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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章 还是一棵开花的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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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hinkofthee!--mythoughtsdotwineandbud!”

    苏亦刚刚念完,众人就有些懵逼,啥玩意?

    苏亦也意识不对劲,连忙解释,“抱歉,抱歉,这段时间经常背英文版了,下意识脱口而出,我给大家朗读一下中文版,好不好。”

    这一次,没有那么齐声回复。

    有人说好。

    有人说不好。

    甚至,还有人提议,苏亦中英文都来一遍。

    苏亦有些求助似的望向李志虹,没想到这为中文系的才女,竟然不嫌事大,说,“早就听说小师兄英文很好了,今日一见,果然如此,不过小师兄要是能中英文都来一遍,就更好了,大家都好奇,用英文朗读诗歌,是怎么样的!”

    既然如此,苏亦也不拒绝,反正也没花多少时间。

    “那我先朗读英文版吧!”

    苏亦刚说完,就有人举手。

    “同学请说。”苏亦示意他说话。

    “小师兄,能先在黑板上给我们写一下英文版原诗吗?不然,我们听不懂。”

    苏亦说,“抱歉,是我考虑不周,我先给大家写一下原文。”

    说着,拿着李志虹递过来的粉笔开始板书。

    “Ithinkofthee!--mythoughtsdotwineandbud

    Aboutthee,aswildvines,aboutatree,

    Putoutbroadleaves,andsoonthere'snoughttosee

    ……”

    他用的意大利斜体,当年考研,为了提高卷面分,他有特意练习一段时间的英文字帖。

    在横水体跟意大利斜体之间摇摆,最终选择意大利斜体。

    横水体太不符合他的书写习惯,虽然干净漂亮整洁,但写的太慢,于苏亦的性格不符。

    粉笔不停的在黑板上刷刷的写着,速度极快。

    很快,十四行诗句就被他写完。

    《我的棕榈树》这个诗歌名字,是翻译后加上去的。

    一开始没有这个名字。

    这首诗出自一本诗集《勃朗宁夫人十四行诗》直译为《葡萄牙人十四行诗集》,因为勃朗宁夫人写过关于一对葡萄牙爱人的抒情诗,勃朗宁很爱这诗,常把妻子叫做“我的小葡萄牙人”的缘故。

    是勃朗宁夫人与勃朗宁相爱之后到之结婚之前写下的。

    勃朗宁读过之后,欣喜地称之为莎士比亚以来最美的十四行诗。

    一开始,勃朗宁夫人写完这些诗歌以后,都不好意思拿出来给别人看,更不要说发表,只局限于朋友之间的分享,最终,这诗集就在那年由她的朋友印行了少数本子,未标书名,然后,流传出来了。

    至于为什么叫十四行诗,因为这就是一种欧洲抒情诗体,跟国内的五言七言差不多。

    彼特拉克、莎士比亚、普斯金等人对十四行诗的发展推动都有着重要的贡献。

    前段时间,在周一良先生家中,苏亦读的最多的就是十四行诗。

    十四行不多不少,合适书写。

    苏亦写完,众人鼓掌。

    站在旁边的李志虹忍不住发出惊叹,“好漂亮的字体。”

    用过粉笔写字的人都知道,粉笔跟钢笔它不是一回事,钢笔字能写的不错的人,用粉笔写字不见得就能写好,这玩意得多练。

    显然,苏亦是有练过的。

    漂亮是漂亮,谦虚还是要谦虚。

    苏亦谦虚道,“只是入门。”

    他在书法上,也确实是入门,天赋还可以,但没有时间去专研深入,这些都属于童子功,小时候,跟老爷子学的。

    很小的时候,刚刚会拿东西的时候,就在老爷子的书房拿着毛笔鬼画符,后来长大了,也学过一段时间,后来上大学以后,就荒废了。

    但功底还在,拿来就可以用。

    毛笔如此,粉笔也是如此。

    李志虹说,“我都后悔让小师兄你写在黑板上了,这东西拿不走,还要被擦掉,要是能写在宣纸上就好了,到时候,咱们都可以贴到三角地里面去,让大家欣赏一下小师兄书法,顺便分享这首诗。”

    苏亦说,“这不难,一会活动结束了,我帮你们再写一副就可以了,咱们现在先读诗,好不好。”

    “好!”

    这一次,不需要李志虹起头,大家都不约而同说好。

    “……

    Exceptthestragglinggreenwhichhidesthewood.

