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哐当一声巨响,黄铜脸盆跌落在地,水花四溅,紧接着,咚咚咚地脚步声,伴着女子们大呼小叫的声音,将头脑发蒙的吕洞宾吵醒了。
天光已经大亮,桌上杯盘狼藉,一只鸡就剩下一堆残渣,吕洞宾自床榻上坐起身,后脑勺一阵闷痛,他龇牙咧嘴的抚上后脖子。
昨个夜里是喝了多少啊,他怎么都回忆不起来,只依稀记得半夜是从地上爬起来的,口渴难耐,就把桌上的半壶酒给饮尽,但他分明没有吃鸡。
已经好久未曾感受过宿醉的感觉了,整个后脑都是痛的,就像被人打了闷棍。
吕洞宾在床上坐了片刻,两只脚刚放到地上,呼啦啦一群姑娘前挤后拥的奔入房中,将他的床团团围住,一个个瞪着眼睛往他床上瞅。
“怎么了?”他揉着后脑勺笑。
百媚千娇阁的众佳丽们,围成半扇形,听到他问,齐刷刷看他,眼睛里写满了不敢置信。
“这是你们百媚千娇阁新添的规矩?要集体围观客人起床?你们再看,我可就要收费了。”
吕洞宾伸着两条大长腿,摆出一副潇洒不羁的姿态,将垂落胸前的散发给撩到身后,可随着他将头发弄开,众佳丽的目光齐齐聚集在他胸前——他衣襟半敞,露出里面骨架均匀的身体,光洁的皮肤,还有一副好看的锁骨,精瘦的胸膛,不见壮硕的肌肉块,但也硬硬实实。只是,左胸膛上赫然一个乌黑又油腻的五指印……
玉娇娇带笑的声音从众佳丽身后传进来:“让我也看看,让我也看看!”
吕洞宾长眉挑起,这一大早的,怎么一个个都不对劲。
玉娇娇挤进来,只往床上看了一眼,顿时笑得形象全无,吕洞宾顺着她的视线往自己身后一看,惊得从床上弹跳起来。
“洞宾先生,您老果然名不虚传,昨晚我还猜测您老人家会被什么样的姑娘拿下,原来您老口味清奇,山珍海味您不爱,就爱小米就咸菜。”
“昨晚?”吕洞宾昨晚的记忆一片空白。他晃晃脑袋,还是一阵阵的痛,所以关于床上这姑娘到底是谁,又是怎么跟自己滚在一张床榻上的事,是一点头绪都没有。
“但这姑娘不是我们百媚千娇阁的,昨夜我从你这离开的时候还没有呢。”玉娇娇促狭道,“洞宾先生,这事咱俩可得好好聊聊,你什么时候挟带私货进了我这小楼的?”
吕洞宾看着床上的人,确切的说,是一个女人,只是这女的破衣烂衫,头发脏乱,干巴瘦,瞧那形象跟模样,真跟缸底的烂咸菜一样。这烂咸菜睡姿还惊人,把自己睡成一个大大的“方”字,整个人都是方的。
初时的震惊很快过去,吕洞宾镇定下来,走过去看了看紧闭的窗子,窗子没有锁死,轻轻一挑就会开,但他的窗子并不朝外,而是冲着百媚千娇阁的庭院,下面是郁郁葱葱的植物。门外就是栏杆,这小楼上下二层是通的,楼下是大厅跟伙房,伙房里面倒是有扇小门,通着后巷,这里各家各户伎馆都有那么一扇通着后巷的小门,方便一大早收残羹的。但伙房里彻夜应该都是有人在的,那里很难进入外人,后巷逼仄,墙很高,没点腿脚和攀爬的功夫很难蹬的上。
吕洞宾脑子快速运转,整个百媚千娇阁整体的样子,都在他脑中呈现。可是,偏偏对于昨晚发生的事情,他一概想不起来,就连他是怎么来的百媚千娇阁都想不起来。这非常的反常,尽管脑袋疼,他的思路还是快速而清晰的,吕洞宾看了一圈下来,转动着还隐隐作痛的脑袋,在桌子前面坐了下来,然后,他看到了被杯盘遮挡的鱼缸,缸里两条丝锦般的小鱼也看着他。
吕洞宾猛然站了起来:“蠃鱼!你们怎么会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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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盆冷水兜头浇了下去,何招娣大喊一声“下暴雨啦,大家快来洗澡啊”,从床上弹坐起来,众人目瞪口呆。
吕洞宾扔掉手里的铜盆,玉娇娇啧啧捂眼:“你不是一向对姑娘都温柔照顾的么?”
