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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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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皇,我愿意去和亲。”

    灵恩公主肯定地回答道。

    “可是这样会不会太委屈你了?孩子,是父皇对不起你。”听到这个回答郑翎瑞眼中伤感流露,心里的石头却悄悄落地了。

    “父皇,您不必自责,儿臣既是您的女儿也是一国公主。您既是我的父亲,也是一国之主。我们的身份、处境都不是自己能够做主的,肩负的是万民苍生,是江山社稷。若是能以灵恩一己之力阻止战争,灵恩自然愿意。”

    这番话说得通透,说明她已经做好了思想准备,也了解和亲背后意味着什么。

    “做不得主么……”郑翎瑞若有所思。

    灵恩微微一笑,握住郑翎瑞的手,“父皇,保重。”

    “……女儿。”

    我的女儿……

    出嫁的队伍穿过了大都城,一万人的大部队浩浩荡荡,如同一条长龙一般,看热闹的百姓将街市围得水泄不通。

    “公主出嫁啦!公主出嫁啦!快来看呐!”围观的小孩子兴高采烈地跳着,他们从来没见过这么长的队伍,欢快的锣鼓声,处处都透着喜悦。

    坐在轿子里的灵恩低着头,红盖头被她扯下来抓在手里,忐忑的心剧烈的跳动着。她抬起头看见封住的红色轿顶。

    以前在宫里看见的是被高墙围住的天空,现在则是一丝天色也看不到了。

    她就像是一个静心包装好的礼物,历经了五个月的路程,被送到了呼延哲的住处。

    轿子落地后,身边的人便散去了,突然的安静令她感到疑惑,掀开盖头走出轿子来,她看见现在所处的是一个陌生的地方。

    这里有碧绿的青草地,碧蓝如洗的天空,远处自由奔跑的马儿,成群的牛羊低头吃草之余抬起头疑惑地看着她。

    “这里是……”

    这时一个穿着花色服装,手中捧着衣服的北夷侍女走来,对她恭敬地行了一个礼。

    “王后,请随奴来。”

    灵恩显得有点摸不着头脑,这和她想象中的貌似有些不一样。

    她跟随侍女来到一个瀑布前,这里鲜花遍地,鸟语花香。瀑布从高处直下,底下的水潭上漂着一层水雾。

    “这是……”她问出自己的疑惑。

    “请王后在这里沐浴更衣。”

    难怪她手里拿着衣服,这难道是北夷的习俗?

    其实灵恩久居深宫自然不知道,北夷水源比大崇匮乏许多,许多北夷平民一生只洗三次澡。

    出生、成亲、死亡。

    虽然身为北夷皇族的呼延家自然没有落魄到这种地步,但是婚礼时沐浴已经成了一项习俗,其中蕴含着很多彩头和美好的祝愿。

    灵恩褪去衣衫,踏入了清澈的泉水中。

    此时已经快入冬了,所以这个澡洗的有点折磨人,等灵恩上岸的时候哆嗦地跟筛子似的,侍女连忙展开衣服披在她身上。

    忍着湿冷,灵恩勉强穿好了衣服,又随侍女朝北走去。

    “这是要给我一个下马威吗?”灵恩不禁如是想到。

    走了良久,两人终于来到一个帐篷前。

    帐篷上面修着飞鸾和彩蝶,红色与明黄色交织缠绕在白底的帐篷上,装饰得整个帐篷十分华贵漂亮。

    侍女在帐篷外五十步的距离止步了,示意灵恩自己走进去。

    踌躇片刻,灵恩怀着无比紧张不安的心情走了过去,每一步都仿佛灌了铅一样沉重缓慢,但她还是来到了帐篷前,颤抖的手撩开门帘。

    也不知这手抖得这么厉害是冻的还是因为害怕。

    走进帐篷,里面居然空无一人。

    除了床榻之外便只有一个屏风和一盏散发着微弱光源的油灯。

    她愣住了,本以为呼延哲就在帐篷里面等着她呢。

    这时候外面响起了脚步声,她心里一急,下意识地寻找藏身之地,情急之下便躲到了屏风后面。

    过了一会,一个男子走了进来,正是呼延哲。他举目四望,却没有看见新娘的身影。

    但是外面伺候灵恩的侍女他分明看见了。

    嘴角边忽然扬起一抹笑来,他迈着轻快地步子来到屏风后面。

    “啊!”灵恩被吓了一跳,刚躲进屏风后她便后悔了,可没想到对方这么快就发现了她,他就没想过自己有可能是逃跑了吗?

