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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我们之前是不是打过一个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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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是早上开完的,人是下午跑光的。

    经此一战,再也没人敢口出狂言单挑那斯图。

    就算是群战,也得好好审视自己的抗打能力,别到时候连胖子都不如。

    来的人没有带多少东西,也就只有路上的食物和住宿用的东西,收拾得很是迅速。

    骑马告别的时候,那斯图派往各个部落的人也准备就绪。

    谁要去,去哪里,在那斯图第一天来的时候就已经决定好了。

    那斯图没有派年长的人,这次耗时许久的战争打完后他们可以安安心心地陪他们的孙子孙女了。

    当然他也没有拒绝自愿去的人。

    有个四十岁的男人,他无妻无儿无女,带着他收养的一只小狐狸,愿去草原南方温暖的地方度过他的后半生。

    派出去的大多数人是跟着那斯图从小到大一起走来的。

    有的在五六岁还未见识人心险恶的时候被他忽悠当他的手下。

    一当就是二十年。

    有的和他打赌打输了不服气一直缠着他,誓要赢上一回。

    永远都不要低估一个草原人的好胜心。

    有的单纯觉得跟着那斯图不会忍饥挨冻,有肥肉吃,有美酒喝。

    确实能吃饱穿暖,就是身上的伤痕是一年比一年多。

    不过,那又怎样?哪个男人身上没几道疤痕?

    阿布鲁是第一个响应的,他静不下来,总想跑来跑去。

    尤其是经历了云丹汗王的事情,他觉得自己需要锻炼,沉下心来,以后辅佐那斯图。

    光长体格,不长脑子。

    他可不想再过几年变成胖子那模样。

    萨仁也是一个闲不下来的人。

    阿布鲁那晚准备和她商量,刚开始的时候他支支吾吾没有说清是什么事,一直绕弯子让萨仁猜。

    猜错了十几次后,萨仁动手了。

    阿布鲁挨了打才说他要离开,萨仁听完眼睛豁然一亮,刚才手指的痛都感受不到了。

    她不带一丝犹豫答应了。

    她长这么大还没有出过这个部落,以前她也想过自己纵马出去游玩,看看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

    可阿爸额吉总担心她外出不安全,就让她在部落周围转转就好。

    小时候不懂事经常乱跑,把她的阿爸额吉吓坏了,扬言要打断她的腿,可现在她的腿还在自己的身上。

    他们说的没错,部落的外面危机四伏,野兽倒还好说,若是遇到恶人和其他部落的人,恐怕凶多吉少。

    人是比野兽还可怕的存在。

    总而言之,草原这么大,两个人都想去看看。

    最后阿布鲁和那斯图说到没话可说,阿布鲁给了那斯图一个沉重的拥抱。

    团聚不久的亲人再次分别,这一去恐怕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把能带走的东西都让他们拿上。

    原则上拿不了的东西也想方设法塞在他们身上,马儿也不放过。

    萨仁知道他们参加不了大阏氏的册封典礼了,于是提前送了一个礼物,代表两人的心意。

    是一个毛茸茸的毯子。

    有一天她看到苏予墨手里抱着一个白色的毯子,脚步轻快,脸上乐呵呵的。

    像个小孩子得到一个新的玩具死活不松手。

    萨仁想起去年还有一些毛剩下来,就做了一个新的毛毯。

    这条比苏予墨的那条毛毯要轻很多,或许是新做的,拿在手上柔软如,边缘还有金线缠绕。

    从小到大苏予墨收到过很多礼物,高奢礼服裙,名贵镶钻手表,独一无二的宝石项链,价值十三亿的豪宅……

    她厌倦了这种纸醉金迷的生活。(说这话大概率会被打。)

    不知道这个毯子能不能可以带回现实世界。

    在月亮出现在苍穹之时,所有人上马,踏上新的征途。

    这个故事以三年为限,刀剑为声,鲜血为幕,至此皆终。

    ☆

    “你喜欢什么颜色?”

    刚上榻盖好毯子,那斯图慵懒的声音从后面传来。

    自下雪过后,萨仁临走前送给苏予墨的毯子就深得她的宠爱。

    说是掌中宝都不为过,一度不想与那斯图分享。

    在那斯图的死缠烂打下,苏予墨大发慈悲睡前给了他一半。

    每次那斯图惹得度予墨不高兴了,他就把她抱在身前脑袋蹭她肩膀,颇像一只撒娇的金毛。

    有时候苏予墨觉得阿布鲁走了也没走。

    他的身体走了,但他的灵魂附在了那斯图身上。

    睡到半夜,苏予墨听从内心的召唤,卷着毯子就往自己身上累。

    那斯图常常在半夜被冻醒,一睁眼,白花花的一团,看不到一点人影。

    若不是他的手还能感知到她腰间的温度,他都怀疑苏予墨被这团白色的妖怪给吃了。

    把毯子再抢回来是不可能了。

    她终究是毯子大于喜欢他。

    阿布鲁走也不走干净,留什么礼物。

    每当这个时候,他只好拿出他用了七八年的毯子盖在他不知吹了多久冷风的身体上,一点一点往毯子上蹭。

    “不知道。”

    她没有固定一种颜色喜欢,根据心情,天气,环境,她喜欢的颜色一直变来变去。

    如果是夏天且心情好,她就喜欢橙色,亮黄色。

    如果下雨了,心情犹豫,她就穿淡蓝色的衣服。

    那斯图把她的纤细的腰往后一拉,让她紧紧贴着自己,不留一丝缝隙。

    “你喜欢什么颜色的衣服?作为你大阏氏册封典礼上的衣服。”

    大手顺着腰线来到她的手边,轻轻覆上去。

    苏予墨的手一到冬天就变得凉冰冰的,堪比夏天冰箱里的冰棍。

    小时候妈妈就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带她看了很多医生,无论是西医还是中医。

    喝了很多药都不起作用,说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病,治不了。

    苏予墨觉得手冰不是问题,长大遇到的女生十个里面六个都有手冰这个问题。

    “红色吧。”

    白色衬红色,天大的美景。

    “那你穿什么颜色的?”

    “黑色。”

    红与黑,莫名让她想到了一首慷慨激昂的法语歌。

    说到歌,苏予墨忽然怀念起了那斯图在她身后唱歌的那几天,怀念风吹过他们脸颊的温柔。

    那时候他们坐在马背上,他环着她的腰,放肆大声歌唱,后面跟着一群男声。

    低音,中音,高音,一应俱全。

    那斯图不仅打人很潇洒,唱歌也很有魅力。

    想来放在现代,也会迷倒不少女孩。

    一想到这儿,苏予墨抓紧了他的手。

    那斯图是她苏予墨的人。

    说起马,她自然而然想起了刚开始见面两人的一个约定。

    “我们是不是之前打了一个赌?”

    “什么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