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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鸡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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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林家胜了,还是完胜,从交手到胜利,林家只用了不过盏茶的功夫,就将十一人全歼。

    赢得如此轻松写意,全靠老爷子只身潜入敌人后方,出其不意,祭出可以镇人神魂使人失去行动能力的铃铛。

    可惜那恐怖的法器如今损坏了。

    导致那法器损坏的是张显一脖子上挂着的那么一件法器。

    众人好奇的看着张显一脖子挂着的那件黑乎乎的东西。

    忍不住想。

    这是什么法器?

    怎么发出一道光就轻易地击碎了那铃铛?

    林云巾施展引力术,想要将那法器摄入到手中。

    但那法器紧紧地挂在张显一的脖颈上,引力术拉扯不下。

    “我来去把它拿来,给爹看看。”

    林云殊要跳下去摸尸。

    “老六,小心有诈!”

    林云巾小心谨慎,示意林云殊等一下,为了防止张显一诈死,丢了一张火弹符箓过去,张显一没有一点反应,确实是死透了。

    “没事。”林云巾在张显一的身上感觉不到任何气息,看上去确实是死了。

    林云殊跳下泥塘,里面满是淤泥,他迈步艰难。

    好不容易来到张显一的身边。

    他看见张显一全身皮肉已成焦炭,皲裂的缝隙里露着粉红的血肉。

    脸上更是瘆人,嘴唇都被烧没了,牙齿漏在外面,有些地方已经被熏黑。

    死不瞑目,双目圆睁,黑眼珠都被烧白了,与他对视,似乎在和他交流感情,林云殊莫名感觉张显一的眼珠里喷出了汹涌的火焰,将他团团包裹。

    身体开始燥热,扭了下大腿,强自打起精神来,怕多想晚上会做梦,不敢再看。

    匆匆看了一眼挂在张显一脖颈上的法器,就将其拽下,同时,一并拽下紧贴在他皮肉上的储物袋,而后折返而回。

    众人全部都围了上来,大家对张显一的储物袋漠不关心,目光全都盯在林云殊手中的吊坠上。

    看清这法器是个干瘪黝黑的鸡爪,爪趾用金丝锢住,里面抓着一个黑色的圆球,乍一看像是眼珠,上面有三道显眼的紫色纹路,还有四道相同的纹路,不过黯淡无光。

    林家族人开始对着吊坠动手动脚,七嘴八舌地开始议论起来。

    “这是鹰爪子?什么材质的?乖乖,还是真的爪子!”

    “我看是鸡爪子。”

    “这抓着的不会是眼珠子吧?”

    “这法器能够一下就击破那铃铛,恐怕是佛门法器。”

    “如果这法器是佛门法器,那么这球状黑物恐怕就是舍利子。”

    “舍利子是佛门得道高僧坐化后遗体火化后遗留的珠子,具有破妄除魔的特性,如此才可以说通一下就击碎了那邪器。”

    “这上面的七道纹路应该代表使用次数,就是不知道使用一次是暗一道?还是亮一道?”

    ……

    佛门弟子,体法双修,更着重于对身体的修行。

    什么金刚不坏、刀枪不入都只是基本功。

    佛门高僧,练成金刚法相,可以搬山移海。

    炼体讲究不破不立。

    常见苦行僧,为了磨砺身体,只身过十万八千山,他们常做对于常人看来都是痛苦的事,来锻炼忍耐力,比如在尖锐的碎石上行走,荆棘上睡觉。

    他们在一次次伤痛中锤炼肉身。

    他们肉身强悍,比之妖兽还要强悍。

    死后遗骨常常会被制成法器,具有破妄除魔的特性。

    这件法器他们猜对了,确实是佛门法器,是由高僧遗骨炼制,但那颗珠子并不是舍利子,而是佛门高僧的眼珠子。

    被动可以看穿虚幻,主动攻杀邪魔的能力。

    但只能主动使用七次。

    张显一在得到这件法器时,这件法器已经被使用过了两次,加上今日,他自己一共使用了两次,如今这件法器还可以再使用三次。

    如今林家族人都有趁手的法器。

    对于这件法器,他们觉得功能太过鸡肋,只对邪魔有用。

    这一辈子能遇到几次邪魔?

    反正他们长这么大就没有遇到过邪魔。

    如果林云珠算是邪魔的话。

    但林云殊方才偷偷拿着这件法器照了一下林云珠,林云珠一点反应都没有,依旧在用她的头发翻着花绳解闷。

    林云殊对天发誓,只是单纯的想要试试法器,绝对没有先前被网,故意报复的意思。

    族人们好奇的摸过吊坠后,最后这件法器交到了林天的手上。

    林天摄魂铃被毁,如今这件法器算是弥补林天。

    林天也没有多说,将其擦洗了一番,而后学着张显一,将其戴在了脖颈上。

    林云巾开始拍马屁道:“爹,你带上这吊坠比那张显一带着好看的多了。”

    “开玩笑,咱爹年轻时可是名动四方的美男子,不是咱爹戴上吊坠好看,是咱爹本来就好看!”

    林天表面不高兴的瞥了一眼林云霄,其实心里还是十分舒坦的。

    有谁不喜欢听别人赞美他?

    林云霄厚颜无耻地嘻嘻笑着说:“爹,现在也帅!”

    族人们纷纷开始拍起老爷子的马屁。

    有的说能赢得了这场战斗,离不开老爷子的英明指导。

    还有的说,老爷子方才催使摄魂铃简直帅呆了,举手投足间都流露着霸气,就连随地吐痰都是那么的帅。

    他们越说越起劲,越说越夸张。

    林天脸带微笑,一言不发,默默地看着听着。

    他就喜欢这一群孩子在他身边互相争宠争风吃醋的样子。

    这是一种蚀骨的幸福。

    是前世单身三十多年的他从未体现过的一种感觉。

    让他着迷。

    林云霄说的口干舌燥,忽然盯着林天的吊坠,说:“爹,给它起个名字吧。”

    “叫什么好呢?”林云巾摸了摸脖子上的吊坠,低头看了一眼。

    鸡爪。

    眼珠子。

    林云霄沉吟了片刻,忽然灵光一闪,大叫道:“就叫它鸡眼吧!”

    这确实算不上什么好名字。

    林天布满皱纹的脸上看不住表情,不知道嘴里在低声嘀咕着什么,手指缓缓摩挲着吊坠,从鸡脚骨开始往下摸,摸到鸡爪子,再摸到眼珠子,忽然一巴掌拍在林云霄的肩膀上,大声赞道:“好名字!”

    林云霄吓了一跳,看父亲这动静,本来还以为父亲不喜欢这个名字呢,没想到会如此喜欢这个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