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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光与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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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世历1037年丰之月28日-西城隐捷敏亚-塞维堡——

    “最近哈梅尔商会真是霉星高照,居然搅出这么大的乱子。”

    贝姆特-瓦托鲁帝一边嚼着黑面包,一边浏览报纸。虽然是前天的报纸,但他已经算早得到消息,诺因一直到下个月七号才从吉西安手里接过这份报纸。

    “吃饭时不要看报,会消化不良。”一只拿着汤勺的纤手敲上他的后脑勺。

    “是!”贝姆特反射性地放下报纸,转过头时愣了愣,“什么呀,是你!”

    “嘿,嘿,你以为是伊莉娜对吧。”

    柳轩风摇晃汤勺,绽开揶揄的笑容。她在剑士服外套了件白色的围裙,却意外的搭配,细致的丽颜因为扎了马尾更显得青春朝气。

    “话说回来,你每天这么早起来,真是勤奋啊。”柳轩风环视除了他们俩空无一人的餐厅,叹了口气,“害得我也没懒觉睡。”贝姆特不好意思地道:“你可以不用顾虑我。”

    “然后你可以又跑去啃冷馒头?”轩风哼了声,想起进厨房当班的第一天,看到炕上有一笼硬得跟石头没两样的冷馒头,当作是馊食就随手倒掉。次日清晨她被一阵翻找声吵醒,以为是小偷就提着凳子冲出去,却看见哪个贼竟是隐捷敏亚城主。

    [是你啊,怎么样,这里住得惯吗?]贝姆特装作没看见她手里的东西。

    [还好……你在做什么?]

    [找馒头。]

    [馒头?]

    青年一指炕上,困惑地问道:[就放在这里,你看见过吗?]轩风沉默半晌,问道:[你找它干嘛?]

    [当然是吃。]

    [……]

    当年轻的城主得知对方把他的早饭扔进垃圾桶时,没有生气,只嘱咐今后别再动放在那个位置的东西,就拿了别的存粮走掉了,留下少女在原地发呆。

    老天!虽然莱拉已经告诉她西城很穷,穷得鸟不拉屎鸡不生蛋乌龟不靠岸,但穷到城主必须以那种猪食裹腹,这也太……当时轩风只觉前途一片黑暗,但她很快发现不是那么回事。首先除了那笼“石头”厨房其他的伙食都很正常也很充足;其次就连地位最低的马潼也吃得比他们的顶头上司高级,还有面包肉干配马奶酒!于是轩风得出一个结论:贝姆特是个自虐狂!而她最看不惯的就是亏待自己的人,所以她毫不犹豫地把“猪食”倒掉,把那个自虐狂押进餐厅吃她煮的美食。

    之后金雀花佣兵团长告诉她,贝姆特有早起的习惯,因为不想打扰厨役,才想出那个办法。轩风问:[那为什么不吃好点的食物?总是馒头、馒头、馒头!]莱拉想了想回答:[因为馒头不易坏,首领常常忘记吃早饭。]

    还不是自虐狂一个!

    “对了,你每天这么早起到底是干嘛?批公文?”

    “没有那种东西。”

    轩风愣了愣:“没有……公文?”

    “嗯。”贝姆特点点头。

    “大臣呢?”轩风开始觉得这个城有点问题了。

    “也没有。”

    “一个也没有?宰相?书记?内务官?民政尚书?财务……”

    “财会有的,不过目前失踪中。”

    轩风默然半晌,问道:“你——到底是怎么管理这个城市的?不,请问你平常都做些什么?”贝姆特合上报纸,叹了口气:“真是个好奇的姑娘,看来不跟你解释清楚不行了。”

    “别说内阁,隐捷敏亚连王宫也没有。自初代城主死后,这里就一直处于半内乱状态,城主上台常常不到几天就被踢下来,自然没有建立政府的余裕,忙着加强武力和军备都来不及了。”

    “那你为什么不建一个?你完全有这个实力吧。”

    “根本没有那个必要。”贝姆特摆摆手,“我要书记做什么?记我今天宰了多少人?开了几场军事会议?内务官没有王宫,要来何用?我只需要军需官就够了。嗯…还有什么官?”轩风掰手指:“多勒!不过很多你好像是用不着,对了对了,刑事部长!为了处理民事纠纷,这个官肯定需要吧……什么,用不着?”

    “隐捷敏亚所有的纠纷只围绕一样东西:食物!”贝姆特斩钉截铁地道。

    “我还以为你会说地盘……”

    贝姆特笑了笑:“没错,就是地盘——耕地、矿山。隐捷敏亚只有这两样可以填饱肚皮的财产,才会千年来内乱不休。可是一直打人会死光,所以渐渐形成许多不成文的规矩。比如占据最多矿山和耕地的人就是城主;两个团火拼时不允许第三者捡渔翁之利;拥有地盘的人或组织必须抽取百分之二十的粮食给周围的居民等等。”

    轩风大感新奇:“这么说,隐捷敏亚的人民完全有能力照顾自己?”

    “嗯,所以,城主需要做的只是惩戒一些不遵守规定的宵小;想方设法取得足以填饱全城人民的粮食,再公平地分到每个人手里就行了。”

    “可是你刚才说抢到最多地盘的人就是城主——”轩风提出质疑。

    一缕阴云划过青年的眉宇。

    “的确,那样是可以自封为城主,也没人会有异议,所以过去有许多家伙就这么做了……”

    不等他说完,轩风就击了下掌:“我明白了!虽然当城主只要武力就可以,但是不完成城主的义务的话,马上就会被踢下来。”贝姆特微笑了一下:“你如果有武力,也许会成为隐捷敏亚有史以来第一位女城主。”

    “你夸奖人可不可以不要这么拐弯抹角?”轩风斜睨他,“像上次夸我像马戏团的狮子,老实点会死啊!”还是只对女生这样,奇怪的男人!

    贝姆特干咳一声,瞄到桌上的空碗,灵机一动举起来:“这个,请再给我一点汤。”

    “哼!”生气归生气,轩风还是很有责任感地舀了一勺热汤倒进碗里。

    “啊!不要芋艿!要光汤、光汤!”

    “少废话!芋艿比你的馒头好吃多了,又有营养,吃下去!不然我告诉伊莉娜你挑食!”轩风刻意盛了一大堆芋艿给他,很为贝姆特的苦瓜脸感到快意,不过她终究不若冰宿记仇,一会儿就动了侧隐之心:“好啦,面包拿来,我多涂点蜂蜜给你。”

    当了好几天贝姆特专门厨子的轩风很清楚:这个男人非常讨厌软绵绵的食物,比如豆腐、芋艿,却又喜欢吃甜食,就和他的人一样,不刚不柔,不软不硬。

    年轻的城主心满意足地吃着涂了厚厚蜂蜜的面包,不再介意碗里扑扑满的芋艿。少女也给自己舀了碗汤,坐到他对面,开始享用早餐,视线却不由自主地停在对方脸上:“换作我,就先吃芋艿,再吃面包。”

    “为什么?”贝姆特诧异地望着她。轩风用理所当然的口吻道:“先苦后甜呗。”

    贝姆特轻笑了声,笑声有着微量的嘲讽。

    “这是有甜可吃的人才有的想法。如果你尝过无米可食、无水可饮、辛苦耕耘数年的田地却依旧寸草不生的滋味,就不会说出这种话了。”

    轩风满脸通红:“对不起。”

    “不……”贝姆特反而露出不知所措的表情,懊悔说了重话,顿了顿,他问道,“你后悔来到这样一个贫穷的城市吗?”轩风扑哧一笑:“喂,我还没过到没饭吃没水喝的日子耶。”贝姆特一窒。

    “也许当我尝到那种无论如何努力也得不到回报的日子,我会恨把我掳来这里的你。”轩风一手支颊,眺望窗外微泛晨光的天空,“毕竟我来自一个富足的世界,但我知道不会有那一天的。”

    “为什么?”

    少女转过头,笑着注视他写满问号的灰眸:“因为你是个好城主啊。”

    这回轮到贝姆特满脸通红。

    “这个……没有这回事。”

    “嗳呀,你是在害羞吗?”轩风惊讶地睁大眼,“我头一次知道你是个脸皮薄的人!”贝姆特慌忙稳住阵脚,竭力用平静的语调道:“不是的!我的意思是,我从未自封为隐捷敏亚的城主,当然称不上‘好城主’了。”

    “哦。”轩风漫应,依旧盯着他不放。

    “……”拜托你可不可以别再盯着我!?贝姆特在心里哀嚎,感觉脸颊愈来愈烫。

    “噗哈哈哈……”轩风终于忍不住爆笑,抱着肚子趴在桌上,断断续续地道,“你…你真应该多脸红的,超——卡娃伊!哇哈哈!”