吕洞宾正色教育道:“永远不要看低任何一个男人,我们对待一个女人温柔的态度,跟女人的容貌相对等。”
何招娣睡梦里又回到了何家村,村子里今年遭了旱灾,连续两百天没有降水了,村外的河沟都见底,庄家颗粒无收。山上的野菜树皮都吃的差不多了,没有水喝才是最大的折磨,所以今年全村都要外出逃荒谋生,她本来跟着第五任夫家的人一起上了路,谁知道半路上遇到了剪径的强盗,仅剩下的一些家当都被抢了,她那未婚的夫婿还摔断了一条腿。穷途末路之际还遭遇飞来横祸,蓄积已久的怨恨就这么爆发了,无数难听的话语全往她身上招呼,她当时拼死护着这个家最后的那点家当,让公婆小姑藏进草丛,带着未婚夫婿在山路上奔逃,眼看着夫婿自己从山壁上滚了下去,一条腿摔的血肉淋漓。
公婆小姑和一起出来的村民骂她是个丧门星,望门妨,天生就是灾殃,自从她到何家村起,村子里的光景就一年不如一年,她打小给人做童养媳,差不多每隔那么几年就要易一道手,从一个家被转手到另一个家,活的还不如一头大牲口。最初捡了她的那户人家,儿子先天体弱有病,俩人成亲本是为了冲喜,却没想刚夫妻对拜,男的就倒地不起,再也没有醒过来。
何家村地处多山地带,但陇西的山不比别处,山也大多是黄巴巴的,尽是土石,作物太少。村子被群山包裹,庄稼地不多,靠老天爷赏饭,土里刨食。她虽不招人待见,却天生一副好身体,有强过男人的好体力,干起活来是把好手,所以村人一直没舍得将她驱逐,只将她当牲口使唤,就这么来回被转手,但说来也奇怪,她但凡是去到谁家里,那家的男子必定会出事,对她好一些的,状况就会好一些,还有想要欺负她的,结果却是突然暴毙。她成了何家村里行走的瘟神,所有人都惧怕她,她觉得这样也好,至少再也没人敢轻易招惹自己,直到这一次,逃荒路上未婚夫婿摔断了腿,她终于下定决心离开,她将自己平时攒下的口粮都留给了那家人,孑然一身的上了路。
这一路上翻越重山,途中遇到其他地方出来逃荒的难民,从他们口中得知世上还有一个叫做“长安”的地方,在传说里,长安彻夜灯火不息,这个世上所有的稀奇玩意儿都在这里汇聚,何招娣对长安产生强烈的幻想,她一定要来这里看看,感觉这里遍地都可以找到吃的,可以找到活干,即使只有她一个人,也能活的很好。而跟她抱有同样梦幻的,还有那些数以千计的灾民,可是他们要么死在来的路上,要么被阻拦在高伟的城墙外面。
长安城外有灾民的临时聚集地,草席子搭起一个个简陋的棚,城内不会轻易放这些人进去,他们身份不明,来路不明,也不知道有没有携带什么致命的瘟疫,他们被阻隔在天堑般的城墙外面自生自灭,靠乞讨、靠抢劫、靠偷靠骗的活下去。
城里城外,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
能一路从家乡千里奔流而来的人,早活得跟山里的野兽一样凶悍了,她什么都没有,老天却给了她超级强悍的生命力,何招娣也从将死之人身上弄过东西,她最后之所以能够混入城里,是因为她做了贼。
何招娣被贼窝子里的人看上,见她虽长得瘦小,但模样却不差,尤其是那一双眉眼,眉毛就像天生被剪裁过一样,平直修长,浓淡适宜,乌溜溜的大眼睛,很容易令人卸下防备,模样长得十分讨喜,本是想骗了卖给人牙子,但他们低估了何招娣的战斗力,她以一己之力打翻一整个贼窝子,然后,她就成了他们的首领。
说是贼窝子,其实不过是些灾民里的老弱病残,组团抱在一起谋个活路,做的事有些见不得人,何招娣坚决不肯做个贼,那里面有个残疾老花子,告诉何招娣并非是要她去偷窃别人财物,而是进到城里做探子,专门打探谁为富不仁,就跟踪那人到他的住处,并且在外墙的隐蔽处做上标记,其他的事情自然会有别人去做,他们这叫劫富济贫。
其实,这还是她第一次进入城里做探子,寻找目标。她进城数天,兜兜转转,也曾有过几个想要下手的对象,跟着自己的目标回到他的住宅,发现他有老有小,她就下不去手在人家宅子外面做记号。
直到遇见吕洞宾。
梦里大家凑了一身稍微齐整的衣裳,正为她进城做准备,吕洞宾一盆水浇下去的时候,她梦到天上突然下起暴雨,她开心的冲进大雨中,呼唤大家一起来洗澡。
浑身湿透的何招娣,坐在床上抹了一把脸上的水,露出原本的肤色,她原本也不白皙,常年日晒,是健康的小麦色,两只大眼睛从迷蒙到清醒,回过神来才发现身边挤满了各色美女,吕洞宾远远地站在窗边,脸上是她最讨厌的那副神情,眉梢眼角都充满对她的讥诮。
接下去,完全出乎众人意料,大家谁也没有说什么,何招娣已经连滚带爬的扑过去,一把抱住了吕洞宾的大腿。
“相公!”
“啊?!”吕洞宾顿时化成泥胎塑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