    Yet,Omypalm-tree,beitunderstood

    Iwillnothavemythoughtsinsteadofthee

    Whoartdearer,better!Rather,instantly

    ……”

    苏亦读完,台下有一阵热烈的掌声。

    以及各种夸赞的声音。

    “感情很投入。”

    “英文发言好标准。”

    “小师兄好厉害。”

    “不愧是我们家的小师兄。”

    最后一句话,不用想也知道是出自于王讯跟张新之口。

    方灵忍不住推了推旁边的黎新叶,“以前,我一直觉得你叶子你就是天才,现在发现,还有更妖孽的。”

    黎新叶苦笑,“我算什么天才啊。”

    “叶子,你可不能妄自菲薄,刚读完高二就跳级参加高考,还考上咱们北大,你怎么不是天才了。要知道,你可是咱们中文系年纪最小的学生。”方灵说道。

    黎新叶指着台上的苏亦,“我这17岁算什么,人家今年才15岁就是研究生了。”

    要是苏亦知道,估计大跌眼镜。

    因为他一直以为黎新叶二十好几,哪里想到人家还是个花季少女。

    所以要怪就只能怪77级高考是个神奇的存在。

    神奇到程度,一共有超过13届的考生。

    包括从1966年到1977年这些届,另外还有78届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提前参加的,所以13届的考生一同进入考场。

    实际上有部分65届的落榜生也参加了高考,而且都考上了,实际上还不止13届。

    当时原计划招20万人,后来是因为考的人太多,570万人考,还有相当部分是优秀的,最后是扩招,扩招以后增加了6.3万人,所以是27.3万人,录取率是4.8%,这个在中国高考历史上是最低的。

    这么多人里面,偶尔出现几个天才,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

    黎新叶跟方灵在感慨苏亦的妖孽,实际上,其他人也在感慨。

    李志虹都忍不住说,“中文版呢?小师兄,可以写出来吗?”

    苏亦笑,“这个也要写吗?”

    李志虹点头,“对称嘛,再说,小师兄字体那么好看,不多写一下,可惜了。”

    苏亦哭笑不得,只能乖乖书写。

    这一次换成行楷,尽量写快点,不然,正正方方的宋体字,写到猴年马月。

    他在写,台下的学生也没有闲着,都连忙拿出本子再抄。

    这玩意,不可多得。

    在黑板上的东西,一擦掉就啥都没有了。

    诗歌爱好者,从一开始就是抄诗,收录多了,慢慢尝试着去写诗,被杂志诗刊成功发表了,才算是诗人。

    像海子那样火遍全国,就成为大诗人。不过大诗人,可不容易。这玩意比娱乐圈明星还稀少。

    所以不要觉得诗歌门槛低,谁都可以写诗,但能发表出来可不容易,能在着名的杂志发表出来就更难了。想要火遍全国,像《致橡树》这样成为人人争相朗读的诗歌,就更难了。

    一年,也没几首。

    苏亦写完。

    台下再次鼓掌。

    李志虹再次夸奖,“汉字更好看。”

    苏亦认同,“确实,汉字更好看。”

    李志虹笑着解释,“我是说小师兄的汉字书法更好看。”

    夸奖别人的时候,话语越少越有分量。

    比如现在的李志虹。

    一个女人能用好看来形容一个东西,分量已经不低了。

    被中文系的才女夸奖,这个体验感,还是很不错的。

    李志虹这个才女是真才女。

    后世,北大中文系流行一句话,“北大中文系不培养作家。”

    这话不假。

    因为历来培养的都是学者跟教学者。

    然而,77-78级确实北大中文系最神奇的存在,因为这两届出现了一大堆着名的作家。

    比如陈建功、刘震云、张承志、张蔓菱、黄蓓佳、查建英、少君,以小说成名的一代扶摇直上。

    恰好,这些人都是五四文学社之中的主力军。

    尤其是文学77级,刚入学就有五大才女的称呼,除了上面提到的黄蓓佳、查建英、少君外,还有李志虹跟王小平。

    不过后来各自境遇不同,在中国文坛上,有人一枝独秀,有人消声觅迹罢了。

    但在这个年代,在北大之中,一个五四文学社的社长,分量还是不轻的。

    怀着这种愉悦的心情,苏亦继续朗读。

    “我想你!我的相思围抱住了你,

    绕着你而抽芽,象蔓藤卷缠着树木、

    遍发出肥大的叶瓣,除了那蔓延的

    青翠把树身掩蔽,就什么都不见。

    可是我的棕榈树呀,你该明白,

    我怎愿怀着我的思念而失去了

    更亲更宝贵的你!我宁可你显现

    你自己的存在;象一株坚强的树

    沙沙地摇撼枝杈,挣出了赤裸的

    躯干来,叫这些重重叠叠的绿叶

    都摔下来狼藉满地。因为在

    看着你、听着你、在你荫影里呼吸着

    清新的空气,洋溢着深深的喜悦时,

    我再不想你——我是那么地贴紧你。”