    贝姆特叹了口长气,认命地继续啃面包,不去做恼羞成怒的人常做的傻事,而是静静地等,等对方笑累自己停下来,他很有经验,拜他十个姐姐所赐。

    果然,不一会儿,轩风就停住笑,抬起红通通的俏颜似笑非笑地瞅着他:“我还以为你会冲我大吼大叫呢。”贝姆特惊讶地回望她:“男人怎么可以冲女人发火。”

    “呵呵。”少女笑起来,笑了很久,直到笑出两行眼泪。

    “喂……”青年心脏漏跳一拍,直觉那不是喜悦的泪水。

    “是啊,男人不应该冲女人发火,尤其是那种毫无道理的发火。”轩风抬手擦拭眼睛,低声道,“可是我的父亲却总是如此对待我母亲和我。”

    贝姆特沉默片刻,不自在地别开眼:“我…我不太明白,因为我的父母感情很好。”

    “真幸运。”

    轩风垂下手,笑嘻嘻地道。脸上完全看不出伤心的影子。见状,贝姆特松了口气,也感到些许莫名的心疼。

    “也不是。隐捷敏亚都是这样的家庭,因为光是生存就竭尽全力了,根本没有吵架的闲情,夫妻俩相互激励,彼此扶持,努力维持一家的生计,所以不稀奇。”

    “是吗?那我也许会爱上这里呢。”轩风习惯性地撑住脸颊,温柔地凝视对座的男子,勾起一抹微带怅然的浅笑:可惜,如果不是异世界的人……不过,也许正是因为在异世界,才能遇见这么实在的男人,地球,算了吧!

    这时,门口响起杂乱的脚步声。两人转过头,看见一大群衣衫不整的佣兵走进餐厅。

    “早!首领,大姐头!”

    “早……”与众人精力充沛的声音截然相反,贝姆特和轩风的回应有气无力,尤其是后者,美丽的脸蛋乌云罩顶。

    那天也是这样,几个士兵一边嚷饿一边走进食堂,撞见她不顾青年的抗议往他碗里倒豆腐汤的情景,先是目瞪口呆,接着一拥出去大喊:[大家快来看!不!快放鞭炮!首领开荤啦!我们有大姐头了!]那是声号角,令整座要塞为之沸腾,对少女而言却无疑为丧钟,宣布她身为“首领的女人”,即强盗婆的生活拉开帏幕。

    之后,她走到哪儿,“大姐头”的称呼就跟到哪儿,任她百般解释也无用。当厨役们把她直呼贝姆特名字的事说出去后,几名佣兵团长也加入了相信谣言的圈子,除了金雀花佣兵团长,因为轩风告诉了她实情并拜托她澄清,莱拉却拒绝了,理由是:[你假装首领的女人比较好,这样就没人会骚扰你。]

    我知道!但我宁愿被人骚扰,也不愿被人大姐头来大姐头去!

    贝姆特小声道:“你别再叫我名字了,叫我首领,这样大家就不会误会。”轩风瞪眼:“才不要!我又不是你部下!”不知为何,她只觉这话听在耳里一阵不舒服。

    “那你叫我老板好了。”

    “你哪里像老板啊!?”

    那边已就座的佣兵们高声道:“大姐头!待会儿再跟首领打情骂俏,我们快饿扁了!”轩风一瞬间涌起叫贝姆特老板的冲动。

    幸好这时躲在暗处偷看两人的其他伙夫奔出来,帮轩风分担了工作,门口也陆陆续续涌进更多的人,几位佣兵团长也在其中,诺大的食堂很快热闹起来。

    “早,外公,莱拉姐姐,达留恩,费路迪亚,费路迪尔。”

    不等五人就座,轩风就俐落地端来早点,笑靥如花地摆在桌上。铁甲佣兵团长和金雀花佣兵团长回以长辈的温厚笑容,三个青年精神地道早。但瞄了眼托盘,炎狼佣兵团长不平地叫起来:“为什么凯渥鲁夫老爹和莱拉的菜色跟我们三个差这么多!?”白凤和黑龙两名佣兵团长也不满地附合。

    “呵呵,谁叫他们是我的干外公和老师呢。”轩风毫不愧疚地笑道,视厚此薄彼和拍马屁为天经地义的行为。凯渥鲁夫笑得合不拢嘴。莱拉扯开一抹阴险的笑。

    “好过份……”三人哀怨不已。轩风俏皮地吐吐舌,加了几块熏肉给他们,才哄得三人破啼为笑。

    “大姐头!面包!”好几个方向同时响起催命的要饭声,少女只得火烧**地赶过去。五个佣兵团长不舍地目送她。把他们的表情看在眼里的贝姆特知道:麻烦来了。但出乎他意料,第一个开炮的竟是一向最沉稳公正的老佣兵凯渥鲁夫,看来他已经彻底被轩风一声声甜甜的“外公”融化了。

    “首领,给轩风换个工作吧,做厨役对她委实太辛苦了。”

    “是啊是啊!你看她端着那么大口汤锅的样子,干脆让她只负责烧菜!”双胞胎异口同声。莱拉点头赞同:“嗯,而且她还要练习剑术,的确应该给她减轻点负担。”

    达留恩皱眉道:“什么减轻负担,根本就不该让她工作!她是大姐头耶!首领,你也真是的,竟然让自己的女人干活,还是那么重的粗活!你是不是想操死她?”

    “轩风不是我的女人。”

    闻言,心中有愧的莱拉低下头。其他四人瞪起眼,一脸死也不相信的表情。贝姆特叹了口长气,知道自己是跳进迪诺河也洗不清了。可是真搞不懂,他和那个少女从未有过亲昵的举动,不过直呼对方的名字而已,为何这帮人就一口咬定他们有暧昧?

    想到这里,他下意识地搜寻谣言的另一主角,很快就在不远处找到她。她正轮流为一桌佣兵舀汤。

    “大姐头,我不要芋头!”好几人纷纷嚷。

    “好好。”轩风不厌其烦地捞走他们碗里的芋艿,再去别桌加汤。

    贝姆特呆了好半晌,低头瞧自己碗里堆成小山的芋艿,直觉反应是差别待遇!过了会儿,他若有所悟,忍不住再次看向少女忙碌的身影,一股淡淡的异样情绪贯穿他心口。

    “知道了,过段时间,我会减轻她的工作量。”

    青年端起碗喝汤。余人大喜,随即不解:“为什么要过段时间?”

    “因为本人现在不愿意。”确切的说,是不敢。

    五名佣兵团长面面相觑,交换了个困惑的眼色。

    ******

    用完早饭,贝姆特一如往常上城楼巡视,兼任城防官的凯渥鲁夫跟在他身后。

    望见远处米亚古要塞沉黄色的岩壁,青年清澈的灰眸浮起复杂的波动。

    “首领。”

    “嗯?”贝姆特回过神,朝部下投以询问的目光。凯渥鲁夫犹豫片刻,道:“最近大家不满的情绪涨得很厉害,甚至出现一些责怪你过于谨慎的言论。”

    “……”

    “我可以理解他们的心情,大家拼死拼活打了个大胜仗,却因为卡萨兰军杀出来,什么好处也没捞着,自然恨得牙痒痒的。现在诺因城主和大部份军队都在凡尔加平原,正是攻击的大好时机,你却按兵不动……”

    “现在攻击中城,又能得到什么呢?”

    “咦!”凯渥鲁夫一愣,凝视主君的背影。秋风卷起西城城主灰色的斗篷下摆,透出淡淡的萧瑟和沧桑,一如他隐露疲惫的声音:“秋收还没到,就算攻下米亚古,也得不到一粒米,反而会丢下一堆尸体。”

    凯渥鲁夫一句反驳的话也说不出。

    “贪心不足蛇吞象,我们已经得到凡尔加平原,就休息一阵子吧。”

    “可是,这么好的机会……”

    贝姆特轻笑起来,转头瞅着他:“凯渥鲁夫,我头一次发现你是个性急的人。”铁甲佣兵团长老脸一红,呐呐道:“不、不是的,我只是觉得不该放过这样好的作战时机。”

    “的确,用兵最忌误时,但如果得不偿失,时机再好也枉然。不能拿好时机做出战的借口。”贝姆特摆摆手,转过身,语气低沉下来,“再说,让德修普离开米亚古有得是办法。”凯渥鲁夫惊讶地瞪大眼:“不可能吧!”

    “最简单的,我向亚拉里特低头,假装承认下属地位,捧得他飘飘然,再趁机撬边。只是上贡的礼物一时还没筹集到。”

    “怎么可以!”凯渥鲁夫激动地喊道,“你绝不可以这么做!隐捷敏亚是独立的城市,绝不归属于任何人!”贝姆特回头睨了他一眼,皱眉道:“这只是权益之计。”

    “那也不行!我们绝不向国王叩首,也绝不允许你向他叩首!”凯渥鲁夫单膝跪地,仰视他,一字一字道,“首领,虽然你一直不承认你是隐捷敏亚的城主,但我们早就认定你是了!你也是隐捷敏亚唯一的统治者,我们绝不认同其他人,包括国王!”

    ……自尊比胜利更重要吗?也许吧,就像那个少女认为她的自尊比生命更重要。贝姆特垂下眼,低声道:“抱歉。”

    “没关系,你明白就好。”凯渥鲁夫起身,露出欣慰之情,“出兵一事,就到此为止,大家那边我会去安抚。”他还是有点不放心。

    “麻烦你了。”

    “没什么麻烦的。说是安抚,其实没有人真的埋怨你,大家都信任你的决断。”凯渥鲁夫咧嘴笑道,意外看见对方脸上闪过痛苦自责的阴影。

    “……首领,我们信任的不止是你个人,也因为你的决断总是正确的。”

    “嗯。”

    凯渥鲁夫望着主君再度转过身,再看看远处巍峨耸立的要塞,一个长久以来的怀疑在心底盘旋良久,终于忍不住脱口而出:“首领,你…是不是认识诺因城主?”

