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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卡米拉的烦恼
“自古以来,没有一个魔法师会杀死自己的魔宠。卡米拉,你的想法会遭到契约之神惩罚的。”
斯普拉奇伸手阻止了卡米拉的冲动之举,同时右手中的魔法杖也举了起来,对准雷的眼睛。“卡米拉,你还不能熟练使用契约的力量,不要胡乱对你的魔宠下达命令。”
作为卡米拉的魔宠,雷的一切行动要听从卡米拉的命令。雷突然表现出来的强大敌意,斯普拉奇想当然的认为这是卡米拉因为不能熟练操作契约的力量造成的误会。
“我没有命令他,我只想杀死他。只有杀死了这个骷髅,我才能召唤另外一个魔宠。”卡米拉莫名其妙。
似乎是为了配合卡米拉,卡米拉一开口,雷缓缓放下锈剑,又站在原地不动了。
其实这并非是卡米拉的命令,雷之所以放下剑,是因为他感觉到卡米拉对他没有真正的威胁。而对他有威胁的斯普拉奇实力太强大,他不敢反抗。
不死生物没有善恶之分,他们的心中只有实力。对于实力差的,他们就毁灭,而对于实力明显比他们强大的,他们就本能的表示顺服。
“卡米拉同学,你和你的魔宠之间心心相连,如果你心中产生杀意,你的魔宠就会感觉到,他就会把这当作一种命令。”雷的动作再次让斯普拉奇误解,说道:“请注意,以后你如果想要对你的魔宠下达一个具有破坏力的命令的时候,一定要明确命令的内容和目标,否则的话他就会进行无差别攻击。”
“这怎么办啊。”卡米拉寻求帮助:“老师,我不想要这个丑陋的家伙。”
“宠物是不分美丑的,只分有用没用。”斯普拉奇开导卡米拉道:“他虽然是一个骷髅,但却是一个已经进化了的骷髅,拥有不错的作战实力,等你毕业试练的时候,他能帮你很多忙。更何况他还有另外的好处,比爱微儿的鹦鹉有用多了。”
“有什么好处?”几个小女孩来了兴趣,他们不知道一个骷髅能有什么好处。
“骷髅不会吃饭喝水,也不需要你给他购买衣服和首饰,是最经济实惠的魔宠,不会增加你的经济负担。”骷髅这个特点对于经济条件比较差的卡米拉来说,的确是一个好处。“不死生物的力气比较大,而且不会感觉到疲倦,不需要睡觉,你可以让他作一些枯燥乏味的力气活。”
“好像真的是这样。”卡米拉有点心动了。不过当卡米拉围着雷转了一圈之后,他发现自己还是不能接受这样一个丑陋的骷髅。
卡米拉有些意兴阑珊,随手把雷送回了遗弃之地。
“这个骷髅不愿意被送回去?”在雷消失得那一刹那,斯普拉奇似乎看到这个骷髅有有挣扎的迹象,不愿意走进那个召唤之门似的。
随即,斯普拉奇否定了自己的看法。白银骷髅是初级不死生物,他们智慧低下,怎么可能拥有抗拒意识呢?
何况对于骷髅来说,之后坟墓和泥沼才是他们最喜欢的地方啊。
“卡米拉同学,尽量不要在人多的地方召唤你的魔宠,特别是有光明教会的人在场的时候,以免造成误会。”斯普拉奇在离开的时候告诫卡米拉。“教会的人虽然不干涉魔法师召唤不死生物作魔宠,但是他们讨厌一切不死生物。如果他们杀死了你的魔宠,对你的魔法修炼会产生一定不利的影响。”
“我永远不会召唤他。”卡米拉的回答充满了失望,咬牙切齿地说道:“等我的魔力足够强大的时候,我就强行解除和他之间的契约联系。”
其实斯普拉奇有一句话没有问,为什么修炼火系魔法的卡米拉会召唤出一个黑暗系的不死生物?
