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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墙角艳红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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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男人掐弄了一会,齐蓁从一开始的惊慌失措慢慢变成了怒不可遏,她重活了一辈子,清清白白的身子只被一个男人碰过,这种见人就啃的架势十分熟悉,不是廉肃还有哪个?

    真是个属狗的东西!

    偏偏嘴里被兜儿塞得严严实实的,齐蓁想要张口怒骂,却只能发出呜呜的声音,好像给身上的男人摇旗呐喊一般。

    隐秘处被不知什么东西顶着,让齐蓁身子绷紧,口干舌燥,一时间不敢乱动,生怕廉肃这厮下手没轻没重,直接入了道。

    好在一直到了最后,廉肃也不过像往常一样,只用手将她给摸了个遍,那物件在她两.腿中顶着,蹭了蹭消消火,弄得湿滑一片,却没有真夺了齐蓁的身子。

    饶是这样,齐蓁也被蹭的满身香汗淋漓,娇喘连连,男人伸手将塞在她嘴里的肚兜给取了出来,这东西本就用细软纤薄的锦缎做成的,平时用稍微尖锐一点的东西一勾都会抽丝,现在被齐蓁咬了这么久,早就被咬出了几个窟窿来。

    杏眸因为愤怒而变得晶亮,廉肃看着女人的眼,心里痒的厉害,恨不得现在就直接与床上的玉人儿成就好事,但又怕这样委屈了她,毕竟他这嫂嫂名义上虽说是寡妇,但实际上却还是黄花大闺女,若自己真在此刻就要了她,恐怕这女人会又羞又恼的折腾几个月。

    伸手捆住女人手腕的细纱给解开,因为捆的时间不算短,刚才齐蓁又不断挣动着,原本雪白的腕子现在被磨出了一道青紫的淤痕,细嫩的皮肉都给擦破皮了。

    廉肃见了,小心的避过齐蓁的伤口,抓住她雪白的膀子扯到面前,借着月光细细打量,鹰眸中闪过一丝心疼,轻轻朝伤口吹气,伸出舌头舔了舔。

    唾液能够消毒,虽然女人平日里把屋子都给收拾的干干净净一尘不染的,但细纱上难免沾着一些灰尘,现在都磨破皮了,真让廉肃不由怀疑面前的女人是不是用豆腐做成的,否则怎么会这么经不起折腾,他现在还没入道呢,身上就青一块紫一块的,那天若真成就了好事儿,还不得要了她半条命。

    廉肃对齐蓁十分爱惜,谁知这女人根本不领情,双手得到自由之后,狠狠一耳光就甩在了男人脸上,因为用的力气不小,这一下竟然直接把廉肃戴在脸上的面具给打在了床上。

    掌心拍在面具上,那股刺痛让齐蓁不由皱眉,但杏眸却盯着面前的男人,仔仔细细的看着廉肃那张脸,原本齐蓁还以为自己早就忘了廉肃是什么模样了,但今日这人一出现在她面前,脑海中尘封的记忆立刻被唤起了,让她十分羞耻,恨不得找个地缝儿钻进去。

    “滚出去!”

    女人的模样一看就是气的很了,袒露出来的胸脯高高起伏着,一上一下,那白皙柔腻的两团不时轻轻微颤着,原本应该是极好的一幅风景,偏偏廉肃被齐蓁一巴掌给打懵了,竟然跪坐在床上,一动不动,就跟个木头桩子似的。

    耳边传来阵阵嗡鸣声,廉肃伸手摸了摸有些刺痛的脸颊,突然反应过来,鹰眸中划过狠色,猛地扑倒在齐蓁身上。

    “你这女人真是不知好歹!”男人恶狠狠好似从牙缝儿里逼出来的声音,带着磅礴的怒气,吓得齐蓁一激灵,瞪大眼,一时之间也有些后悔,觉得自己不该这么冲动直接打了廉肃。

    俗话说打人不打脸,男人的脸面比性命都重要,她现在该怎么办?