    一阵凉风吹来,卷起青年雪白的头巾尾端。

    “不认识。”

    回荡在风里的声音,坚毅而单薄,沉重而飘渺,宛如一个哀伤的叹息。

    果然……无论如何隐藏,存在的东西还是存在,绝对抹杀不了,也藏不了一辈子。听见背后的老者默默退下的脚步声,贝姆特自嘲一笑,情不自禁地伸手入怀,攥住一样物事,紧紧地,像要捏碎般攥着。

    [花?喂,现在是冬天耶,哪来的花!]

    [冬天没有花吗?]

    [废话!隐捷敏亚还真是穷得鸟不拉屎——对了。]

    [这是什么?]

    [香包,我妹妹送的,看,里头有花……哎呀,枯掉了!算了,枯掉的花也是花,喏,拿去,我一个大…咳咳,我不喜欢这种东西,送你好了。]男扮女装的美少年一脸慷慨。

    清晰一如昨日的记忆经过刻意的驱逐,渐渐化为氤氲消失在脑海深处。

    “我认识的不是‘诺因城主’,是‘诺因’。”贝姆特微微一笑,“他也是。”

    ******

    洗完碗,结束了上午的工作后,轩风抱着洗衣篮去井边,半途遇见一个意料之外的人:“咦,外公,你不是和贝姆特去城楼了吗?这么快就回来了?”

    自从被误会为大姐头后,就有人自动通知她贝姆特的去向。所以现在除了清晨一段空白,轩风对西城城主每日的行程是一清二楚,连他何时上厕所,何时在树上打盹不小心掉下来都知道。看众人的热乎劲,似乎是期待她这个大姐头和他们的头儿及早突破最后关卡,在光天化日下上演活春宫。但轩风搞不懂:为什么他们尽是指望她去袭击贝姆特,而不是贝姆特袭击她?一般这种事应该由男方主动吧!

    铁甲佣兵团长慈蔼地瞧着干孙女,道:“不,我有事先下来,首领还在城头上。你在洗衣服啊?”

    “嗯。外公要不要洗?我帮你!”轩风殷勤地道。凯渥鲁夫连连摇头:“不不,不用了,你已经够忙了。”轩风嗔道:“哎呀,我也不是很忙!再说孙女帮外公洗衣服是天经地义的事,您就甭跟我客气了。”

    推辞不过,凯渥鲁夫只得答应:“这…好吧,不过我今天没有脏衣服,以后再麻烦你。”轩风精神地道:“是!那就这么说定咯!不许耍赖,我会监督你的。”

    “你这孩子。”凯渥鲁夫忍不住摸摸她的头顶,眼中充满了疼爱,接着,他露出犹豫的表情,“那个,轩风,我问你件事,不,是拜托你一件事。”

    “好啊,你尽管吩咐。”

    “你能不能劝劝首领,叫他别再钻牛角尖?”

    轩风惊讶地瞪大眼:“钻牛角尖?贝姆特?”怎么可能!虽然相处时间不长,但她可以肯定,那个男人绝不是多愁善感或自寻烦恼的人,相反,他的眼神清澈明朗,十有十是个达观的人。

    凯渥鲁夫也诧异地回视她:“你不知道?首领没告诉你?”轩风眼珠一转,狡滑地道:“等等,你是在说哪件事?他告诉我的事太多了,我一时搞不清楚,而且他从来没向我吐过苦水。”对不起啦,贝姆特,就让我听听你的烦恼吧,说不定我还能开导你呢。

    “是吗?唉,首领也太逞强了,在你面前也不示弱。”凯渥鲁夫毫不起疑,叹了口气,“来,我们边走边说。”轩风点点头,跟着迈步。

    “其实这件事我也是猜的,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我怀疑首领和诺因城主是旧识。”

    “什么!”轩风大吃一惊。

    凯渥鲁夫抓抓抓半白的后脑勺,转向她:“首领没跟你说这件事?那大概是我猜错了。”轩风急忙掩饰讶色,心念电转:“不,我想想,他好像…好像是没提过这件事,不过我们最近刚刚确认彼此的心意,还来不及吐露许多心事,您就跟我讲讲,说不定我有些线索。”她毫不脸红地撒着弥天大谎。

    “原来如此。嗯,那是九年前的事了,当时除了克劳德——月影佣兵团长之外,我们几个还没认识首领,所以我不清楚具体经过,是听克劳德在喝醉时说的。那个时候首领只有十七岁,就已经得到翔鹰佣兵团长埃尔克斯的赏识,成为他的副手。可是埃尔克斯却被团里一个叫阿古达的不屑败类谋害,那个败类还逃到中城,伙同一帮和他一样的宵小干起人口贩卖的营生。为了替老团长报仇,首领带着克劳德和其他部下潜进中城,寻找阿古达的下落。”

    “后来呢?”轩风听得入神,兴致勃勃地催促。凯渥鲁夫吞吐起来:“呃,后来我就不清楚了,因为克劳德那时已经醉得一踏糊涂,不知所云了。”

    “那个不知所云就是经过!不是有句话叫‘酒后吐真言’!”轩风咄咄逼问,“你就把他不知所云的东西告诉我,我来组织!”

    抵抗不住她的气势,凯渥鲁夫只好屈服。

    “这个,好吧。不过真的是很莫名其妙的话,而且事隔多年,我也忘得差不多了。他说……[阿古达真是造孽,坑了老团长不够,还坑新团长,真该把他的尸体让秃鹰分食];[首领真可怜,那么宝贵的初恋];[我早该想到的,诺因!我对不起你,首领];[那个臭丫头,不,臭小子,就算是为了卧底,也不该……而且还穿丝袜!混帐啊混帐];[不过他的剑术真好,难怪首领对他另眼相看];[唉,我早该起疑的,女人哪有这么好的剑术,而且杀起人来狠得像豺狼似的];[为什么呢?为什么是男人?那么清秀可人的小女孩];[不过阿古达也看走眼了,要他做压寨夫人];[不对!这么一来,首领和阿古达岂不成了情敌?诺因城主,我和你势不两立,你这个变态人妖]……”凯渥鲁夫偷瞄对方越睁越大的双眼,越说越小声,终于打住,澄清道:“呃,轩风,你别当真,这些应该都是克劳德的无聊醉语……”

    “不。”

    “轩风?”

    少女捂住咧到耳根的嘴,眼神阴险地道:“我想,是真的。”

    ******

    第二天早上,轩风瞅准青年喝汤的时候,好柔和好柔和地问道:

    “贝姆特,你喜欢诺因城主是不是?”

    “扑——”一如少女预计,年轻的城主喷出嘴里的箩卜汤,随即趴在桌上,咳得上气不接下气。轩风遗憾地望着他的后脑勺,她就是为了看他那个面红耳赤的可爱表情,才语不惊人死不休,不过她很快就如愿了。

    “你……”贝姆特抬起呛咳得通红的脸庞,狼狈地道,“你说的这什么乱七八糟的!”轩风一脸无辜地道:“没有啊,我是很认真地问你,是不是喜欢诺因城主?”贝姆特露出快昏厥的表情:“我和他……”

    “别说‘我和他是敌人’这种话,只会让我更肯定你是在欲盖弥章。”轩风笑嘻嘻地打断,“放心,我不会以为你是同性恋的,因为你喜欢上的是男扮女装的诺因城主。”

    “……你怎么知道的?”

    迎视对方镇定的视线,轩风明白他没有被套话,而是真的打算承认,不禁勾起唇角,心道:真是个坦荡的男人。

    “猜的。那天,你们俩当众吵架,你不是骂他‘女装癖’吗。”不过,“性无能”是什么意思?难道那个傲慢的黑发帅哥因为贝姆特没有侵犯他,就那么骂?

    贝姆特瞥了她一眼,道:“凯渥鲁夫告诉你的?”

    “呃!”

    “是吗,他还是知道了。”青年轻轻叹息,合上眼。轩风又惊又急,还没开口,贝姆特先一步道:“别撒谎了,知道这件事的唯有克劳德,而能从他嘴里挖出来的只有凯渥鲁夫。单凭那次争吵,你根本不可能猜出我和诺因的真正关系!”

    沉默片刻,轩风低声道:“你别怪外公,是我缠着他问的,他原本是想叫我劝劝你。”贝姆特睁开眼,牵起一个笑容:“你是真的在担心凯渥鲁夫吗?”轩风一怔,不假思索地道:“当然,他是我干外公耶。”话音刚落,她悟出对方的言下之意,打了个寒噤:“我是……”

    贝姆特凝视她别开的小脸,许久,淡淡地道:“我不会怪凯渥鲁夫的,你不必担心。”轩风这才转过头,暗暗松了口气,嗯了一声。

    “凯渥鲁夫不可能相信我喜欢诺因,一定是你自己揣摸的。”

    “是我揣摸的。”轩风强调,心安后,她的好奇心又冒出来:“而且,我猜的没错,对吧?”

    “我们是朋友。”贝姆特平静以对,“虽然我是曾经对他有好感,但在我知道他是男性时,这点好感就烟消云散了。”轩风惋惜地道:“为什么!男人也可以谈恋爱嘛!”

    “……那你和伊莉娜姐姐是不是也可以发展恋情?”

    “我和伊莉娜跟你们不一样,我们对对方一点那种好感也没有,但你不同,你已经对诺因城主产生好感了,哪能说散就散?”轩风头头是道地分析。

    贝姆特斜睨她:“你为什么硬要把我们俩扯在一起?”轩风吐吐舌,俏皮一笑:“嘿嘿,好玩嘛。”

    好玩?他烦恼了那么久,挣扎了那么久的一段情谊,竟然被她看成这样?青年胸中怒火翻腾,强自压抑,最后化为深深的疲倦沉淀下来。

    “你生气了?”注意到他脸上一闪即逝的怒色,轩风脸色一变。

    “你不必在意,我不会对你发火,也没有对你发火的理由。”贝姆特微一苦笑,自言自语,“好玩吗?也对,对异世界的人而言,这个世界的人际关系大概就这么点感触。”

    “不是的!”轩风拍案而起,满脸懊悔,“对不起,贝姆特,我的确想捉弄你,但绝没有伤害你的意思!”

