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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成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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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棋看了一本书。

    这本书分为上半部和下半部,上部叫《成神》,下部叫《神怒》。

    此文的核心思想从文名就能看出来,先说上半部,顾名思义,讲得是男主成神的过程。

    这个过程注定艰巨辛苦,方棋早有心理准备。终点文男主哪个不是从人人唾弃的废材开始的?起点低,一飞冲天才更震撼人心,更让人刮目相看。这样才能打脸!这样才有爽点!

    可他没想到男主的逆袭路会这么崎岖坎坷,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

    用一句话简单概括,那就是:顶级受气包,受尽窝囊气。

    男主出生于经商世家,父亲姓赵,喜好美色,娶了十多房小妾,男主娘排在正数第六。小妾跟了赵父十多年,一直没能生育。以色事人焉能长久,没有儿子就没有依靠,眼看一顶又一顶艳丽的花轿抬着年轻娇美的新小妾进门。小妾急得上火,到处求医问药,得来的回复大同小异。

    她这辈子,没有当娘的福气。

    然而,不管是看病郎中还是算命先生都有失手的时候。

    一天深夜,小妾梦见天上金龙下凡,长啸一声,摇头摆尾,钻进她的小腹中。

    第二天诊脉,诊出了喜脉。

    小妾人老珠黄,早就失宠了。而赵父小妾虽多,肚子却没几个争气的,膝下只有一女,这是翻身的好机会。

    母凭子贵。

    小妾挺着大肚,万众瞩目,东山再起。实打实小人得意、耀武扬威了几天。

    可是……

    她却生下来一个怪物。

    男主出生即能睁眼,长得极丑,瞪着一双死鱼眼,板着一张哭丧脸,半哭半笑。脸部长满浓密的毛发,犹如山野蛮猴,身上虽然没毛,却布满了奇怪的褐红色的斑块。触手一摸,还有颗粒凹凸状、令人头皮发麻的怪异触感。

    除了样貌丑陋以外,身上还臭。仔细看去,全身似有似无,裹着一层不详、阴晦的黑气。

    他亲娘一看千盼万盼,盼出来这么一个玩意儿,一口气差点没提上来。殷殷守在屋外的赵父进来一看更是乍然变色,掀翻桌子,酒杯茶盏骨碌碌滚了一地,拂袖而去。

    小妾当头一棒,被砸得头昏眼花。

    站得高跌得惨,她之前耍够了威风,人也得罪了个遍,现如今沦为赵府的一个笑话,日后的境遇可想而知。

    她瞪红着眼,静默片刻,猝然暴起,举起刚出生的婴儿疯狂的掼向墙壁。

    雪白墙壁划下一道血痕。

    然而男主毕竟是男主,吐了口血,没死成。

    恶事传千里,八卦的传播速度比瘟疫还快。没过几柱香,赵家生出来一个怪胎的消息,传遍十里八村。

    从此,男主被视为不祥之身。

    接下来,男主的处境自不必多说,要多惨有多惨。

    爹不疼娘不爱,吃的是馊臭的冷饭,喝的是坑洼的脏水,穿的是褴褛的破衣。拳打脚踢家常便饭,挨揍挨得十分密集,大伤小伤接踵而至连绵不断,男主的地位比赵府看门的疯狗还要不如。

    府里迎高踩低欺软怕硬的奴才,受了气不敢照着别人撒泼,专瞄着男主这个比狗还卑贱的主子,极尽折辱之事,泼屎泼尿。把男主踩在脚底取乐,想打便打想踹便踹,十分随心所欲。

    这时,男主的金手指不遗余力的在旁火上浇油。

    男主的生命力顽强到令人发指,想死都死不成,闹不出人命,更让人无法无天。男主求死不能,只能生不如死的活着。

    于是,男主的童年日常是这样的。

    受伤→养伤→受伤→养伤→伤势过重继续养伤……

    冷暴力热暴力,双暴合璧,日子本就难过。偏偏又在他五岁起,当地一改往年的风调雨顺,一连三年,滴雨未下。后来,这笔账没地儿算,一股脑全扣在男主这个怪胎头上。如此一来,更是把他推向众矢之的,家内家外,人人喊打。

    方棋翻了翻书页,心情很复杂。他从最初期待男主的逆转反攻,到于心不忍,当后面的心惊肉跳,由于篇幅过长,他渐渐麻木,最后简直百思不得其解。

    终点文主角的崛起之路没有简单轻易的,但大多是爽虐结合,童年再苦逼也是一笔带过。

    而此文男主的受虐剧情太走心了吧!作者耗费了二十万字描写,将近六十章!