    男人面目狰狞,死死咬紧牙关,粗重的呼吸声在房中十分清晰,齐蓁只觉得自己心跳的厉害,两手放在廉肃结实宽阔的胸膛上,搁在两人之间,毕竟她身上一件儿衣裳都没留下,这样与一个男人呆在一起,实在让她羞的很。

    一把捏住齐蓁的下颚,男人的力道极大,这么一掐好像要将齐蓁的下颚骨都掐碎一般,让她疼的被迫张了口,顿时湿软滑腻的舌头就毫不留情的闯了进去,又吸又咬,根本不像是亲吻,反倒恨不得将她嘴唇直接给咬烂似的。

    刚刚齐蓁被兜儿堵住了嘴,也没有被廉肃亲着,此刻被狂风骤雨的咬了一通,只觉得嘴皮子都磨破了,口中弥漫着一股血腥味儿,疼的她眼角晶莹点点,好像马上就要落泪一般。

    只可惜男人在军中历练三年,吃得苦比齐蓁吃的饭都多,谦和的性子早就想不经摔的瓷器一样,碎成了齑粉,连点渣儿都找不着了。

    要说廉肃原本还有一点怜香惜玉的心思,此刻也被齐蓁一巴掌给打没了,此刻与其说廉肃在亲吻齐蓁,不如说这男人在泄愤。

    一边咬着她的嘴唇还不算,手上还用力极大的力气,在女人身上游弋着,掐的嫩肉又青又紫,好一通折腾。

    恍恍惚惚间,齐蓁只听到外头传来了鸡啼声,对面八宝楼养了不少公鸡,每当天快亮时,鸡崽子就开始打鸣儿,准得很。

    身边男人早就消失无踪了,好像昨夜里发生的一切不过是齐蓁做的一场梦似的,若不是空气里还残存着那股子淡淡的腥膻气,齐蓁恐怕真的以为廉肃那混账东西还呆在玉门关,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送了命呢!

    浑身酸软的厉害,齐蓁将盖在身上的薄被一掀,看着雪白皮肤上一片片触目惊心的痕迹,掐痕连着齿痕,一片接一片,她这身上都快找不出一处好肉了,这幅场景让齐蓁气的浑身直打颤。

    说起来,廉肃昨夜里虽然气的狠了,但下手还是有些分寸的,根本没使出太大的力气,只不过因为女人的皮肉实在是太细嫩了,经不起狎玩,才成了这幅模样。

    从床上走了下来,齐蓁扶着床柱,两腿直打颤,她走到衣柜前头,先是套上了一件儿水蓝色的肚兜儿,因为皮肤莹白的缘故,齐蓁一穿上水蓝色,看起来就显得很是清致,她的五官也不是那种浓墨重彩的艳丽,而是一副秀美可人的模样,此刻如瀑的黑发披在背后,两手飞快的穿上湖青色的裙衫,一举一动之间身上的好肉都微微发颤。

    穿好衣裳后,齐蓁面色惨白的走到了铜镜前,刚一坐在圆凳下,两腿间就刺疼的厉害,并不是因为廉肃破了她的身子,而是因为那畜生在她腿根儿处狠狠咬了好几口,即便没破皮,但也留下了几个深深的齿痕,行动时衣料在身上摩擦着,自然疼的很。

    “老板娘。”

    孙氏在外头敲门,声音并不很大,却一声接一声的,让齐蓁不由皱了皱眉,心烦意乱的憋着口气。

    “郑家来人了。”

    西山那处的鲜花一旦摘下来之后,郑大郎就会在一大早赶到京城,这几年手头宽裕了,郑大郎也将驴车换成了马车,速度岂止快了一倍?现在天才刚刚亮就把东西送到了玉颜坊,今日有的齐蓁忙活了。

    “你给郑大郎准备点吃的,他一大早就赶来了,肯定还空着肚子,我收拾一下,一会再出去。”