    “我明白,没关系。”

    轩风颓然坐下,十分沮丧,在心里痛骂自己:笨蛋!得意忘形!因为对方大度,就不管分寸胡乱挑衅,活该尝到苦头,这下完了,要怎么做他才会消气?

    贝姆特盯着她,缓缓启口:“轩风,你不必将我看成遮阳伞。”

    “!?”少女抬起头。

    “隐捷敏亚和梅迪不同,只要你有自身的价值,就算我不罩你,你也能活得很好,所以不用害怕,不用讨好周围的人,你这样,对凯渥鲁夫他们很过份,对你自己也很过份。”

    “……”

    望着对方再次低下去的小脑袋,青年的声音柔和下来:“我答应了伊莉娜姐姐照顾你,就一定会遵守诺言,我以人格担保,绝不会让你受到任何不公正的待遇,直到你离开这个世界为止。”

    轩风叹息般吁了口气,以耳语的音量道:“你这个人啊……”

    “嗯?”

    “没什么。”轩风微微一笑,抬起头,诚挚地道,“谢谢,还有,对不起。”

    贝姆特点点头。

    “我一直做噩梦。”轩风垂下眼,神情一黯,双手紧紧揪住衣摆,“梦见被押上绞刑架的情景,还有那场血流成河的战争。我很害怕,很不安……明明想重新开始的,想不再骗人,可就是禁不住害怕!害怕恶梦重演!我好想向伊莉娜倾诉,但是她不在,只剩下你我可以信任,可以不用战战兢兢,生怕得罪,可是我终究无法完全信任你,毕竟我们只认识了这么段的时间,所以我只在你面前放松,没把心事告诉你。”

    “现在好些了吗?”

    “嗯。”轩风擦擦眼睛,冲他绽开笑靥。贝姆特歉然道:“对不起,我早该想到的,那天我抱你去客房时,你就呓语得很厉害,一副做恶梦的样子。”

    轩风一愣:“那天……抱我的人是你?”

    “是,怎么了?”贝姆特回她一脸诧异。

    “没什么。”轩风笑了笑,再度露出恶作剧的表情,“贝姆特,你真的不喜欢诺因城主吗?”年轻的城主深吸一口气,咬牙道:“如果你指的是男女之间的那种喜欢,我可以明确告诉你——不!”

    “是吗。”

    轩风翘起唇角,很高兴地笑了。

    ******

    “真奇怪,为什么贝姆特那么好的男人,竟连一个女朋友也没有?”

    听到轩风的自言自语,在厨房帮佣的少女一齐停下手边的活,面面相觑,奇道:“不是有一个吗?你!”

    “呃,我是说除了我之外啦。”轩风虚笑。众人睨视她:“你什么意思,竟要自己的男人三心二意,是不是想背着首领红杏出墙?”

    “不是啦!我只是奇怪,贝姆特那么好,为什么都没人喜欢他?除了我。”

    “喜欢他的人多勒!我们就是。”

    “啊!”轩风张口结舌,瞪视众人,“你们喜欢贝姆特?全部?”一个少女笑道:“放心,我们不会嫉妒你的,因为你是首领选择的人。”

    轩风怔了一下,若有所悟:“你们对贝姆特的‘喜欢’,不是男女之间的那种喜欢吧?不然不可能不嫉妒。”众人对望一眼,脸露微笑:“不愧是大姐头,跟首领一样厉害。”

    “别叫我大姐头!”

    “好好,轩风。”众人赔笑。本来厨役们也和其他人一样叫轩风大姐头,在后者三令五申下,总算扭转过来。

    先前开口的少女笑道:“说老实话,我是曾经很喜欢很喜欢首领,不过现在已经转变成你说的那种喜欢,因为我有男朋友了。”

    “我也是,但我还是很喜欢首领。”好几个少女点头附合。轩风好奇地问:“你们喜欢他什么地方呢?”

    “这个嘛,首先是气质。你知道,首领长得并不是很出色,但他有种特别的气质,让人忍不住亲近、依赖他。”一个少女回忆道,“我记得很清楚,那年我刚离开家乡来这里打杂,一边切菜一边哭时,首领在外头敲窗子,要我拿点吃的给他,我那时不知道他是首领,加上觉得丢脸,随便包了两只干馍就递给他。他抛了两枚铜币给我,告诉我哪儿有买纸笔,哪里专门寄家信。我好奇地问他是怎么看出我是在思念家人而不是失恋什么的,首领说失恋的话你切菜的动作应该再狠一点……”

    “噗!”众人喷笑,“哈哈哈,没错!首领(那家伙)就爱说这种让人哭笑不得的话!”

    那少女也绽开笑容,续道:“我那时也忍不住笑起来,首领见我不哭了,就挥挥手走掉了。之后他还是每天问我讨东西吃,直到我接到家人的回信。那时候心情真复杂,既高兴又难过——高兴和家人取得了联系,难过首领再也没有出现。”

    另一个少女叹了口气:“嗯,首领就是这样,温柔又严厉。伤心时给予你鼓励,可你一旦振作起来,他就像风一样走掉,连片云彩也不留。”

    是吗?轩风寻思:那我得装得柔弱点,让他没法开溜。

    “就是这样才好啊!”几个少女抗议,“首领总是给别人实实在在的帮助,从不用花言巧语哄人!虽然有时候听上去很不入耳,但每句都是真真切切的关怀!”

    “嗯!”一个个头娇小,看上去有几分病态的少女重重点头,“像我就是,我是被家人卖来这儿的,因为我身子骨不好,什么活也干不好,是个赔钱货。至今我还记得,那天下着大雨,我得了重感冒,想肯定活不了了,就从厨房跑出来,想见家人最后一面,死也死在家里,结果半路撑不住,倒在路上,是野冰发现我,然后首领把我抱回去,叫医生帮我看病。我那时烧得迷迷糊糊,根本认不出他是谁,就骂他多管闲事,他和我对骂,说我脑子有毛病,半夜跑出去淋雨,简直是活腻了,我说我是活腻了,要他别管我,之后就不说话,也不吃药,医生拿我没办法,首领却不管,撬开我的嘴巴灌药,还威胁我,如果敢不康复,就把我的衣服趴光,扔出去让大家观赏。我气疯了,想扇他耳光又没力气,只好乖乖养病。后来我才知道,首领最讨厌人家不珍惜生命,也很少真的发火,因为他一旦发火,就会说出很伤人的话,所以那时他是真的被我惹火了。我病好后,他向我道歉,我才看清他竟然是首领,吓得缩进被子,他嘲笑我怎么变老鼠了,先前骂他时明明凶得像只雌老虎,我火冒三丈,又和他吵起来。”

    “他是故意惹你生气的。”众人很有经验地道,“为了让你不甩他。”

    少女笑道:“我知道,那时我就明白了,所以我告诉他为什么半夜跑出去,还有被送来这里的原因,我以为他会同情我,岂料首领又骂我,骂我懦弱又无聊,小小的重感冒也值得大惊小怪。我气得用枕头丢他,说他这种健康的人怎么会明白天生体弱多病的人的心情。首领说人只有两种人,男人和女人,没别的分类,因为只有性别是无法改变的,其他都可以扭转。只要我想,就能从痨病鬼变回正常人,证据是我连许多大男人都挺不过的肺炎也战胜了。那个时候,我真是又惭愧又感动,觉得能遇见首领真好。”

    “玛莎,你现在还喜欢贝姆特吧?”轩风柔声道。玛莎摇摇头:“不,我和约翰——医生好了,但首领永远是我心里最喜欢的人,改变我一生的人。”

    “我真搞不懂,你们每个都喜欢贝姆特,却又喜欢上别人,定定心心爱他不好吗?还是他拒绝了你们?”

    听完几个人的故事,发现结局都和玛莎一样,轩风困惑地皱起眉,很为贝姆特不平:帮助了这么多女孩,结果连一个也不要他,都跑去另结新欢。

    众人笑起来,似乎早就料到她的问题。

    “不,我们没有向他告白。”

    “为什么呢?”

    “这个,该怎么说呢。”众人露出苦恼的表情,“一方面是觉得告白也会被拒绝,另一方面……”轩风打断:“还没告白过,怎么知道一定会被拒绝?”

    “女人的直觉!”众人异口同声。轩风一脸难以理解。玛莎微微一笑:“轩风和首领两情相悦,所以大概没发觉。首领和女**谈时,经常会用担心的眼光观察对方,一发现有爱慕之色,就马上飞也似地逃走,从此再不见你一面。”

    “他干嘛这样?”回想起贝姆特确有如斯表现,轩风大惑不解。另一个少女笑道:“因为首领是战士,战士的生命是没有保障的。”轩风恍然大悟。

    “利克,我男朋友也是这样。他说战士只适合跟杀戮为伍,随时随地有可能掉脑袋的人,没有资格给所爱的人承诺,所以至今不肯接受我。”

    “而且首领是战士中的战士。”玛莎叹道,“其他战士还有休息和死亡的权力,他却连这两项权力也没有,因为他一垮,大家就会跟着完蛋,所以他不能爱人,也不能休息,得永远飞翔,不然体内的刀就会变锈变钝。”

    轩风黯然无语,良久才道:“这是…隐捷敏亚男子的生存方式吗?”

