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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喜欢便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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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父的基因如何她不知道,但就田母现在年过半百还风韵犹存的样子可以看出,曾经也是个大美人儿,想来田母的娘家人长得都端正,除了金儿柳年纪大了,有些发福。

    林舒檀喜绿,清浅薄荷绿褙子称得她的皮肤瓷白通透,吹弹可破,小姨家并不富裕,但林舒檀是家中小女,而小姨小姨父又爱女,种田农务一般不让林舒檀插手,倒养了一副好坯子。

    绿叶绣底的抹胸裹着盈盈的两团,又在腰身处收拢,该凸的凸,该翘的翘,说实话,要不是她和哥哥只隔了两代,属于近亲,她说不定也会撮合两人。

    奈何……经受过现代教育,和医学洗礼的苏夏小姐,对于近亲婚配这件事儿是十分反对的,她可不想她以后可爱的小侄子是个歪瓜裂枣缺胳膊少腿儿的。

    “这是田姐儿带回来的西瓜,你们也尝尝吧!”田母将冻在水池里的食盒端了过来。

    “西瓜,这可是稀罕物啊。”金儿柳一惊一乍的,看着西瓜的眼睛放光。

    林舒檀的目光也有些闪动,西瓜这东西,也就上层人士偶尔尝尝,民间哪得几回闻。

    那是前天苏夏在尚易书那里拿的,说是燕都朋友又送了些过来,田母一直放在水井里冰镇着舍不得吃。

    苏夏看着那盘西瓜有些眼馋,田司一掌拍她脑袋上,“你天天跑尚先生家蹭吃蹭喝的还没吃够吗,这盘你不许吃了,给檀儿和小姨吃。”

    说着就把盘子推到金儿柳面前,苏夏眼巴巴的望着,还是伸手戳了一块儿出来,在田司不赞成的目光下递给了田母。

    “娘你也吃啊!”

    田母刚脱下围裙,看到递到嘴边红艳艳的西瓜,眼里闪过一丝茫然,回神后又忙不迭失的接住,布满细纹的眸子闪着光。

    苏夏没想到喂个瓜田母能有这么大反应,倒是一旁吃得开心的金儿柳呵呵的笑着,“田姐儿长大了,知道疼娘亲了,不像我家这个……”

    金儿柳盯了林舒檀一眼,林舒檀斯斯文文的嚼着西瓜,接收到她的目光,又抽出手喂她吃了一块儿。

    苏夏撑着桌子看着林舒檀吃东西,和尚易书一样赏心悦目。

    不过尚易书身上有一股与身俱来的贵气,举手投足间都是好看的,动作间都是行云流水的自然与与生俱来的矜贵,这不是一般人家能学出来的。

    “表姐,好吃吗?”

    林舒檀咽下西瓜汁,笑道:“好吃。”

    说着,又用签子插了一块儿西瓜隔着桌面送进苏夏嘴里,苏夏接过,眯眼笑得很满足。

    田司洋装膈应的抖了抖身子,“你们有没有意思,吃个东西都喂来喂去的。”

    田司话音刚落,两块儿红艳艳的西瓜就递到他面前了,一个是苏夏的,一个是林舒檀的。

    田司挑眉,看着眼前的两块儿瓜,抬手将它们都推开。

    “你们自个儿吃吧,甜死了。”

    苏夏斜睨了他一眼,这瓜的甜度还不如后世的一半,甜个鬼,借口都不知道找合理点的。

    不过她也就随便喂喂,他既然不吃,最后拐了个弯儿,还是送进了自己的五脏庙。

    “表哥尝尝吧,不是很甜。”

    林舒檀的手收到一半,又推了出来,送到田司嘴边。

    她说话虽不像大家闺秀那般低声细语,声线却很好听,清灵中透着软糯,让人不好拒绝。

    田司犹豫了瞬间,还是伸手接过签子,把西瓜吃了。

    林舒檀对田司的心思,所有人都能看出来,两家大人都是默许的,甚至赞成。

    田母也喜欢这个侄女,不过田司的婚事,她还是想让田司自己决定,并不曾插手。

    田司又怎能不知这表妹的心思,面对林舒檀的偶尔亲密,他除了无奈还是无奈。

    他之前对这个表妹也挺有好感的,长得好看脾气也好,要是以后娶回家也不无不可。

    可自从上个月听到苏夏的危言耸听,什么近亲成亲的后代会胎死腹中,歪瓜裂枣,缺鼻子少眼,缺胳膊少腿儿的,并列举历史一二三(虽然他饱揽群书也没听说过那些历史人物),但自发带入了身边的例子,瞬间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总之一句话:你愿意看到你以后的孩子不健康吗?

    愿意吗?

    当然不愿意!

    但毕竟是表妹,有些话也不好说得太绝,便只能行动上表示表示我对你没意思,可林舒檀是个不服输的,只要田司还没成亲,那分心思就不会收回去。

    田司嚼着脆甜清凉的西瓜,想着歪瓜裂枣的子子孙孙,心里也是五味杂陈,视线和表妹对上,又默默的移开,艰难的咽下了口中的西瓜汁。

    “突然想起来有篇文章没有理解透,我温习去了,你们好好玩。”说罢,也不管在座怎么想,砰的一声关上了卧房的门。

    现在天已经擦黑,街上的行人也渐渐稀疏起来,回去肯定是不能了。

    田母安排小姨和表妹住下了。

    金儿柳和田母睡,林舒檀和苏夏住一个房。

    林舒檀有一双小脚,走起路来拘谨纤婉,有些弱不禁风。

    晚上,看着林舒檀解开一圈圈的缠足,露出那双被布条裹了一整天的小脚,不过五六寸的样子,脚趾明显的变形,虽不至于像她以前在网上看到的那样病态,但总归不能用好看来形容。

    “姐,你这样缠着脚走路不累吗?”

    林舒檀将脚放入热水中,盯着粼粼的水纹发了会儿呆才答道:“怎会不累。”

    可累也值得。

    北赵兴盛缠住,在富贵官宦人家是必须缠的,民间也争相效仿,但身在农乡的姑娘,也是有不缠足的,像苏夏这样死活不愿意缠足的人不在少数。

    田母心知这一点,又是心疼又是着急,又希望有人不嫌弃自己女儿的大脚。

    (苏夏内心OS:我只是没有缠足,但我的脚不大好吗?标准码,标准码啊亲娘!)

    苏夏侧躺在床上,看着林舒檀的侧颜,漫不经心的问道:“表姐,你说你这么折腾自己就为了男人那变态的喜好,值得吗?”

    林舒檀侧目,鬓角的发掩住了下颌的轮廓,让她看起来温和又惹人怜。

    “他喜欢,便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