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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四章 独闯军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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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国大营前,一名信使匆匆地走着,他是奉命到魏军大营中下战书的,完成了任务后,正要回去复命,浑然不知,在他背后百米开外,跟着一个人。

    朱亥控制着自己的脚步,百斤大铁椎背在他的身后,萧瑟如刀的秋风,吹在他如钢铁般坚硬的胸膛上,只带来丝丝寒意。

    他可不仅仅是无忌的保镖而已,他同时也是无忌的第一号杀手,在他的大铁椎之下,不知道有多少条人命。但虽然经历多了,他依旧是保持了一颗纯真赤子之心,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快意恩仇,血溅五步。

    李白诗云“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这千古名句,说的就是朱亥。他这人胆大包天,却粗中有细,这些天战事不利,无忌日渐憔悴,他看在眼里,急在心里。而最重要的一点是----------别人怕白起,他却是不怕的!

    一大片乌云飘来,遮住了天上如刀的弯月,风起处,一道霹雳划破天空,雨水倾盆而下,天地之间,一片漆黑,只有那一道道扭曲的闪电,和雷鸣之声相互辉映。

    朱亥加快了脚步,沙沙的雨声,掩盖住了他的声音,这样的天,这样的雨,正是杀人的好天气。

    雨越下越大了,二三十步开外,就看不清了,朱亥紧跑了几步,直到他能够看到前方信使的背影。

    在夜色与暴雨中,秦国的军营黑乎乎的,像是一只伏着的猛虎。哨塔林立,在这样的暴雨中,还能看到一队队的卫士,往来巡逻。

    这里布的是梅花营,没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走路,跟着无忌久了,朱亥对这种布营的概要,是一清二楚。他就算是闭着眼睛,都能找到主营的位置。

    朱亥知道,如今的秦军主营中住的,不是别人,正是白起。只要他能够杀了白起,那么明日之战,无忌就有了扭转乾坤的机会,他相信他的主上,一定能够把握住这个机会的。

    雨中的朱亥浑身都湿透了,但他的心口却像是火一样烫,眼睛闪闪发光,耳朵也发红发热,他的肌肉紧绷如铁块,又像是弹簧,提供给他无穷无尽的力量。

    他已经将全身的气血悉数调动起来,就像是一只正在捕食的嗜血猛兽。

    聚散气血,从心所欲,他的外功已经练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自然由外而内,总结出一套符合自己条件的功法出来。这让他即使拿着如此沉重的兵器,却可以做到行走无声,一如狸猫般的轻巧。

    梅花营之所以被这时候大多数将领所推崇,是因为这种布营没有死角,各个营帐四面八方,都在至少两队以上卫兵的监视之下。

    朱亥看着那个使者走进了中央大营,过了一会出来,手中已经没有了那份战书。这让他确定了目标,白起就在主营之中。

    忽然天空响起了一声惊雷,一道明亮的闪电,无巧不巧地照亮了他藏身的阴影。他猛一抬头,正对上了哨塔上一双惊讶的眼睛。

    他猛一抬手臂,大铁椎如同一条乌龙般飞出,在那个哨兵还没来得及出声之前,一团栲栳大小的乌光已然到了他的面前。

    “啪”地一声响,那个哨兵的脑袋,就像是被砸烂的西瓜一样爆了开来,红白色的浆液,四散飞溅。

    朱亥一抖手,那飞出去的铁椎飞了回来,他只是伸出了右手,凌空一抓,这沉重之极的武器,就像是个孩童玩的皮球一般,被他稳稳握住。

    他方接稳铁椎,就听得噗通一声,那没头的尸体,从哨塔上掉落下来,发出了一声轻响。

    看着被惊动赶来的两队卫兵,朱亥暗叹一声,没想到会被一道闪电,暴露了行迹。

    他看了较近的一队秦兵一眼,突然踏出了一步,沉腰坐马,口中低喝一声:

    “椎”

    呜呜的呼啸声中,他手中的铁椎,已经再次飞了出去。

    “啪啪啪啪啪”

    一连五声闷响,就像是一根铁棒,穿过了五个糖葫芦,血花脑浆飞溅,地上倒下了五具没有了头颅的秦军尸体。

    “敌袭,有人偷营啦。镗镗镗镗镗。”

    秦军中有人鸣响了警钟,就像是被捅了的马蜂窝,整个秦营都被惊动了。

    “罢了,既然被发现了,那就杀进去好了。”朱亥毫不在意,收回铁椎,向着主营的方向疾奔而去,但见有秦兵攻来,他只是一椎过去,不管什么兵刃,碰到就折,沾着就飞。有些个倒霉的秦兵,只觉得手上兵器一震,便被自己的家伙砸中了脑袋。