    太悲哀了。

    众人笑道:“是啊,而女人的生活方式有两个,一是伴随心爱的男人共同战斗,二是营造一个让他偶尔休息、放松的家园,生养一群和他们的父亲一样了不起的儿子或和他们的母亲一样坚强勇敢的女儿。”

    “是吗?”轩风也情不自禁地笑了,内心的感伤消散不少。虽然隐捷敏亚的男子有着那样悲哀的宿命,但他们却拥有最棒的另一半,也算是种补偿了。但是……她神情一黯,想起那个连这种补偿也无法拥有的青年。

    “轩风,你呢?你想选哪种?”

    “呃,我啊……”轩风回过神,嗫嚅道,“我还没想好,不过我比较喜欢第二种。”

    “这样啊,原来你是居家型的,我们看你那么努力地练剑,还以为你会选第一种。”众人都很惊讶。轩风毫不犹豫地道:“我学剑是为了保护自己。”

    “好样的!隐捷敏亚的女人就算不能保护伴侣,也绝不拖累他。”玛莎真诚地鼓励,“加油哦,轩风!有朝一日,成为能和首领并肩站在沙场上的女性!”轩风动动唇,终是咽下到嘴边的解释,点点头,随即想起一事:“对了,你们刚刚说不告白还有个原因吧?”众人不好意思地看看彼此,道:“是不敢。”

    “啊?”她没听错吧?不敢?

    “贝姆特又不是三头六臂,你们干嘛不敢跟他告白?”

    玛莎苦笑了一下:“不是不敢告白,是…没有勇气抓住他。”余人接口:“轩风,首领是大家的,没有任何人能独占,我们是这么想。”

    “我不懂。”轩风皱眉,“我要是爱上一个男人,无论如何也会抓住他。”

    “所以你才抓住他了啊。”玛莎深深叹息,“可是我们没有这个勇气,不,每个隐捷敏亚的女人都没有这个勇气,因为我们了解首领对隐捷敏亚实在太重要了,我们不敢用名为‘爱’的枷锁束缚他,使他分心,放下城主的责任,也没有自信和他并肩作战。”

    “贝姆特…真是这么好的城主?”轩风难以置信,尽管她曾当面夸贝姆特是个好城主,但其中有百分之八十是恭维;而且那个青年每天除了例行的巡逻,就是骑马、练剑、放鹰、爬到树上睡觉、和凯渥鲁夫喝茶下棋,过着这种说好听点叫悠闲,说难听点叫摸鱼的日子,哪里有半分城主的样子?

    众人笑了:“轩风,隐捷敏亚和别的城市不同,我们需要的是有‘心’的城主,而非有‘行’的城主。”轩风有所领会:“心是指,身为统治者的自觉吗?”

    “没错。”

    “可是,光有自觉怎么够,要是没有相称的实力——而且为百姓着想的并不是只有贝姆特一个吧?”轩风追问。她不是置疑贝姆特身为城主的资格,只是纯粹的好奇。一个圆脸蛋的少女开口道:“轩风,我哥哥曾是上上代城主。”

    “?”

    “他是个非常善良的人,对每个人都非常温柔。他的愿望是让全城的人吃饱穿暖,所以他离开家乡,加入一支佣兵团,角逐城主的位子。后来,他真的当上城主了,却变成另一个人,一个我和爸爸妈妈完全不认识的人。凶残、嗜杀、贪婪、好色,简直就像魔鬼一样!他回来那天,全村的人都高兴地跑去迎接,我们高兴的不是他带着离开时约定的粮食和水回来,而是他活着回来了。可是哥哥…不,那个魔鬼回来后的第一件事是叫他的手下把年轻的妇女拉出来凌辱,然后把老人小孩和所有反抗的人杀了,其中包括我爸爸,他的亲生父亲。”

    “绿。”众人安慰地拍拍她,脸上却无半分诧异。轩风却惊骇得脸都白了:“怎、怎么会这样?你哥哥…他怎么会有这么大的改变?”绿笑了,笑得很苦:“因为他参加城主的角逐,因为他走上了那条修罗道。”轩风仍是不解。另一名少女解释道:“轩风,在隐捷敏亚,有句名言是这么说的:‘非无良知者,不能为王’。意思是只有没了良知,没了心的人,才能当上城主。”

    “咦!可是贝姆特——”

    “没错,首领没有丧失良知,所以我们才说他对我们太重要了,说是奇迹也不为过。”众人绽开由衷的笑容。玛莎补充:“轩风,除了首领和初代城主,隐捷敏亚的每届城主都是绿的哥哥那副样子,不过也不能怪他们,城主的竞争实在是太激烈太残酷了,你得不停地杀杀杀,四面八方都是敌人,没有一个人可以信任。不间歇的战斗使人身心疲倦,无止境的屠杀使人麻木不仁,到最后良知完全被血腥蒙蔽。运气好的变疯子,运气差的变成好色的杀人狂,因为只有杀人和**女人能稍稍发泄那无尽的痛苦。”

    绿苦笑道:“我哥疯了,他运气不错,在杀死我和母亲,铸成更大的错误前杀了他的手下自裁了。我很庆幸他还保有最后一点良知,没变成后一种人。”

    轩风听得说不出话来。玛莎柔声道:“轩风,你明白了吧,我们有多庆幸首领是那样那样好的城主。既为百姓着想,又有强悍的实力,他是我们原本连做梦也不敢想的城主,我们万万不能失去他,所以我们约束自己,绝不向首领告白。”

    “告白就会失去他?这是什么逻辑!”轩风困惑不解。一个年长的少女问道:“轩风,你认为,一个人有了想保护的对象,是会变强还是变弱?”

    “变强。”

    “不!变弱!”众人异口同声,眼神严酷。玛莎对满脸无法苟同的轩风解释:“一旦有了想保护的人,就等于有了弱点,让敌人有机可趁。”轩风反驳:“但是,正因为有想保护的对象,人才会变得强大起来啊!”玛莎一针见血地道:“首领已经够强了。”轩风词穷。

    “轩风,现实不是小说,什么为了所爱的人以一挡千,以破败之身冲入敌军,斩下敌首的脑袋救出被掳的情人这种情节只存在于人的幻想里,现实里出现这种情况,只有一个发展,就是那个男人和他心爱的女人一块儿死翘,后者死前还会被敌首强暴。”

    “……”轩风无言以对。她不是浪漫得不切实际的人,只是这也太……太现实了。

    玛莎将手搭在她肩上,语重心长地道:“轩风,答应我们,千万不要拖累首领,早日独当一面,成为真正的大姐头。如果…如果有一天,首领因为你出了什么意外,我们绝对会恨你的!所以,请好好保重自己,为了你,为了首领,也为我们大家。”

    “哦。”轩风漫应,没有将她的忠告放在心上。因为她知道贝姆特对她一点意思也没有,而她虽然对贝姆特很有好感,但完全没打算为了他留在这个世界,成为隐捷敏亚的城主夫人。

    所以,那种情况,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

    ******

    数天后,隐捷敏亚城主一扫轩风的摸鱼印象,陷入极度的繁忙。除了凯渥鲁夫,几名佣兵团长也带着麾下的佣兵团离开塞维堡。一问之下,轩风才得知每年近秋收时,西城全土的盗匪就会开始不安份,得趁他们蠢动前做好迅速扑灭的准备。

    “你不是说有财会吗,怎么还亲自处理这些事务?”

    轩风一手持汤勺,一手拿起一张画满图表的纸。坐在她对面的青年整个人已被这种纸埋住,正一脸怨气冲天地拨着算盘。

    “因为我联络不到他。”贝姆特从牙齿缝里挤出声音,第n次在心里痛骂说话不算数的雇员。半年前,维烈曾送给他一块玉石,说拿着它呼唤他的名字就会赶来。

    与此同时,远在白银之谷的血龙王听见雇主夹着粗话的催促,犹豫了三秒钟,还是置之脑后,一边吃豆沙包一边监视两个书痴,防止银龙王对黑发少女行不轨之举。

    轩风放下图表,一手支颊,惊讶地看着对方数练地拨打算盘,运笔如飞。因为贝姆特的外表虽不像传统的强盗头子,但怎么看怎么像纯种的战士,实在无法与纸笔这种东西联系起来,更别说还很熟悉的样子。

    疑问在喉间盘旋许久,还是咽了回去。青年此刻的表情明明白白写着“不许打扰我,谁打扰我PK了他”这行红字,所以轩风很识相地不去轻捻虎须。但随即,她想到一个主意,开口道:“贝姆特……哎呀,先别瞪人,我有正经事跟你谈,你还有没有算盘?”贝姆特一怔:“莫非你……”

    “嗯,我会用算盘。”轩风拍案道,“雇佣我吧!我来当你的临时会计!”

    “不用。”

    “喂!别瞧不起人!我的算盘比你打得好多了!我小学时还得过全国珠算比赛第一名呢!”轩风义愤填膺地道。贝姆特皱眉道:“算盘打得好也没用,你根本不熟悉这些事务。”

    摆在餐桌上的,是西城的人口普查表、流动人口统计表,灭亡村庄数,预收粮食数,需求报告,历年分配表,拨动草表;以及三名佣兵团长反馈回来的凡尔加平原的作物明细单,预计收获量,可作为肉类和乳类的牲畜总数等等繁复的帐目。如果对西城的情况没有一个大概的了解,即便是算数天才,也无法做出合理的安排。

    “那你让我负责支线的工作嘛,我又不是要你把所有的帐目都交给我算。”

    贝姆特微一心动。瞅见他的表情变化,轩风再度游说:“安啦,我绝对会很仔细、很仔细地算,一点差错也不出。”贝姆特眯眼:“你能拿脑袋赌吗?”