    “没想到孤的王后还喜欢玩捉迷臧。”呼延哲调笑道。

    灵恩的脸瞬间红了,对他行了个南崇的礼仪,随后忽然想到了什么,往外面跑去。

    呼延哲赶紧拉住她,“怎么了?”

    灵恩迟疑地指了指头顶说道:“……要先挑盖头。”

    “无妨,这里是北夷,理应按照我们的规矩来,这些繁文缛节不必在意。”

    其实呼延哲两月前便接上了迎亲队伍,却特意带回了这里,因为他是在这片草原出生长大的。

    “可是……”出嫁前教导她礼仪的嬷嬷是那么严厉地教过她婚礼和洞房时的礼仪,没想到到了这边甚至连个像样的婚礼都没有,而是直接洗了个澡就被送到了这里,难道是要直接洞房?

    紧张、焦虑让灵恩把这些礼仪全都给忘了,她只剩下了退缩,“你能先放开我吗?”

    呼延哲微微一愣,似乎没有想到她会这么说,于是放开了抓着她的手,“你害怕我吗?”

    他问道。

    灵恩犹豫了片刻,缓缓摇头,“你是我的夫君,我怎么会怕你。”

    “那你应该如何对我?”呼延哲追问道,似乎十分感兴趣。

    “……我、我应该敬你,爱你。”说到这里,灵恩的脸红得都快滴出血来了,心里喊道:啊!我在说什么?!

    “哈哈哈哈……”

    没想到这时候,呼延哲居然直接捧腹大笑起来,使得原本就局促的灵恩更加想找个地缝钻进去了。

    “孤王听说中原女子出嫁从夫,要以夫君为天还要伺候丈夫的衣食住行,是这样吗?”

    此时的呼延哲笑容满面,就像一个普通的十七岁少年,而非手上沾满鲜血的暴虐君王。

    灵恩这下羞得半句话也说不出来,总觉得呼延哲在挖苦、嘲笑她。

    “在我们北夷可无需如此,女人就是女人,男人就是男人,丈夫和妻子是平等的,你可以不用敬我,但必须要爱我,知道吗?”呼延哲朗声说着,脸上的表情开朗活泼,像是要刻意拉进两人的距离。

    呼延哲这人虽然长得肤白胜雪,相貌也有几分阴柔,但是笑的时候那模样叫人一点也讨厌不起来。

    灵恩不知怎的鬼使神差地应道:“嗯。”

    “可是我们连一个像样的仪式都没有,就成了亲,做了夫妻,我心里总归是过意不去的。”灵恩又说道。

    “我才不要做北夷蛮子的妻子!”一个稚嫩的童声在脑海中响起,呼延哲愣神片刻,随即笑道:“那是自然,只不过这里没有媒人也没有双亲在场,只有天地与我们,这样的婚礼你也愿意吗?”

    “总比直接洞房的好。”她小声嘟囔道。

    习武之人的五感皆异于常人,呼延哲自然听见了她说的话,不禁哑然失笑,“那我们出去吧。”

    两人来到户外,呼延哲牵起她的手,面对着苍茫大地、万里长空,说道:“天地为证,我呼延哲愿与她结为夫妻,爱她,敬她。”

    “天地为证,我郑羽绡愿与他结为夫妻,永结同心,白首不离。”

    灵恩公主的本名便是叫郑羽绡。

    呼延哲看着灵恩的眼睛,高唱道:“一叩首,拜天地~”

    两人执手,齐齐叩拜这片广阔天地。

    “二叩首,拜父母~”

    呼延哲的父母都死了,父亲还是被他害死的,死在了冰冷的囚牢。灵恩的父皇和母后也远在千里外的大崇。

    这第二拜倒是不知道该怎么拜了。

    呼延哲拉着灵恩往南方拜道:“我父母都已经不在了,还是拜你的父母吧。”

    “三叩首,夫妻交拜~”

    二人深深对望,俯下\身去。

    自从灵恩公主去北夷和亲之后,北夷归还了五个城池,退守到了百里开外的迁安城。

    经过这次战争的洗礼,许多南崇百姓被夷兵屠戮,剩下的不过原先的十之三四,之后又陆陆续续迁来了一批夷民,他们在城郊放牧,开垦荒地再由崇民种植,一时间两国百姓生活在一起,倒是和平相处,分工明确。