    到、底、是、几、个、意、思?!和正文主线有什么必要的联系?

    更何况,想要抓住读者眼球,难道不该是张弛有度,装逼打脸!爽爽爽苏苏苏!主角蹲下是为了跳得更高,主角后退是为了更快的前进!

    可是……看了两个小时。

    到底哪里爽了啊!吃一肚子气倒是真的。

    然而方棋越是觉得憋屈,越是放不下。

    剧情虽然不跌宕起伏,文笔却很到位,一字一句都恰到好处,代入感很强,极为引人入胜。

    上部已经看了四分之一,方棋身临其境受了一肚子窝囊气,现在弃文有点亏,最虐的地方应该已经过去了……吧……

    要知道主角越惨打脸越爽,按照终点文定律,男主一定会涅槃成神,浴火重生,练出如来神掌,啪啪啪啪啪啪,打脸回去!

    他一定要亲眼看到赵家人悔不当初的表情!

    方棋深吸一口气,带着满腹不满,自虐般的继续看。

    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换副本了。

    书中,男主八岁时,赵家村人终于把魔爪伸到男主身上。想将男主沉河祭天,以消天怒,求雨。

    巨石带着男主飞快的沉向河底,他在河水深处拼命的扭动挣扎。巨大的求生意志让他咬断麻绳,鼓着一口气游出三里开外,捞回一条贱命。

    荒野暴晒两天,不知何去何从。饥渴交加、奄奄一息之际,一辆马车经过,男主吊着最后一口气扒住马车,一路颠簸,来到一处修真门派——风瑶派。

    从此,男主脱离赵家,脱离苦海,开始修炼了。

    方棋松了一口气。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是金子总会发光的,男主终于迈出了横霸天下的第一步!

    作者总算想起来他还是男主!

    但是,方棋这口气松早了。

    他兴冲冲看了不到两页,差点呕出一口血来!

    换副本并非否极泰来。

    男主脱离了苦海,跳进了一潭更大的魔窟!

    从文中可以看出来,男主很珍惜这次能重新开始的机会。他身骨奇佳,天生适宜修炼,修炼速度比平常修士快出百倍不止。风瑶派众位长老虽然嫌恶他相貌丑陋,但碍于他的天才资质,实在出彩,也算好言相待。

    男主不骄不矜,待人接物亲厚敦睦;修炼一途勤奋认真,一步一个脚印,从不敷衍马虎。

    一般道修快的三五年入道,慢的三五十年也不一定能入道。

    男主仅仅用了半个月就跨进入道期,简直就是一个奇迹。

    好日子也只有这半个月。

    入道之后不知是何缘故,男主浑身流转的充沛真气开始出现断层,时有时无。后来有的时间短,无的时间长,再后来彻底没了。

    男主傻眼了,茫然无措的看着自己的双手。

    文中并没有对男主当时的心境过多详述,可透过寥寥几个段落,那种浓烈的惊慌无助感还是扑面而来。

    方棋也被这峰回路转的剧情惊呆了,再没有耐心细细品阅。他将书页翻得哗哗响,快速浏览剧情。

    男主的修为一直毫无进展,他深居简出,像是钻进了死胡同,不知变通,日以继夜,近乎神经质的拼命修炼。

    恍然过了三个月,白费功夫,依然一事无成。

    修真界强者为尊,他没有修为,形同废物,相貌又极为丑陋,惹人厌恶。再加上曾经高高站在云端,引人妒忌,一朝被打回原形,男主沦为整个风瑶派的出气筒,任人使唤的小厮。

    端茶递水、洗衣抹地、做饭洗碗、打扫茅房,风瑶派从山上到山下,一千三百三十三级阶梯,早晚清扫。

    吃不上饭、喝不着水,衣服破破烂烂,整日里灰头土脸。

    抛开这些小事不谈,最让人难以忍受的是:修士的言语辱骂,刺耳难听,戳心戳肺;折磨人的手段花样百出,残忍至极。逼食狗屎、饭中掺尿、拳打脚踢、棍敲鞭抽、火烫水淹。手法恶劣阴毒,比赵家的奴才更盛百倍。

