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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熟悉的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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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似乎是一年的冬天,漫天飞雪,洋洋洒洒飘向大地,路上除了几棵乌黑枯朽的老树枝,全是白茫茫的一片。

    一个衣衫褴褛的小女孩沿着大路走着,眼神时不时茫然的望着四周,双手紧紧环抱住自己,却依然掩盖不住寒冷,哆嗦着全身。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女孩终于疲惫不堪倒在了地上,虚弱的喘气声刚从她嘴里发出,就被这寒冷的空气所凝固,只留下一串串幼小的脚印,在这空无一人的道路上,看上去十分孤独。

    “丫头,丫头?清雪!”迷迷糊糊中,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女孩的耳边响起,听上去慈祥又温暖,“我们都很想你,快回来,回来吧!”那个声音仍然继续呼唤着她,像是在指引她回家的方向。

    女孩缓缓睁开眼,慢慢抬起头望向前方,果然,前方不远处出现了一片村庄,村口那棵硕大的需要几个人才能抱住的杏树,挂满了红彤彤的杏果,像一个母亲一样,供养和守护着这个地方,几间瓦房被掩盖在绿葱葱的树木下,有一个中年人正躺在树下的摇椅上,摇摆着蒲扇,笑嘻嘻的看着两个孩子在相互追逐。

    “大伯!”女孩兴奋得想要爬起来,却一阵头晕,她缓了好长时间,才虚弱地慢慢站起身,一步步地朝着前方走去。

    “大伯,我在这儿啊,大伯!”不知道是声音太虚弱,还是相隔太远,那个躺在摇椅里的男人,并没有听到她的呼喊,依然一脸微笑的看着树下正玩得起劲的两个孩子,后面的小女生正蒙着眼,摸索着去追赶前方调皮捣蛋的小男孩儿,好不容易抓住了他,小女生兴奋地扯下蒙着眼睛的布条,只见男孩此刻拿着一条青绿色虫子在她眼前晃来晃去,女生一睁眼便看见这可怕的虫子,被吓得大声尖叫,一边逃跑一边怒骂:“侯清云,你真恶心,谁教你的!大伯,救命啊!”

    大伯?她伫立在雪地里惊讶的看着眼前的一切,那扯下布条的小女生,不就是自己吗?那个男孩,正是她无比宝贝的弟弟啊。

    “清云!大伯!我在这儿啊,我在这儿!”她着急的往村口跑去,可一等她靠近,村里就变了模样,阳光不再,还下起来暴雨,杏树变得枯黄,之前还围绕着大树玩闹的孩子也不见了踪迹,那个中年男人站在树下,正焦虑万分的看着后山,山上的树木正摇晃着,树上的飞鸟都被惊起,纷纷四散而去,不一会儿,一场毁灭性的泥石流从山上倾泻而下,不过片刻之间,整个村庄都葬身泥土之中。

    “啊~,大伯!弟弟!”女孩吃惊的看着这一切,她大声呼喊着,奔跑着,可是无论她怎么前进,都始终进不去那正在坍塌的村庄,不管她怎么呼喊,回答她的,只有仍在落石的山上的轰鸣,以及,那句响彻天空的无数人的怒吼,“都怪你!都怪你!”

    “不要!不要!”一个长相清秀的男人一身冷汗的从梦中惊醒,他大声喘着气,心有余悸的消化着梦中发生的一切。

    “侯清云,该做午饭了!侯清云,该做午饭了!……”

    谁?谁的声音?侯清云,是在叫我吗?不对,我明明是清雪啊。

    “谁啊?”他发出的声音吓了自己一跳,怎么会是个男声?一瞬间,头疼欲裂,他拉开窗帘,按了按自己的太阳穴,慢慢的记忆开始一点点苏醒。

    看着窗外的景象,他不免苦笑,自己已经来到这个世界一个多月了,怎么还是不能习惯呢,每次梦回的时候,都以为还是在自己的世界里,仍然是那个备受冷落的十几岁女孩-候清雪,

    在这个空间里,他是已经长大后的侯清云,清雪的弟弟,他都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来到这个空间,这算什么,来自未来的平行世界吗?他不懂,干脆也就不再去想,老祖宗有言,既来之,则安之吧。

    当然,他也记起了此时此刻正在外面聒噪的叫他起床做饭的讨厌鬼,这并不是个比喻,因为她真的是一只鬼,也真的很讨厌!

