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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上,能让他霍凌宵变脸的,只有她!六年前如是,现今亦如是!
汤虽然很热,但终究过了那么久,不会烫伤皮肤,冷水一冲后,她的膝盖处只剩下一片红,倒也不会起泡。
霍凌宵还是一脸心疼,将她抱到床上,用剪刀剪开了她的裤腿。岑心原本挣扎了一下,被他强力一按,最终没有再动。她的左脚处,依然绑着那把刀,刀面亮晃晃的,他给绑的护带不见了。
他的眉头拧得更紧了,因为她的不懂得自我爱惜。
到底要怎样,她才能稍稍爱惜自己一些?他有些无力地想,再大的困难他都没有害怕过无助过,却偏偏这个女人总是让他手足无措,彻底失去了处理事情的能力。
“告诉我,要怎样做,才能让你快乐。”他将药轻轻地抹在她腿上,低低问。他的眉压得很紧,睫毛铺出一片压抑。
岑心闭上了眼睛,被动地接受着他的好。他的指轻轻地抹在她的腿上,那份小心翼翼轻易感觉出来,他的指腹所过之处,带来的皆是凉凉的舒服感。
感官舒服了,心,却揪结成一团,越揪越紧,越揪越痛。
她的唇上挂起了一抹无力的笑:“如果你……对我不闻不问,不要管我的死活,我会舒服好多……”
“可心……”不忍的语音流出,接下来要说什么,他也不知道。
最后,他轻轻地放下了她的脚,却伸臂将她抱住。
他的怀抱温暖宽广,像是巨大的港湾,可以让人忘记一切凶险不安,心甘情愿地就此沦陷。
如果她不是岑心,他不是霍凌宵,他们或许可以一谱幸福序曲,成为一对眷侣。但,世上总没有如果。
她最终伸臂去推他。
“好好照顾自己。”他的声音在她耳边轻轻浮动,温暖柔和宠溺……
她的用心力撞了一下,他已经松开她站起。
他转身朝门口走,高大修长的背影上蒙上了一层惨淡的光晕,那层光晕沉重至极,直射到岑心的心底。
她的心,几乎被射碎!转脸,坚决不去看他,由着他一步步远离。
门,轻轻地合上,室内安静下来,只剩下自己的心跳。每跳一下,就痛一下,就算她努力去忽视,仍无法当成什么都没发生。
岑心在他的休息里不知道呆了多久,直到阿甲推门进来。他恭敬地立在她面前,递过来了衣服:“这是大哥让我给您送来的。”
换了衣服,岑心走了出去。休息室直通霍凌宵的办公室,但他不在,宽大的办公室摆设得井井有条,处处弥漫着他的气息。
她觉得压抑,急急往外就迈。
“大哥等下就回来,大小姐您……”阿甲想叫岑心等一下再走,岑心却已经出了办公室。她就是要趁着霍凌宵还没回来快点离开,她,没有胆量与他再见面。
“大小姐!”阿甲急急地追了上去。
一侧,原本做会客室的地方,屏风后,走出了霍凌霄。他刚刚一直在那后面办公,因为知道她不想见到他。
她不想见到他,而他却关心着她,所以他推掉了会议,一直坐在这里等她。不期她能找他,只想看到她离去时是否平安。
直到岑心的身影完全消失,他才慢步走出来,回到办公桌前。没有马上投入工作,而是伸指联通了特别通道的摄像头,很快,画面里显出了她单薄的身影。那么纤瘦的身子,来一阵风就能吹走!他甚至担心,她走得那么快,步子踏得那么重,会折断自己的骨头。
她的骨头,太过纤瘦也太显露了。
在看到最后紧紧跟着的阿甲时,他心里的担忧方才缓和了一些。阿甲对岑心的忠诚程度并非一般,有他在,自己会放心很多。
岑心在回驻地之前,把霍凌宵送的所有补品都让阿甲送了回去。她不想留他给的任何东西,亦不要日后看着这些东西再想起他。
注定不能在一起就干脆忘记!
“大哥,大小姐她……”阿甲揣着一堆礼品,脸上满是为难之色。霍凌宵拧眉,久久不语,眼睛落在那堆礼品上,一直未离开。
阿甲被看得难受,复将那些礼品提起:“这样吧,我再给大小姐送回去。”
“不必了。”在他转身要走的时候,霍凌宵终于开了腔,“放下吧。”她不要了,他再送,只会让她更难受。她真要忘记他,他即使不情愿也没有拒绝的理由,且,由她去吧。
阿甲看霍凌宵这样,心里腾起一股难过:“大哥以后都不管大小姐了吗?”他以为,大哥最终会成为大小姐的依靠,会让大小姐快乐,可大哥……
从岑心七、八岁起,他就跟在她身后保护,在岑朗森出事之前从来没有离开过。即使他是个粗人也明白,大小姐很喜欢大哥,大哥才是能让大小姐笑的人。
“不是不管,只是以后不会亲自去管了。”霍凌宵的唇角扯出一抹苦涩,轻声道,“以后,保护大小姐的同时也要学着照顾她,知道吗?”
