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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有关。”乔法医说,“根据邻居和昨天从外地赶回来的死者儿子说,这手套是孙老太前几年自己织的。后来丢了一只,剩下一只也不知扔在家里什么地方了。”
因为我把电话开了免提,永哥也能清楚地听见乔法医介绍的情况,永哥说:“金萍真的戴一只手套作的案?”
“另外,我们在发现血手套的岸边往下看,发现了孙老太邻居家丢失的三轮车,被扔在水里。”乔法医接着说道。
“重大进展啊!”我拍了下桌子,“等着,我们马上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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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我们驱车赶往发现血手套的现场。
车子在开到离现场500米的地方就开不进去了,我们只能下车徒步向现场走去。永哥一边走,一边观察方位,说:“不对劲儿啊,这边我也挺熟,这边的方向不是去公路的方向啊。金萍为什么要在这里抛弃三轮车和手套呢?有点儿不合情理。按理说,她骑去公路边抛在什么地方,不是逃跑也方便吗?”
“可能是她觉得抛在水里安全吧。”乔法医已经迎了过来,听见永哥的疑问,分析道。
走到汀河的岸边,我说:“不太可能,她要是杀人偷车逃跑,完全没有必要走这么崎岖的路来这里抛弃三轮车,反正也是偷来的,她为了什么呢?不管怎么说,继续打捞看看能不能有什么新的发现。”
“是的。”乔法医说,“我们正在组织人打捞,好在这条汀河是小河,有什么都能打捞起来。”
我蹲在发现血手套的小河边,仔细地观察着汀河。小河是活水,落差不大,水流缓慢。河水没有严重的污染,却不显清澈。河岸旁边放着打捞出来的三轮车,一辆破旧的三轮车,锈迹斑斑,被河水浸泡得湿漉漉的。三轮车里放着一个透明的塑料物证袋,袋子里装着的应该就是那只孙老太自己织的手套,手套上沾有灰尘。我拿起物证袋,仔细地观察着手套,这应该是右手的手套,材料很粗糙,织得也很粗糙,手套虎口的部位黏附了一片血迹。
“别放在这里。”我把手套递给身边的侦查员,“赶紧送市局DNA检验吧。还有,这车子也送去物证室,让技术人员看看有没有什么价值。”
话音刚落,突然听见了一阵骚动。我抬眼望去,原来在小河边围观的群众开始纷纷向下游跑,我也急忙沿着河岸往下游走。走了200米,拐了个小弯,发现下游1里地左右的水里,下水的民警在往岸上拖东西,一边拖,一边喊着什么。
“这肯定不是什么宝贝。”永哥说,“估计是尸体。”
我歪头看了眼永哥,说:“不是吧,这个天,肯定巨人观了。”
我和永哥快步走过去,还没有看清那一团黑乎乎的是什么东西,一股刺鼻的恶臭扑面而来。
而就在这时,听见另一组下水的民警在喊:“快快快,这还有一个,小孩的,天哪,臭死了。”
20分钟后,我简单地穿上了隔离服,站在两具高度腐败呈巨人观模样的尸体旁边。
“不出意外的话,”我看了看面前的中年妇女和五六岁幼童的尸体,说,“这就是金萍和她的儿子。”猜测的同时,我也竖起了双耳,听侦查员在逐个儿问围观群众问题。围观的人们早已退出200米外。这种巨人观估计他们是没有见过的,不仅臭气熏天,更重要的是面目可憎,让他们不敢多看一眼。
“你们认识这是谁吗?”
“金萍,天哪,是金萍。”
“你们怎么看得出来她是金萍?”
“脖子上的痣!”
“是啊,那痣!”
听见群众这么一说,我、永哥和乔法医不约而同地朝女尸的颈部看去,果不其然,虽然尸体已经高度腐败,但是那颗黄豆大的红痣依旧清晰地印在女尸的颈部。
“看来没有猜错,金萍和她的儿子真的死了。”我揉了揉鼻子说。
“这就能合理解释金萍为什么带着她的儿子远离公路,来到这偏僻的小河边了。”永哥说。
我有点儿讶异,看着永哥问:“怎么解释?”
“因为他们根本就不是逃跑。”永哥说,“他们是来畏罪自杀的。别忘了,案发当天金萍就是带着她儿子来这里逮龙虾的。金萍杀了人,于是想到了刚才逮龙虾的地方,所以带了她的儿子来这里畏罪自杀的。”
我点了点头,说:“你说是自产自销,听起来还是很有道理的。不过,我总觉得,就算她可以自杀了之,可是哪个母亲犯了错,还要带着自己的孩子一起死的?”
