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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一个人如果一直闷在房中且不给自己找点寄托,不疯也得病。
国公爷的爵位被削三个月后,魏松严病了,白天胸口烦闷无处排解,晚上躺床上怎么睡也睡不着,薛氏早不屑讨好他一个失去权势的老头子了,芽儿倒依然温柔,只是魏松严没有风花雪月的心情,满脑都是朝廷里那些肯定正在笑话他的政敌们。
连续三个月夜夜失眠,又是五十岁的老文人,魏松严病来如山倒。
魏澜请了京城名医来给父亲看病。
名医望闻问切后,就一句话,心病还需心药医。
魏澜送走郎中,站在父亲的病床前。
魏松严睁开眼睛,看到曾经让他无比骄傲的长子,也是卖假药被人抓住把柄最后连累他丢了官职丢了祖传爵位的长子,魏松严越看越恼越看越烦,指着门口道:“出去吧,我想一个人静静。”
魏澜面无表情地走了。
就在刚刚,看着年迈病弱的父亲,魏澜有一丝心软,犹豫要不要提醒父亲一句魏家会有出头之日,可父亲眼中的厌弃让魏澜回忆起这么多年父亲是怎么对他的了,尤其是当年妹妹假死,父亲连滴眼泪都没掉,一心沉浸在薛氏的温柔乡。
魏澜回了三进院,这里也被他亲自提匾为“风波堂”。
阿秀在看魏明榉、魏明楷两个小家伙玩耍,兄弟俩都虚三岁了,最是关不住的时候,一人拿着一个小铁锹脑袋对脑袋地蹲在花坛边,挖蚂蚁。魏明珠跟着雁回读书去了,小少年十分刻苦,阿秀指望着让他给两个弟弟当榜样了。
让安嬷嬷与丫鬟们照看两个孩子,阿秀随魏澜去了里面。
“父亲如何了?”阿秀关心地问道。
魏澜如实道:“他是心病,自己想不开吃多少药也没有用。”
心病也能病成这样?
早上阿秀陪着魏澜去探望过魏松严,阿秀有阵子没给公爹请安了,今日一见,阿秀差点没认出来床上那个脸色灰败的瘦老头就是曾经儒雅尊贵的国公爷。
阿秀挺想不明白的,这爷俩只是丢了爵位丢了官,家里还有大把的银子家产,好吃好喝的有什么可愁的?
思来想去,阿秀觉得魏松严就是从小过得太好了,什么打击也没有受过,所以一朝受挫,便一蹶不振,生生把自己憋出病来了。
阿秀深深地看向魏澜。
她那眼神好像要看穿他脑袋,魏澜奇怪道:“作何这样看我?”
阿秀担心道:“你真的不介意丢官吗?该不会故作坚强吧?父亲都病倒了,你会不会也跟着病倒?”
魏澜都佩服她这么能想。
“我没那么没用。”魏澜瞪了她一眼。
阿秀很久没挨他瞪了,现在突然挨了一眼刀,阿秀眨眨眼睛,居然没什么特别的感觉。
她真的不怕魏澜了。
但魏澜素来能隐藏心事,阿秀看不穿他的想法,睡了一晚,第二天早上起床前,阿秀抱着魏澜的胳膊道:“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听到这句开场,魏澜忽然怀疑自己的耳朵,大清晨的,她怎么变了个人似的?
阿秀没看到他微妙的表情变化,兀自说道:“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我还是觉得父亲以前的日子太顺了,所以才难承受打击,如果他以前经常吃点苦头,肯定不会这样。”
魏澜:“嗯。”
阿秀这话有点道理,但魏澜更了解自己的父亲,他不是没受过挫折,在朝为官几十年,总有被政敌攻歼、被下属连累、被皇上责罚的时候,但那些小打小闹都没有让父亲伤筋动骨。这次突然从高位摔下来,父亲摔得最狠的是脸面。
越虚荣,越放不下得荣华,放不下又抢不回,便成了心病。
阿秀还以为魏澜真心认同她,高兴道:“那咱们该吸取父亲的教训,从小多让明珠明楷他们吃吃苦头,这样等他们长大了,遇到什么麻烦都不会轻易气馁。”
魏澜意外地看着怀里的小女人:“你准备如何让他们吃苦?”
