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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路德维希夫人最近十分恼火,她的本意是付钱后与这个东方女人再无瓜葛,没想到,儿子知道了她的住址,动辄就自己跑上门去,还像个乞丐一样要吃要喝。早知如此,就不该答应他亲自去道谢的请求,儿子不经常说话,有些轻微的自闭,常常沉浸在自我世界里,视一切如无物。那次他用蓝色的眼睛哀求地紧紧盯住自己,她竟不由自主就应允了,还把酬金翻了两番。
沈梦昔不知那位夫人的烦恼,每日勤奋学习,努力吃饭。
海伦也做得一手好饭,她会做近十种口味的香肠,会腌制酸卷心菜,会做苹果酥,她烤的面包带着麦香又有嚼劲,她们轮番做饭,工作家务,费用均摊,但古板的海伦坚持要多担负两成的伙食费用,因为她胃口比沈梦昔大得多,后来,沈梦昔说加上弗兰克小朋友每周一次的费用,还是两人各担一半吧。海伦考虑了一下弗兰克的胃口,勉强答应了。
弗兰克每周日都来吃饭,不怎么说话,但吃得不少。
他像个真正的绅士一样,总是带着蛋糕、冰激凌、鲜花等礼物,有一次带来了一只野兔,说是他亲手猎的。海伦处理好后,沈梦昔做了个野兔炖土豆,生姜大料,花椒粒,干辣椒,粗犷大气。
可怜弗兰克长到12岁,从没用手直接抓过肉食。凡是带着骨头的肉,他都一脸茫然。
现在正可怜兮兮地抓着筷子,向沈梦昔求助,希望她可以为自己分解一些这香喷喷的肉下来。
沈梦昔用湿巾擦擦手,夹起一块兔肉放到面前碗中,伸手抓起,自顾自啃了起来,“嗯!香得很!”她用中文说了一句。
海伦早已忘记餐桌礼仪,在她的概念里,吃中餐就该是这样的:吃面要簌噜噜,吃肉要用啃的,吃菜要用筷子。
弗兰克犹豫了五秒钟,终于伸出白皙的弹钢琴的手指,捏起一块兔肉,送到嘴边,一股兔肉和香料的混合气味窜进鼻腔,直达大脑,他不由自主张开嘴巴,啃吃起来。
本能,战胜了一切。
两位德国吃货,直吃得满头大汗,眉开眼笑。
冯.路德维希夫人到来时,就看到了这一幕,她失声尖叫,用手绢擦了一下儿子湿漉漉的卷发,又抓起儿子的手,使劲用手绢擦拭着上面的油渍,嘴里不停地喊着:“粗鄙!下流!下等人!”
弗兰克被拖走,他哀求地看着沈梦昔,在门口,他使劲挣脱母亲的手掌,只听冯.路德维希夫人用法语大喊了几句。弗兰克浑身一颤,低着头,再没看沈梦昔一眼,顺从地走了出去。
沈梦昔去年起,在裴斯塔洛奇学院选修了法语,她听懂了那几句话,概括说是,如果弗兰克执意要和这个下等东方女人接触,她就会让她再不能在德国立足,甚至杀掉她。
海伦不懂法语,喋喋不休地说贵族夫人什么的其实最讨厌了,害得她没有胃口吃饭。
饭也吃得差不多了,沈梦昔面色不改,如常收拾了餐桌。
”施大恩如结大仇!“沈梦昔的脑海里蓦地冒出这一句话。
虽说收了冯.路德维希夫人的钱,看似两不相欠,但这个贵族夫人并不想因看到她,而一再提醒自己曾不得不受恩于这个东方女人,这就是所谓避大恩人如避大仇人吧。
沈梦昔很喜欢德国的生活,这几年德国马克贬值,但不影响她的生活,这里的人们自律克制,循规蹈矩,各自做好自己的事情,一切都按规律运转,看似刻板,实则更加自在。
但再好也是别国,沈梦昔开始考虑回国了。
饶是活了这么多年,沈梦昔也没也想到,救人两命,最后要落得被驱逐甚至诛杀的地步。晚上,她冷静地分析了当前的情况。学业马上就要结束,一是转学去英国,二是提前预定船票回国。
想到冯.路德维希夫人的眼神,沈梦昔有些灰心,种族歧视注定她不可能平等自由地生活在欧洲大陆。算了,不如回国吧,即便是舆论的风口浪尖,也不过是几日罢了,寻个机会去美国避避战争风头吧。
她再次检查了武陵空间里的两把手枪,又把趁手的几把刀,还有练太极剑的两把长剑放到一切,才松口气,睡下了。
弗兰克连续三周没有来吃饭,让沈梦昔松口气,同时也有些想念这个小男孩,他比自己孙子安东12岁的时候要矮一些,安东淘气得厉害,一半战斗民族的血统,让他勇敢豪迈,无所畏惧,完全不似这个弗兰克,仿佛一个精致的水晶杯,不小心就会碎掉。
但是他的蓝眼睛会让沈梦昔觉得亲切,这是这世界上目前唯一可以让她觉得慰藉的。
她常常做梦,自己在大海上孤舟一叶,茫然漂泊,连天上的星辰都是陌生的,孤独得让人绝望。
第四周,弗兰克突然来了,沈梦昔既开心,又担心。
弗兰克送来了请柬,他非常高兴地邀请沈梦昔去参加下周的冬季狩猎,沈梦昔为难地说,最近临近毕业,课业繁忙,自己已经订好了回国的船票,请他转达对冯.路德维希夫人的谢意。
弗兰克听了小脸垮了下来,“妈妈准许我来你这里了!她准许我和你玩了!”
