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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宋筷子顿了顿,似笑非笑地睨着她:“你没觉得你家小姐我现在瘦得很有风骨?”
“没有,奴婢看起来小姐又凄凉又柔弱。”
饭后,外面的阳光很明暖,风也和煦,她在院子里阳光铺撒的廊上躺躺椅摊了一会儿,迷迷糊糊又有些犯困,便晒了一会儿太阳小睡了一会儿。
度过了悠闲而散漫的一天,第二天叶宋恢复了神清气爽,想起前天晚上那桩有可能跟国玺有关的杀人案件,便闲来无事地打算出门转转,顺便发现发现点儿什么。结果走到门口被守卫一拦,她才猛然想起,糟糕,玉佩被苏宸收回去了,她现在不能随便出府了。
恰逢苏宸早朝后回来陪南枢用了早膳也出门办公,叶宋立刻堆出一张如花笑脸,道:“王爷这么早就要出门查案啊,真是尽职尽责百姓之福。”
苏宸一语中的:“嗯,你想干什么?”
叶宋笑得六畜无害:“一起啊。”
苏宸从叶宋身边走过,淡淡看了她一眼,“没事你就好好待在王府里。”
刚走了两步,衣角一紧。叶宋竟伸手捉住了他的衣角,使得守卫拦又不敢拦,叶宋笑眯眯道:“你不要我帮你?”
苏宸冷笑:“你是因为本王收回了麒麟玉,你不能随便出去,所以拿本王当幌子吧。”
叶宋也不狡辩,道:“呀,被你看出来了。”
苏宸见叶宋怎么也不肯松手,只好一把抓着她拉上马,一起离开了王府。叶宋抓住缰绳,又道:“你不是说今天要送我一匹马吗?我不想跟你骑同一匹马招摇过市。”
苏宸冷下了脸,道:“你看不上?”
叶宋扭头笑看着他:“我这不是怕南枢妹妹误会嘛。不如我们先去马场,等你送马给我以后,我骑我自己的马。”
苏宸有些火大,但她一提到南枢,他只好把火气忍下,先转头去了马场,果真给叶宋挑了一匹马。这马跟上次那匹温顺的白马比起来,有些高大,棕色,很俊秀帅气,看起来也更桀骜不驯。
这是叶宋亲自挑选的。
苏宸当时便警告她:“这匹河曲是从戎狄引过来的,性子很野,不易听服。”
叶宋听后更加满意,摸了摸马儿的脸,被它高傲地偏开了头,她道:“不怕,我就喜欢这匹。”
看见叶宋上马,那河曲马不满地原地转圈,叶宋勒了缰绳才迫使它停下来,苏宸道:“随你便,被摔了也活该。”
然后两人这才赶往前天夜里的案发现场。
在外晃荡了两天没有什么收获,叶宋就不大愿意继续去了,大理寺的办案人员已经以刘一刻铺子为中心像四周扩展搜索方圆十里的范围,而叶宋对那河曲马越发的感兴趣,苏宸不在王府时她出不去,便去马场驯服她的这匹马。叶宋被摔了几次以后,很不高兴,趴在马背上就赤手跟它扭打了起来……
那是一匹公马,却有一头蓬松的漂亮的毛发,叶宋一急起来就喜欢抓它的头发,骂道:“叫你拽,老子拔光你,让你以后都找不到媳妇!你惹急了老子,还要阉了你!”
这马果然通人性……似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这才稍稍低调了一点。
后来听说是十里搜索范围中找到了杀害刘一刻的那把凶器,还真的是刘一刻平时用的刻刀,血迹斑驳,就被扔在了与小巷有着一墙之隔的一家百姓的猪圈里。找到的时候,已经被两只猪圈里的猪来回踩踏,又脏又臭。大约有一只猪误以为那是玩具,便兴致勃勃地拱来玩耍,结果被伤了猪嘴,主人发现那刀上刻了一个“刘”字,不敢耽搁,赶紧报了大理寺的办案人员。
叶宋要求跟苏宸一起出去,苏宸没有拒绝,叶宋一身男子装扮跟他一起驱马赶到那处百姓家,详细询问之下他们并不知情,且担惊受怕的表情当中无一丝心虚,应该不是有意窝藏凶手。
那便是凶手从外面的路过,顺手丢进了猪圈里。
苏宸下令,沿着小巷盘查整个小巷里居住的人家。
这时叶宋看见一个乞丐捧着一个破碗衣衫褴褛地杵着拐杖一瘸一拐地走过,他知他是碰上了达官贵人,有些胆小地缩着脑袋以最快的速度拐过,叶宋突然叫住他问:“在这寂静小巷当中少有人迹,你要乞讨为何在这里?”
乞丐唯唯诺诺道:“回大人,这里是穿往西街的捷径,小的想要讨口饭吃,也得快些到人多的地方。”
叶宋挥手,乞丐匆匆离开。她回眸对苏宸一笑:“不如我们一起去逛逛热闹的西街?”