“是这个理。”永哥说,“但是能因为几句话就杀死自己婆婆的人,思维肯定与常人不一样,或许是她害怕一个人上路,就找自己的孩子陪着吧。”
我皱起了眉头,不敢相信这个世界上有这么狠心的女人。
“这里人太多了。”我说,“把尸体拉去殡仪馆检验吧。”
现场围观群众很多,如果在现场检验尸体,势必会导致泄密。即便法医不说检验结果,即便此案是自产自销,也一样会让围观群众误解、猜测,还会一定程度地侵犯死者的权益,所以我们还是决定去殡仪馆那个灯光昏暗、不透气的走廊上解剖这两具高度腐败的尸体。
到了殡仪馆,我从勘查箱里找出了防毒面具,希望这个小玩意儿能挡去一些损害身体健康的尸臭。
金萍和小孩的尸体并排摆放在过道的地面上,大批的苍蝇在尸体周围盘旋。本来在这个僻静的殡仪馆中很难看到苍蝇,但这腐败尸体一到,就像下达了召集令,整个殡仪馆周围的苍蝇全部按时赶到。我看了看漫天飞舞的苍蝇,无奈地摇了摇头:“你看看,没有解剖室,怎么工作。”
巨人观的尸体是非常可怖的,面前的这个女人上身穿着颜色已辨别不清的T恤,下身穿着深色的三角裤衩。因为腐败气体充斥尸体内,导致尸体像吹了气球一样膨胀了许多,皮肤呈现出黑绿色。眼球已经凸出了眼眶,舌头伸在口腔外,连子宫、直肠都已经被腐败气体压迫得从生殖道和肛门溢出,拖在三角裤衩外。小孩只穿了个小兜肚,兜肚上沾满了黑色的河底淤泥,尸体表面也是如此,黑绿色油光发亮,看了都觉得恶心,简直是阴森恐怖。
防毒面具似乎确实有一些效果,戴上以后略微减少了一些臭气,但是那种恶臭仍透过防毒面具不断地挑衅我的忍耐极限,我时刻都有干呕的欲望。
“金萍逃离的时候,也不找条裤子或裙子?穿条三角裤就跑了出来?这不合情理啊。”我的声音透过防毒面具传了出来,发出嗡嗡的共鸣。
永哥点了点头:“是的,但是既然她已经铁了心自杀,穿什么可能也就不在意了。”
“自杀的人,多见的是自杀前穿着整齐。”我说,“尤其是女性。”
“可能是她想不了那么多了,毕竟杀了人心情不一样吧。”乔法医说。
我沉默了一下,晃了下脑袋,说:“不行,不行。我们不能这样先入为主,先查明了死因再说。这个案子里,死因是关键,如果他们是溺死,那么应该就是自产自销的案件。但是如果他们有别的死因,就不好说了。”
“对,那抓紧时间干活儿吧。”永哥说,“要不,先易后难,先看小孩的?”
我点了点头,和永哥一左一右蹲在小孩尸体的两侧,开始检查小孩的尸表。苍蝇不断地撞击我们的头面部,既然条件如此,我们也只有忍耐。
尸体条件非常差,而且沾满了淤泥,我们只有用纱布轻轻清理尸体表面。
但是因为尸体已经高度腐败,表皮层和真皮层之间都有气泡,表皮也非常容易脱落,所以我们每擦一下,都会不小心蹭掉尸体的表皮。经过仔细检查,并没有在小孩的身体表面发现任何损伤,除了口唇黏膜有一处颜色改变。
“这是不是出血?”我用止血钳指了指口唇黏膜颜色改变的部位。
“像是,但是条件太差,已经没有办法确定了。”永哥皱起了眉头。
我用酒精不断地擦拭着这一小片区域,觉得这确实已经失去了确定结论的条件,只有作罢。我拿起手术刀,慢慢地划开了小孩的胸腹腔。刀子经过腹部的时候,只听“扑哧”一声闷响,尸体就像是个被扎破了的气球,膨胀的腹部迅速瘪了下去,随之而来的是一阵无法忍受的恶臭。幸亏戴了防毒面具,我干呕了一下,眼泪都出来了,还好没有被旁人发现。
解剖没有发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气管已经高度腐败成深红色,无法判断是否有明显的充血迹象,肺已经腐败得充满了气泡,也失去了鉴定是否是溺死的价值。但是当我们打开尸体的胃时,却发现胃内容物居然十分干燥。
“不是溺死。”我说,“没有溺液。”
“说不准是干性溺死呢?”永哥说。所谓的干性溺死是指人跳入冷水时,冷水刺激喉头,导致痉挛,继而窒息,这样溺死,水是无法进入消化道的。
“干性溺死很少见。”我说,“而且一般在冬季出现,夏天水温也不冷,难以干性溺死。”
我想了一想,道:“结合他口唇黏膜的色泽改变,我们应该可以确定这个小孩是被捂压口鼻腔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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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种无可辩驳的依据和语气,让现场所有的人都沉默了。几分钟后,永哥率先打破沉默:“我们想错了。其实小孩的死,不影响案件的定性。大家想一想,如果金萍带着小孩来到河边,她可以选择把小孩扔进水里,但同样也可以选择捂死小孩后再扔进水里。”
我低头想了想,说:“对,永哥说得对,关键还是要看金萍的死因。”
被我这么一说,我们一起转头看着放在一旁、上面落满苍蝇的金萍的尸体。鉴定死因是法医最基本的工作,但通常都是基础工作,像这个案子,一个人的死因能牵扯到整个案件性质和侦破方向的,十分少见。我们顿时对这具外形可怖的尸体的死因充满了兴趣,怀着无比的神圣感,开始了对金萍尸体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