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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晴说到这儿顿了顿,眼角闪过一抹戏谑。
“妞妞跟了徐银生就没有妈了,得喝奶粉。小孩子家家的肠胃弱,乱七八糟的牌子吃坏了就不好了。我会定期从杭城给她送奶粉回来,一罐也就五块六毛钱。”
“妞妞一个月要吃三四罐,这个钱不能由我来出吧?”
“孩子既然跟了徐银生,他一个当爹的连孩子都喂不饱,说出去也不好听。当然我是妞妞的妈妈,不会让他一个人养妞妞。妞妞的四季衣服,包括水果零食和玩具我包了。”
“另外妞妞长大了肯定是要上学的,她一个女孩子还得练舞习琴。”
“当然练舞习琴这些得看妞妞自己的喜好,她要不喜欢钢琴,横笛竖箫什么的都随她挑。无论如何乐器总得会一样,还有书法绘画,只要她感兴趣,咱当父母的总不能亏了孩子。”
“这学费包括生活费,不能让我一个人出吧?”
“我也不占妞妞爸爸的便宜,到时候就一人一半好了。还有……”
“还有?”
孙念珍忍不住尖叫出声,“一个臭丫头你当是金疙瘩?没有妈妈喝点米汤一样活,还想喝什么奶粉?怎么不美死她去!”她大孙子徐金宝,都从来没喝过这种金贵东西。
一个丫头片子她凭什么?五块六毛一罐啊,孙念珍一想就心肝颤。
“至于什么乐器绘画,我们农家娃儿没那些个讲究,泥地里打滚还不是一样长的壮壮实实!”
季晴鼓起了掌,“说得好,满地打滚一样长的壮壮实实。”
“不过我的女儿,分明可以过的更好,在家穿的漂漂亮亮当个小公主。为什么非要跟着徐银生,做个满地打滚的泥娃娃?”
季晴说着,看一眼四周,“我想没哪个做妈的,不想自己的孩子过得更好吧?”
围观的人虽然对季晴说的那些话,也很震惊。
农村养娃,尤其是女娃娃,哪有这么讲究的?又是奶粉,又是什么书法绘画、习舞练琴。可季晴问的这句话,却没人会反驳。如果妞妞跟着季晴,真能过上这般神仙似的日子。
好像还真没道理非要留在东风村,跟徐银生吃苦受罪?
“那你也不能,不让徐银生见孩子吧?”
其中一个平日里跟孙念珍混的好的妇人,弱弱道。
“我有说一定不让徐银生见孩子嘛?”
“只不过怎么见,何时见,却得由我说了算。我要让妞妞过好日子,就得努力赚钱,可不像有些人见天没事干,就想管别人家闲事儿。我的时间宝贵的紧,你说呢?”
季晴问的是孙念珍,婆婆这两个字她实在喊不出口了。
喊了两次,已经是她的忍耐极限。
开口说话的妇人顿时脸色臊了个通红,退开几步。换在平日里,她的战斗力不至于这么弱。但季晴能把徐银生一个大男人打的满地滚,她可不敢把人惹急了。
万一也打她一顿怎么办?找孙念珍嘛?
那女人抠门的紧,估计连医药费都不肯给她掏。
孙念珍张了张嘴,她是不讲理,却也知道引导舆论的好处。没想到季晴这女人出去转悠了一圈,不知打哪学了一身的本事。武能打的过季晴,这口才也见长了,她一时间居然说不过她。
但就这么放过季晴,让她带着那丫头片子去过好日子嘛?
孙念珍绝不能忍!
于是她只能甩出了杀手锏,往地上一坐哭天抢地道,“没有天理啊!季晴这个歹毒的女人嫌贫爱富,还要把我家银生唯一的闺女给带跑,让他以后都见不着亲闺女!”
“不就有两个臭钱嘛,有什么了不起?”
“有钱就能欺负人了?有钱就能为所欲为了?”
“村长啊,你也不管管,让一个外村女人蹬鼻子上脸,这么欺负我一个孤老婆子。可怜我孙念珍年轻轻守了寡,辛辛苦苦二十多年,好不容易养大了三儿两女。”
“那些个日子啊,我想起来都跟黄连一样的苦。”
“好不容易熬油般熬过来,到老了还得受儿媳妇的气,老天爷啊你不公平!”
孙念珍唱作俱佳,眼泪跟打开了的水龙头似的,倾泻而下。
一脸受尽委屈的模样,一时间引的周围一些心软的妇人,差点跟着抹起了眼泪。
村长徐有根的脸色瞬间黑了,“孙念珍,你注意点形象!”
“我还要什么形象啊我,我儿子都快让人欺负死了。”
孙念珍一边哭一边抹泪,神奇的是却不耽误说话,口齿还清晰的很,“季晴我告诉你,徐银生是我儿子,他人老实不代表我也能随便你欺负。”
“你刚才可是把他两只手都打断了,大家伙都看到了吧?”
“你这个恶毒的女人,都说一夜夫妻百日恩,你却连豺狼都不如。”
“豺狼还知道护着自己老公,你打断了自己老公的手不算,还要踢他一脚。那么重一脚啊,可怜我的银生,咕嘟嘟滚出去撞到了墙角,那墙角的灰都震落了好多!”
“季晴你还是个人嘛?”
“骂,你接着骂,使劲骂。”
季晴面色平静,甚至抱着双臂退到了一边,摆出一副看戏的姿态。顶着众人不赞同甚至谴责的目光,这婆婆即便再不对,都哭成这样了,季晴一个做媳妇儿的,也不该这么冷血呀!
更何况,孙念珍虽然不讲理了一点,这会儿她说的话不无两分道理。
一夜夫妻百日恩,季晴下手也真够狠的。
徐银生一双手都被打断了还不算,还要踹那么狠一脚。
这么想的时候,这群人好像全忘记了,最开始是徐银生先动的手。季晴要不是跟着邹鹏练了一个多月,学会了一点防身的技巧,今儿个满地打滚的就是她了。
那个时候,大概不会有人同情她。
农村里老公打老婆嘛,正常的很,他们只会在一边闲闲的看戏。
不知为什么,这会儿季晴却是一点都不生气。静静看着孙念珍表演,甚至还有点想笑。过去这两年,孙念珍用这招制服了原主不知多少回,每次都能如愿让原主屈服。
原主是个要面子的人,脾气倔、性格骄傲又好强。
最受不了别人说她哪里不好,一旦周围的人开始指责她,她总会很激烈的去辩驳解释。可即便原主累个半死,人类同情弱者的天性,却让看似张牙舞爪的她得不到任何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