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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前。
李寻欢走后,龙啸云依旧按部就班,雷打不动得保持着良好的生活作息,该遛狗时就遛狗,该游玩就游玩,失恋似乎没有给他造成一点心理阴影。
然而,林仙儿却不怎么想。
为什么呢?
因为龙啸云就像是留守儿童,呸,是留守丈夫那样,管理经营着自家生意,顺带照顾李寻欢家里的生意,安安分分不花心,兢兢业业感动人,这让林仙儿想到了独自一人在寒窑中苦度18年的王宝钏,等来了丈夫,等来了小三,享受了十八天幸福美好的生活就挂掉……好好一个人,十八年的苦都受了,短短十八天莫名其妙死了,要说其中没点什么阴谋诡计,林仙儿她还真不相信。
所以,她真怕李寻欢带着只狐狸精回来,也来一出,小三成功上位,大家都称颂小三善良大度有风范,原配心里苦,却有苦说不出。
见龙啸云迟迟没有找对象的意思,林仙儿那叫皇上不急太监急,内心蠢蠢欲动,再次起了给龙啸云介绍对象的心思。在此之前,她率先做出试探,挑李寻欢的毛病。
一个人存心挑另一人的毛病,鸡蛋里都能挑出骨头,毛病还不好找吗?
李寻欢的毛病还真的不好找。
林仙儿找了半天,对方一不嫖/娼,二不好赌,三不抽大烟,除了喜欢喝酒,但喝酒是毛病吗?它不是啊!江湖上混得,谁不喝酒?酒量越好,越豪杰。就是她,没事也小酌两杯。
这李寻欢生的风流俊美,文武双全,还有一个好家世,老天爷似乎对他格外偏爱,林仙儿想破脑袋,也找不到他身上的缺点。以前,她怀疑李寻欢喜欢男人,林诗音知道真相才离家出走,现在她有了新的看法——一定是李寻欢太完美了,完美的不似凡人,林诗音无法忍受比她还完美的未婚夫,离他娘的家!
林仙儿想找出李寻欢的缺点,找来找去全是优点,甚至产生这种男人打灯笼都找不着,遇到了还不得赶紧拿下,留着自己享受的想法。若不是知道李寻欢喜欢的是男人,她都意志动摇,想再去勾搭一下,使使美人计,一举拿下他。
“那李寻欢除了模样端正,武功高点,有什么好的,值得你如此念念不忘?” 最后,她只能这么说。
龙啸云道:“现在模样端正,武功高点的人已不多了。”
“甩了他。”林仙儿纤手一挥,豪气道:“改明儿给你介绍模样俊俏的小郎君,保管比李寻欢那个老男人叫你满意。”
龙啸云摇了摇头,好笑不已。
“你别摇头,我说真的。”林仙儿道:“前不久我遇到一个有意思的少年,倔强冷峻像是雪原上的孤狼,长得比李寻欢还好看,关键人家年轻,有朝气,还特有范。李寻欢会飞刀,人家也不差,使得一手凌厉绝伦的快剑,他的名字我都打听好了,叫阿飞。”
龙啸云:“……”
系统:“……”阿飞跟林仙儿相遇比较戏剧性。林仙儿“我请你喝酒。”
龙啸云陷入了良久的沉默中。
系统徐徐道:“这是把自己的官配让给你?这种精神实在感人,不然你考虑一下,放弃作者的亲儿子,跟真正的男主在一起?”
龙啸云:“……不考虑。”
他突然想到一件事:“阿飞出场早了十多年,年龄也对不上,按照书中描写,他现在估计还是个六七岁的孩子,可是他比林仙儿还大两岁。”
系统“咦”了声,说道:“蝴蝶效应?”
龙啸云道:“或许。”
见男人不说话,林仙儿嫣然笑道:“其实,阿飞不是他真正的名字,他真名叫什么,没告诉我。他说了,等到他出名后,就有资格用自己的名字。所以,我猜到他的身世必然不简单。”
龙啸云神色复杂,林仙儿还真猜对了,阿飞的身世确实不简单,他是沈浪和白飞飞的儿子。
林仙儿眼睛一转,又道:“我明日把人请来做客,行吗?”
龙啸云道:“可以。”
林仙儿说到做到,第二天便将阿飞请到兴云庄做客。
少年约莫十五岁,剑眉星目,鼻挺唇薄,面容英俊苍白,气质冷漠,背脊像是坚韧不屈的青松挺得笔直,身体单薄瘦削而又蕴含着爆发力。
林仙儿娇笑道:“龙大哥,他就是我跟你说过的阿飞。”
说着,转脸笑盈盈看着少年,话音一转道:“你觉得我大哥这个人怎么样?”
阿飞薄唇紧抿,道:“重情重义,是条汉子。”
林仙儿道:“你的意思是看上呢?”
阿飞:“?”
林仙儿加上宾语:“看上了龙大哥。”
阿飞面色茫然,看上龙啸云是什么意思?
阿飞是个纯白如纸的少年,对人情世故并不通达,故而不理解林仙儿话中的含义,他连男人和女人的事情都不大明白,更不用说男人和男人的事。
林仙儿少不得跟他解释一番。
阿飞:“……”
他微微一惊,原来龙啸云喜欢男人,但是……
阿飞冷漠道:“我不喜欢男人。”
他是坚定的异性拥趸者。
即便这样,他也没有像相亲失败的众多少年那样被踢出兴云庄。他答应林仙儿过来做客,又岂能辜负她一番美意?林仙儿对阿飞暂时很感兴趣,又怎会撵他出门?
半月后,小住变长住。
半年后,阿飞终于跟龙啸云透露真实感情——
“请把仙儿交给我。”
少年,十五六岁就想娶老婆?