    齐蓁用帕子仔仔细细擦脸,冲着孙氏吩咐了一句,听到脚步声逐渐走远了,她这才松了一口气,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昨夜折腾的厉害,还是苦夏的原因,她今日只觉得十分疲惫,一点精神都没有。

    洗完脸后,齐蓁坐在铜镜前,拿起铜镜仔细端量着自己这张脸,发现镜中的女子眼底一片青黑,嘴唇也破了皮微微红肿着,一副精力不济的模样。

    杏眸中划过一丝怒意,齐蓁赶忙用了些紫茉莉粉扑在脸上,将眼睑下的淡淡青影给遮盖了下去,看起来没有那股子媚态了,这才走出厢房。

    走到院子里一看,郑大郎运来了满满当当的玫瑰花,正好店里头的花露最近卖得好,现在都快卖光了,她趁着玫瑰尚未过季,好再做出一批来。

    郑大郎坐在院子里石凳上,孙氏给他拿了一盘小巧的肉饼,里头放了梅干菜跟五花肉,放在锅里头烙的酥脆,平时廉家两小最爱吃这个,就连齐蓁这种不爱荤腥的,也能吃上两个像象棋一般大的饼子。

    郑大郎一个粗莽的汉子,两口就将一个梅菜扣肉饼给吃了进去,转眼一盘子就被他给扫光了,又咕咚咕咚喝了一碗鸡汤,抹了抹嘴,冲着齐蓁伸手。

    齐蓁没好气的白了一眼,从袖中取出了一个如同婴儿拳头大小的瓷罐子,放在桌上。

    “怎么只有这么点儿?三娘恐怕没几日就喝完了。”

    说完郑大郎还有些不满意的晃了晃瓷罐,这里头装着的不是香露香脂等物,而是齐蓁精心晒出来的桃花花苞儿,这种花茶可并非普通花茶能比,喝在口中,不止唇齿留香,甚至身上也会散出淡淡的桃花香气,养的气色如同桃花一般,娇艳非常。

    “你当那颗老桃树一年能接出多少花苞?我这些还算给的多了的!”

    一边说着,齐蓁又掏出了一只荷包,她针线活儿做的不差,但也不好,这只荷包是孙氏从街面上买回来的,里头装了一些银票。

    “这是上月的分成跟西山那些人的工钱。”

    郑大郎即使性子冷淡,但却不会跟钱过不去,毕竟家里头的那个女人实在是败家的很,要不是之前看准了齐蓁的手艺,与她一起经营着玉颜坊,恐怕自己走南闯北攒下来的银子早就被郑三娘给败祸光了。

    不过郑大郎虽然心里头这么想一想,但对郑三娘却是极好的,即使郑三娘花钱如流水,郑大郎也不心疼,仍将人给疼到了骨子里。

    两人前年结了婚,给了新村长塞了十两银子,也不知这位新村长使出什么手段,就把郑三娘的户籍从郑家给分出来了,而后又重新嫁回了郑家。

    大湾村里虽然有人说一些难听的话,但是因为郑家两兄弟一看就不是什么好惹的人物儿,现在又经营着西山,手下养了一群壮汉,若是将人给得罪死了,恐怕在大湾村的日子也不会好过。

    郑大郎没在铺子里多留,把荷包跟瓷罐都塞进怀里之后,就直接驾着马车离开了。

    孙氏此刻早就做好了早饭,齐蓁吃了一个梅菜扣肉饼,又喝了一碗奶.子炖银耳,便跟孙氏一起干起活来。

    一车玫瑰着实不少,西山的那些人都是粗壮的汉子,即使摘花时小心又小心,对花瓣也有些损伤,好在齐蓁今日是打算用花瓣做成花露跟胭脂的,也不在乎花瓣是否完整,毕竟夏日里天气闷热的很,用脂膏的人少些,省的闷得脸上起痘,同时用的花露更多了不少。