    “能!”少女毫不犹豫。青年一脸不可思议:“你…这么缺钱?”

    “缺!”轩风大喊,“而且是急用!”玛莎等人告诉她,再过十天就是收获祭,到时会放三天假,可以去附近的集市买化妆品等女性用具,要她向贝姆特讨点零花。轩风知道零花是肯定讨不到的,她也不想拿赃钱,只能打工了。

    “是买化妆品吧?”贝姆特一语中的。轩风瞪视他:“你、你怎么知道!?”老天!这家伙是鬼啊!

    “因为你敢用脑袋担保。我大姐曾说,化妆品之于女人,就如同剑之于男人,都是等同生命的存在——虽然我完全无法理解。”

    “耶~~~你大姐?不是伊莉娜吧?”

    “嗯,她是我么姐。”

    “那你总共有几个姐姐?”

    “十个。”

    “……你母亲好厉害啊。”轩风由衷敬佩。贝姆特笑了笑:“没办法,这是规定。”轩风奇道:“规定?”

    “嗯,这是隐捷敏亚的风俗。有能力负担几个,就得生几个。”

    轩风双目一亮:“这么说,你家是富裕人家?”贝姆特嗯了一声,不着痕迹地岔开话题:“我可先说清楚了,这些都是攸关无数家庭一年生计的资料,绝不允许出半点差错,尤其你要求的是细节的部分,更要仔细,而且要快,能办到吗?”轩风信心满满地道:“放心!我既敢要求,就会做到最好,你尽管放一百二十个心!来来,快把东西交给我!”看到她急切的模样,贝姆特不禁纳闷:难道化妆品真是这么重要的武器?对了,是精神性武器——大姐的妆让人看了就想吐!对对,剑则是物理性武器,很对。

    ******

    结果,轩风后悔把话说得太满。

    首先,是她珠算水平大大退步,别说全国第一了,以她现在的水准,连个安慰奖也未必捞得到。其次,是预算的项目实在是太太太繁了!且不说人口,单村庄就以千计数,要把它们与流动人口表一一核对,统计出正确的人数;还要做占领区粮食的明细表和总报表,若非维烈已把基本数据都系统分类好,她真的会算到累塌。最后,是她还有别的功课要忙。虽然金雀花佣兵团长走了,她的副官却更加严厉。所以三天下来,少女眼下已出现睡眠严重不足的铁证。

    “你买化妆品的目的,不会就是遮掉那两个黑眼圈吧?”

    “闭嘴!”

    贝姆特叹了口气:“够了,我把这个月的薪水预支给你,别干了。”轩风狠狠瞪了他一眼:“不要!薪水有薪水的用处!而且我已经做掉一半了,你别小瞧我!”

    “我没小瞧你,你做得很好也很认真,只是这样下去,我怕你会累死,凯渥鲁夫已经在怪我虐待你了。”贝姆特又是无奈又是关怀地道。轩风斜睨他:“我若现在退出,是不是只能拿到一成报酬?”

    “这个…自然,但应该也够了……”

    “不够!远远不够!”轩风掰手指,“我要买衣服、鞋子、袜子、内衣、粉底、唇红、指甲油、护手霜、防晒膏、爽肤水、眉笔、眼彩……行不啷当这么多东西,没五个银币怎么够!这次若不一次买齐,下次放假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贝姆特听得眼冒金星,当他回过神时,少女的身影已从食堂消失,又窝回宿舍埋首加班去了。忍不住叹了口长气,青年也起身离开了餐厅。

    当夜,趴在桌上打盹的轩风被一阵笃笃声惊醒,抬头一看,大吃一惊。

    “喂!”

    “我问过了。”年轻的城主趴在窗台上,认真地道,“你说的东西一大半这里没有,所以你只需要一枚银币就够了。”

    “你半夜来这里,就是为了说这个?”轩风觉得快昏倒了。

    “因为我不想揩你油啊!你做得这么辛苦,到头来发现是在做白工,不生我气才怪!我可不想再吃芋头和白箩卜了。”

    “你……”轩风深吸一口气,吼道,“你傻子啊!我怎么会做白工!钱多了我不可以买其他东西,或存起来啊!”贝姆特一愣:“对哦。”

    “白痴!”

    “可是,你做得这么辛苦,不就是为了买化妆品?现在化妆品没了,我当然要问问你,还干不干。”

    “呃。”这回轮到轩风窒了窒,“真的一点化妆品也没有?”

    “粉底和唇红有。”

    “这就行了!我可以买高档货!”

    贝姆特浮起困惑之情:“我真搞不懂,你要这两样东西干嘛?还不如一瓶护手霜实用。粉底你要练剑,一出汗就糊了;唇红人家是贫血的人才用,你嘴唇这么红,要来干嘛?存心浪费!”轩风被他说得大动肝火:“你懂什么!女孩子的爱美之心!玛莎她们都有漂亮的新裙子可以下班穿,有首饰可以戴给男朋友看……”

    “你又没有男朋友。”

    “我想戴给你看!”

    “……”贝姆特的眼睛瞬间睁得两倍大。轩风满脸通红:“你别误会,是因为我只能穿给你看。谁叫我是大姐头,一个男人也不敢接近我,怕被你扒皮。”

    “我明天就向大家澄清误会。”

    “不用了,反正我也没有喜欢的人。”轩风垂下眼,自嘲一笑,“我是个爱慕虚荣的女人,没有男人的赞美就没法过日子。”贝姆特皱眉道:“你现在这样就很漂亮了。”

    “呵呵,贝姆特,你的恭维真生疏,一听就知道没泡过马子。”

    “我是没和女**往过。”贝姆特有点不高兴地道,“难道你就交过男朋友了?”轩风笑眯眼:“没-错,我是交过男朋友,而且是交过很多很多。”

    “……你真花心。”

    “不,我不是花心,是无心。”少女一手支颊,笑容璀璨,“我与男人交往只为汲取赞美和物质享受,从不投注感情进去,所以我一点也不花心。”

    “你在找你的心吗?”

    “……”轩风的表情僵了一下,许久,才缓缓启口,“你怎么知道?”贝姆特回她一脸诧异:“听就知道了,你说你无心,又和许多男人交往,那不是找心是什么?”轩风呆了半晌,按住额角,喃喃道:“你…真是个会抓重点的男人。”

    “你才是奇怪的女人。”青年探出身,专注地凝视她,“为什么做这种无聊的事?你的心不就在你的胸腔里吗?何需寻找?还是…你被什么东西迷惑了?”少女笑了:“嗯,我是被迷惑了,被叫作爱情的东西。”

    贝姆特皱眉:“你看起来不像那么浪漫的女人。”轩风笑得更深了:“那我看起来像什么?市侩的女人?虚荣的女人?”

    “不。”贝姆特没查觉对方是在捉弄自己,认真思忖,“你……看起来比较像彷徨的小孩子,我是这么觉得。”轩风收起笑容,但是过了一会儿,她又笑起来,只是笑容比先前多了些什么:“贝姆特,你呢,真的是一点泡马子的经验也没有,好嫩好嫩啊。”

    年轻的城主全身发抖,好容易忍住咆哮的冲动,咬牙道:“我是说我没泡过马子。”他现在觉得眼前的少女的确是另一个世界的生物——难以理解!

    轩风凝视对方,青年灰色的双眸在星光下宛如真正的纯银,闪烁着澄净的光芒,通透明朗,这是双容纳了海与天的眼,又不乏锐气和坚毅,充满让人心服神仰的英睿昂扬。

    一股奇妙的预感涌上少女的心头:她似乎,会被这个男子吸引,然后沉伦。

    摇摇头甩去让她吓了一跳的胡思乱想,轩风再度绽开好整以瑕的笑容,用轻佻的语气道:“没泡过马子也该有点常识,女人都爱听好听话,你却老是说些冲撞的言语,难怪到现在还是光棍一个。”贝姆特回嘴:“我喜欢当单身贵族不可以吗?”

    “可以可以,只要你老了别后悔。”后悔放过我这个千娇百媚的大美人!轩风撇嘴,换了只手撑住脸颊,“话说回来,放假那天,陪我出去逛逛吧,当我的导游。”

    “不要!”

    少女眼中窜起火焰:“喂!拒绝女士的邀约,是世上最失礼的行为!你这个大笨蛋!”青年也激动地吼回去:“就是不要!我绝不要再经历那种酷刑!”轩风眯起眼:“什么意思?你曾经陪女人上过街?”可恶!是哪个女人敢抢先?玛莎?还是绿?

    “嗯。”贝姆特脸色铁青,“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天,那个恶梦般的日子。我和父亲陪那十一个购物狂上街,被为了打折品疯狂的女人冲得东倒西歪,那种狠劲,连最凶残的强盗也比不上,实在太可怕了!她们还一视同仁地让年幼的我捧着像山那么高的礼品包走在大街上,害我一回家就累瘫在地。后来不管父亲跪地哀求也好,用钱收买也好,我都不踏进市集一步!”轩风沉默半晌,道:“那十一个购物狂,别告诉我是你妈和你姐。”

    “除了她们还有谁!”