两人下了马,不带一个侍卫,又都是身着便服,跟寻常人差不多,穿过这条小巷子走去了西街。那西街,简直像是个扩大版的农贸市场,卖鸡鸭鱼肉蔬菜瓜果的占了很长的道儿,有不少人穿梭其中,多是京城大户人家负责来采购的丫鬟管家。因为需求量大,这里的市场欣欣向荣。
两人走在街道中央,穿过了卖鸡鸭的,紧接着就是卖猪肉的,两边都摆满了案板,上面摆放着一块块猪肉,上头铁钩也挂着不少,吆喝连天,热闹非凡。那些屠夫大都三大五粗孔武有力,且刀法又熟稔,一刀下来连骨头都被宰断得整整齐齐。叶宋不由多看了两眼,她想到了什么苏宸也想到了,两人便一家一家地流连,好似在认真挑选上好的猪肉,叶宋若无其事道:“力气很大,经常用刀,还是左撇子,你有没有想过凶手或许就在其中呢?”
苏宸不语,不多少工夫,他俩就已经站在一家猪肉铺前,屠夫是个胖子,和颜悦色的,他家的肉似乎格外的新鲜,肉的色泽与一般猪肉有点不同,但同样是肉又说不出哪里不同。
他铺前的生意很好,见苏宸和叶宋来,便笑呵呵地问:“两位客官,请问想要什么肉?”
叶宋笑笑,伸手去拨弄铁钩上挂着的猪肉,认真挑选了一会儿,道:“我看老板你这里的肉蛮新鲜。”
“那当然,今早刚杀的!”
不等叶宋决定要哪块,就有别的顾客上前,很熟络地道:“王胖子,给我两斤前夹肉。”
“好勒!”
等顾客买了肉走以后,王胖子便又问叶宋:“客官选好了没有?”
叶宋指了指案板上的一堆骨头,道:“肉我就不要了,这些肉骨头全部给我吧,我拿回去给我家婆娘熬骨头粥。”
她现在是男人打扮,旁人看不出异样。只不过这王胖子听见“婆娘”二字,脸色有些变了,笑得有点勉强,道:“客官还真是体贴自家婆娘,得勒,那我给你包上,只不过婆娘可不要对她太好,她们都是得寸进尺的。”
叶宋打趣道:“怎么,莫非你家的婆娘就是个得寸进尺的?”王胖子动作慢了些,她又呔了一声唏嘘道,“我家那个也是,就跟母夜叉似的又凶又恶,前两天一直叫着想吃肉骨头,我这不被磨得没有法子了。”她见王胖子把好几根肉骨头准备用麻布绳子扎起来,忙阻止,“诶你别给我扎了,你给我砍成段儿吧,不然我回头还得自己砍,家里的刀又不够快。”
王胖子连连应好,忙拿来了刀在铁杆子上磨了两下,操手开始砍骨头。
左撇子,刀势斜下。叶宋眯着眼睛和苏宸对视了一眼。
王胖子边砍还边道:“这骨头可补人了,拿回去往锅里一丢就能熬出香喷喷的肉汤来。其实根本不必要砍断的。”
叶宋笑笑,道:“家里锅小,婆娘喜欢吸骨髓。”
王胖子不疑有他,把骨头都砍成了段儿,然后用油纸包装了起来,道:“一共一两三钱银子。”
叶宋看看苏宸:“付钱。”
苏宸很配合地付钱,然后拿过油纸包,一起走出了西街。
走出了西街,当即有两个侍卫从房檐上,显然是方才暗中监视的,苏宸把手里的油纸包递给他们,吩咐道:“好好盯住那个屠夫。”
两人又走回了寂静的小巷,小巷里时有行人匆匆路过,大都比不上苏宸和叶宋此刻的悠闲。但谁也没有露出轻松的表情,叶宋双手枕着脑后,轻轻吁了一口气。
阳光金色纯粹,巷子两边的墙头缝里爬满了绿草,微风一拂来便轻轻摇曳,与墙面上薄薄的青苔相得益彰。苏宸侧头看着叶宋被淬了阳光的脸,问:“你叹什么?”
“想不通啊。”
“哪里想不通?”
叶宋缓缓道:“你还记不记得那天晚上我找到刻刀的时候,是用布袋装起来放在柜台一角上的,这像是刘一刻平时做完了刻章工作便会把所有刻刀都收捡在一起,说明他一天的工作已经完成了。”
“这有何奇怪的,说不定凶手正是在他结束一天工作以后杀了他。”
叶宋扭头看着他,语气有点凉津津的:“那凶手的那把刻刀又怎么说呢?他为了杀人专门去布袋里抽出一把?屋里那么乱挣扎那么激烈,他还有时间去发现刀在哪里然后去抽刀?”