    齐蓁跟孙氏一人手里拿了一把大剪刀,将玫瑰花的花梗齐根剪下,将剪好的花朵放在木盆里头。

    院子里头搭了一个棚子,夏天遮雨冬天遮雪,两人就待在棚子里剪花,剪完之后用井水冲了三次,才开始摘花瓣,这整整一车的玫瑰花,摘出了五盆的玫瑰花,也只够玉颜坊一月的货。

    幸好西山一年四季都有不同种类的花朵绽放,否则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若是没了原料的话,齐蓁即使手中有引子,也根本做不出上好的香露来,她总不能用引子兑水吧?

    将四盆花瓣用木捣给倒出汁水来,之后放在大锅上熬煮,锅盖还用几块石头给压紧了,等到锅里发出咕嘟咕嘟的响声之后,孙氏不敢耽搁,赶忙将大锅从炉灶上端了下来,直接将里头的汁水倒进了院子里的一口大缸之中。

    大缸里头早就放了熬好的油脂,这其中现在并不止猪油,还添了不少橄榄油。齐蓁是在入京第一年发现有卖橄榄的,欣喜之下就让郑大郎将这东西给移到了西山之中。

    橄榄养发护肤都是好东西,现在玉颜坊中卖的最好的头油其中的主料就是橄榄榨出的油脂,那头油每当沐浴之后抹在绞的半干的头发上,轻轻捂热让头油渗入进发丝之中,之后再用软布给包上,等到头发干了之后,不止不会有油腻厚重之感,还会使发丝丰盈黑亮,摸起来像缎子似的,手感极好。

    缸里头已经凝固的油脂被滚烫的鲜花汁子一浇,顿时融化开来,一股馥郁的香气在整个院子里弥散开来,齐蓁也不敢耽搁,将两块拳头大的米团子给捣碎,放进了缸里头,之后将盖子严严实实的给盖好,这样要不了一个月,花露就会析出在上层,而中层则是质地清透的香脂,用来匀面最好,最下层的油膏有些厚重,可以取来涂抹身子,也是遍体生香。

    剩下的一盆花瓣用草木水浸泡一刻钟功夫,之后再用木捣捣出细细的花泥,刚才齐蓁折腾的有些累了,孙氏就从她手里接过木捣,开始捣着。

    孙氏跟在齐蓁身边也有三年了,这三年里一直帮她打打下手,不过真正的配方孙氏还是不知道的,毕竟那是齐蓁经营玉颜坊的根本,万万不可外传,否则她在京城里恐怕就待不下去了。

    用细纱将花泥里的汁水给滤出来,其中在加上磨好的米粉,之后上锅蒸,这一蒸就是整整一个时辰,等到孙氏将盆子给取出来时,里头的汁水已经变得十分粘稠,红色极正,只要再往里头滴上几滴玫瑰油,等到冷却之后,就成了玫瑰胭脂了。

    这种玫瑰胭脂的颜色比齐蓁早年用红蓝花做出的胭脂水颜色要更加厚重一些,涂在唇上也有滋养润泽的功效,再加上香气馥郁,淡淡的玫瑰味儿十分喜人,即使这种玫瑰胭脂二两银子一盒,买的人也不在少数。

    用银勺将玫瑰胭脂给舀出来,装进瓷盒儿中压实,齐蓁与孙氏两人足足装了一百多个盒子,才将胭脂给装完。

    等到好不容易收拾齐整了,齐蓁只觉得自己累得厉害,好像去了半条命似的,草草洗漱一番,连晚饭都不想吃了,倒头就睡。

    好在因为这些年做了不少活儿的缘故,齐蓁虽然看着细嫩如水十分娇柔,但身子却比娇滴滴的小姐强多了,晚上捂着被子发了一身汗之后,第二日起来神清气爽,就连酸胀不已的身子都好了许多。

    说起来齐蓁心中当真觉得有些奇怪,明明廉肃那夜里还出现在她房中轻薄于她,偏偏天亮之后就不知去到了何处,好像那晚上发生的事情,只是齐蓁一时做的春.梦。

    她没将廉肃回来之事告诉廉家两小,反正那人自己不出现在廉伯元与廉仲琪面前,自己又何苦说出来?