    朱亥铁椎在手中转动挥舞,每一椎便击杀数人,他前行十余步,身边已然倒了三四十具破碎的秦兵尸体。这些秦兵中不乏屡经战阵的老兵,但怎奈他们的对手,乃是这个时代数一数二的猛士。

    收到了无忌答复的白起并没有去休息,他此刻正端坐在帅案旁,和他边上的人交谈着,那穿着黑色劲装,背负双刀之人,正是梦渊。

    在刺杀了田单之后,他便全速赶了回来,亲自担任白起的护卫,经过曹秋道一战,对于这个时代的勇士,他是再也不敢有半分小觑。

    这个时代的慷慨豪侠之士实在太多:

    “专诸之刺王僚,彗星袭月;聂政之刺韩傀,白虹贯日;要离之刺庆忌,苍鹰击于殿上!”

    更不要说后来的博浪挥椎,荆轲刺秦等名垂千古的事迹,在这些勇士的心目之中,为了他们守护的东西,冲冠一怒,血溅五步乃是常事,连蔺相如这样一个文臣都敢在殿上对秦王说其敢以颈血溅大王之类的话。白起剑术虽然不弱,但在无忌的身边就有一个这样的猛士在!

    梦渊是越到最后关头越谨慎的性子,知道在这种时候最是危险不过,这两天和白起几乎是寸步不离。

    “我们的任务终于就要完成了。”

    梦渊抬起手腕,看了看腕表,这些日子白起屡败魏军,在今天上午,他们已经收到了主线任务完成的通告,但因为还处于战争阶段,他们所剩下的时间,不过是七十二小时。这也是白起为什么提出明天决战的原因,他算定无忌这时也应该得到了田单被刺的消息,乘着士气尚未溃散之时与秦军决一死战,是无忌这时能做的唯一选择。

    外面传来的喧哗声和惨叫声打断了两人的话语,门口的侍卫跌跌撞撞地冲了进来,满脸都是雨水和血水。

    “出了什么事?”白起抓起长戈,喝问道。

    “敌军袭营。”

    “来了多少人?”

    “一个人,但厉害得紧,已经杀了百多名袍泽了。”

    “什么,就一个人?”白起和梦渊相望一眼刚要说话,就看到这人的脑袋一下子碎了开来,尸体倒了下去,在门口一条雄狮猛虎一般威猛的大汉踏着尸体,手中握着一柄沾满了血肉脑浆的大铁椎,目光炯炯地望着两人道:

    “白起,可认得朱亥乎?”

    “我们等你很久了。”梦渊冷冷地道,他从自己的位子上站了起来,向着朱亥迎去。

    这并不是虚言,两年前朱亥一椎不仅重伤了何芸梦,也让梦某人在床上躺了几个月,这份仇恨,以梦渊的性子,又怎么会放得下来?与朱亥一战,是他过去一年多日子里日夜萦绕心头的执念。今天正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起与无忌公子神交数十年,终于要在这两天见个分晓了,也好,今日便取汝性命,断无忌一臂。”白起手持长戈,哼了一声,骨骼肌肉震动,隐隐有雷鸣之声,他修行内功已有小成,气从丹田而出,震动胸腹腔,其声如雷。

    这一年多来,除了修炼梦渊给的沧海剑法和太阳罡气,他逐渐地将自己行伍多年的军中功夫,整理汇总,去芜存菁,整合出一套适用于长戈施展的套路来,经过梦渊,纪嫣然等人的调整,这套戈法,居然被主神空间承认,覆盖了原本的曜日戈法,品级也提升到了玄级,这套戈法走的是依靠外功的路子,分为两套心法,四大套路,不仅适合步战,也能用于骑战。方才他使用的,便是其中的套路虎牙令中的雷字诀。

    梦渊两眼紧盯着朱亥,他原本偏白的面色,一下子变得铁青,无数青筋暴起,突起了皮肤,却是已经运起了天浊地沌混元功,寒热两道气机在膻中相会,像是一颗炸弹在胸口炸开,原本每分钟不到五十跳的脉搏,急速提升到了两百跳,全身上下的血脉,都扩张了开来。

    天浊地沌混元功第五重!

    一年多的时间,除去四处奔走,梦渊几人都在最大程度地提升自己的实力,有着玄功要诀这本奇书中最正统的修炼上乘内功的法门,他们几人的内功进度,当真是一日千里。而梦渊吃尽了苦头,终于将这门奇功练到了第五层小成的境界。

    不同于他以前所学的所有内功,这门功夫练到小成后,方才有了在实战中运用的意义。即使是受到了主神的限制,这门功夫依然是霸道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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