“可是……”阿甲不停地挠脑袋,他是个粗人,如何保护金枝玉叶一般的大小姐?
霍凌宵拍了拍他的肩膀:“今日的大小姐不同于往日,再没有那么娇气,你只要关注她有没有按时吃饭、休息,生病有没有看医生就好了。”
阿甲这才沉重地点头。有很多事情他不懂,也不明白大小姐为什么接受不了大哥,但,大小姐做的决定,他都支持。
霍凌宵到底还是无法彻底地放心岑心,再次跟回了Z市。
上次,他是用计离开的,霍鸿自然耿耿于怀,他的脚才落入Z市地面,就被霍鸿的人给抓住,送回了霍家。
霍鸿鼓了一对铜铃大眼,一把枪就顶在了他的额头上:“既然你这么愿意做黑帮老大,老子成全你!”
霍凌宵略有几份无力地由着自己的父亲动枪动刀,既然回来了,自然就要跟自家老爹杠上,这是他为什么没有抵抗父亲带来的人的原因。
不过,对于霍鸿的话还是很不赞成:“现在的三亿集团是正正经经的公司,您不派尚叔一个月查三回了吗?”
“你个混小子,叫你顶撞!”霍鸿狠踹了儿子一脚。虽然说军人没轻没重,但霍凌宵也不是省油的灯,挨上这一下子并不会出什么大问题。
倒是霍母温秦差点背过气去,哭着扑了上去:“你这是干什么!要杀亲儿子了吗?杀他,就先杀了我吧。”她是个还算温和的女人,但并不代表在危难之时还如此。儿子是母的心头肉,于她也是如此。此时更顾不得截鸿子弹上膛,硬是挡在霍凌宵面前把头压在了枪筒上。
霍鸿气得眼珠子都要蹦出来,一把枪顶在那儿却没有了动静。
秦温却眼泪汪汪地看着霍鸿:“你杀呀,把我杀了得了!当年我救了你的命,你现在却要杀我的孩子,早知道,你当年就算死了我也不管!”
霍鸿硬梆梆的手硬是软了起来,狠狠地扯回了自己的枪。霍鸿从来脾气火爆,在谁面前都风风火火,雷厉风行,唯独在秦温面前不行。
当年自己出任务受伤,是年轻懵懂的秦温把他拖回家藏在自己的卧房里三天三夜,才躲过了敌方的追杀。后来,秦温听了他的话,报考了军校,被他执意带在身边,照顾有嘉。
秦温比他小了十来岁,最终还是嫁给他,给他生儿育女。不管从哪方面讲,秦温都是他的软肋,以至于她偷偷帮了儿子转掉户口,霍鸿都没把她怎么样。
“你就惯吧,迟早把他惯成个混混!”他还是忍不住,对秦温吼起来。而后朝左右的勤务兵一瞪眼:“给我押进去,关禁闭,谁也不能给他送吃的!”说完,特意朝秦温瞪了一眼,才气冲冲地离开。
勤务兵自然不敢违抗霍鸿的命令,秦温可不能不管自家孩子,霍鸿前脚走,她后脚就放了霍凌宵。
“谢谢妈。”霍凌宵感激地朝自己的母亲道谢。秦温用力去拍他宽宽的肩:“你这样,迟早得把你爹给气死!早知道,六年前就不让你去做什么卧底了,做一次卧底,整个人都变了性子。接手三亿集团?要不是你妈我在,你当年就给你爸崩了。我可告诉你,你爸再怎么让着我也是有底线的,你小子最好不要想着出门,否则挨子弹的可是你妈我了!”
秦温说到卧底的时候,霍凌宵的脸沉了下去,自然而然地想到了岑心。那次卧底,除了改变他,还改变了岑心。光看着她那副单薄的身子就知道这些年她过得有多难。
他其实给了她足以保证衣食无忧的钱,完全没有必要再去野外拍摄,促使她去的原因是什么?蓦然想起,一次他亲自去他们电视台给她送饭,碰到了唐玉红。唐玉红指着她道:“霍总很喜欢岑小姐?她可是个有意思的人。来我们公司面试的时候,我们老板问她为什么要去做野生动物摄像工作,她说是为了活着。您说是不是很有意思?”
唐玉红为什么要说那样的话已经无从考证,但那句话却给了他一个提示。她之所以要去做那些危险的事情,要虐待自己,只是想让自己有活下去的勇气。
一年才二十四岁的女孩,便有了那么苍桑的心态!心口,忍不住又是一抽,对于秦温的提醒,他好久才“嗯”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