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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顾衿最近一段时间一直都在晨跑,每天六点起床,七点回家,雷打不动。为此旁政嘲笑了她好几次。
“你现在就是脑门一热,等过几天犯懒不跑了,腿会越来越粗。”
顾衿正在穿运动服,不为所动,利索的把头发绑成马尾。“我才不怕腿粗,再说了,我也不是为了减肥。”
旁政被她吵醒,趴在床上,眼睛半睁不睁的哼唧。“那是为了什么?”
“练肺活量啊。”她在屋里蹦跶着,“教练说我肺活量不高,心肺年龄比实际年龄要老好几岁,我可不想老那么快。”
旁政睁开眼,“哪个教练?”
“游泳教练啊。”
“你还去学游泳?”他皱眉,不太乐意。“都告诉你了等我有时间教你,还找那劳什子教练干什么?”
他上周周末晚上闲着,曾经陪着她去过那个健身会所一次。游泳和器械训练是分开的,他练了一个小时,冲完澡就去后面的泳池看她。
当时她穿着泳衣,那个年轻的教练用手托着她的后背和腹部,正试图把她往水里压。
她害怕,偶有挣扎,教练一边为了劝她入水一边怕她呛着,两人在池子手舞足蹈跟跳探戈似的。
他冷哼,一个猛子扎下去,拿开那个长的很像宁泽涛小伙子的手,直接给她按进水底。
不可避免的,顾衿呛了两口水,但是憋气的时间明显比之前哪一次都要长。
“哼,等你教我?”顾衿想起来上次的经历都心有余悸。“我是嫌命太长了吗?
她捡起被他扔在地下的枕头,随手砸在旁政头上,走了。
每天从小区大门沿着中央植物公园里那条公路跑,到了小学门口再折返,刚好一个小时。
顾衿戴上耳机,调好公里数,开始跑步。
植物公园这个时间都是打太极锻炼身体的老人,气氛极静,跑了没多有,顾衿感觉身后有脚步声。
那声音轻慢,一直在她后面不远的地方,顾衿出于女人与生俱来自我保护的警觉,回头看一眼,对方是女性,也在跑步,手里还牵了一条体积很大通体雪白的爱斯基摩犬。
望到顾衿看过来的目光,女人朝她友好的招手,脚步加快朝她跑来。
女人长的高挑,穿着很专业的运动装,虽然是冬天,一点也不臃肿,能看出来身材非常好。
远远瞧着,顾衿觉得她有点眼熟,可是又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一时放慢了脚步等她跑过来。
“嗨,你也在晨跑吗?”
“是啊。”女人跑的有点急,手里还牵着一只估计体重比她都要沉的爱斯基摩,气喘吁吁。“我刚搬到这附近没多久,之前一直都有跑步的习惯,知道这里有个公园,今天第一天。”
“正好也能捎带着溜溜它。”女人扯着链子,示意顾衿看。“这家伙特别懒,有时候一天都不动一下。”
那条白色的爱斯基摩犬瞪着黑漆漆豆儿似的眼睛,正在顾衿脚边蹭来蹭去,好像是在分辨她是敌是友。
顾衿低头注视了那只爱斯基摩几秒钟,没有说话。
女人以为顾衿是害怕,笑着往回扯了扯狗链。“它不咬人的,很温和。”
“我知道。”顾衿抬头迎上那女人的目光,“我不是害怕,是觉得它和我丈夫之前养的那只狗很像,都是爱斯基摩犬,体积也……差不多大。”
“是吗?”女人把狗换到自己的左手牵,逗着它。“爱斯基摩嘛,你知道的,长的几乎都一个样子。”
“它叫什么?”
顾衿因为跟女人聊天,开始慢慢把速度放下来,改为走步。
“L——”女人舌尖顶在上牙,想要发出一个英文单词。顾衿歪着头看着那只爱斯基摩,越发有种熟悉感。
“什么?”
“利奥,leo。”
“利奥?”顾衿轻轻念了一遍,半开玩笑说道。“真巧,之前我家里的那只叫莱昂,搞不好和它是一母同胞的亲兄弟。”
“对了,我该怎么称呼你?”
女人摸着爱斯基摩的毛,十分宠爱。“我姓白,他们都叫我小白,你呢?”
“我姓顾。”
“顾小姐,你家里的那只狗狗还在吗?是公的是母的?哪天可以把它牵出来和利奥一起玩儿啊。”
顾衿望着利奥,目光变得悠远,心里一声遗憾叹息。“不在了,很早之前就送人了。”
那只和利奥十分相像的爱斯基摩,是旁政还不认识顾衿的时候就养在身边的。据说养了好多年。
那是顾衿和旁政交往之后,第一次去他住的单身公寓,就是现在两个人现在住的地方。
进门的时候,他告诉她家里有一只小宠物,问她怕不怕。顾衿从小就很少接触动物,也没什么概念,她以为旁政养的宠物,不外乎就是那些体积很小的泰迪犬之类的,没想到一开门,顾衿就被迎面扑来的莱昂刷新了对小宠物的定义。
那狗蹿到她身上,把前爪搭在顾衿肩上,在她脸上嗅来嗅去。顾衿当时都懵了。
“莱昂!下来!”
要不是旁政在边上叫了它一声,顾衿感觉自己能被它压昏过去。
莱昂好像意兴阑珊,并不想从顾衿身上离开,还示威的朝顾衿叫了两声。
旁政从顾衿肩膀上抓它下来,又给它赶到阳台去,关好栅栏。“好长时间没见生人了,有点闹腾,别介意。”
顾衿没想到旁政看上去这么大男子主义的一个人还有如此居家的一面,久久没缓过神。
“……他叫莱昂?”