阿秀都想好了,盘腿坐起来,眼睛亮亮地道:“农家的孩子都结实,有口饭吃什么都不愁,现在正是秋收时节,咱们带他们哥仨去干三天农活吧?以后每年春种秋收都锻炼他们三天,保证把他们仨养得结结实实。”
安排习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世家子弟去种地,果然很苦。
魏澜笑了,应承道:“好。”
说到做到,一家人吃早饭的时候,魏澜宣布了今日的安排。
九岁的魏明珠面露诧异。
三岁的魏明楷一边吃肉一边问:“什么叫种地?”
阿秀心里一突,她亲生的儿子居然不知道什么叫种地?这怎么可以,土地是所有人的衣食父母,有钱人不种地就罢了,连种地是怎么回事都不懂,那是忘本!
阿秀舀了一勺米粥对魏明榉、魏明楷解释道:“种地就是把种子播到地里,种子扎根发芽长成秧苗,咱们给秧苗浇水除草,到了秋天,秧苗就长出了粮食,把稻谷脱壳变成白米,最后才成了咱们的口粮。”
小堂兄弟都懂了,并且对种地表现出了浓浓的兴趣。
吃过早饭,魏澜、阿秀带着三个孩子出发了,为了真正体会农家生活,他们一个下人都没带。
应阿秀的要求,寒生提前准备好了一辆平板骡车与各种农具。
车夫自然是魏澜。
阿秀将魏明榉、魏明楷抱到车上,上车后她与魏明珠一人抱一个小的,不许他们在车上乱动。
骡车沿着京城的大道朝城门走去。
魏澜虽然一身布衣,但他容貌俊美气势太盛,他做锦衣卫指挥使的时候又经常办案抛头露面,路边有些百姓认出了他,一个人认出来,很快整条街的百姓都认出他了。
让阿秀松口气的是,因为六子案,魏澜在百姓间的声誉很好,至少弥补了他卖假药的事,百姓们只是看热闹的打量他们,并没有朝他们扔烂叶子。
魏明珠是最不习惯这种阵势的人,他曾经是风波堂高高在上的小少爷,也享受过几年的尊荣。
被百姓认出时,魏明珠下意识地想要垂眸回避。
“娘,他们怎么都看咱们?”魏明楷突然好奇地问道。
魏明珠闻言,也看向阿秀。
阿秀笑着解释道:“因为你爹以前当过大官,替大家抓住过很多坏人,所以他们都认识你爹。”
魏明楷“哇”一声,指着赶车的父亲道:“爹爹好厉害!”
魏明榉跟着道:“大伯父好厉害!”
魏澜没有回头,但他嘴角上翘,那种无声的温柔,看得附近的百姓都忍不住道:“不愧是魏大人,罢了官也有心情陪家人去做农活,看他笑得多俊!”
“奇怪了,皇上没有抄家魏家吧,怎么魏大人竟沦落到要亲自去田里了?”
“这你就不懂了吧,那叫与民同乐,想当年魏大人刚成亲时,还带着他夫人去砍了半个月的柴呢,那时候端王砍得敷衍,魏大人砍得柴比柴夫砍得都漂亮,一点官架子都没有。”
这些闲言碎语也传到了魏明珠耳中。
魏明珠再看前面父亲挺直的脊背,心头豁然开朗。
身处世间,做好自己足矣,旁人议论又与他何干,夸也好,骂也好,最终都变成过眼云烟,离得远便听不见了。
魏澜赶车来到了他的一处田庄。
几百亩的良田都是他的。
阿秀不许他告诉孩子们,装得越穷才越好。
苞谷的秧苗划脸,三个孩子都细皮嫩肉的,阿秀怕孩子们割破脸流血,挑了一块儿红薯地。
阿秀安排魏澜、魏明珠扯开红薯藤再用大镐将红薯挖出来,魏明楷、魏明榉负责将出土的红薯抱到篮子里。
魏澜、魏明珠默默服从。
魏明楷凤眼转转,问阿秀:“娘做什么?”
