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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八十六章 千奇人偶用途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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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秋跟着大荒孤城的队伍来到珍宝峰。

    此时山上已有许许多多修炼者,除了来参加内典的宗派,还有很多零散的人来看热闹。

    沿着石砖大道登上山峰,入眼就能看到珍宝楼金光灿灿的大门。

    大门宽八丈,高三丈,门四周都用黄澄澄的金属做框,金属表面还刻有漂亮的镂空浮雕,花鸟虫鱼样样俱全。

    顶端的门框上,垂下无数条金色丝线,好像一面金光瀑布。

    郑秋看得直咋舌:“这么大的门框,这么大片金丝门帘,不会都是黄金做的吧,乾云宗哪弄来这么多黄金。”

    虽然修炼者不把黄金当钱,但黄金依然是一种极为昂贵的东西,并且在云袖大陆上,黄金极为稀少。

    这种稀少,都要归功于铸器的修炼者们。

    自古以来,身为铸器师的修炼者,始终致力于打造更强大的法器。

    他们你追我赶,把所有精力都投入到熊熊炉火之中,甚至还疯狂到使用活人炼器胚。

    这些疯狂的举动,在神兵无妄灾出世之后的几年,达到了顶峰。

    数千年前,铸器师们就发现,要让一件器物成为法器,关键要让它能利用持有者注入的气劲,最为简单的办法就是在器物中埋藏阵法。

    这种埋藏方式,要利用不同材料对气劲的契合程度,引导气劲正确流动。

    其中黄金在众多材料中,对气劲有近乎最强的排斥性,因此被当作布置气劲通道的墙壁而大量使用。

    于是铸器师们满世界收集黄金,然后将它们制作进法器当中。

    偏偏制成法器后,黄金又很难弄出来。

    经过数千年疯狂开采,云袖能见到的黄金越来越少,只有大荒因为埋藏遗迹较多的缘故,挖出来的黄金还算够用。

    郑秋正想着黄金的事情,身后有个商铺老板拍了下他的肩膀。

    催促道:“郑老板,别发呆了,快跟上。”

    “什么?哦,好!”

    郑秋醒悟过来,看到前面的人已经离自己两丈远,赶紧加快脚步追上去。

    跟随队伍走到大门右侧,然后一同穿过金色瀑布,珍宝楼宽广的楼层显现在众人眼前。

    珍宝楼的楼层,和郑秋那天偷偷见到的芳草楼楼层极为相似,都四四方方,围绕着中央的方形天井,好像一层层中空的画框。

    往前没走几步,他们就碰到了另外一个宗派。

    这个宗派有一百多人,数量超过四百多,这里多出来的三百多可不是人,而是各式各样的人偶。

    看到那么多人偶,郑秋不用询问别人,也知道这个宗派就是十大宗门之一的千奇银堡。

    他眯起眼睛,打量千奇银堡的弟子们。

    这些人的穿着非常奇怪,郑秋从没见过,更没有听说过。

    千奇银堡的人身上,都裹着一套铠甲,这铠甲与正常的铠甲不一样。

    虽然泛着金属光泽,但铠甲极为贴身,好像只有布料那样薄薄一层。

    而且铠甲将全身牢牢包裹,连手套和鞋子也与铠甲连成一体。

    铠甲看起来是个整体,只有极其细小的缝隙,缝隙边还有螺钉状的小凹孔,郑秋想不出来这玩意儿是怎么穿上去的。

    铠甲走起路也不是金属的当当声,而是电弧闪烁的滋滋声。

    如果不是它只延伸到脖子,将弟子们的脑袋露在外面,郑秋几乎都要错认为这是精致的人偶了。

    随后他移动目光,观察千奇银堡队伍后面的人偶。

    人偶分好几种,有的披挂着厚重铠甲,身体各个部位都挂着兵器,一看就是用来打斗的。

    还有的铠甲轻薄,脑袋上安满了成排的眼睛,两条腿像弹簧一样,估计极其善于奔跑,应该是用来侦查和传递消息的。

    有种块头高大,骨架子粗糙,背上扛着大箱子,明显是搬东西的老黄牛。

    还有一种打扮得特别像真人,有个漂亮的瓷脸蛋,紧跟在千奇银堡的弟子屁股后面,偶尔会伸手帮弟子整理头发。

    看样子,这些人偶充当的是佣人的角色。

    郑秋不禁嘀咕道:“这生活也太惬意了吧,什么事情都不用干,全扔给人偶去做。”

    大荒超市的宁老板正好走在旁边,听到郑秋的嘀咕内容,开口表示赞同。

    “可不是嘛,这些人偶忠心耿耿,做事又勤快,而且百分百听话,真是好东西。

    可惜千奇银堡的这种人偶不卖,他们只卖最差的傻瓜人偶。”

    郑秋扭头看向宁老板,他脸上满是羡慕之色。

    想想也是,宁老板出门喜欢讲排场,总带好多佣人服侍自己。

    可佣人哪有人偶好用,人偶都不用安排吃住。

    穿过前厅,队伍走进了天井,天井中间有个十五层楼高的金属台子,那上面就是用来展示珍宝的地方。

    因为台子比较高,所以底下几层绝不是参与内典的好位置,好的位置在十六层至四十六层。

    十大宗门当然在这些位置中,毕竟他们才是此次内典的购买大户。

    大荒孤城的位置被安排在三十九层。

    三十八和四十层都是几个不太出名的宗派,乾云宗故意将十大宗门隔开,免得他们动不动就吵架。

    坐到座位上,郑秋四处观望片刻,见没有人注意到自己,便偷偷调用“木灵”。

    他让“木灵”充满生机的天地之力,和自己已经吸纳的普通天地之力相混合,散布到全身各处。

    曾经在感知天地之力时,郑秋就发现自己能看到身体里的各色光点,也能看到化为纹身的小青虫。

    现在珍宝楼内十大宗门齐聚,他无法保证神宿境的强者动用力量时,会不会看到小青虫那条五彩斑斓的天地之力。

    所以郑秋干脆先把体内的天地之力搞混,将颜色都打乱。

    这样即使有强者看到他身上的天地之力,也不会察觉到小青虫的存在。

    郑秋想得很美,谁知他刚把天地之力散布至全身,隐约传出的波动就被城主林铭浩发觉了。

    林铭浩正绕着三十九层行走,观察大荒孤城各大势力的准备情况,突然轻微的天地之力波动出现。

    林铭浩微微一愣,便发现这股波动非常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