在所有人心中,不死生物都是邪恶的化身,一旦出现在人类世界,就要予以坚决毁灭。
特别是光明教会的人,他们的存在似乎主要是为了消灭不死生物,凡是和不死生物有关联的人,都会被他们判定为异端。
当然,如果是魔法师召唤的不死生物魔宠,这并不在消灭之列。因为这些不死生物的一切行动听从魔法师的指挥,并不会独自对人类社会造成伤害。
因为对不死生物的厌恶,人们很难接受哪些可以和不死生物打交道的人。
几乎在所有的国家,黑暗系魔法都是被人唾弃的魔法,能够使用黑暗系魔法的亡灵法师也是一群不怎么受人欢迎的人。
斯普拉奇作为卡米拉的老师,他十分清楚卡米拉的魔法属性,那是纯正的火系魔法。
一个小女孩,而且是一个很有前途的女魔法师,如果被人怀疑拥有黑暗力量,将会是一件很残忍的事情。
因此斯普拉奇只是告诫卡米拉,而没有当面指明。
斯普拉奇认为卡米拉之所以能够召唤一个骷髅,一定是在魔法运作的时候发生了偏差,这是一场事故而以。
可是,为什么这样的事故会发生在卡米拉身上呢?
雷很不甘心的被送回了遗弃之地,在他钻出空间隧道的同时,他发现一群骷髅正在厮杀。
交战双方大约有二十来个骷髅,为首一个白银骷髅正率领着十三四个金属骷髅围攻雷的六个手下。
雷的手下状况很惨,他们虽然没有被完全毁灭,但是身上的骨骼已经出现了多处裂痕,如果不是因为拥有比较不错的武器和头盔,他们在雷出现之前就已经被打散了。
雷出现的地方位置很巧,正好落在那个白银骷髅身后一米多远。
那个白银骷髅正准备用锈刀砍掉一个金属骷髅的脑袋,却突然感觉到身后有危险,慌忙转过身来。
可是已经来不及了,看清楚状况的雷手起剑落,砍在他的脖子上。
白银骷髅的骨骼坚硬无比,已经远超普通的金属武器了,白银骷髅的脖子虽然遭到攻击,但是并没有被砍断,反倒振断了雷的绣剑。
白银骷髅的脖子遭到重击,身子一歪,险些扑倒在地上。
雷扑过去,双手抓住白银骷髅的脑袋,用力一扭,扭断了白银骷髅的脖子。
失去首领的十多个金属骷髅立刻乱成一锅粥,在雷和其他几个金属骷髅的攻击下很快土崩瓦解,除了三个跑得快的之外,其余全部被打散骨头,摊到在地上。
战斗结束了,灵魂之心也分吃了,而雷却没有像以前一样,继续带领手下四处游荡。
雷命令其他的金属骷髅自行去寻找食物,而他自己却枕着那个白银骷髅的骨骸躺了下来。
雷仰望着遗弃之地灰蒙蒙的天空,感受着遗弃之地无处不在的灵魂波动,心中陷入了沉思。
雷可以清晰地感觉到,这一次召唤和以往任何一次都不一样。这不仅仅不是一次作战召唤,也不仅仅是地点发生了改变,而是因为虽然他已经回到遗弃之地,但是他和那个人类小孩之间的精神联系却没有中断。
这丝精神联系给了雷极大的希望,因为雷本能的认为,只要精神联系存在,他和那个人类小孩之间的召唤就没有结束,他还会被那个人类小孩召唤,而且不是一次两次,是很多次。
那个世界真得很美妙啊!原来那里不但有峡谷要塞,有花鸟虫鱼,有战争杀戮,那里还有漂亮的房间,有桌椅板凳,有书架等东西。
虽然只是惊鸿一瞥,但是雷已经深深地喜欢上了那个世界。
但是雷随即又想到,那个召唤自己的人类小孩似乎并不喜欢自己,有那么一刻,那个人类小孩还对他产生了浓浓的杀意。
虽然雷听不懂他们说的是什么,但是他可以从那些小孩的眼神中明显感觉到一种厌恶的情绪。
他们不喜欢我,这是为什么?莫非是我和他们长得不一样?
雷想到了他在书架上看到的那本书,那上面描绘出骷髅的全部进化过程,原来骷髅是可以通过不断进化长出血和肉的。
如果自己的实力增加了,自己也长出了血和肉,自己就和他们一样了,他们是不是会喜欢我,是不是会一直召唤我,或者让我留在那个美丽的世界?
雷之所以这样想,是因为他觉得凡是能够召唤他的生灵,都是比他强大的生灵。
在不死生物心中,追求力量的强大是一种本能。因为力量差距太大,一个白银骷髅绝对不会和一个灰骨骷髅在一起和平相处就是证据。
想法虽然简单,但是对于一个白银骷髅来说,雷的确是一个奇迹。
要强大,要让那个人类小孩喜欢,唯一的,也是最快的途径就是走进荒原深处去。
在沉睡了三天之后,雷一跃而起,命令六个金属骷髅向他身边汇集,他要到荒原深处去寻找真正强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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