    文化方面也开始了融合与提升,但是偶然也有例外,有的崇人嫌弃夷人蛮横无理,夷人则讨厌崇人那套臭规矩和偏见。

    而另一边,郑翎瑞的扶植计划也开展了,他先是派人去各大门派抛出橄榄枝,比如:武当、少林、崆峒、华山,却无一不是碰一鼻子灰,这些名门大派根本不稀罕朝廷的招揽和扶持,他们本身便有着深厚的底蕴,门规更是繁多,其中最重要的一条便是不得追名逐利,卷入政治纷争。

    于是郑翎瑞把注意力转到了那些多如牛毛的小门小派上面。

    他们大多势单力薄,有的是这几年才创立的新门派。有的是创立许久却一直未能在江湖中崭露头角。有的则是叛出大派之后另立门户,为人所不齿的叛徒。

    这些门派几乎都接受了朝廷的帮助,只有极少数又穷心气又高的不愿意接受。

    一时间,南崇武林就仿佛迎来了一场春雨,无数门派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郑翎瑞更是下了政令,鼓励百姓习武,朝中的风气也逐渐开始重武轻文起来。

    这些后起之秀多是连听都没听过的门派,比如:九霄派、散人帮、冥仙教等等,那些大门派对此更是嗤之以鼻。

    但是朝廷的扶植并不是做善事,而是需要有回报的,每个门派每年都必须派出一小部分武功较强的弟子进入军队,为此将这些人聚拢起来特地组建了一支五湖军。意为这些人来自五湖四海,为了相同的意志加入。

    此后的几年内大崇的国风逐渐彪悍,几乎每个人都会那么两手本领,但大多只是些三脚猫伎俩,江湖骗子也猖獗一时。

    又过了不知多少年,时代更迭,今非昔比。

    就连街头巷尾玩耍的孩童口中都唱到:“南少林北少林,不如我的拳头灵。你习武我习武,杀尽欺我蛮夷狗!”

    “去去去,小屁孩儿一边玩去!”杀猪匠挥手驱赶道,手中的杀猪刀在掌中旋转三圈,斩下了一个猪头,削成了一片片,递给买猪头肉的老婆婆。

    “您拿好,慢走。”杀猪匠将猪头肉给了老婆婆,却见对方好似看不清东西,于是抓住对方的手,将装在油纸里包好的肉放在她手里。

    “多少钱啊?”老婆婆哆嗦着手伸进荷包里掏钱。

    “一钱二文,给您便宜点,只收您一钱好了。”

    一钱就是一吊钱也就是二十文。

    老婆婆拿出钱来递给他,又疑惑道,“怎么现在的肉这么贵了?”

    “嗨,您不知道,习武之人就好吃肉,这肉的生意好了,供不应求,价格自然就涨了。”

    老婆婆气得直跺脚,“胡说八道,你这明明是敲竹杠!我还记得以前的猪头肉只买十文钱呢!”

    “那是以前了,现在世道变了,吃肉的人多了,早就不止这个价了。”杀猪匠被冤枉了倒也不恼,反而耐心地解释起来。

    何况,猪头肉涨幅算小的了,蹄髈肉和背脊肉才叫一个贵呢,连他这个杀猪的自己都吃不起。

    “是吗?这世道怎么变了?”老婆婆嘴里的牙已经掉了几颗,说话都在漏风,话语听起来有些滑稽。

    “现在大崇人人尚武,不会露两手简直不好意思上街,你瞧瞧这几年街上还有卖艺的吗?都被逼得没活路,改杀猪了。”说着手起刀落,又利索的切开一块背脊肉来,把里面的骨头挑出来。

    “是没有卖艺的了?是吗?不过我眼睛不好,也看不见。”老婆婆可惜地说,复又忽然想起什么,追问道:“哦对了,我最近有些老糊涂了,今年是哪一年了?我孙子是灵恩长公主出嫁那年出生的,可惜刚生出来我还没抱过就被他爹娘带走了,现在也不知道他多大了。”

    “是吗?那你孙子今年该有十六七了吧,都长成一个大小伙子了。”听到这里,杀猪匠不免有些同情,这老人家也是个可怜人,就住在这条街的巷尾,也算是邻居,每次来买肉他都会给她抹掉零头。

    “真的呀?!都这么大了,这年纪都该娶媳妇了吧?”

    虽然她看不清楚东西,但脑海中已经隐约出现了轮廓。

    “您慢走啊!”

    老婆婆买完了肉,满面堆笑地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