    苏亦朗读完毕。

    众人再次鼓掌。

    李志虹再次赞叹,“翻译的真好。”

    说完,又补充了一句,“小师兄真厉害。”

    苏亦连忙摇头,“这不是我翻译的,没有这样的功底。”

    “那小师兄能说这是谁翻译的吗?”李志虹问,“其实,我以前也看过其他一些版本,但没有小师兄读的这版好。”

    苏亦说,“这是方平先生翻译的,现在应该在上海译文出版社工作吧。”

    苏亦实话实说。

    这个版本确实方平译版。

    而且,方平先生在国内翻译界名声也不小,没有必要盗用人家的成果,天知道老先生是什么时候翻译完这首诗歌的。

    拿来装逼一下就可以,盗取别人劳动成果,大可不必。

    主要是没法盗取。

    苏亦之所以选择这首诗歌,还是跟《致橡树》有关。都是描写树的爱情诗,白朗宁夫人的《我的棕榈树》更加直接一下。

    全诗采用整体比喻的手法。

    不是把自己比喻成棕榈树,而是把她的爱人白朗宁比喻成棕榈树。

    全诗在情绪上分为三层:她的相思;不愿因相思而使对方失去独立性;探究其原因。

    这其实跟白朗宁夫人的经历有关。

    她父亲是英国的新兴贵族,是一个庄园主,所以接受英国传统的精英教育,从小喜欢诗歌跟文学,喜欢莎士比亚喜欢歌剧,还会骑马。

    不过她自幼丧母,跟最亲的弟弟也溺水早夭,15岁时,她不幸骑马跌损了脊椎。从此,下肢瘫痪达24年。在她39岁那年,结识了小她6岁的诗人罗伯特·勃朗宁,她那充满着哀怨的生命从此打开了新的一章。

    独处深闺,斜躺病榻,幽怨成了她生活的主调。情爱于她简直是不可企及的奢望。对突然射来的丘比特之箭,她既惊且喜还疑。

    当她认定白朗宁是真诚的之后,便以身相许了。

    所以才有最后一句,“我再不想你——我是那么地贴紧你。”

    这首诗可是比《致橡树》直接多了。

    苏亦朗读完毕。

    再次获取一片热烈的掌声。

    因为他算是开了一个头,直接把外国诗歌带入了五四文学社。

    之前,大家的诗歌朗读主要还是以国内的诗歌为主。

    他倒好,一来就直接英国诗歌,不仅如此,还原文朗读。

    瞬间把文学社诗歌朗读环节提升了一个level,很nice!

    这样一来,一首诗歌怎么行。

    必须要好几首。

    苏亦也不拒绝。

    反正,他这段时间少背诵诗歌,直接把白朗宁夫人的《葡萄牙人十四行诗集》中的其他诗歌读一遍。

    不过这一次,大家也没继续让他板书了,更多是听他读。

    仅仅读,就足够吸引人。

    然而,就在苏亦以为事情就结束的时候,他发现自己想多了。

    他读完。

    就有人问。

    “小师兄,有没有原创诗歌?来一首啊。”

    苏亦连忙摇头,“这个真没有。”

    旁边的李志虹笑,“我不信。”

    瞬间,这姑娘鲁豫附体。

    她又问,“大家信吗?”

    “不信!”

    大家跟着起哄。

    看着这架势,不来一首糊弄是不行了。

    苏亦想缓一缓,脑海的诗歌太多,一时半会还不知道要抄哪一首。

    难不成把海子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拿出来?

    这样一来,也算是拯救一个大诗人了,说不定他先把人家的成名作剽窃了,对方,也不需要因为成名抑郁选择那么惨烈的离世方式。

    不过最后,苏亦还是否认了这个想法。

    怎么说也是未来北大五四文学社的扛把子,未来北大的学弟,苏亦不好意思薅身边人的羊毛。

    所以,在李志虹以及众人的期盼之中,苏亦拿起粉笔。

    刷刷的,在黑板上写了几个字——一棵开花的树!

    在众人的疑惑之中。

    苏亦说,“接下来,跟大家分享一首原创作品《一棵开花的树》!”

    既然前面有《致橡树》《我的棕榈树》那么再多一首《一棵开花的树》也挺好。

    直接把今天的诗歌分享会换成“树”系列专题,就更加应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