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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宾塞也很怂,机智的岔开话题,先不说伏击的事了。“我们什么时候去停车棚呢?”
“要等到天黑以后,否则我们很难成功的伏击骑摩托车的追兵,这很关键。亚历克斯,尤曼吉什么时候天黑?”戴蒙问。
“这里大概三、四天才天黑一次,我也不清楚。我有段时间没经历过夜晚了,也许快了吧。”亚历克斯说了跟没说一样。
戴蒙懒得吐槽这货了,在游戏里他的主要敌人其实就是蚊子,斗智斗勇20年。
“大家休息等天黑吧,到时我一身迷彩方便隐藏,冰箱可以直接隐身。只要他不张嘴谁都看不见他,张嘴也只能看见两排白牙,这是他的强项。”戴蒙拍板道。
冰箱愣了一下。“伙计,我怀疑你这是种族歧视。”
“你想多了,我在夸你。不然我为什么选你做搭档一起行动?我知道你一定有胆量和我一起做这件事。”戴蒙笑道。
冰箱用力摇了摇头,直白的拒绝了。“不,我没有胆量做这种事,请你换个搭档ok?你们需要什么武器,我提前从包里拿出来给你们。”
“那好吧,玛莎的任务不变,其他四人悄悄溜进仓库,我一个人去伏击。”戴蒙没生气,也没失望,痛快的改了主意。
斯宾塞有点不好意思的说:“要不我来帮你吧?”
戴蒙摇了摇头,笑道:“谁都可以干这活,除了你。因为你是这个游戏的第一主角,敌人重点对付的人。往坏处想,要是你和我一起伏击,敌人或许能知道我们的位置。你去仓库吧,敌人在前门射击的话,你就从侧门绕出来攻击。”
除了戴蒙,这里没人想要冒险和敌人交火,哪怕知道了自己有三条命。
戴蒙也没想勉强他们,和玩家们分开行动成功率更高,因为他的存在感十分薄弱。第二关大部分敌人忽略了他,上一关连boss范佩尔特都被他偷袭成功了。他的自信心爆棚,感觉这次也是稳的。
众人休息了大约10个小时,想提前去停车棚也不方便。因为冰箱喝鸡尾酒壮胆,才三杯就喝多了。
冰箱喝醉后开始说胡话,吹牛皮,傻笑。
他高估了自己的酒量,在游戏里他的体型比现实里小很多,更容易上头。
对他来说,三杯玛格丽特就等于三碗不过岗。喝醉后他敢去伏击敌人了,一群杂兵有啥可怕?来一头老虎他都敢上去滑铲。
戴蒙总共喝了六杯,让亚历克斯又做了一次,一点事都没有。
已经距离“按时回家”晚了25年的亚历克斯不介意再晚一点。斯宾塞等人知道时间流速不同后也不着急了,急也没用。
冰箱睡觉的时候,其他人开始为通关做准备。
玛莎练了练巴西战舞,由于是她的强项之一,自然而然就能使出来,变身炫酷女孩。
她还和斯宾塞一起对练了格斗技巧。勇石博士皮糙肉厚不怕打,玛莎可以全力以赴,进一步了解了自己现在的格斗水平。
他俩有许多独处的时间,感情飞速升温。
戴蒙和亚历克斯两人走下水道又去了一趟集市。这是戴蒙主动要求的,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想要探探路。由于火种需要时间充能才能再次穿越,他不可能和玩家们一起离开尤曼吉。等游戏通关后,他得独自在这里生活一段时间。
他们带回了一些食物,还有一台录音机给玛莎做装备,跳巴西战舞时放bgm。
之后亚历克斯在棚屋点着了一根蜡烛防蚊子,和贝瑟妮聊起了关于未来的事。戴蒙则独自进树林,找地方练习狙击枪。
在现实中,普通人想很快学会用狙击枪是天方夜谭,完全不可能。做狙击手对人的身体素质要求非常高,必须有足够的手部力量。另外,狙击手要有优秀的视力,心理素质,还要有大量的实弹练习。
戴蒙不同,把两支枪里的20发子弹打完就已经摸到了一些门道。
他开挂了,穿越后学习使用道具特别快,在做准备和开枪时,心里仿佛有个声音告诉他这么做是对是错。
他只需花时间多调整几次,用正确的姿势开枪,就能很好的使用武器。这是一种玄妙的感觉,无师自通。
他的身体素质比斯宾塞和玛莎差许多,但在使用武器方面,其他人加起来天赋都不如他。
打光子弹没关系,戴蒙用缴获的机枪子弹作为材料,又造了10发狙击枪子弹出来。10发他认为足够了,不用多造,枪太大不方便携带。
傍晚,由亚历克斯带路,六人整装出发。
五个玩家的心情都很忐忑,他们不知道接下来会遇到什么。晚上开飞机会遇到开战斗机的红毛猩猩吗?这次他们要是在天上被打下来,会团灭的。压力最大的是亚历克斯,其他人能复活,他可就直接嗝屁了。
戴蒙则很兴奋,因为停车棚里有许多载具,他想都扫描一下,提升自己的“炼金术”。
天还没有全黑,几人来到了停车棚附近的山坡上,居高临下做实地考察。和白天一样,停车棚正门外有个简陋的棚子遮阳,下面有两个拿枪的士兵看守,其他地方都没有敌人,只有铁丝网把仓库圈起来。
戴蒙问:“亚历克斯,你确定敌人是从那个坡来吗?这很重要,如果我埋伏的地点不对,你们在仓库可就不安全了。”
“我确定,他们是骑摩托车来的,速度很快。第一次我的热气球没飞起来就被他们包围打死了。第二次我飞了起来,他们也开火打我,只是没打到。”亚历克斯皱着眉头,全是糟糕的回忆。
“我这就过去埋伏,万一他们选了其他路线,你们就用枪在仓库里守着,保命要紧,不要露头。大家优先保护亚历克斯,他不能死。亚历克斯在仓库点个蚊香,如果我们干掉了敌人你却被蚊子咬死了,那就太不幸了。”
斯宾塞问:“你准备怎么做?”
“找个暗处放黑枪干掉落在后面的敌人,抢一辆摩托车再来支援你们,和第二关时一样。我倒是想在他们必经之路上埋地雷,可惜在集市转了一圈都没找到。”戴蒙说了自己的计划。
亚历克斯感叹:“你太勇(阴)敢(险)了,不怕被发现乱枪打死吗?追兵很多,他们的火力一定比你猛。”
“那可不一定,我打算用双人摩托车上的机枪。”戴蒙说着,走到双人摩托车边拆机枪去了。
“那枪我看过固定的非常结实,根本拆不下来……什么?”斯宾塞正说着,戴蒙就已经把机枪给拆下来了。
“挺重。”戴蒙提着机枪说。
斯宾塞惊讶的问:“你是怎么拆下来的?你特么连个螺丝刀都没有啊!”
“这是我擅长的能力,不只是使用武器,拆也擅长。”戴蒙笑着把枪放到了地上。
他用火种把连接机枪的金属当做材料吸收了。他只需用手接触两秒钟,心里想着吸收,就这么简单。只不过火种吸收的材料越多,需要的时间越长。
身处游戏世界,大家的思路都变开阔了,不那么重视逻辑性。戴蒙说这是技能,其他人立即就相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