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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身材高大挺拔的男子, 一袭墨蓝暗纹缎服, 外着银狐轻裘披风,发丝用玉冠束了起来, 相貌英俊, 仪表堂堂,眉宇间充斥着威严不可侵犯的刚正之气, 其光明磊落, 正义凛然的气质, 令人为之心折。
没有人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出现的,李寻欢不知道,卜霸也不知道, 所以卜霸死了,而他还活着。
“你还好吗?”低沉和缓的嗓音自男人喉间发出。
胸膛下的那颗心脏狠狠颤动了一下, 好似在为得救而欢呼雀跃, 李寻欢平复着激动的心情,想说好, 却狠地抽了一口冷气,刺骨的寒风刮在身上, 大大小小的伤口像似被粗暴撕开, 再用钝刀一下下切割,疼痛的令人难以忍耐, 俊美的面容惨白如纸, 李寻欢露出苦笑, 低声道:“不好。”
下一刻,一只骨节分明的手闯入眼帘。
李寻欢微微一怔,立马明白对方的意思,正要借力起身,就见男人眉头一蹙,目光落在他血红一片的胸口上,神色稍显迟疑,继而弯腰打横抱起他。
李寻欢:“……”
这般温柔解意的抱法,李寻欢接受不了,脸上一热,赧然道:“背我就好。”
男人垂眸看了他一眼,严肃说了句:“别闹。”
仿佛他是无理取闹的孩子一般。
李寻欢:“……”
自从父亲、大哥相继离世,还没有人这般管过他。
李寻欢心中突然生出一丝怪异的感觉,莫名觉得男人十分贴切“严父”这一形象,即便对方看上去只比他大上四五岁。不管如何,作为伤患的李寻欢还是乖乖地听从男人的话,老老实实的待在温暖宽阔的怀抱中。
好在这个姿势维持的时间有限。
百米之外,栓了一匹枣红色的大马,男人将他放在马背上,没等他松了一口气,紧跟着飞身上马,动作行云流水般的潇洒。发丝、肩头上的雪花被一只大手轻轻拂落,继而浑身一暖,宽阔温暖的胸膛贴上他的背脊,李寻欢整个人被裹在宽大的披风中,所有的寒风皆被阻挡在外。
男人很细心,也很温柔。
李寻欢缓缓舒了一口气,僵硬的身体像融化的坚冰,卸去所有力道向后靠去,于此交付的是信任,也是性命。连他自己也很诧异,竟然将信任交与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但是直觉告诉他,男人值得他这么做。
“在下李寻欢,谢过兄台救命之恩。”
“小李飞刀?”耳边传来男人惊讶的声音,李寻欢开口笑道:“兄台认识我?”
男人沉默了片刻,“听说过。”
李寻欢似是自嘲道:“兄台定是听过‘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当了两年官,李寻欢才发现官场真是个藏污纳垢的好地方,大臣之间结党私营比比皆是,党派争锋相对,清正廉洁的官实在稀有,在遭受御史弹劾后,便心灰意冷地辞去官职。而他因为中过探花当过官,江湖上许多人喜欢称他为“小李探花”,其实李寻欢并不喜欢这个称呼,甚至有些反感。
男人嗓音清冷道:“你不适合官场,更适合江湖。”
李寻欢一怔,似有感悟,继而洒脱一笑,仅有的郁气一扫而空。碧波般的眼眸看着前方,因为失血过多,视线渐渐蒙上了雾气,模糊不清。
……
龙啸云来到这个世界已有三年,起先以为自己做了一个荒诞怪异的梦,但这梦未免太长了些,便慢慢接受自己穿越的事实。
原主叫龙啸云,与他同名同姓,开始他并没有当一回事,直到听到别人说起江湖上有名的人物千机老人、小李飞刀、百晓生等人,才后知后觉发现自己穿越到《多情剑客无情剑》的世界中,而他就是卑鄙阴险让男主将未婚妻拱手相让,还以怨报德想杀死好兄弟的反派炮灰龙啸云。
龙啸云整理了一下原主的记忆,想看看自己到底穿越到电视剧里,还是原著小说中,结合记忆发现原主至今没有干过坏事,一直以来行走江湖,都在行侠仗义,和李寻欢并没有恩怨瓜葛,更没有设计对方,假意救人,看样子和电视剧没什么关系,如此便放下心来,专心巩固武功,继续行侠仗义。
今日,他偶然路过邯郸大道,发现林中有打斗的痕迹。
好奇心驱使下,前去查看。
雪地里七七八八倒了十几具尸体,其中两具还是“关外三凶”。龙啸云随意看了几眼,便发现这是埋伏不成,群殴又丧命的典型失败案例。这些人死得好,各个罪大恶极,搁在现代不是枪决就是无期徒刑,根本不值得同情,只是不知道这个被埋伏的人究竟是谁?