    “姑奶奶,知道了!”侯清云十分无奈的关掉床边的闹钟,哀叹一声自己命苦,便起身拉开房门去了厨房。

    这是云港市今年来最热的一天,路边的树木,云港河里的水,仿佛被人施了法一样纹丝不动,都像是生怕艳阳会注意到自己。唯一还在这座小城里穿梭的,便是行色匆匆的旅客,行人们疯狂的寻找着庇荫处躲避着太阳,女人们怕晒黑,男人们怕晒伤,老人呢,则又怕中暑。

    侯清云漫不经心的拿着一双筷子搅动着锅里的面条,看着外面的情景,只觉得好笑。天知道对他来说,沐浴在阳光下,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

    “好了没啊?要饿死鬼了!”客厅的沙发上,传来一阵嗲嗲的撒娇声,沙发上正坐着一个女生,目测20岁左右,眉目清秀,一身背带裤,慵懒的坐着,薯片不断的往嘴里送,袋里却也没见少,此时此刻,正对着电视里的帅哥发射粉红泡泡。

    “你再催,老子让你汤都没得喝!”侯清云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好不容易辞职,以为能好好休息几个月,却要跟一只鬼一起过。

    侯清云小心翼翼的盛好面条摆在了她的面前,“姑奶奶,孝敬您的啊,干了这碗面,咱们人鬼殊途,各走一边吧,嗯?”

    “想得美,你欠我的你得还,不然咱两这生生世世,估计都得纠缠一阵,你说是不是不合适啊?”姑娘冲它挤挤眼,无心无肺的说道。

    侯清云:“不会吧,铃铛,就因为一个馒头?还生生世世,您老人家至少也死了40多年了吧?按理说也快要去投胎了,我们下辈子要是能遇着,你至少也得是我奶奶辈儿了吧,我们能有什么纠缠?”

    铃铛笑得花枝招展:“是呢,乖孙孙,你可得好好孝敬我!”

    侯清云无奈的摇摇头,想起和铃铛的相遇,恨不得抽自己一巴掌,谁让自己多管闲事呢。

    不过是因为走在路上,好心将路边扔掉的一个馒头丢进了垃圾桶,便引来一只女鬼跟了他数日,几乎喝水塞牙,坐车丢包,煎个鸡蛋都能糊掉,终于,折腾了他好几日之后,她惊讶的发现侯清云似乎能与鬼魂沟通,便自觉抓住了救命稻草,硬说侯清云扔掉了自己要去吃的馒头,自此便讹诈上了他。

    “铃铛,你说你一个,哦不,一只鬼,不好好排队去投胎,硬是要贪念这人间美食,何必呢?”

    铃铛正在尝他做的面条,只差没一口吐出来。

    “这…人间美食?你只怕对自己做的东西有点误解,这面条,都吃了半个月了,能不能换点别的啊?”

    “你想吃别的,外面那么多饭店,不是随你选吗?谁还能拦得住你啊?”

    铃铛赶紧摆摆手:“罢了罢了,这种缺德的事我才不做,难道你不知道,被鬼吃过的东西,人吃了会倒霉吗?”

    侯清云无奈的摇摇头,这个铃铛,你说她不善良?可游荡在外那么多年,恪守天归,几乎从来不做逾矩的事情,说她善良?可怎么就偏偏缠上了自己呢?

    “没想到,我的假期啊…竟然会跟你一起过。”

    铃铛嗤笑一声,“除了我,你不也没朋友吗?”

    “那我也不会找你,你要是活到现在,我都该叫你奶奶了吧,我们之间啊,有代沟!”

    正说着,侯清云的电话响起,看着来电显示,侯清云有种不好的预感,不过这电话,倒来的正是时候,他拿起手机朝铃铛炫耀着,“怎么着,谁说我没朋友的?”

    铃铛抬起头看到手机上的名字—黎志远。

    “哈哈,这朋友,你自己收着吧,我躲还来不及呢,逛街去了。”铃铛说着,喝完了最后一点面汤,还不忘抹抹嘴,留下一句“记得收碗”,便飞了出去。

    侯清云看着对面碗里满满一碗一点没少的面条,嘀咕了一句浪费,便不耐烦的接起了电话。

    “有事快说,没事快挂!”

    “哎,别啊,你说要不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我好意思来麻烦你么?”黎志远那边着急的说道。

    “你确实应该不好意思,上次的帐还没结呢!”侯清云想起这小子给他介绍的几单生意,不是黄了就是最后不认账了,都是哪里找来的奇葩客户。

    “侯清云,你还是不是我兄弟了?大学蹭了我四年饭,这么快就忘得没边啦!”

    这话倒是说的没错,侯清云想起自己从家里跑出来上云港大学的时候,家里不愿意出钱,他只好到处打零工,实在不行就厚着脸皮找室友蹭点零零散散的小食,而黎志远,便是那个让他蹭了几年饭,还帮他隐瞒真相顾忌他自尊心的兄弟,这可是过命的交情。这样想着,对于近期黎志远一系列不靠谱的行为,侯清云也觉得可以原谅了,他有点不好意思的咳嗽了一声。“这次是谁家猫丢了,还是哪个老太太又回光返照了?”

    “都不是…,这次是个重要的客户,做好了,我保证我们三年内锦衣玉食,再也不用上那个破班了!”

    这话听着,侯清云倒是来了兴趣,自从答应黎志远接这种生意以来,三天两头帮老太太找猫,给哪个不肖子孙问遗产,莫说钱没多少,烦都烦透了!

    “行,老地方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