    啊啊——这个男人,真的是傻子吗!?轩风差点抱头呻吟,好容易忍住,妥协道:“好吧,你不陪我逛街也可以,送我一套衣服,记住,是时下最流行的衣服。”贝姆特耐着性子好言拒绝:“我没有女人的衣服。”轩风扔给他一个大白眼:“傻子!没有,你不会买啊!”贝姆特终于忍不住吼道:“我为什么要帮你买衣服!”

    “就凭我是伊莉娜的好朋友,就凭我辈份比你大。”轩风抬起下巴,狐假虎威。

    “……”贝姆特气得七窍生烟,只觉眼前的女孩简直是不可理喻,一点不复平日精灵慧黠的模样,还是这才是她的本性?想到这里,他直觉不对,凝神端详那张秀美端庄的小脸,对上一双漂亮的棕黑色眸子,其中有狡黠、有顽皮、有悲伤、有自嘲、有迷茫、有等待——唯独没有浮华。一瞬间,青年觉得这双眼好像坚果,一颗等着人敲开它的坚果。

    “轩风,你到底想要什么东西?”当查觉时,他已脱口而出自己也为之一愣的问题。

    少女收起笑意,眸底的神彩却陡然亮起来:“你说呢?”

    “我不知道。”贝姆特摇头,他只是直觉她并不快乐,并不想笑,还有不想要新衣服、新裙子,她真正想要的是…是……是什么呢?

    轩风有少许失望,随即释然。因为,眼前的男子是与她不同世界的人。不是物理世界,是精神世界。他是鹰,她是雀;他沉稳,她放荡;他实诚,她轻佻;他展望未来,她游戏人间;他是张白纸,她却是张糖纸——自己亲手染花的糖纸。

    他是她等了好久好久的人,从那一天,她扔掉了真心的那天起就一直等待的人。

    所以,即使他只是叩响而没有打开她的心门,她还是愿意为他而开。

    “我想要的只有一句话。”她笑了,笑靥如风,“三个字,[对不起]。”

    “……我没做对不起你的事。”

    “哈哈哈!又不是你,你这么紧张干嘛!”轩风放怀大笑,良久才收住,转为温柔的浅笑,“是我爸爸啦,他欠我这三个字和一笔赡养费,不过已经不要紧了,你让我原谅了他也原谅了男人。”瞥见青年一脸茫然,想起隐捷敏亚是零离婚率的城市,不禁又扑哧一笑:“没关系,你不用理解我说的话。”

    我也理解不了。贝姆特心道,突然想起一事,道:“对了,忘了把那个给你。”说着,他在胸前的口袋里翻找起来。

    “哇!”看清他掏出来的物事,轩风惊叹一声,小心翼翼地捻起它,“好漂亮,好漂亮,是什么花?”初看时,还以为是翡翠雕成的艺术品,一摸才发现是真的植物,一朵七瓣白蕊的绿色小花。贝姆特的回答却让她一愣:“这不是花,是草。”

    “什么!是草?”轩风无法置信地瞪着手心的美丽植物。贝姆特皱眉道:“废话,世上哪来绿色的花。它叫米亚雷特(绿株),俗称七星花,是隐捷敏亚的特产。”

    轩风爱不释手地抚摸小草,半晌才回过神:“为什么给我这个?”

    “玛莎她们没对你说吗?”

    “说什么?”轩风的眉毛**了一下,觉得青年将玛莎的名字叫得好溜好刺耳。

    “这是我们的风俗,每逢节假日,所有的未婚少女都必须佩戴这种草做的首饰,然后小伙子就会来追求你,不戴人家会以为你是妇女,而叫你大妈大婶。”

    “……好奇怪的风俗。”轩风想象自己被那么叫的光景,脸上划下几道黑线。

    贝姆特笑起来,摆摆手:“转过身。”轩风怔了一下才会意,将绿株递给他,有点害羞地转过去,当感到青年将七星花绑上马尾的微妙触感时,更是心跳加速,突然,背后被拍了一下:“好了!这下你就可以叫镇上的青年陪你逛街,买东西也可以打七折——那就这样了,晚安。”

    “笨蛋。”

    目送青年飞奔而去的背影,少女双手环胸,鼓起腮帮,直到第二天早上,玛莎等人告诉她七星花通常是父亲送给女儿或男人送给女友的礼物,她的心情才幡然变好。

    ******

    创世历1037年秋之月12日-下午——

    “轩风!轩风……”

    听到远远传来的呼唤,轩风诧异地垂下练习用的木剑,转过头,只见绿满头大汗地奔过来,不及喘口气,就劈头问道:“你会不会白魔法?”

    “会一点,怎么了?”轩风浮起不妙的预感,心想可别是贝姆特出了什么意外,比如从树上掉下来断了腿骨之类。绿没有解释,直接拉住她就要跑路:“快!快走!”

    “怎么回事?”出声的是在一旁监督轩风练剑的金雀花佣兵团副团长妮可,神情很是不悦,但听到绿的回答,她立刻打消阻拦之意:“莱拉团长受伤了!而且伤得很重!”

    一行人匆匆来到医护室,房里只有四个人:躺在床上的伤者,医师,铁甲佣兵团长和西城城主。听到推门声,贝姆特转过头,和轩风打了个照面。

    “你会白魔法?”他马上猜出她的来意。

    “只会一点。”轩风老实回答,瞄了一眼床上的人,她的脸色刹时黯淡下来,“不行!处理不了!”贝姆特恍若未闻,将她拉到床边,指着左肩和右腹两处伤口,沉声道:“只要把这两块地方的洞补好,其他不用管,行吗?”轩风眼睛一亮:“没问题!”

    几分钟后,轩风三人退出房间,走向隔壁。

    “辛苦了。”贝姆特亲手倒了杯茶给白魔法学徒,后者摇摇头:“我没帮上什么忙。”

    “不必介意,即使你不出手,以莱拉的毅力也能挺过去,你治好那两个伤口,就让她可以轻松一点。”贝姆特说着一点不像安慰的安慰,惹来凯渥鲁夫几个大白眼。

    轩风毫没在意,她早就习惯青年的讲话方式,只道:“莱拉姐姐怎么会受这么重的伤?还有,跟她一起离开要塞的人呢?难道——”

    “嗯,一大半死了,剩下的也和她一样受了伤,不过没她严重。”贝姆特表情平静,握紧的双拳却泄露了内心的愤怒。轩风咽了口口水:“是谁干的?”

    “死亡佣兵团。”

    “好耸的名字……团长是谁?”

    凯渥鲁夫愤激地插口:“他叫休得斯!是个无恶不做的大魔头!”轩风一阵无力,呻吟道:“外公,我已经过了听童话的年纪。”魔头?她还公主咧!

    “不不,他真的是个非常邪恶凶残的人!”凯渥鲁夫急声道,“是败类中的败类!”轩风点点头,还是没概念,反而是莱拉受伤一事比老佣兵的灌输更激起她的敌意。她转向在座的另一人,好奇地问道:“那个休得斯真这么坏?”

    “以世俗的定义是如此。”

    “耶?”轩风眨眨眼。

    贝姆特淡淡地道:“一言以蔽之,就是可以毫无感觉地杀死怀孕的妇女,把胎儿挑出来吃掉的那种男人。”轩风连打数个寒噤,这才相信凯渥鲁夫的评价。

    “也是我差一步就变成的男人。”

    “……呃?”

    “首领!”凯渥鲁夫跳起来,吼道,“你胡说什么!”贝姆特合上眼,疲倦地道:“抱歉,我胡言乱语。走吧,凯渥鲁夫,我要和你商量一下,轩风,失陪了。”

    “我不可以听吗?”少女抬起头,眉心微蹙。青年回她一个微笑:“不是不可以,是不适合。”

    轩风松了口气,随即,浓浓的阴云堆上她的眉宇,不止为贝姆特那句没头没脑的话,还有他灰色的斗篷,这次竟不给她鹰扬的感觉,反而像要和地面的影子融为一体似的,沉沉地拖曳着,直到青年跨出门栏,消失在阳光里,这种感觉才烟消云散,令情不自禁站起的少女放下紧张的情绪。

    取而代之的,是一抹超越好奇的在意。

    ******

    “休得斯的目的很明确,逼我出面。”

    贝姆特注视摊在桌上的地图,眼神沉冷,“莱拉只是第一个,达留恩是他下一个目标。”凯渥鲁夫铿然道:“我这就派人通知他,不,是所有人!”

    “他下手的对象不是我们,是村民。”

    “怎么会……那莱拉?”

    “只是警告信,不然休得斯哪会留她活口。”贝姆特食指点在地图上,“他很清楚以他的实力终究不能和我们硬碰硬,所以就用游击战,而民众就是他的盾牌和补给站,一个不高兴还可以杀来泄恨……”

    “太可恶了!”凯渥鲁夫忍不住叫起来。

    青年充耳不闻地道:“我之所以说达留恩是他下一个目标,是因为他最暴躁,只要在他的驻地烧掉个把村庄就能激他出来,然后设计埋伏,拔掉我一员大将。就算达留恩不出来,也很简单,只要一直杀杀杀,杀到我出面为止。”

    凯渥鲁夫咬牙切齿,却想不出什么好对策。不过也不能怪他,这么无赖的战术,确实很难应付。

    “最有效的法子,坚壁清野,饿死那帮家伙,但是这么做民众会抗议,不适用……”

    “恕我插嘴,首领,没人会抗议。”

    “闭嘴!”贝姆特一口驳回,无视凯渥鲁夫的笑容继续思考,“第二个方法,围剿。立刻把狼烟发下去,设置哨点(注:隐捷敏亚受地理所限村庄都很集中,加上骑兵速度快,才能实施这个战术)。只是这个法子一来费时;二来很伤兵力,休得斯的部下都不是泛泛之辈。第三个方法……”

    “不行!”没等他说完,凯渥鲁夫就一口打断,“你绝不能和他单挑!绝不能!”