“对,当时在外头留学的时候养的,本来为了打发时间,后来慢慢有感情了,就带回来了。”
莱昂听到旁政的声音,蠢萌蠢萌的把爪子搭在栅栏上,讨好伸着舌头。
顾衿试着用手摸了它几下,虽然它不太愿意,碍着旁政的威胁,又乖乖坐回了窝里。
后来旁政要出差,需要离家三五天,他让顾衿搬到公寓里去住,帮忙照顾莱昂。
顾衿听到以后,惊愕瞪大眼睛。“你这么信任我?”
“你总比我妈强,上次我去加拿大,把莱昂带过去让她养,才一个星期,回去的时候它都快饿死了。
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连狗都征服不了,还怎么征服他的人?顾衿为了在旁政面前树立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养的了人训的了狗的光辉形象,只能硬着头皮,答应了。
起初几天,莱昂和她的交流模式还算友好,一人一狗谁也不搭理谁,到了饭点儿顾衿就给这位爷准备它爱吃的饼干骨头和橙汁,对没错,橙汁,一种从泰国进口来的果汁,一瓶比顾衿一天伙食费还要高的东西。
晚上旁政不忙的时候会发facetime过来,顾衿就推着书房的椅子把莱昂从狗窝请到座位上,再给它推回电脑前面,那时候,这爷就会一改之前面对顾衿时候的高冷德行,盯着屏幕里的旁政恨不得舔上一万遍,那贱兮兮的样子,让顾衿一度怀疑过莱昂的真实性别。
变故出现在最后一天,顾衿给他准备晚饭,把饼干倒进食盒里的时候掉了几块在地板上,她想捡起来扔掉,手刚碰到,莱昂忽然变了脸,狂叫着朝顾衿冲过来,顾衿还没等反应,他已经一口咬在她胳膊上。
顾衿疼的脸色都白了,血顺着她手臂往下淌,越慌越多。
饼干掉在地上,莱昂嗅了嗅,又叼回了食盒里,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旁政回来的时候,正好赶上这一幕。
客厅地上触目惊心的淌了一滩血,莱昂撅着屁股正哼哧哼哧吃食,但是屋里看不到顾衿的影子。他当时吓的出了一身汗,第一反应还以为顾衿被这孙子吃了。
他紧声喊她,才发现她在厕所冲着伤口,一边冲,一边哭的上气不接下气。
疼的,也是吓的。
好在莱昂有按时打过针,每个月也都去兽医那里做检查和清理,没出什么大危险,顾衿处理好伤口,在医院打了疫苗,又了破伤风和抗生素,再回到公寓的时候已经快下半夜了。
旁政听了顾衿挨咬的经过,才明白过原因来,它大概是觉得你跟它抢吃的了。
跟它抢食?顾衿架着胳膊,眼睛肿的像桃儿。哭也不是,笑也不是。
他大半夜把莱昂从窝里提溜出来,一人一狗对视,旁政板着脸非常生气,莱昂渐渐低下头去,呜咽两声。
“那个。”跟它好歹也朝夕相处了几天,顾衿心软,帮它求情。“你别打他了吧……”
过了一会儿,旁政无奈叹气。“你信不信,我现在就是打他,他都不知道是为了什么。”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顾衿没有再去过旁政的公寓,等快结婚她不得不搬东西进去的时候,他才轻描淡写的一句话解开了她的心结。
“莱昂啊,我把它送人了。”
一只养在身边很多年的狗,不亚于身边一位久伴的朋友或者爱人,因为自己的原因,他不得不把它送人,顾衿心里不是不内疚感动的。
这么长时间过去,要是今天没有见到这只酷似利奥的爱斯基摩,顾衿都快忘了这件事,她手臂上,到现在都还有莱昂咬的两道浅浅痕迹。
她和利奥的主人一直走到小学门口才分别,一个往左,一个往右。
“要买早饭?”
“对。”顾衿微笑,“你不吃一点吗?”
女人看着早餐铺的早餐,似乎很遗憾。“怕胖,真的太油腻了,因为工作原因,我必须保持身材。”
“那好吧,再见了。”
“再见。”女人对着顾衿热情挥手道别,“希望以后还能再见,利奥很喜欢你。”
因为利奥的关系,顾衿心里再度勾起了对旁政的愧疚,买早餐的时候,她还特地多给他买了很多。
旁政起床收拾好了,夹起一个小笼包。“怎么买这么多?”
顾衿抱着腿坐在他对面,看着他吃饭,戚戚的。“因为看到一只狗,忽然觉得很对不起你。”
旁政被小笼包一下噎住了,他看着顾衿的眼神变得非常复杂。“……?”
“我今天跑步遇上一个女人,她牵着一只和莱昂非常像的狗,也是爱斯基摩,就想起它了。”顾衿趴在桌上,心情低落。“我一直忘问你了,你把莱昂送给谁了?”
说完她一下从桌上抬起头,目露凶光。“不会是卖了吧?还是你跟陈湛北那几个王八蛋给炖掉吃了?”
旁政沉默几秒。
“送给一个朋友了,莱昂现在养挺好的。”
顾衿觉得良心稍安,但是有种莫名其妙的情绪一直在心头缭绕不散,她也说不出来是什么滋味。
旁政的爷爷前几天从三亚接回来以后没去北京,而是直接来了B市,年纪大了,经过大手术之后又几经奔波,今天是约了海军总院给老人家体检的日子,旁政得去全程陪着。
两人一前一后的开车离开家门,顾衿跟在旁政后面,脑中琢磨爷爷体检的事情。开着开着,她忽然想起今天一起跑步的那个女人到底在哪见过了。
海军总院,对,海军总院的医院大门口。
那个穿着白色大衣让她帮忙挪车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