视线触及到那柄夺命的暗器,深色的瞳孔微微放大。
江湖上使用飞刀的人不多,例无虚发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李寻欢。直到杀死卜霸,龙啸云这才从对方口中证实自己的猜测,继而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走了剧情。
《多情剑客无情剑》这本小说,他老早看过,但是剧情细节几乎忘得差不多,所以并不知晓李寻欢和龙啸云的初遇地点在哪里。龙啸云暗自感叹,原主都已换了芯,他们还能相遇,这大概就是命中注定的事,跑都跑不掉。
龙啸云对李寻欢主动让出未婚妻的行为不敢苟同,但是对他的人品还是持肯定态度,将人带到当地有名的医馆,请大夫给他看病,尽心尽责地照顾他的伤势,态度虽好,倒也谈不上多么热情。反倒是李寻欢对他这个救命恩人颇有好感,不仅将他当做恩人,还将他当做至交好友,最令他感到奇怪的是,李寻欢似乎十分信任他,似乎还有一点点依赖?
为此,龙啸云产生了一种想法,李寻欢那样自傲的一个人,唯独对救命恩人龙啸云掏心掏肺,并且两人之间相处模式,一直没有脱离“大哥虐我千百遍,我待大哥如初恋”的定律,“英雄救美”想来在其中起着决定性作用。
李寻欢谈吐不凡,才高识远,与他交谈,是一件舒适愉悦的事,他若是真心想和一个人成为朋友,也是一件极其容易的事。
不出半月,两人便正式结拜为异姓兄弟。
……
大雪飞扬的天气中,马车在小道上缓缓前行。
车夫抖动着缰绳,驾着马车,口中哈出一团团白色雾气。
马车内,青年裹着厚厚的狐裘大衣,抱着暖炉,倚在车壁上,闭目养神。
龙啸云撩开布帘一角,向外看去,低声道:“雪停了。”
青年睁开眼睛,也抬手撩起帘子,望见熟悉的景象,深邃的眼睛藏着笑意,“李园快到了。”
龙啸云道:“把你送回家,我的任务总算完成。”
李寻欢脸上的笑意少了几分:“大哥不留下来多住几日?”
龙啸云道:“不了。”
李园中住着一个林诗音,龙啸云怕自己受剧情影响,如同原著所写的那样对林诗音一见钟情,为此害了相思病,让李寻欢痛苦地挣扎在友情和爱情之间。半个多月的相处,他早已把李寻欢当做了好兄弟,所以不免替他多加考虑。
李寻欢眉目间染上一丝轻愁,道:“大哥将我送回家,却不愿意踏足李园,难道不把我当做兄弟?”
就是因为把你当做兄弟,才不愿意去你家。
龙啸云张了张嘴,不好解释真实原因,只道:“我怕打扰你。”
李寻欢笑道:“既是兄弟,即便真的打扰对方,也是应该的。”
如此盛情难却,龙啸云只好跟他一道回李园,心想:“不论是否受剧情影响,我都要管好自己,千万不能惦记着兄弟的未婚妻,倘若情况不对,爬也要爬出李园。”
马车停在李园门前,提前得到消息的管家早早出来迎接,在管家的带领下,两人穿过梅林。
路的尽头,俏生生地站着一位绝世佳人,容貌清丽脱俗,气质神.韵难以用语言描述,她似乎吹了好长时间的冷风,脸上血色尽褪,苍白精致的脸庞不似真人,见他们走来,绝美的脸庞浮现淡淡的笑容,温温柔柔地唤了声:“表哥。”
李寻欢目光柔和道:“表妹。”
林诗音目光落在锦衣男子身上,几不可查地闪了闪,“这位是……”
“在下龙啸云。”虽然惊艳于林诗音的美貌,但那是男人看到美丽事物的正常反应,惊艳归惊艳,却没有其它心思,察觉到自己没有受到剧情影响,龙啸云总算松了一口气。
林诗音似乎有些惊讶,李寻欢的朋友很多,大多是泛泛之交,更别提将人带回家小住。
见此,李寻欢笑着解释:“他是我的结拜义兄。”
林诗音愣然:“义兄?”
李寻欢将自己遭受仇家埋伏的事情简单道来。
林诗音脸色越发苍白,担忧之情不言而喻,“表哥,你可曾受伤?”
李寻欢柔声道:“受了些轻伤,不碍事。”
林诗音神色缓和许多,看着龙啸云的目光似是充满感激,福了福身子,郑重谢过。
马车上的东西已然搬了下来,管家道:“少爷,龙大侠的住所是否安排在客房?”因着龙啸云是李寻欢的义兄,故而多此一问。
李寻欢想都没想,脱口而出道:“冷香小筑。”
管家目露惊愕,“这……”
冷香小筑是李寻欢的住所,除了他,至今没有人住进去,就连表小姐也没有。在李寻欢看来,其他人不够格,林诗音是他未过门的妻子,自然有资格,但那也是婚后的事。
李寻欢淡淡道:“有问题吗?”