“可是我的家住遥远的中国,我势必要回去的。”沈梦昔默默他卷曲的金发,“你是个很棒的男孩,长大一定是个大英雄!”
她像当年夸安东一样,不吝夸赞着弗兰克。
弗兰克还是放下了请柬,有些沮丧地走了。
一周后,沈梦昔在上学的路上,突然被两个人高马大的男人抓住胳膊,拎小鸡一样,塞到汽车里,飞驰而去,那辆自行车跌倒在地,车轮犹自慢慢旋转。
一个开车,一个在后座押着沈梦昔,汽车朝郊外驶去,沈梦昔明白八成是冯.路德维希夫人的手段。出于轻视,两人并没有捆住沈梦昔,那男人小山一样的身体坐在后座,压得汽车都偏了。沈梦昔缩在车门边,一言不发。
两个男人开始调侃沈梦昔的面孔、肤色和身材,放肆地哈哈大笑。
沈梦昔趁机掏出防狼喷雾,照着后座男人的眼睛喷了两下,那人发出杀猪般的惨叫声,捂住了眼睛,开车男人下意识刹车,沈梦昔趁机跳车,向来时的路跑去。
脚下是双粗跟皮靴,跑起来还算得力,耳边是呼呼的风声,和后面追赶男人的喊声,沈梦昔平生未有如此遭遇,不知在这异国他乡,到底要跑到哪里去。
她犹豫着要不要拿出空间里的汽车,拿出了汽车要不要杀了后面追赶的人灭口,就见路口两辆汽车停了下来,冯.路德维希夫人穿着一身火红的猎装,走了下来。
沈梦昔心中哀叹。
停下脚步,喘着粗气,“夫人,救我!”
弗兰克也下了车,见到沈梦昔,大吃一惊,他的眼神忽然变得有些惊慌,这孩子虽然稍稍自闭,但是并不缺智商,隐隐猜到了什么,蓝色的眼睛里黯淡了下去。
“那是我的仆人,他们去邀请您,来参加我们家族的狩猎,我想您一定是误会了什么。”
沈梦昔恨得咬牙切齿,拎着胳膊塞进汽车也算邀请。
她喘匀了气,镇定下来。既来之,则安之吧。
沈梦昔笑了一下,与冯.路德维希夫人见礼,“是这样啊,那真是我误会了。”
冯.路德维希夫人饶有兴趣地多看了她两眼,“那我们出发吧。”
此行一共三台汽车,直奔索伦城堡。
弗兰克的父亲已经早早到了城堡,远远看到他牵着几头矮小健壮的德国猎梗出去遛圈了。
沈梦昔根本无心欣赏这座美丽的巴洛克风格的水上城堡,她有些坐立难安。
弗兰克来找她,蓝色的眼睛难掩难过,他送给她一把刀,“这是普鲁士贵族狩猎刀,给你防身,如果遇到野兽,或者危险,你就杀了它!”男孩咬着牙说。
沈梦昔笑着接过:“谢谢你,弗兰克!这真是珍贵的礼物!”
当晚,沈梦昔参加了他们的晚宴,城堡并不是金碧辉煌灯火灿烂的,相反很是陈旧,房间又高又暗,四处是吊灯和大蜡烛,有种鬼影重重的感觉。
沈梦昔第一次见到了弗兰克的父亲冯.路德维希伯爵,他看上去是个刻板固执的人,个子不高,眉头微锁,眼神坚定,紧抿嘴角,不苟言笑。他走过来,向她问好致意,并就她救了妻子儿子的事情,郑重道谢。沈梦昔客气地说在中国这叫见义勇为,就是说见到有人需要帮助,有能力的人是肯定会伸出援助之手的,不必太过介意。
伯爵扯动了一下嘴角,算是微笑,示意沈梦昔自便,就去招待别的客人了。
在伯爵的客人中,沈梦昔惊喜地发现了威尔逊,这个英国商人,居然出现在德国伯爵的狩猎行列中,威尔逊比她还要惊奇,过来礼貌地跟沈梦昔打着招呼,沈梦昔穿着夫人给她的礼服,向威尔逊伸出右手,两人轻轻一握。
“真遗憾,美丽的女士,您恢复了单身,我竟始终不能吻您的手背。”威尔逊做遗憾状。
沈梦昔忍不住哈哈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