太过平顺的爱情经不起考验,只有经过风吹雨打,才能结出美味的果实。
单身狗龙啸云觉得自己还是当一回恶人,适当给他们一点考验好了。
“你有钱,有车,有房吗?”
“……”
阿飞怔了怔,道:“钱,车,房很重要?”
龙啸云道:“作为一个好男人,最基本的就是满足妻子的物质生活。连这一点都做不到,就别妄想娶老婆。”
阿飞点头明白了,坚定道:“我能做到。”
江湖上时不时张贴悬赏捉人的告示,那些人大多是十恶不赦的凶徒,除去这些人,能得到一笔酬劳。阿飞是个好少年,做事脚踏实地,他没有商业头脑,也没有做买卖的银子,只好动作轻快些,身手利落些,撕下一张又一张悬赏告示。
不过以他赚钱的速度,没个三五年,还是娶不到媳妇的。以林仙儿花钱如流水的速度,估计没个三五十年,阿飞休想娶到媳妇。
林仙儿不知道是不是红娘当多了,也开始恨嫁,用自己的积蓄买了块地皮,然后拉了几个赞助商,搞了个擂台挑战赛,在龙啸云建议下,建成了巨大的可容纳上千人的圆形看台,声势浩大,第一次PK赛就邀请了江湖上不少名气响亮的人物。
阿飞一战成名!
半年下来经历过数百场打斗,赢多输少,在一次次比赛中,剑术磨炼的越发精湛凌厉。有时候遇到老奸巨猾,惯会耍诈之人,少不得吃上闷亏,便很快吸取教训,成长起来。
林仙儿看着都心疼,扑在少年怀中,柔声安慰撒娇,歪歪腻腻的让龙啸云没眼看。
经过半年的赛事,阿飞的剑术得到了非一般的锻炼,另外口袋鼓鼓的,不缺钱,代步的马车也有了,还是特宽敞华丽的,买的房子和兴云庄挨得很近,方便他窜门看仙儿。
龙啸云叹着气,在林麻子还想把女儿多留在家两年的反对声中,给两人先订个婚,大办一场。
李寻欢听闻兴云庄有喜事,开始以为龙啸云娶了妻子,后来以为娶的人是林仙儿,一时心痛难忍,气血上涌,喷出一口血,险些吓坏了管家。
待看请喜帖上手写的新人名字,愣住了。
——林仙儿、阿飞。
这阿飞是何人?
于是,管家把最近半年来,让无数人蜂拥而至的擂台赛娓娓道来,而阿飞正是其中最璀璨最闪亮的少年剑客。
李寻欢若有所思道:“这一年来,倒是错过了许多有趣的事。”
管家凝视着他嘴边的血丝,担忧道:“少爷,你没事吧?怎么突然就吐血呢?难道在外面遇到了对手,伤到了身子?不行,我还是把薛神医找来给你看看。”
“……”关心则乱的管家压根没把李寻欢的吐血跟龙啸云挂上钩,李寻欢又不好言明他这是怒急攻心,只好任由他找大夫给他看并不存在的病。
兴云庄喜气洋洋,到处都是大红色。
李寻欢下了马车,便撞见了一个又瘦又干,脸上长着麻子的中年男人,对方见了他一愣,“李大爷?”
李寻欢咳嗽了一声,笑道:“在下还年轻的很,算不上大爷。”
他以前不喜欢听别人叫他小李探花,现在才发觉李大爷的称呼更让人难以接受。
林麻子挠了挠头,“那叫什么?李探花?李大侠?”
李寻欢道:“什么都好,只要不叫我大爷就好。”
初春,万物生长。
门旁的迎春花已在报喜。
龙啸云走出房门,如今桃花已然盛放,一眼望去,刹那芳华。
倏忽,眼角余光扫到一个颀长挺拔的白色身影。
看着那个思念已久的俊美青年,龙啸云愣住了。
“寻欢?”他像是确认什么似的唤道。。
李寻欢微微一笑,微微蜷曲的长发被风吹起,笑容温和道:“大哥。”
龙啸云快步上前,眸中飞快掠过一丝激动之色,两只手拍在他肩头,“你总算回来了,我还以为……以为……”
李寻欢神色也颇为激动,道:“以为我不会再回来呢?”
龙啸云摇头,凝视着他道:“我由始至终相信,你还会再回来,你还没有给我一个答案。”这一年中,他强迫自己不去关注李寻欢的行踪,仿佛这样就能少思念一点,所以根本不知道李寻欢已经回来了。
李寻欢微笑道:“是啊,我还没有给你答案。”
两人走到亭中,这里四处环水,水中漂浮着睡莲,岸边栽种着垂柳,风景甚是秀丽宜人。
这里绝对是一个说话的好地方。
看着波光粼粼的湖面,龙啸云道:“你现在可有了答案?”
李寻欢不答,只道:“家中若是没有孩子的欢声笑语,也许会很寂寞。”
龙啸云道:“只要所爱之人常伴左右,那便永远不会感到寂寞。”
李寻欢沉默了下,道:“你知道我最喜欢那一句诗吗?”
龙啸云道:“愿闻其详。”
李寻欢道:“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他原本想着与表妹成亲时,许下这个誓言,到头来让他许下誓言的人却换了人。
龙啸云怔怔看着他,沉声道:“你可想通呢?”
李寻欢道:“深思熟虑,想了一年。”
青年俊美的面容带着淡淡笑意,碧水般的眼睛温柔似水,龙啸云只觉得好似在炎炎夏日,整个人吹着海风,于海水畅游,又好似春风拂面,心里那池春水泛起点点涟漪,而后一圈圈荡开,脑海中不禁浮现一句话:“积石如玉,列松如翠。郎艳独绝,世无其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