李寻欢向来说一不二,他决定好的事,基本上没有人能够改变。
龙啸云是少爷的义兄,安排在少爷居住的地方也没什么。
管家摇了摇头,“属下这就去安排。”
没有人注意到,林诗音的眸光一点点冷下去。
龙啸云对此不太感兴趣,正准备离开论坛,就听系统急吼吼道:“等一下!”
龙啸云道:“怎么呢?”
系统激动道:“时空八卦版块新帖子!”
龙啸云点进时空八卦版块,只见飘在最上面,加火加粗加红的头条大标题写着——【盗帅楚留香将于子夜盗取皇宫宝物燃魂鞭!】
龙啸云微微诧异道:“楚留香盗取宝物的现场直播?”
系统:“对啊对啊,有没有很期待?”
龙啸云:“我不是他的迷弟。”
系统不可思议:“他可是江湖上的神话传说,你就不感到好奇?”
龙啸云:“有什么可好奇的,李寻欢还是我的结拜兄弟。”
系统:“……”
龙啸云抚着下巴,深思道:“不过,可以把视频录制下来,或许以后能跟寻欢分享。”
于是,将此事托给了系统。
系统:“……”有男人没人性!
龙啸云睡得很沉,他梦到上辈子,十三岁那年的光棍节,他为李忆准备了一份礼物,用来撕掉单身标签。礼盒中放着一件漂亮的白色连衣裙,海藻般的长假发,还有一双水晶凉鞋,直到今日他还记得当初李忆脸上精彩的表情。
在他胡搅蛮缠下,对方无奈地换上女人的行头,假扮他女朋友,和他扮成一对亲密甜蜜的情侣到他朋友面前显摆了一圈,这种虐狗行为,直接导致他被嫉妒羡慕恨的单身狗们狠狠锤了一通,第二天又被隔壁班的一个缺德鬼举报早恋,全校通报批评。
……
睡眼惺忪地看着绣着银丝云纹的帐顶,龙啸云神色迷惘怅然,他很长时间没有梦到前世的事,一想到前世的亲朋好友,被刻意压在心底的怀念又冒了出来。
龙啸云低声道:“系统,我还能回到原来的世界吗?”
系统道:“可能性非常小。”
龙啸云叹息一声,真不知道自己睡了一觉,怎么就穿越了。与此同时,歇了回去的心思,决定好好经营在这个世界的人生。
李寻欢在兴云庄的日子过得悠闲潇洒。没事逗猫遛狗,生活别提多么乐趣盎然。
林诗音所带来的情伤似乎渐渐愈合,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
一大清早,身材高大挺拔的男人准时出现,带着大黑一家四口晨跑,说是晨跑不太恰当,改成酷跑才比较贴切。前面两道身影风驰电骋般突破重重障碍物,后面三道小黑影追得气喘吁吁,可怜巴巴吐着舌头,虽然它们才几个月大,但是比许多人还要懂得什么叫永不气馁。
李寻欢站在一旁,面上带着温柔的笑意,看着眼前生气勃勃的画面。
林仙儿折了一枝梅花,嫣然道:“这里真好。”
李寻欢笑意深了几分,这里确实很好,无忧无虑的,几乎让人忘记所有烦恼。
“李大哥。”林仙儿忽然将话题转向身旁的男人,“你和龙大哥定情了吗?”
李寻欢:“……”
他怀疑耳朵出了问题,不然怎么听到“定情”两字?
林仙儿狡黠一笑,道:“你和龙大哥的事情我都知道了,不知什么时候能喝上你们的喜酒?”
话题的跳跃性太大,李寻欢压根跟不上节奏,在这令人防不胜防的问题中,他觉得自己快要成了哑巴,除了无话可说,只剩下沉默。两个男人的喜酒?不知道是他老了,跟不上时代。还是林仙儿太过年轻,无知者无畏,或者思想太过开放。
林仙儿道:“你还记挂着你的未婚妻?”
李寻欢脸色沉了下去,道:“这些事不是你该管的。”
“我只是关心你们而已。”纤纤玉手将梅花置于鼻端,轻轻一嗅,如花的笑靥透着几分无趣,道:“看着你们磨磨唧唧,我都替你们累得慌。不过,就像你说的,这事不归我管,我也管不着,好自为之吧探花郎。”
李寻欢眉头皱了许久,直到龙啸云遛狗结束才松开。
“你这是怎么呢?”龙啸云见他一脸深沉,问道。
李寻欢回神,镇静自若道:“只是在想一些事情。”
龙啸云没有在意,蹲下来摸了摸大黑的脑袋,说道:“用完饭,去温泉山庄转一转?”
