他长得很像好莱坞明星,成熟稳重英俊,又是跨国企业的大中华区管理者,这让我一个卑微的吊丝学生,有些无地自容。
但是,我不会轻易被他强大的男人气场打败,我已经变得越来越自信。
“史密斯先生,晶子小姐非常善良,昨晚我们在路上救了她,是个值得信任的曰本女人,这件事不需要商量,你们不能动她。”
欧美男子露出一口迷人的皓齿,渐渐走到我的身边,他笑道:“李先生你不要误会,我是爱好和平、追求人道主义的米国人,其实大家都不想伤害晶子小姐,请相信我。”说着,他已经走到了我的身边。
“那你的意思是要商量什么?”
话还没说完,我就知道自己被这个口口声声喊着人道主义的骗子给忽悠了。
他脸上的笑容,只是为了靠近我,等站到我的跟前时,这才褪下友善的伪装。
史密斯突然将我扑倒在地,他手上的力气很大,捏着我的手腕,让我无法扣动扳机。
“我抓到他了,大家一起上,先把枪抢了。”
华夏人总是最狡猾的,听完史密斯的话,没有谁愿意帮忙,全都站在一旁围观看热闹。只有个人英雄主义爆棚的欧美人,才傻了吧唧往上冲。
我听到了枪声,肯定是杨采薇开的。
可她这一枪居然打偏了,三米距离,面对180多斤的大块头男人,她居然打偏了……
不过好在她打偏了。
这让我后怕不已,虽然史密斯压在我的身上,但是如此近的距离,P220发射出来的手枪弹能够轻易穿透他的身体,连同下面的我一起打死。
我看到一个胖子男人,直奔杨采薇冲了上去,不过那个男人很快倒在地上,变成一具尸体。
场面彻底失控了,大家都发现一个问题,持枪的女孩根本就不会打枪,分明就是乱射,于是全都吓得四处藏躲。
那些原本还想帮助史密斯的歪果仁,见势不妙,也都各自保命。
唯独欧阳彤没跑,她摸起一根木棍,打着我身上的欧美男人。
但是她太孱弱了,估计这些日子没吃过一顿饱饭,举起木棍都很费劲,更何况击打。
倒是花野晶子很有办法,她直接倒在地上,用牙狠狠咬断了欧美男子的一根手指。
四个人扭打在一起,我急忙警告杨采薇不要开枪,要不然她打死谁还不一定呢。
杨采薇急了,也摸起木矛,在欧美男子后背上扎了一下。
人,在垂死挣扎时,能爆发出无穷的力量,欧美男痛苦惨叫着爆发了洪荒之力,我感觉自己的手腕都要被他折断了。
千万不能丢枪,要不然我们四个都得死,就算手腕被他掰断,我也不能被他夺枪。
就在这生死攸关的时刻,突然,我的眼前一片模糊,史密斯的脑袋就像被敲碎的鸡蛋,红的、绿的、白的、黑的,血肉漫天纷飞,涂了一地。
有人开枪射杀了他,但不是我们的人。
我亲眼目睹那颗脑袋,就在距离我不到五公分的地方,被打的稀巴烂。
如果是普通子弹,当它从侧面命中太阳穴时,穿过皮肤会留下一个和弹头般大小的孔洞。
然后,这颗子弹进入人体头颅,将强大的动能迅速转化为波动能量,压迫着血液和脑浆,猛烈撞击头颅骨和肌肉,并最终将它们全部击碎。
这就是子弹进入人体后产生的瞬时空腔效果,它就像陨石坠落在平静的湖面上,把湖水震得向两边推开,猛烈拍击着岸边。
最后子弹会穿出人的颅骨,同时掀飞半个天灵盖,留下一个碗口大的永久空腔。
很多影视剧里经常会有这样的画面,子弹从正面射入,看上去只有一个小洞,但是从背面穿出,就会留下以上描述的巨大窟窿。
如果看到这样的镜头,只能说导演态度真诚,因为现实就是如此。
但我此时看到的,却与想象中的不一样。
那颗子弹击中史密斯的头颅,没有留下所谓的弹孔,也没有留下所谓的空腔,而是把整个脑袋都打没了。
这一定是大口径步枪弹、达姆弹、翻滚弹或者爆炸弹才能有的威力。普通子弹在击中人体头颅,最多只能打烂三分之一脑袋,怎么可能把它打的稀巴烂。
有潜在危险!
我默默地读秒,一秒,两秒,三秒。
大约三秒多一点,我听到了那熟悉的轰响声,犹如雷鸣响彻在山谷里,余音缭绕,过了很久才彻底消散。
这是巴雷特的杰作,大口径狙击步枪,那个隐藏在山中的狙击手并没有离开。
巴雷特狙击枪射出的步枪弹,飞行速度达到900米每秒,而声音速度只有340米每秒,两者前后相隔三秒多,可见狙击手距离我们的位置大约1600米到2000米之间。
如此远的距离,能够一枪爆头,对方的射击水平高的令人咋舌。
我的脸上一片模糊,那是史密斯血液、肉沫和脑浆的混合物。
尸体已经没有了脑袋,心脏却依旧工作,它以每秒80多毫升的泵血量,在子弹动能的压迫下,将血液通过动脉喷出去至少十米之远。
人死了,体液流光了,人肉很快变成菜市场的猪肉一般,僵硬而没有弹性。
我能感受尸体的体温在下降,我能闻到血液、脑浆和脂肪的腥臭味。
这是何等恶心而恐怖!
三个女人全都惊魂失魄,狙击手不知身在何处,而我们全都暴露在空地上,只要对方轻轻动一下手指,就会有人变成地上那样的尸体。
“快跑啊,去矿洞里找掩护!”
我声嘶力竭的呼喊着,周围任何掩体都不能抵挡127mm步枪弹的侵彻力,1500米距离之内,它可以穿透5mm的钢板。曾有米国大兵在1800米范围之外,穿墙钢筋水泥射杀了敌人,可见其威力。
在不知对方身藏何处的时候,也只有那座矿洞才是最安全的。
我推开身上的尸体,拉起地上的女人,拼命往矿洞里钻。
其他人见我们往那边跑,也都跟着跑了进来。
矿洞里奇臭无比,一开始我以为是粪便的味道,后来才发现地上的骨灰。
原来昨晚有几颗球状闪电钻了进来,十几个挤成一团的人们,被大自然的力量瞬间烧成了灰烬。
那臭味,是尚未排出洞外的臭氧气体。
我不相信周围这群人,让杨采薇举起手枪,将他们驱赶到五米之外的地方。
我们不能被困死在矿洞里,素质优良的狙击手,可以埋伏在一个位置三天三夜,不吃不喝不睡,甚至不动。
但我总有一种预感,那个人并不想杀死我们,他刚才那一枪恰恰是帮助了我。
如果他想杀死谁,在我们跑向矿洞的时候,至少要死五六次。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我走出山洞,将两手举过头顶,那个人一定不会射杀我,没错,他不会的。
周围死一般的空寂,突然,我看到山顶巅峰上好像坐着两个人。
我急忙举起望远镜看过去。
其中一个,正是先前见过的AK47射手,他仿佛知道我在看他,竟然抬起胳膊向我招手。
而另一个,也就是在将近2000米距离外一枪把史密斯爆头的神秘狙击手,居然是吴斌。
那个号称国内特种兵王的退伍兵,此时正抽着旱烟袋,胸前一枚内嵌“八一”字样的五角星,在刺眼的阳光下熠熠生辉。
他是国之利器,我们的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