阿秀双手叉腰:“娘监督你们干活儿,谁敢偷懒今天就不许他吃饭。”
魏明楷明白了。
等魏澜刨出一溜圆圆大大的红薯,魏明楷抢着抱起一个,可是大红薯好重啊,魏明楷抱着走了会儿就不想干了,丢下红薯跑到娘亲身边,仰头商量道:“娘,咱们换,你抱红薯,我监督你干活儿!”
风将小家伙的话送到魏澜耳边,魏澜一边刨红薯,一边笑了。
阿秀毫不留情地戳了戳儿子的脑袋瓜:“才抱一个你就嫌累了?当年我捡一天的红薯都没喊过累,少偷懒,快去干活,你看明榉多能干!”
魏明楷回头,看见魏明榉一手抓着一根红薯须,提着两个大红薯走到了篮子旁边。
这下子,魏明榉的篮子里就有两个红薯了。
“大伯母,我最听你话了!”放好红薯,魏明榉还朝阿秀邀功道。
阿秀笑道:“嗯,大伯母都看见了,中午给明榉吃鸡腿!”
魏明榉更高兴了,继续去抱红薯。
阿秀看向还抓着她裙子撒娇的亲儿子。
魏明楷咬咬小嘴唇,不甘落后地去抱红薯了。
阿秀拍拍手坐在地边,看着老老实实干活的魏家四男,越发觉得自己这个决定当真英明。
忙了一上午,中午的时候要回府吃午饭了。
魏明榉、魏明楷出了不少力气,坐上骡车后伴随着骡车规律的晃动,两个小家伙没多久就睡着了。
阿秀抱的是魏明榉,小家伙长得像魏家人,漂亮的凤眼长长的睫毛,与魏明楷一看就是兄弟。
魏沉、宋清雅都很讨厌,魏明榉很可爱。
阿秀拿出帕子,帮魏明榉擦了擦汗。
魏明珠抱着魏明楷坐在旁边,见阿秀对二房的孩子都那么温柔,魏明珠既觉得阿秀好,又有一点吃味儿。
就在这时,阿秀抬头看过来,然后也帮熟睡的魏明楷擦了擦汗。
魏明珠垂着睫毛,底下便是弟弟胖乎乎的脸蛋。
魏明珠想到了自己五岁的时候,那时候阿秀刚嫁过来,他也还小,如果他早喊阿秀娘,早就可以像弟弟这样朝阿秀撒娇了。可惜那时候他不懂事,明明喜欢阿秀非要装不喜欢,现在懂事了,人大了,不可以再像小孩子——
一条浅紫色的帕子忽然从眼前掠过,轻轻按到了他额头上。
“明珠今天挖了六条垅,比你大舅小时候还厉害呢。”
阿秀一边替魏明珠擦汗,一边柔柔地道。
魏明珠便一点都不羡慕弟弟了。
因为娘亲对他同样好。
马车回到了魏家的五进宅子。
三个小的去后面洗澡了,阿秀跟着魏澜进了房间。
阿秀上午没做什么力气活儿,魏澜闷头刨了一地红薯,阿秀体贴他,进屋先给魏澜倒茶喝。
魏澜喝了茶,抬起凤眸看她,然后用食指点了点自己的脸。
阿秀疑惑:“怎么了?”
魏澜淡淡道:“有汗。”
他比孩子们更辛苦,凭什么她只心疼孩子们不心疼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