李寻欢道:“镇上最新开的温泉山庄?”
龙啸云道:“没错。”
李寻欢脑中飞快闪过一个念头,道:“温泉山庄是大哥经营的产业?”
龙啸云颔首道:“正是。”
李寻欢不胜惊讶,道:“和朝廷疏通好关系了吗?”
龙啸云道:“不必担心,你只管放心玩乐。”
见他目露好奇,简单解释了一下,温泉山庄产业是他将水泥献给朝廷得到的回报。
闻言,李寻欢不禁肃然起敬,水泥的作用有多大,又能从中谋取多少利益,李寻欢一清二楚,没想到大哥竟然直接把它献给朝廷。
不过,这也是最聪明的做法,毕竟龙啸云只是江湖人,朝堂上也没有根基,拿着这样一个烫手山芋,迟早带来灾祸,贡献给朝廷既得了名声,又可以获利,日后想做什么,朝廷看在他贡献水泥的份上,也会照顾一二。
马车在宽敞的大道上疾驰前行,太阳落山时,终于到达地界。
北魏郦道元的《水经注》卷三十九写道:“县界有温泉水,在郴县之西北,左右有田数十畮,资之以溉。常以十二月下种,明年三月谷熟,度此水冷,不能生苗。温水所溉,年可三登。”
这个温泉山庄就建在山间,山下是一望无际的良田,前不久刚下种,只等来年三月份新谷便登,靠近山脚的数十亩良田经温泉水灌溉,每年可丰收三回。
温泉山庄上建有客栈酒楼,提供的伙食大多是养生的煲汤煲粥,所有食物皆用温泉水烹饪,带着一丝沁人心脾的甘甜,口感较之普通水质天差地别,闻着那饭香味儿,便忍不住食指大动。
温泉山庄刚建成的时候,动歪心思的人不少,但是一查到温泉山庄背后的靠山是朝廷,便歇了找茬的心思,反倒想着怎么与山庄主人交好,脑子懂得快的人先差人送了贺礼到兴云庄,而后带着妻子或爱妾直接奔到温泉山庄,原想着泡个澡,过一夜便打道回府,哪成想被山庄秀丽的景致迷了眼。
真别说,这温泉山庄的布置别具一格,一个温泉澡泡出十多种花样,什么花瓣浴,牛奶浴,蜂蜜浴,药浴,茶浴……最奇葩的当属盐浴,然而尝试的人也很多。
温泉山庄的各项收费很高,本来想破口大骂价格昂贵的人,纷纷感叹这钱花的物超所值,就是照明的蜡烛也十分高级,竟然盛放在各色各样的玻璃杯中,燃烧时散发着清新怡人的香气。
这里的服务更是细致周道,篮筐中放着叠得方方正正的毛巾,还有浴衣,旁边还有食盒,里面放着瓜果零食和酒水小菜。泡在温泉水中,可以听到轻柔舒缓的音乐,如果想听点别的也行,打点一些即可。泡好澡,还能享受到推拿按摩服务,如此一来,顿时身心舒畅,快活似神仙。
据说,皇帝老儿觉得这个温泉山庄修建的不错,专门照这个风格内容把自己的私人温泉山庄重整了一遍。现在李寻欢就泡在皇帝老儿都说好的汤池中,吃着瓜果,喝着小酒,听着轻缓的音乐,绷紧的神经渐渐松懈下来。
泡澡得脱的精光坦荡荡,怕李寻欢尴尬,龙啸云主动提出,想泡牛奶花瓣浴。
李寻欢没有多想,他唯一的想法是——大哥竟会喜欢这种专门为女人量身打造的汤池。对此好一番诧异。
系统叹道:“这里就像是天堂,没想到你竟把现代那一套搬来了。”
龙啸云道:“拾人牙慧而已,能有多难。”
系统有不同想法:“知道是一码事,能弄出来又是另外一码事,有的穿越者到古代,连肥皂都弄不出来,更别提……”
龙啸云突然打断他,说道:“快关机。”
系统:“什么?”
龙啸云只吐出两个字:“情丝。”
隔壁温泉池中,李寻欢面上一红,热气氤氲下,泛着水光的眼睛微微眯起,后知后觉地想起来今天是情丝发作的日子。俊眉一索,好半天才踏出水池,披上浴衣朝隔壁走去。
那是一个身材高大挺拔的男子,一袭墨蓝暗纹缎服,外着银狐轻裘披风,发丝用玉冠束了起来,相貌英俊,仪表堂堂,眉宇间充斥着威严不可侵犯的刚正之气,其光明磊落,正义凛然的气质,令人为之心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