    又是三年过后,一场试炼大会,男主的特殊体质意外被挖掘,他再次有了用武之地。

    只是这个用处,太不人道。

    《成神》的背景和绝大部分的修真文不同。书里修真术法千姿百态,有道修、剑修、佛修、妖修、鬼修等不一而足,龙蛇混杂、百花齐放,这是修真界。

    修真界因为修炼的方式和理念不同,有正邪之分。正邪两派势如水火,互不相容,在修真界打得不可开交。

    然而一旦面对共同的敌人,他们又能不计前嫌、握手言和,共同御敌。

    那个共同的敌人就是……

    在九千修真界之外的一处神秘领域——万兽森林。

    修真界妖魔鬼怪皆能修炼,而万兽森林,是魔兽的天堂。

    魔兽分一至十阶,一阶最低,十阶最高,每阶又分低段、中段、高段、巅峰。十阶魔兽渡劫成功,可化形为人。

    修真界无论正邪,都有一个不大不小的毛病,那就是看不起魔兽。一个生而为人,一个生而为兽,魔兽修炼几千万年才能化成人形。修士的起点是魔兽终生奋斗的目标。正邪修士自觉甚好,魔兽天生低人一等。

    可摆在眼前的事实也不得不让修士们承认,魔兽的实力强横霸道,远超修真界。一只并未化形的八阶魔兽,对上单体作战实力最强的道修、剑修、佛修,几乎能将之秒杀。哪怕三方大能联手,魔兽也能与之大战三百回合,不落下风。

    极是让人忌惮。

    幸好魔兽修炼太过逆天,不光修士难容,天地也难容。故魔兽修炼一途死伤率极高,最简单的一阶升二阶,十只能活三只已属难得。再加上,魔兽分出十阶,每隔三阶又分出低中高三|级。

    前三阶为低级魔兽,中三阶为中级魔兽,后三阶为高级魔兽,十阶魔兽为超级魔兽。

    升阶不易,升级更难。

    魔兽三阶启蒙灵智,一旦跨进三阶的门槛,升阶一次比一次更艰难。从三阶升四阶,修为千年万年停滞不前,也是常有的事。不止如此,等级越高死亡率越高,六阶升七阶——中级升高级,能活下来的几乎是万中无一。

    至于那些已经修出人身的超级魔兽大能……

    属于传说中的存在。

    魔兽全身是宝。皮甲骨骼是制作灵器、法宝最好的材料,内附宏大的魔兽能量,杀伤力巨大,对敌能事半功倍。魔兽血肉有延年益寿之效,甚至起死回生、长生不老……毛发用来编织衣裳内甲,能水火不侵,刀枪不入。

    万兽森林魔兽横行,外称死亡禁地,有去无回。修真界极少有人敢于踏足。但魔兽的诸多功效,又让各方修士趋之若鹜。

    外面的人不敢进去,只好守株待兔在外等。

    每年从万兽森林跑出来的魔兽少则十几只,多则几十只,数量虽不可观,却也不少。然而能成功捕杀魔兽的门派少之又少,大多魔兽都是从万兽森林大摇大摆的出来,大摇大摆的回去。

    原因不外乎其他,魔兽并非常见兽类,活的年头久了,就算灵智未开,也比一般兽类机敏。更何况,能在万兽森林生存的本就不是善类,警惕性、逃跑术都很高明。加之魔兽体型庞大,要不然一身蛮力大无穷,要不然腿脚利落跑得快,不好抓。

    而男主的用武之地,就在于他能引诱魔兽出现。

    不知男主身上有什么魔力,魔兽不管大小公母,都对他兴趣浓厚,想一尝新鲜。

    在那场盛大的试炼大会中,大能云集,一只五阶魔兽被道尊、剑尊级别的大能追得抱头鼠窜。它横冲直撞半天,不知看到什么,倏然反转过身,似是失了心智,一支利箭穿胸而过,它脚速未减,不顾性命也要朝正在包扎伤口的男主扑去。

    男主转身便逃,魔兽紧跟不舍,追着男主咬。

    这一情形,震惊了当场的各大门派。

    在场的修士何其聪明,随后经过一番验证,证明了众人心中的猜测。

    于是,风瑶派诸人这才发觉,原来男主不止抗揍,还有这个功用。

    能做招引魔兽的诱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