    贝姆特有些无力地笑了:“凯渥鲁夫,我总是要出面的,不出面不行。你扪心自问,除了翔鹰和逆十字,你和其他人的队伍可是死亡佣兵团的对手?当然多对一例外。”

    凯渥鲁夫不为所动:“我不是不同意你出面,而是不同意你和他单挑!首领,难道你忘了上次的教训?休得斯说是说要亲手打倒你夺得城主之位,可哪次不是用卑鄙的手段设计你!”

    “我也可以反过来设计他啊。”贝姆特幽幽吐出一句,眸光黝暗阴冷。凯渥鲁夫惊愕地瞪视他,随即给了他一拳:“首领!”

    “啊……”青年惊出一身冷汗,呆了数秒,颓然坐下,一手捂脸,竭力抹去脑中惨酷的景象,颤声道,“我…我……”

    “你这个样子,能跟他单挑吗?”

    “……”

    凯渥鲁夫一把按住他肩膀,前后摇晃,厉声道:“求你振作,首领!如果连你也变成休得斯那种人,我们就什么希望也没有了!”

    “可是——”贝姆特死命挣扎,激烈摇头的动作就像在抗拒某个不得不接受的事实,“那个男人就是我啊!他是我!是我的恨、我的怨、我的恐惧!是我的影子!不,他是我未来的样子……”凯渥鲁夫拼尽全力才钳住他,不忘回吼一句:“没这回事!”

    “是真的。他和我都知道,这一天迟早会来。”青年垂下头,凄然道,却在看见掉在膝上的东西时,怔了一下,意识恢复少许,感到从双肩传来的剧痛,忍不住呻吟了声:“呃……!”

    “抱、抱歉,首领。”凯渥鲁夫连忙松开手。

    贝姆特没有理他,抓起那样东西,紧贴住胸口。

    “首领?”凯渥鲁夫脸露困惑,因为主君搂在怀里的怎么看也是只女性的香囊。

    “对,没关系,还有他,他可以杀死我、阻止我……”仿佛没有听见部下的声音,贝姆特喃喃自语,“他会的,因为我背叛的了他的信任,诺因。”

    “诺因!?”凯渥鲁夫大叫。

    贝姆特眨眨眼,这才真正回过神,飞也似地藏起香包,理了理弄乱的亚麻色浏海,歉然道:“对不起,失态了。”

    “不,没关系,那个,诺因城主……”

    “别说了!你不是已经知道了!何况他和这件事也没关系!”贝姆特打断,嗓门奇大。

    “……”

    “对不起,凯渥鲁夫,我现在的情绪不太稳定,我不想冲你发火,拜托让我一个人静一静。”年轻的城主以肘撑桌,十指交握抵住前额,疲惫地道,“先把狼烟的事交待下去,待会儿我再跟你讨论细节。”铁甲佣兵团长沉默片刻,行了一礼,黯然退出房间。

    听到关门声,贝姆特合起眼,打心底叹了口气:“休得斯啊休得斯,你就不能放过我吗?地狱真的这么寂寞?”

    我不想变成你啊!为什么你就是不肯放过我!他在心里狠狠咒骂,这时,红发青年的声音清晰地浮现在他脑海中:[那个人和你真像。]

    [我没有兄弟。]

    [不是容貌,我是指气质。嗯,不过你们在精神上也可以算是兄弟。老板,你不可能没有感觉吧。]

    [我是没有感觉!]

    ……

    轻轻的笑声逸出双唇,充满苦涩和自嘲:“是啊是啊,我们是兄弟,真正的远房表兄弟,精神的双胞胎,未来的好搭档——维烈啊维烈,你真不愧是预言家。”

    不,也许,我比休得斯更不是东西。贝姆特微一苦笑:他只是懦弱而已,我却是懦弱加自私。为了不让周围的人受伤害,就去伤害另一个人;为了不让自己变魔鬼,就逼自己的朋友做屠夫。践踏了友谊不够,还要利用友谊,即使我别无他法。

    “尽量…让那一天迟些来到吧……对不起,诺因。”

    蓦地,他震了震,想起一事,全身如坠冰窖。

    不对!死亡佣兵团怎么会突然出现!?这半年,克劳德翻遍隐捷敏亚全境也找不到他们,只有一个可能:死亡佣兵团自从上次逆袭后就没离开过中城!

    他们绝无可能从诺因的眼皮底下过来这里,除非……

    “你是不想弄脏自己的手,还是不忍心亲手杀我,诺因?”贝姆特啼笑皆非,“应该是后者……唉,我真是自做自受。”

    这时的西城城主还不知道,让死亡佣兵团偷渡的并非中城城主,而是他另一个宿敌。

    ******

    休得斯在洗手。

    这是他的习惯,每次屠杀完的习惯,没有什么意义,只是单纯想这么做。

    逐渐染红的水面倒映出一双没有感情的眼,分外相配,但突然,那双眼的眸光动摇了一下,细长的双眉也微微蹙拢。

    水中的倒影让他想起另一双眼,一双他认为是同类的人的眼睛。

    清澈的灰眸。

    那么英气飒爽,那么坚毅果决,那么宽容睿智。就是这双眼,蛊惑了那么多人,骗取了那么多人的信任和爱戴。只有他一个人看见,那双眼在面对他时,有多么挣扎无助,痛苦哀伤,深处蠢蠢欲动的无尽黑暗如大声咆哮的野兽,随时可能脱闸而出,吞噬那颗摇摇欲坠的良心,粉碎所有的假象!

    休得斯无法抑制地放声大笑,笑声充满狂气和奚落。

    大傻瓜!你就继续挣扎,继续逃避吧!掩饰你秃鹫的本性,装成一只鹰,直到哪天再也装不下去,凶性大发把周围的人全啄死,连腐肉也吃得一干二净!

    “不过,那小子实在是个死不认输的家伙,恐怕还有段长日子好熬……没办法,还是得由我点醒他,笨蛋小弟。”休得斯摇首叹息,俊美到近乎妖异的面容竟隐隐流露出一股温柔的波动。

    甩甩手,他走出半塌的小土屋,更清楚地看见满目疮夷:破败的屋舍,还在冒烟的火头,被烧成焦黑的木板残骸,以及正用种种花招折磨幸存村民的他的部下。

    休得斯视若无睹地绕过一帮**妇女的人形野兽,既不劝阻也不上前插一脚。不是他清高,而是部下们已经为他留下三个最美的处女——他眼界是很高的。

    “老大,你过来一下。”

    几名佣兵在半堵土墙后面唤他。休得斯眼光一瞄,瞥见被他们包围的一具小身体,冷声道:“那么小的我没兴趣。”

    “不…不是,你过来一下。”佣兵们的声音有一丝狼狈,与他们凶残狰狞的面容很不搭配。查觉不寻常,死亡佣兵团长这才施施然走过去,看清了那个人影。

    那是个顶多七八岁大的女童,半个身子埋在倒塌的墙壁下,奄奄一息显然离死不远。披散的长发满是血迹,脸色虽苍白,仍可看得出是张可爱讨喜的小脸。女孩听见青年的脚步声,睁眼看向他,嘴唇嗡动似乎想说什么,却只有气声吐出。

    “她…她刚刚求我们给她个爽快的。”

    “那就给她个爽快的。”

    佣兵们面面相觑,不知如何是好。休得斯恍然大悟:“原来你们喜欢看着她痛苦而死?”众人一齐摇头:“不不不,我们还没有这么残忍!”只有你有这么残忍,所以你是老大!

    “老大,你让她解脱吧。”一个佣兵硬着头皮说出喊人的目的。

    “烦死了。”休得斯毫不犹豫地拔出腰间的弯刀,淡然的语气没有同情,没有动摇,只有一丝隐约的不耐。看到他的动作,女孩眼中浮起喜悦的光彩,颤抖地伸出小手。

    青年的身子陡然僵住了,不是那个眼神,而是那个动作,勾起了他深埋的回忆,定住他高举的右臂。

    [哥哥!哥哥!]

    幼小的女孩死命奔向他,却在半途被拦住,硬生生架走,带到一堆血肉模糊的尸块旁,平放于地。头颈、两手和足踝被套上绳索。

    [不要不要不要!哥哥救我,我不要死——]和撕心裂肺的大喊相反,挣扎的手臂是那么颤抖而无力,也许手的主人已经预感到接下来的命运,和父母一样,无法逃避的命运,凝视他的棕黑色眸子溢满绝望,[哥哥……]

    扑!直直刺下的刀尖断绝了女孩的生命,也撕裂了血色的回忆。

    旁观的佣兵们都打了个寒噤,露出畏缩的表情,为如此惨无人道的行为。

    俯视女孩脸上感谢的微笑,死亡佣兵团长缓缓拔出沾血的弯刀,甩干,收回皮鞘。邪美的脸庞依然平静,冻结的眼神亦然;唯一不平静的,只有他的心跳。

    “来世,投胎做牲畜吧。”

    他低语,声音是无法言喻的慈悲温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