    一转眼过了小半个月,周清荷又来到玉颜坊中,坐在齐蓁面前,一边吃着花茶,一边说:

    “我现在打听清楚了,也问过我家大人,他说赵恒真的是个不错的,为人十分热心,多次协助我家大人办案,而且从来不流连花街柳巷,家里头人口也简单,只有一位老母亲,若不是老母亲催得狠了,恐怕赵恒还会继续为亡妻守着呢。”

    说到这里,周清荷不由皱了皱眉,说:

    “赵恒这么痴情也不知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你若嫁给他,他满心满眼里都是自己早就过世了的妻子,活人又哪里能比得过死人?我就怕你受委屈。”

    周清荷拉着齐蓁的手,只觉得她的手柔若无骨一般,摸在手里下意识的就揉了揉。

    齐蓁这几年一直在做香膏香露等物,手上是接触那些脂膏最多的地方,加上她以前不注重保养,手上皮肤粗糙,现在一碰上那等做工复杂的好东西,登时就好吸收了,养了这三年,摸在手里头自然细滑的很。

    “受不受委屈也说不准,我是寡.妇再嫁,要是真挑挑拣拣的,恐怕得等到人老珠黄了。”

    自打那夜被廉肃那畜生给轻薄之后,齐蓁恨不得自己马上就能嫁出去,现在就因为她的身份,身边连个男人,才会被廉肃肆意狎玩,若是她成婚了,日后也就与廉肃再无关系了。

    “不过赵恒模样生的十分俊朗,虽然年过三十了,但他一直没有蓄须,看起来很是白净,你要是见了说不准还能喜欢上呢!”

    这么说着,周清荷突然想到了齐蓁,拉着齐蓁的手紧了紧,道:

    “要不然我安排你们瞧瞧见上一面如何?”周清荷越说越觉得靠谱,齐蓁与赵恒的年纪都不小了,盲婚哑嫁的万一成了一对怨偶,反倒不美,提前见上一面,只要安排得当,也不会产生多大的影响。

    “你若是瞧不上眼,我也好寻了个借口早些把这事儿给推了,省的若是影响了你的名声,反倒不好;要是你真看上了赵恒,我在从中说和说和,咱们蓁蓁生了这样一副花容月貌,保准哪个男人见了,都会将三魂七魄给丢了,恨不得马上就娶你回家。”

    齐蓁眼神闪了闪,明显有些意动,毕竟赵恒刚刚三十,就成了御林军,说是前途无量也不为过,要不是赵恒对亡妻痴情,恐怕这么好的男人也轮不上她这么一个早早克死了丈夫的寡妇。

    不过齐蓁再想赶紧嫁人,也得好好斟酌一番,否则一个不慎跳到了火坑里,那还不如一辈子守寡来的舒坦,她皱了皱眉,问:

    “这孤男寡女的,在哪儿见面啊?总不能让他来玉颜坊中,一个大男人跑到胭脂铺子里,若是吓坏了我这里的娇客该如何是好?”

    “肯定不能来玉颜坊。”周清荷戳了戳齐蓁的脑门儿,怎么也想不通,这平日里多精明的一个人呀,怎么在自己的事儿上就变得这么蠢笨。

    “京城周边不是有一座护国寺吗?只要在寺里远远看上一眼,要不成的话,你就去前殿上柱香,护国寺的女客不少,也不会有人怀疑到你身上。”

    护国寺香火十分鼎盛,每日来寺中进香的百姓也不在少数,不知有多少还没定亲的男女在护国寺中悄悄见上一面,若是看上眼了,成就一桩姻缘,若是不合适就算了,比盲婚哑嫁好上不知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