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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羡扭头看身旁的沈大毛,合身的新衣裳,被擦得不染灰尘的新鞋子,伸着细细的脖子,正目不转睛地瞅着玉米烙,那巴巴的样子,才有一点六岁小孩的童真。
从灶上端起陶碗,放在沈大毛手里:“拿稳了。”
沈大毛俩小手掌贴着碗壁,看林羡收拾干净灶台,不打算带走另一碗玉米烙,出声提醒:“那碗不拿了吗?”
林羡把抹布拧干搭灶沿:“你吴奶奶又是借我们用灶屋又是给红薯,现在咱们有好吃的,也不能落下人家。”
在沈家的两年,沈大毛没吃过一顿饱饭。
这就导致他骨子里很是护食。
可是,林羡的话,让他想起自己方才吃的红薯,还有昨晚的地瓜。
这个吴奶奶,沈大毛还是挺喜欢的。
他没再想着端走另一碗玉米烙,等林羡拿了那碗芋头,一块儿回隔壁。
沈二毛一看到哥哥手里香喷喷的玉米粒,馋得直追在后头,好几次都差点踩着沈大毛的脚后跟。
分家后,除了两张炕,桌凳全被沈明珠搬走。
只有林羡睡的屋里还剩一张矮桌。
还是因为桌脚摇晃,沈明珠故意扔下的。
林羡把矮桌搬去仨兄弟的屋子,确定桌脚不脏才放在炕上。
沈二毛甚至没脱鞋子,瞅见哥哥把陶碗放桌边,手脚并用地往上爬,林羡放下芋头,便看到最小那个跟在沈二毛屁股后面,俩小爪子撑着炕边,抬起一条短腿拼命往比他胸口还高的炕上放。
没爬上去不说,还被沈二毛一个尥蹶子,差点踹翻在地。
林羡:“……”
沈大毛见状,把弟弟抱到炕上。
“三毛吃这个!”沈三毛一上桌就宣告主权。
林羡先给他们每人拿一块玉米烙,金灿灿的玉米粒裹着蜂蜜,咬在嘴里,甜甜地,脆脆地,沈二毛吃得最虎,三两下就塞完一块,又望着林羡讨要:“娘,我还想吃。”
林羡干脆把玉米烙分成三等份,哪个都不偏袒。
“要是不够饱,还有芋头。”
沈大毛攥着一块玉米烙,见林羡在剥芋头,不由得问:“你怎么不吃玉米烙?”
“我吃芋头就行。”林羡道。
沈大毛从自己分到的玉米烙里拿起最大那块,放到林羡的面前,“你不是说你最喜欢吃这个?”
林羡没想到自己随口说的一句话,孩子居然当真,掰下玉米烙一角,她又把另外大半块递回去:“是喜欢吃,不过呢,以前经常吃,有些腻了。”
沈大毛啃了口玉米烙。
这个比糖糕还好吃的东西,他吃再多都不会腻。
他也知道,后来的娘说自己经常吃是在骗他,是想把玉米烙省下来给他跟弟弟们吃。
他突然有点想念爹爹了。
刚才在集市上,有个人想卖掉家里的马车,后来的娘好像很喜欢,摸了马背很久,得知马车要三十两银子,后来的娘就带他走开了。
如果爹爹还在,他就可以把爹爹的乌冬青送给后来的娘。
还有,爹爹养的那只大雕。
后来的娘会做弩,肯定也喜欢弓。
爹爹那把弓,齐伯伯还夸过,是上品。
虽然他不是很懂,却有悄悄摸过,沉得他提不动。
他去齐伯伯家做客,坐在椅子上吃糕的时候,胡大娘子在旁边跟人说,‘要论咱们右指挥使的箭术,军中怕是无人能出其右’。
他不知道右指挥使是什么。
但爹爹从齐伯伯书房出来的时候,别人都喊他‘沈指挥使’。
回家路上,他问爹爹为什么他是右指挥使,爹爹就告诉自己,因为他是给齐伯伯养马的。
……要是爹爹当初把乌冬青留在爷爷家就好了。
现在分家,他就能把马带过来。
林羡不清楚沈大毛心里丰富的活动,用过午饭,把陶碗洗净还去隔壁,又借了吴寡妇平日里腌菜的木盆,开始处理那些猪下水。
猪下水除味后,能做出不少佳肴。
林羡目前的打算,就是把猪下水简单做成熟食卖出去。
她在现代的职业并非厨师,却因为林老爷子是四九城出名的老饕,为讨好这位林家掌权人,那半年里,她辗转于各处高档餐厅的后厨,也就学会怎么料理食材。
沈大毛在外面溜达一圈,回来就瞧见林羡蹲在木盆前,一双手沾满小麦粉。
待他走近,发现木盆里装着那些臭臭的猪下水。
“二毛他们呢?”林羡问他。
“他们还在裴南家玩。”
沈大毛一屁股蹲在林羡的身旁。
瞅着林羡又抓起一把小麦粉搓揉猪下水,一想到早上买的小麦粉贵着呢,忍不住道:“为什么要用白面搓这个?”
“白面遇水粘性大,过会儿,再把这些猪下水往水里一泡,脏东西就会被带出来。”
林羡说着话,手上动作也没停。
“什么是粘性?”
林羡抬头,反问沈大毛:“你把芋头按在桌上,什么感觉?”
沈大毛想说黏黏的,话未出口,已经明白什么是粘性。
以前后奶奶买来猪下水,就是扔锅里加水煮一煮,哪里有后来的娘懂这么多。
林羡搓完猪下水,往木盆里加了水,正打算再去隔壁借用灶屋,沈大毛再次出声道:“裴南他爹的腿到现在都没好,县里大夫说,得把那条受伤的腿锯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